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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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复出有政治代价吗?

阅读(841) 评论(24)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22日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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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政治 官员 职务 复出 局长
  问题官员复出,可谓蔚然成风。最近被发现的,是山东威海市工商局不知是局长还是副局长的邵立勇。搞不清邵立勇是局长还是副局长,因为官方网站对他的介绍说他是局长,媒体质疑为什么悄然复出后,山东方面又说是副局长。
  邵立勇是去年被撤销山东滨州市工商局局长的,事迹是在汶川地震全国哀悼日期间率公款旅游团赏武夷美景,中纪委称之为“置全国人民深切悼念遇难同胞的情感于不顾”,“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
  撤职很严肃,复出当然也严肃,山东方面说,邵立勇复出不违规。我也不知道到底违规不违规,但知道这件事很严肃,不儿戏。撤职是咎由自取,复出却是不可能“自取”的,是组织赋予他再度“服务”另一个地方的人民的权力,这肯定是深思熟虑。
  在他之前,复出的官员有不少,如贵州瓮安县委书记王勤,辽宁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奶粉事件和黑砖窑事件中的一些官员等等。还有因陕西林业厅官朱巨龙和孙承骞,据解释,这两个人根本就不是“复出”,他们只被撤了行政职务,厅党组成员的职没撤。
  我看过这些所谓的“复出”新闻,发现严肃处理啊,撤职免职辞职啊,确实是……唉。大家下次要弄清了,看到撤销免除或辞去,想当然以为党内职务也同样处理了掉了,这是不行的。朱孙二位行政职务不宜再做,做党组成员却还适合呢。
  就算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都被“严肃处理”了,还得留个心,还有“级别”呢。像邵立勇,“咎由自取”,局长被撤了,党组成员也不是了,今年在山东境内异地为官了,“不违规”,因为他还有“正处级别不变”。撤了职,级别没有变,也能迅速地担当相应职务。
  猫有九条命,哪九条,我说不出来;官有三个窟,这我是能够说出来的,党内职务、行政职务、行政级别。这三个窟中,级别是里,职务是表,表有两重,一党一政。“正处级别不变”,就意味着邵立勇随时可以担任正处级职务,当副处级职务都委屈了他。
  一个官员犯了事,或者对某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而丢掉了职务,是不是就不能起复了呢?不是。证诸先进国家,官员也不是这样的。政党内的职务纯系内部事务,跟公众可以无关;公共职务,跟公众有关,但一个人辞职而后也未必不可以迅速获得新的职务。那么约束何在呢?主要不在于“违规不违规”,而在于相关机构和组织要看看自己是否愿意承担相应的政治代价,而且这种代价是有办法具体衡量的,公民抗议、舆论压力、党争攻讦等等都是,而选票则是算总账的机会。
  问题官员的行为,伤及公民的情感,让人民不高兴,损害其所属组织、机关,也就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这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规律”,中外皆然。复出不当,官员并没有什么,而相关组织和机构将负出政治代价,这也是全世界都没有区别的,区别只在于有的地方这会决定组织和机构现实的政治命运,有的地方人们只能心里发凉而已。
  问题官员复出,天下公议汹汹,足见民意。复出往往闷声不响,也并非对民意没有预判。然而复出是接连不断的,我只能猜想决事者完全不在意“政治代价”了,或者甚至根本没有“政治代价”的概念。行为会产生政治后果,大概在很多人眼中仅仅表现为官员个人的位置得失,而不会体现为组织或机构的政治前途,因为组织和机构已经天然地“伟大”并具领导地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损害得了。也许久而久之,大众甚至会增强“承受力”,不再把问题官员复出当个事儿,但那又是怎样的一种社会现实和精神状态呢?
                       200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