西安日报:邓玉娇案当异地侦办以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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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日报:邓玉娇案当异地侦办以求公正 [ byzh ] 发表时间: 2009-05-26 15:37:30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标签: 邓玉娇案  异地侦办 

 


  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发生的“5·10”洗脚城命案依然疑点重重。刺死官员的女服务员邓玉娇的命运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被警方以鉴定抑郁症为由送往精神病医院捆绑在病床上,并以“故意杀人”立案的邓玉娇,已于19日下午1时左右办理了出院手续,被警方带走。(5月20日《南方都市报》)

  真是巧合,在媒体公布了邓玉娇被“隔离”于精神病医院之后,警方立刻为邓玉娇办理了出院手续,并带走。这类巧合的出现,让人对该案办理的随意性,有了更深的担忧,忽左忽右的当地警方,能以公平公正的心态,追求这个案件最终结果的客观性吗?

  感谢南方都市报记者翔实的调查报道,为我们还原了案件覆及的各色人等的脸谱——死者官员邓贵大不是我们所曾想像的穷凶极恶之徒,他也有着为人夫父的温情,有着同事眼中温和的印象;杀人者邓玉娇也如一般年轻人有着青春的困惑和烦恼,她爱美而个性鲜明,她失恋而痛苦,她有着不算完整的家庭背景,她遭受失眠之困已数年……在围绕这个案件的人群中,人性的善恶只是相对的,然而就是这样几个善恶都属中性的人邂逅,最终酿成了一场悲剧。那么究竟谁是这场悲剧的元凶?

  尽管警方的案情通报,已将媒体先前报道的官员向邓玉娇提出“特殊服务”的要求,变换为提出“异性洗浴服务”的要求,字眼的微妙变化使事件的定性多了许多可以弱化解释的空间。但当地一名干部却在记者面前直言不讳的说道“这里的特殊服务很有名气”,而“在5·10事件以前,官员出入娱乐场所,不算新闻”,当地“娱乐业非常活跃”……这寥寥几个字,清晰地勾勒出,在一个贫困县的一个镇级辖区,色情业几乎呈透明状态存在,而官员涉色也几乎成为常态。邓贵大的一名亲属说,“如果没有公款消费,怎么能养活这些娱乐场所?”镇党委书记谭昱怒斥手下的官员“就在5·10事件后,5月11日晚上,还有人在娱乐场所歌舞升平……”的话语,也为该地色情业发达做了最好的注脚。同时,作为一个乡镇级的干部,邓贵大阔绰得不能不令人生疑——他驾驶白色猎豹吉普车,他随身抽出4000元钱扇打邓玉娇,他妻子说他平常爱好打牌,兜里面总装着几千块……这样的生活作风,让人很难与一个贫困县的乡镇干部挂钩。笔者的堂兄,至今仍在我老家东北一个比较富裕的县级市的乡镇上任干部,每月不足2000元的收入使他供养孩子读大学都有些吃力,为了节省开支,他和当小学教师的妻子,这几年承包了农民的一些土地种地养猪来自给生活吃喝……这种鲜明的对比,让人不由觉察出野三关镇官场的异状,官员生活的奢侈和混乱,已完全与中央有关行政作风的精神极度背离。

  色情业发达+公款消费严重+官员生活混乱,这些因素综合起来,造就了本来很温和的邓贵大等人,在洗脚城中浮躁而狂妄的心态,才会出现要求邓玉娇提供“服务”的念头和行为,继而终于触发了一个弱小女子手刃官员的怒气和爆发力,酿就一个让公众唏嘘焦虑的关注事件……归结起来并直白地说,是缺乏监督制约的当地政体生态造成了这一切,管理无为的当地政府逃脱不了干系。而由在这种混乱行政环境中浸染,并有打击色情行业不作为责任嫌疑的当地警方来经办邓玉娇案,无疑会明哲保身,会百般脱责,会欲盖弥彰,会在关系经纬的错综勾连中官官相护,无法让案件最终走向客观和公正。因此,邓玉娇案应当交由更上级或异地司法机构侦查办理,才能得到公众对本案公平公正结果的正义期待!(王枪枪)

(来源:西安日报 0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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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是本文第 1468 位阅读者,共 3 个跟贴 | 投票 | | 投诉 | 订阅帖文 加入文集 加入网摘 推荐给好友 第2楼 邓玉娇案 [ 116.117.185 ] 发表时间: 2009-05-26 17:03:48 [ 发短信 ] [ 回复 ] | 投诉 | [ 树状 ]

 

从法律的角度看,国内警方处理该案件手法太不专业了。作为案件至关重要的证据怎么
能被被告母亲全部毁了? 邓案如果发生在美国, 她一定会被判无罪的,最多也就是判
个误杀。因为重要证据已经毁损,而且我们来看邓行刺的方式,她是正面连捅三刀,在
美国正面伤人就算不上有预谋的袭击,这和从背后袭击有本质区别。正面伤人,只要你
认为对方对你构成了生命威胁,就可以自卫,在正当防卫情况下杀人是无罪的;背后伤
人,那就是对方已经离你而去,对你没有构成人身威胁,你还把他打死那你就有罪了。
在美国, 同样都是抢劫案,受害人正面反击导致犯罪人死亡这算正当防卫,但如果受
害人从背后进攻导致犯罪人死亡那就另当别论了。 邓美眉当时被人逼得逃到另外一个
房间,又被钞票扇了几耳光,对一个女人这样的弱势个体来说,她当时已经是吓呆了,
当胸连捅三刀是很正常的,她那时唯恐一刀捅不死对方,他会跳起来反扑。

第3楼 最新 [ ttccvv ] 发表时间: 2009-05-26 20:15:35 [ 发短信 ] [ 回复 ] | 投诉 | [ 树状 ]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9368271.html
人民时评:几起案件敲响警钟 有的公仆蜕变成了公敌!

李德民



2009年05月26日16:5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从贵阳习水县移民办主任李守明等人嫖宿幼女案,到宜宾县国稅局白花分局局长卢玉敏“买处”案,从湖南邵阳市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王峥嵘的女儿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案,到杭州富家子弟胡斌街头飙车撞死过路青年潭卓案,直到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梦幻城女服务员邓玉姣因“特殊服务”纠纷,刺杀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案,一系列案件,目前在媒体特别是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群情很是激愤。

  几起案件敲响了警钟;有些党和政府的公务员已经蜕化变质,走向反面,从人民公仆变成了人民公敌。从几起案件中,人们也感受到社会上似乎有股“仇官”情绪,只要或大或小是个官,或多或少与官沾点边,倘若违法乱纪尤其遭人痛恨,这种强烈的情绪在社会舆论中已经表达出来。

  看看这几起案件,舆论强烈谴责那些嫖宿幼女的、“买处”的、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这不奇怪,他们干了伤天害理之事,自然要受谴责。但请注意,在被谴责的人中还有飙车撞死人的胡斌,他并非公务员,只是听说胡家有点背景,与公务员似乎沾边。至于巴东出的那起命案,很有意思,被刺死的邓贵大主任按说是受害者,但他不但不受同情和哀悼,反被谴责和怀疑,动刀的邓玉娇反而备受同情和赞赏。人们的矛头所向,几乎全都指向那些公务员包括与公务员沾边的胡斌直至被刺身亡的邓贵大。面对这种情况,恐怕不能简单地说群众受了蒙蔽,舆论受到误导。谁有那么大的手能一手遮天?分析这种“仇官”情绪,分析这种人民公仆向人民公敌蜕变的现象,主要应从官员身上找原因。说这些人已由人民公仆蜕变成了人民公敌并非危言耸听,他们确实应该戴上人民公敌这顶帽子。因为,在欺负老百姓、污辱老百姓上,他们同过去戴过这顶帽子的贪官污吏、地痞流氓并无区别,更可恶的是,他们往往还打着共产党员的名号。

  群众眼睛雪亮,群众说话公道。要看到,对这几起案件法院尚未最终判决,但人们的口头判决、心中判决等社会舆论判决已经出来了,给这些欺负百姓的官员判以重刑。当然,今日中国毕竟已经结束了“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动乱岁月,步入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再不能像“文化大革命”时那样把他们“交给群众处理”。最后的判决只能由人民法院去做,相信法律饶不了他们。这一点必须说明白,感情还是不能代替政策,舆论也不能代替法律。但对群众的感情、社会的舆论又不能置若罔闻。在等待法院判决的同时,在相信神圣法律的同时,也要听听“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群众呼声,看看嗤之以鼻、侧目而视的群众表情。

  警钟警示我们,古今中外的执政党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促其变化的因素当然很多、很复杂,但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执政党少数党员、干部的蜕变。要看到,我们的某些领导,已从为人民服务蜕变为压迫人民、盘剥人民,蜕变为贪财好色,为所欲为,蜕变得像习水李守明嫖宿幼女,像宜宾卢玉敏 “买处”,像邵阳王峥嵘让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等等。

  好在从人民公仆蜕变成人民公敌的还毕竟是少数;好在人民群众紧紧盯住他们,一露头就曝光,叫他们臭名远扬;好在中央放不过他们,反腐败斗争一剑重于一剑。有句老话说得好,“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自寻”。要告诫那些自作聪明的人们,你们从公仆蜕变为公敌之路,走的正是一条通往地狱的路。

(责任编辑:齐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