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控烟禁烟形势严峻:吸烟成病死亡率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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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晓东
 
2009年05月22日09: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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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中国的烟草和烟制品的生产和消费占8个“世界第一”,即烤烟种植面积第一,烤烟产量世界第一,烤烟增长速度世界第一,卷烟产销量世界第一,卷烟增长速度世界第一,吸烟人数世界第一,吸烟人数增加数量世界第一,烟税增长速度世界第一。除此以外,还有一个第一,就是吸烟造成疾病死亡率世界第一。正是这个第一要引起国家和人民的高度重视。
吸烟带来的危害和后果,目前尚未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说轻点,吸烟将严重地降低中国国民的健康素质及由此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说重点,吸烟继续扩大和蔓延下去,可以毁掉中华民族及中国的兴旺强盛。这并不是耸人听闻,而是生动可怕的现实。我国现有吸烟人数达到3.5亿,被动吸烟人数高达5.4亿,其中青少年吸烟达1.8亿。全世界每年死于吸烟540万人,中国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的人数为100万人,超过因艾滋病、结核、交通事故以及自杀死亡人数的总和,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2%。预计2020年上升至33%。如果目前吸烟状况得不到有效控制,与此相关的死亡2025年将增至300万。从现在到2050年将有1亿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疾病,其中一半将在中年(30~60岁)死亡,即损失20~25年的寿命。据2002年全国第三次吸烟流行病学调查,吸烟人群向年轻化发展,与1996年调查数据相比增加3000万烟民。
控烟项目系列活动初见成效
中华环保联合会秉承“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的理念,结合《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的原则和精神,自2007年8月以来,把维护公众的环境与健康权益作为一项重要使命,陆续开展布隆伯格控烟项目系列活动。
一是成功地推进了“无烟奥运”环保系列活动。2007年~2008年,先后在奥运主办和协办城市(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及秦皇岛)联合当地的环保、卫生、教育、体育等政府部门和工会、妇联、青联、残联、医学会、健康组织、社区组织、学校等非政府组织,共同研讨和宣传控烟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在奥运期间实行“无烟奥运”等各项措施行动,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共组织12场专家研讨会和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报道930多篇广泛宣传“无烟奥运”,宣传群众,宣传社会,促进了当地公共场所和奥运场所禁止吸烟法规和政策的颁布及有效实施,圆满达到了“无烟奥运”的良好效果。2009年4月2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又会同上海市等有关部门召开了推进“无烟世博”的专家研讨会和新闻发布会,达成了共识,得到了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上海市即将颁布相关禁烟法律和实行“无烟世博”的相关规定和措施。
二是积极推动《控制吸烟法》的出台和控烟法律法规在禁止吸烟中的作用。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明确指出:每个缔约方应根据其能力,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和其他措施并酌情与其他缔约方合作,以制定适当的政策,防止和减少烟草消费、尼古丁成瘾和接触烟草烟雾。2007年,中华环保联合会考虑中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全国性控烟法律,为了弥补全国控烟法律空白,在参考其他国家烟草控制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国情,建议制定《吸烟控制法》,草拟了法律框架共七章若干条,上报我国有关部门供在制定该法律参考。
2009年3月,我国“两会”期间,中华环保联合会控烟专家组又以控烟为主题,起草了“关于制定《吸烟控制法》的议案”和“关于提高烟草制品税率的建议案”,由上海人大代表王恩多等30名代表递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全国政协委员、中纪委派驻水利部纪检组长、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董力提交给全国政治协商会议。
三是为了《控制吸烟法》在公共场所禁烟提供法律依据和保护二手烟不受侵害,中华环保联合会与首都医科大学合作对北京市6类36家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二手烟污染程度实行了监测研究。监测结果表明:部分禁烟和不禁烟的公共场所空气中的PM2.5的浓度是完全禁烟的公共场所的两倍和3倍,达到130.8微克/立方米和198.7微克/立方米,完全禁烟办公室PM2.5的平均浓度为37.3微克/立方米,而不禁烟办公室PM2.5的平均浓度为252.1微克/立方米,不禁烟酒吧PM2.5平均浓度为329.4微克/立方米。这充分说明在公共场所吸烟会严重危害他人健康。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民对烟草、烟制品危害严重程度的认识。社会公众及烟民对烟草、烟制品以及吸烟危害的了解和认识比较肤浅。据了解,社会90%以上的公民不认识环境烟草烟雾即二手烟是室内环境主要污染物,它含有4000多种化学物质,其中40多种物质有致癌性,吸烟和被动吸烟可以导致很多疾病,影响健康、减少寿命。因此,我们制作了《无烟健康环境》宣传册广为发放,效果很好。
我国控烟和禁烟形势依然严峻
尽管我们在控烟和禁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控烟和禁烟形势依然严峻。
一、普遍对烟草烟雾危害性认识存在四大误区。禁烟难、难禁烟,主要是对烟草烟雾的危害不认识或认识不足,甚至把吸烟说成好处多、贡献大、危害小、不伤害他人。
这些错误的认识包括:
吸烟“好处多”。很多烟民认为,吸烟可以消除疲劳、解除烦闷、振奋精神、刺激情绪;吸烟可以防止虫叮蚊咬,以毒攻毒消除某些病害;吸烟可以社交联谊、广交朋友、潇洒浪漫;吸烟可以帮助大脑启发思考、写作带来灵气等。
吸烟“贡献大”。吸烟是为国家做贡献、创造财富、增加税收、脱贫致富、解决就业。没有烟民,国家哪能每年收入几千个亿元税收,解决上千万人的就业,国家应感谢烟民,从而为吸烟找到所谓正当理由。
吸烟“无大害”。许多烟民和社会公众认为吸烟有点害但无大害。主要是尼古丁的毒害,这种毒害也是轻微的、漫长的、潜移默化的,只要自己身体好无大害,你看某位亲人一辈子吸烟活到九十九,不影响健康长寿。
其实,一些烟民只知道吸烟对人体的呼吸系统有影响,不知道烟雾中含有4000多种化学物质;只知道吸烟可能致癌,不知道烟雾中至少有40多种致癌物质;只知道吸烟有害,不知道烟雾还有毒,烟雾中含有许多有毒有害致病物质,如烟碱、二氧化氮、氢氰酸、丙烯醛、砷、铅、汞等。烟雾对人群的危害超过工业污染的化学气体,对人体的大脑、心肺、肝、脾、胃、肾,对人体的性功能、生殖功能都有不同程度的伤害,甚至将严重影响生育繁衍质量。
吸烟“不伤害他人”。这是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烟民错误地认为,吸烟是自己的权利,自己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对于烟雾污染环境、污染空气质量,对二手烟、三手烟、主动吸烟、被动吸烟造成对他人健康侵害和享有清新空气的环境权的侵害不认知、不支持,我行我素。有的认为有点影响问题也不大,缺乏共同营造文明环境的思想和道德素质。
二、控烟、禁烟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曾对吸烟的范围从维护公众健康的角度做出了一些行政规定,但对控烟与健康做出发展规划,以及对设置吸烟区(室)、禁止吸烟标志、限制做烟制品广告宣传等做出相应规定,执行和落实的都不够理想。
2007年~2008年,为了迎接绿色奥运、创建无烟奥运,在奥运馆所、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各个奥运主办和协办城市(北京、上海、天津、沈阳、青岛、秦皇岛)政府部门都做出了行政规定,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还做出立法规定,同时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在奥运会期间,应该说执行得很好,基本上实行无烟奥运,受到各国运动员的好评。但是在奥运会、残奥会结束后,这些规定的执行没有很好延续下来,巩固发扬成效,反而出现反弹。
在控烟、禁烟的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4个突出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主体不明确,执行范围界定不严格,执法部门的力量、经费等不能适应执法要求;二是执法的惩罚规定不明确,对违法违规者不能执行惩罚影响执法力度和法规的权威性;三是社会监督没有形成氛围;四是执法效果不明显。
三、履约后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力度不够。2003年11月10日,中国政府签订加入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05年8月28日全国人大批准同意;2006年1月9日在我国正式生效。根据《公约》,我国庄重承诺:2011年,即《公约》生效5年后,对公众提供防止接触烟草烟雾的普遍保护,并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根据《公约》,缔约国政府需要通过立法行成规定在公共场所无烟。现在,我们距实现庄重承诺的时间只有一年多了,迫切需要做好立法准备、宣传工作,以及法律知识、烟草知识、吸烟危害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形成在公共场所无烟的社会氛围。
四、公众参与控烟活动不广泛不深入,尚未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控烟和在公共场所禁烟,不只是对烟民而言,要烟民戒烟需要社会、烟制品行业、每个社会公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更多的是关爱、理解、支持和帮助,和谐共建无烟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禁烟立法已成社会和公众共识
2003年5月21日,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一致通过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这是世界卫生组织自成立以来出台的第一部公共卫生法规,公约的出台标志着控烟工作已成为全球化的国际行动。截至2008年5月1日,全球已有154个国家签署了这一公约,覆盖人口超过世界人口的80%(中国已是履约国)。
《公约》的中心内容是“六个字”,即承认、告知、保护。承认烟草烟雾暴露会导致死亡、疾病和残疾;告知国民这些危险;保护国民在境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不受烟草烟雾暴露侵害。要实施《公约》的根本途径和手段就是立法。2004年3月,爱尔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建立无烟公共场所的国家。无烟化的范围包括公共场所、所有的办公室、餐厅、酒吧和旅店。不到6个月,挪威的无烟立法也开始生效。在这两个国家的引领下,随后新西兰、意大利、西班牙、几内亚、毛里求斯和乌拉圭等12个国家相继开展了创建无烟场所和无烟公共场所的工作。到目前为止,澳大利亚和英格兰也已经实现了室内公共场所无烟化。80%的加拿大人和50%的美国人已经生活在无烟化的工作场所和包括酒吧和餐厅在内的公共场所。
中国的控烟禁烟工作开展的比较晚,但通过立法来实施公共场所无烟化已是大势所趋,并得到社会和公众的共识。目前,一些少数省市从行政法规的角度提出控烟和禁烟的规定。但国家尚无一部在一定范围内实行控烟、禁烟的法律。据了解,国家已在做这方面的准备工作,我们相信到2011年国家承诺到期时间会有相应的法律出台,推动中国禁烟工作深入开展。
中国的控烟和禁烟工作应抓源头、抓重点
据目前调查了解,中国的烟民中有1.8亿人是青少年,抽烟的趋势在向青少年和妇女发展,这对提高我国人口素质将会受到影响。在今后的控烟和禁烟工作中,应着力抓好“三个源头和三个重点”。
“三个源头”:一是青少年。一定要控制和禁止青少年吸烟。对他们进行吸烟危害、影响自身健康、吸烟污染环境、吸烟伤害他人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对吸烟产生反感和对抗,打上深刻的烙印。
二是家庭。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要建立家庭相互监督的机制。小孩监督父母不吸烟,父母监督孩子同时教育孩子远离烟草、烟雾,建立无烟家庭。
三是社区。在城市街道,社区是基层组成细胞,要大力提高社区无烟文明,建立无烟文明社区。
“三个重点”:一是学校。要重点抓好中小学,建立无烟中小学。学校老师要做不吸烟的文明表率,以身作则影响学生。应把不吸烟远离烟草烟雾作为中小学学生的守则或校规,保护学生的健康、保护学校的良好环境。
二是医院。要建立无烟医院,尤其是医生要带头不吸烟或禁烟。医生吸烟给病人看病就可能造成病人雪上加霜,更加痛苦。为了减少病人痛苦,医院的医生和工作人员都应远离烟草烟雾,做一名优秀的救死扶伤工作者。
三是机关。尤其卫生部门、环保部门的机关应带头远离烟草烟雾。倡导无烟机关,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染的文明办公场所。
应采取相应的控烟、禁烟政策和措施
为了有效的控烟、禁烟,应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一、提高烟制品的税率和烟制品的价格,要使低生活消费水准的烟民和青少年购买不起烟制品,减少吸烟公民。
二、限制烟叶、烟制品的生产总量,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对于农民不种植烟叶的要实行政策补贴,对于超计划种植烟叶烟草的不予以收购或压价收购,实行控制政策。同时要严格控制烟草、烟制品的进口,提高进口关税,减少进口。
三、禁止做烟草、烟制品广告宣传。烟制品外包装封面上要有明确和一目了然的烟制品危害的提示,告知购买者和消费者吸烟不仅严重危害自身健康也殃及他人。
四、严格控制各类影片中出现大量的吸烟镜头,以起到不良宣传作用。
五、严格禁止用公款送烟制品。现在有一批烟民不花钱吸着各类高级烟,所以难以戒烟。在亲朋好友中要大力提倡送礼不送烟制品,帮助吸烟者戒烟。
六、在控制和禁止吸烟的范围和区域,要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和标志,不准设
立吸烟室和吸烟区域。要宣传二手烟没有安全界限(无阈值),仍然可以殃及他人。
七、对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要进行培训。进行吸烟危害的教育,不经培训不准上岗。对凡是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烟民要进行劝告,对于不听劝告的要向监管部门举报并协助监管部门查处违规者。
应广泛开展控烟禁烟的宣传教育活动
现在,大部分烟民和社会公众对吸烟的危害认识不深、了解不透。因此,要通过不同的形式和方式及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吸烟的危害性、二手烟和三手烟的危害,提高社会公众对吸烟及被动吸烟危害性的认识,主动远离烟草烟雾。普及烟草烟雾知识、普及控烟禁烟法律知识,广泛开展吸烟警示教育。吸烟不仅危害自己,而且污染环境、损害他人环境权益、健康权益,提高到道德观的高度认识和教育。同时也要跟烟民算吸烟的经济账,算健康账和寿命账。吸烟是花钱买来对身体的损害,全国烟民平均减少寿命约5年。
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与控烟、禁烟相关的关系
一、正确履约和加强控烟法制建设的关系。2003年5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一致通过。我国已是履约国,2011年要实行履约承诺,要通过立法形式加大控烟禁烟的力度。目前,我国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4部法律对于吸烟危害健康、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劝阻和禁止青少年吸烟及禁止发布烟草广告等只是原则性做出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具体惩罚措施涉及较少,执行难度较大。我国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天津、青岛等城市已经出台了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但规定的场所比较局限、法规内容比较模糊、执法主体不明确、处罚措施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取得的效果不明显,与《公约》的要求还有着较大差距。因此,要正确处理履约和加强禁烟法制建设的关系,要做到履约态度积极,禁烟法制建设加强,尽快推动国家级权威性的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法规出台,要以国家为主体,部门协办、公众参与、舆论推动、烟民和非烟民支持,共同努力加强禁烟法制建设。
二、正确处理烟草利税增长与烟制品带来危害的关系。烟草和烟制品每年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税收和财政收入,带来了GDP的增长。据2008年1~12月统计,全行业累计实现工商税利4499.41亿元,比2007年同期增长15.73%,2009年行业生产经营实际指数是:全国烤烟种植1658万亩,收购226.95万吨,卷烟生产销售计划安排22500亿支(4500万箱),全行业实现工商税利保持10%以上速度增长。除此还解决相当数量人员的就业问题。
但同时,我们也要把吸烟带来的危害账包括直接和间接危害损失账算一算:一是吸烟造成烟民每年死亡100万人,造成被动吸烟死亡10万人;二是吸烟同时造成各种疾病的发生,需要发生大量医疗费开支,二手烟三手烟造成成千上万人健康损失,据2005年统计,因二手烟导致死亡和疾病的开支大约100亿美元;三是吸烟造成大量的火灾事故及灾害,人员死亡、房屋烧毁、经济损失。据2000年不完全统计,每年吸烟引起火灾总经济损失约207亿美元;四是吸烟造成环境污染,造成大量的烟盒、烟蒂垃圾,付出环境代价;五是吸烟要花大量的钱,可以使穷人更穷,它不仅夺去吸烟人的健康,还夺去他的财富。权衡利弊,结论:吸烟的害处远远大于烟草利税增长。
三、正确处理拉动烟制品消费与保护环境、维护公民健康的关系。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引起各国的高度重视。中国政府提出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拉动消费的发展战略。有的地区和部门把烟草业的发展作为拉动消费促进经济新的增长点,建立现代化的卷烟厂,增加烟制品的产销量,提高烟制品的档次拉动经济消费。笔者认为,这种拉动消费是违背保护环境保护公众健康的。在拉动消费上要实行绿色环保的消费和消费方式,不能以牺牲环境和公众健康拉动消费,这种消费付出的代价太大,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四、正确处理控烟、禁烟与提高国民健康素质的关系。要清醒认识到吸烟直接影响健康、影响寿命、降低人的素质、降低人的寿命,据统计,吸烟最高降低平均寿命5年,这与我国健康规划提高国民平均寿命是相违背的。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把吸烟的危害宣传到位、到人、到家庭,提高烟民戒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共同维护社会文明。
五、正确处理烟民与非烟民的关系。我国有3.5亿的烟民,平均3个人中有一位烟民,是世界最大的吸烟团队,不能轻估这支力量。当我国禁烟的法律公布后,在规定地域和场所实行严格禁烟,必然要产生吸烟者与反对吸烟者的矛盾对抗;产生主动执法与被动执法、甚至对抗执法的矛盾。要本着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原则,对烟民关心爱护不要歧视,要体谅戒烟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要劝阻、讲清道理、讲吸烟危害自身健康同时又危害他人、污染环境、侵害他人权益的道理,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烟民要用最大努力克制吸烟,达到戒烟的目的。
(作者为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要点提示
尽管我国在控烟和禁烟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控烟和禁烟形势依然严峻。为此,作者提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应尽快立法,中国的控烟和禁烟工作应着力抓好“三个源头和三个重点”。要采取相应的控烟、禁烟政策和措施,广泛开展控烟禁烟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认识,把握和处理好与控烟、禁烟工作相关系的问题。
编辑心得 吸烟不仅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死亡。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空气污染和垃圾处理问题。我国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应该积极做好立法准备、宣传工作,以及法律知识、烟草知识,吸烟危害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尽快形成在公共场所无烟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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