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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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世界卫生组织(WHO)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1946年7月在纽约举行建立一个国际卫生组织的国际会议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组织法,1948年4月7日得到26个联合国会员国批准生效。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该组织的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获得尽可能高水平的健康,为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主要采取初级卫生保健措施。该组织给健康下的定义为“身体、精神及社会生活中的完美状态”。该组织的主要职能有:促进流行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提供和改进公共卫生、疾病医疗和有关事项的教学与训练;推动确定生物制品的国际标准。
                 
  世界卫生大会(World Health Assembly, WHA)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执行委员会由32位有资格的卫生领域的技术专家组成,每位成员均由其所在的成员国选派,由世界卫生大会批准。执委会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世界卫生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大会的决议、政策和委托的任务。执委会主席的任期为一年。
                 
  主要出版物有:《世界卫生组织月报》,每年6期,英、法、阿、俄文;《疫情周报》,英、法文;《世界卫生统计》,季刊,英、法、中、阿、俄、西文;《世界卫生》,月刊,英、法、俄、西、德、葡、阿文。
                 
  中国是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1972年第25届世界卫生大会恢复了中国在该组织的合法席位。其后,中国出席该组织历届大会和地区委员会会议,被选为执委会委员。1978年10月,中国卫生部长和该组织总干事在北京签署了“卫生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双方友好合作史上的里程碑。1981年该组织在北京设立驻华代表处。
                 
                 
  二、什么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 FCTC)是世界卫生组织首次根据其《组织法》第十九条所规定的权力来促成的、由各成员国以国际协定方式达成的烟草控制的国际间法律文件,它是针对烟草的第一个世界范围的多边协议,既定目标是实行全面的烟草控制战略。其最终内容由WHO各成员国谈判后形成,供成员国签署。
                 
  三、《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产生背景是什么?
                 
  20世纪50年代国际上出现过大规模的反吸烟运动。1969年,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泛美卫生组织指导委员会/美洲区域委员会及欧洲区域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控制吸烟的决议,开始推动世界性的控烟工作。经过世界卫生组织二十多年的努力,在1996年5月召开的第49届世界卫生大会上,191个成员国达成了制定《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共识。世界卫生组织从2002年开始,成员国由191个增加到192个。
                 
  四、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布伦特兰女士简介
                 
  布伦特兰1939年4月20日出生于挪威首都奥斯陆,父亲是康复医疗方面的专家。7岁时加入挪威工人运动会儿童部,至今还是该工人运动会的成员,曾经领导挪威工党三次赢得选举胜利。10岁时随父母移居美国,国际主义的种子从此播种到年轻的布伦特兰身上。受父亲影响她在美国学习医学,曾获得过哈佛公共卫生学院奖学金。1965年返回挪威,曾在卫生部从事儿童健康工作,也在国家医院和奥斯陆城市医院儿童科工作过,担任过奥斯陆儿童健康服务中心主任。1974年成为挪威环境部长,开始将环境与健康紧密结合在一起。1981年,41岁的布伦特兰成为挪威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并且也是最年轻的首相。1983年,她受当时联合国秘书长邀请,担任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主席。1986年,她再次当选为挪威首相,并且于1990继续连任,直到1996年10月退出政坛。
                 
  1998年1月,布伦特兰被世界卫生组织执行委员会提名为总干事候选人。同年5月13日,第51届世界卫生大会正式选举她为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以下是布伦特兰分别在第51届世界卫生大会上被选举为总干事和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即将离任时的讲话节选:
                 
  1998年5月13日:“我的第二项重点是在非传染病领域。
  ……
  说到烟草,身为医生,我相信科学和证据。我今天想在这里大声疾呼的是:烟草害人。
  我们需要结成广泛的禁烟联盟,并应呼吁范围广泛的合作伙伴行动起来,遏制全球烟草消费量不断增加的现象。
  儿童最易受害。习惯始于幼年。烟草业知道这一点,并相应采取了行动。这不仅是一项医学挑战,而且也是一项文化挑战。不应宣传、补贴或美化烟草。“
                 
  2003年5月19日:“在本届卫生大会上通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将是我们对我们的儿童和后代所作的最有益的事。然后,要确保公约尽快生效。
  这是一项多么巨大的努力。这努力来自我们大家——民间社会、各国政府,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员工。
  ……
  2003年5月21日星期三将是一个历史性的日子;让我们大家都以成为这一天的一部分而感到自豪。由于我们选择了联合采取行动,数十亿后代将更加健康并将享有更长和更富有成效的生活。“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在其推动下制定的。布伦特兰女士将于2003年7月21日卸任。
                 
  五、《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本公约的目标是提供一个由各缔约方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实施烟草控制措施的框架,以便使烟草使用和接触烟草烟雾持续大幅度下降,从而保护当代和后代免受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健康、社会、环境和经济造成的破坏性的影响。
                 
  六、《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各缔约方为实现本公约及其议定书的目标和实施其各项规定,除其他外,应遵循下列指导原则:
                 
  1.宜使人人了解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造成的健康后果、成瘾性和致命威胁,并宜在适当的政府级别考虑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或其他措施,以保护所有人免于接触烟草烟雾。
                 
  2.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需要强有力的政治承诺以制定和支持多部门综合措施和协调一致的应对行动,考虑:需采取措施防止所有人免于接触烟草烟雾;需采取措施防止初吸,促进和支持戒烟以及减少任何形式的烟草消费;需采取措施促进土著居民和社区参与制定、实施和评价在社会和文化方面与其需求和观念相适应的烟草控制规划;以及需采取措施,在制定烟草控制战略时考虑不同性别的风险。
                 
  3.结合当地文化、社会、经济、政治和法律因素开展国际合作,尤其是技术转让、知识和经济援助以及提供相关专长,以制定和实施有效烟草控制规划,是本公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采取多部门综合措施和对策以减少所有烟草制品的消费至关重要,以便根据公共卫生原则防止由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引起的疾病、过早丧失功能和死亡的发生。
                 
  5.各缔约方在其管辖范围内明确与责任相关的事项是烟草综合控制的重要部分。
                 
  6.宜在国家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框架下认识和强调技术和财政援助的重要性,以便帮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经济转轨国家缔约方因烟草控制规划而使其生计受到严重影响的烟草种植者和工人进行经济过渡。
                 
  7.为了实现本公约及其议定书的目标,民间团体的参与是必要的。
                 
  七、WHO为制定《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了哪些初期筹备工作?
                 
  1999年5月,第52届世界卫生大会发起了拟议框架公约工作后,开始分为两个阶段着手制定《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文本:
                 
  1.设立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工作小组,编写公约草案的拟议内容;
                 
  2.建立政府间谈判机构(INB,Intergovernmental Negotiation Body),起草和谈判拟议公约和可能的相关议定书。公约工作小组首先编写了公约草案的拟议内容,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分为公约和相关议定书两大部分,并将公约草案的拟议内容编目分类,向2000年5月的第53届世界卫生大会提交了拟议的内容草案。工作小组为筹备政府间谈判机构的工作,分别于1999年10月和2000年3月举行了两次会议,初步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政府间谈判机构的时间表。
                 
  八、为什么召开《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众听证会?
                 
  为做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谈判的准备工作,在政府间谈判机构第一次会议之前,WHO邀请了所有对公约感兴趣的团体表达他们关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观点,并于2000年10月12至13日在日内瓦召开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众听证会。
                 
                 
  九、国际上哪些组织、团体和公司向《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听证会提交了倡议材料?
                 
  WHO收到了来自全世界各类团体和公司对公约的反应,既包括烟草种植、卷烟生产、广告和销售环节等相关公司,同时也收到了来自公众健康和职业健康组织、宗教团体、民间团体、环保组织及其他提倡消费者权益、妇女和儿童权利的组织的意见。
                 
  WHO共收到了共643份书面材料,其中500份来自2000年夏季期间提交到WHO的书面文件,143份来自日内瓦公约听证会证言的副本。
                 
  十、听证会材料认为哪些是烟草销售的特殊人群?
                 
  听证会材料中经常提到的问题是特殊人群,在有关“目标群体”的评论中最关心的是青少年、女性和贫民三种人群。有很多份材料提及烟草使用、生产、营销等涉及青少年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童工、青少年被动吸烟、青少年吸烟危害和针对青少年的烟草销售和广告等问题;与女性有关的问题是:女性吸烟的特殊危害、女性吸烟率上升、针对女性的广告和销售以及烟草企业中女性劳动力的地位和健康情况;材料提及吸烟对贫民健康的影响、烟草影响贫民生计的方式以及贫民中吸烟率较高等问题。
          
  11、关于烟草生产和推销,听证会材料提及了几方面的问题?

  有提议认为:烟草生产和推销涉及了广告、烟草赞助、市场营销、烟草制品商标、销售、农业等方面的问题。

  烟草赞助活动包括赞助一支运动队伍或一次运动会、竞赛、音乐会等。很多提案要求限制或禁止这种行为,认为这样做是针对青年人进行宣传。

  大力限制烟草企业的市场营销策略将更有利于政府和个人的自由选择、公众健康或戒烟。

  评论意见中要求烟草制品的包装要标明健康警语、禁止用“淡味”、“柔和”等词语描述某一烟草制品等。赞同公约的人认为“健康警语在外包装中应占据相当的面积(在正面和背面至少占39%),并且应以消费者易于理解的形式出现,最低限度是使用所在销售国家的语言表达;此外,还应考虑形象化的警示,因为可能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是不识字的。”

  涉及免税销售、对未成年人销售、因特网销售和自动贩卖机销售等问题。很多赞成公约的人要求限制烟草销售,尤其是对青年人销售。

  涉及农场补助、作物差异、烟草生产和种植对环境的影响、烟草种植者的劳动条件以及烟草作物在某些国家经济中的中心地位等问题。赞成公约的人对国民经济主要依赖烟草作物的国家的处境比较敏感,其观点是“关于加强对替代作物的支持方面应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作为一个特殊条款提出。”
                 
  12、关于烟草引起的健康问题,听证会材料主要涉及哪几个方面?

  因考虑到特殊群体而提出了健康问题如下:吸烟或被动吸烟对健康的影响;对非自愿性暴露于烟气之中的保护;公共教育和预防;对吸烟引起的疾病的治疗和科学论据等。
                 
  13、听证会材料如何分析政府在控烟中应起的作用?

  听证会材料提到一些关于政府,尤其是政治、经济方面的问题,如税收、走私、政策法律事务、烟草控制等。

  关于税收问题,提出“由于增加税收可提高价格,所以增税是减少吸烟的一项重要措施。此外,烟草税率应在阻止使用烟草的国家、低价烟草的国家以及邻国之间协调一致。”那些反对公约的人则反对增税。

  关于走私方面包括有关走私如何减少国家税收、如何影响烟草企业、邻国间完全不同的税率如何助长走私、某些国家由于边境上的漏洞又是如何受到更大冲击、以及为什么需要国际性的努力来控制走私等问题的讨论。他们表达了对近年来走私呈上升趋势的担心,说:“烟草的国际性走私已有数百年了,但近年来增长极快,并已发展为一个代表着全球卷烟消费量约8.5%的份额的全球性大规模商业组织。”那些反对公约的人也谴责走私,但把它归咎于征收烟草制品税的国家,提出:“禁止卷烟影响了它的合法市场,并损坏了合法品牌的名誉和形象。”

  涉及设立成员国的法律义务标准、国家的政治自治问题以及是否应将控烟问题留给各个国家考虑,还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应优先于其他贸易协议等问题,即:“在框架公约或其他协议草案中,不允许有任何减轻、放松或以任何方式贬抑现存的国家控烟方面的提议、规则、法律或实践活动的内容。任何国家都必须能够实施这些可以完成的意义深远的烟草控制政策。”那些反对公约的人在国家自主方面提出了相似的看法,但他们认为国家主权与一个国际性的协议是不一致的。

  在经济类问题中包含有两个重要观点,赞成公约者的观点是:从治疗疾病的费用、生产力的损失、用于吃住等基本需求的资金的分流以及因疾病和死亡导致的人力资本的损失等方面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烟草消费都是对经济的一大消耗。那些反对公约的人则认为烟草生产在很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

  提及到控制烟草企业广告和市场营销、要求烟草制品标注健康警语(包括降低产品危害、控制产量和产品标准化等)和披露烟草制品的危害等问题,意见为:“在发展中国家,吸烟者和烟草使用者不知道烟草有害的本质,他们没有得到有关烟草的基本信息和标注语信息,例如尼古丁能使人产生依赖、存在致癌物质及多种有毒成分等,足够的商标内容对产品消费而言是重要的基本要求,并且在许多国家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但在很多国家,卷烟曾逃避了这一点。那些反对公约的人认为:”政府应该能够像监控其他消费品一样监控卷烟中所使用的添加剂,消费者也应该有权利了解他们所吸食牌号中的添加剂的有关信息,但披露信息一定要在保护该公司在拥有产权的牌号配方的合法利益的前提下进行。“
                 
  14、听证会如何看待发达国家的烟草生产?

  发达国家把它的烟草工业市场营销和广告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的问题,以及这一问题如何引起发展中国家的吸烟人数,尤其是年轻人和女性吸烟人数的上升。听证会主要意见是:由于这类问题是从富国向穷国扩散,解决这一问题的担子应落在发达国家的肩上,很多意见要求《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保护发展中国家,使其免受发达国家烟草企业的进一步侵害。
                 
  15、关于烟草贸易及贸易政策,听证会材料有何主要看法?

  不应当把烟草视作一个常规产品,因此不应受自由贸易协定保护;还是应该允许各国按照WTO批准的政策继续从事烟草贸易。一般比较注意自由贸易协定,例如:“公众健康应该比商业考虑更重要。过去,各成员国曾清楚明确地将军用设施排除在国际自由贸易协定之外,同样也应排除烟草。因此建议通过改变现有协议、或者通过添加与烟草有关的条款,如国际性法律承认的烟草威胁公共健康、烟草应排除在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有关规则之外等说法来排除烟草。”那些反对公约者经常支持更加自由的贸易政策。
                 
  16、听证会材料如何看待烟草生产的补贴问题?

  要求终止对烟草工业的政府补贴,如:“《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应号召各国政府、中央银行、金融机构及双边地区和多边发展金融机构、组织停止对烟草企业投资、贷款,并在一定期限内收回现存的投资。”那些反对公约的人认为通过补贴鼓励烟农去种植其他作物是成问题的,因而要求继续对烟草实行补贴。
                 
  17、听证会材料如何看待WHO的权力问题?

  评论意见中约有20%肯定了WHO商议制定一个有关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权力,如一个抗癌非政府组织的评论:“澳大利亚癌症协会对WHO到目前为止所做的关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工作表示欢迎,并鼓励WHO继续保持在这一领域开展工作的动力和活力,在与非政府组织正当合作的基础上,WHO应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实施和监管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此外,有15%的评论者要求国际合作,因为国际合作是各国,尤其是较为贫穷的国家获得帮助的最好途径。大约有十分之一的评论者认为所有的国家都是相互往来的,因而需要国际合作。
                 
  18、政府间谈判机构是什么时候开始运作的?

  2000年10月16日至21日,WHO 148个成员国的代表以及来自欧洲共同体、9个非政府组织和25个非洲组织的观察员聚集在日内瓦,参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政府间谈判机构第一次会议。自此,谈判机构代替框架公约工作小组开始开展实质性工作。谈判机构首先讨论工作小组编写的框架公约拟议草案内容的第一部分,并对公约的核心义务和指导原则进行审议。谈判机构根据第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意见对草案内容作某些调整,成员国还要求继续开展关于烟草贸易、对国家的技术支持、烟草的赔偿和责任以及烟草财政机制问题的技术工作。
                 
  19、最后一次政府间谈判结果是什么?

  经过历时四年共六轮的谈判,《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制定工作于2003年3月1日在最后一次政府间谈判结束时完成。
                 
  20、《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如何获得通过?

  最后一次政府间谈判所形成的文本提交2003年5月在日内瓦举行的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讨论,并于5月21日获得一致通过。
  21、世界部分国家(地区)对焦油量的规定如何?
                 
  欧盟现在卷烟烟气中焦油最高限量可达12mg(每支,下同),到2004年必须降到10mg.巴西卷烟焦油最高限量为12mg.俄罗斯规定滤嘴卷烟焦油限量为14mg,无滤嘴卷烟为16mg.海湾国家规定焦油量为10mg.南非规定焦油量为15mg.澳大利亚规定焦油量为16 mg.
                 
  22、世界部分国家(地区)对烟碱量的规定如何?
                 
  欧盟规定2004年卷烟烟气烟碱量必须为1mg(每支,下同)。巴西的烟碱量为1mg.俄罗斯规定滤嘴卷烟烟气烟碱量为1.2mg,无滤嘴卷烟为1.3mg.海湾国家规定烟碱量为0.6mg.南非规定烟碱量为1.5mg.澳大利亚规定烟碱量为1.5mg.
                 
  23、《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谈判进程中部分国家和地区对烟草制品的健康警句有哪些新的规定?
                 
  加拿大率先在卷烟包装盒上使用因吸烟而导致疾病的彩色图片,希望吸烟者因此产生警惕而戒烟。联邦政府公布的彩色图片形形色色,有肺癌的图片、有口腔癌的图片、吸烟可能致阳痿(一支未弹烟灰,烟灰烧成弯月形状)的图片,张张令人怵目惊心。卷烟生产商可根据政府公布的图案任选一种印在烟盒上。巴西成为第二个要求在烟包上印制警告性图案的国家。从2002年2月1日起,巴西的卷烟生产商按照新的管理条例,在烟盒的一面放上展示医疗条件和现象的图片,并且禁止在卷烟的包装盒以及广告上标注“柔和”、“特柔”、“焦油量适中”、“焦油量低”、“焦油量极低”、“淡味”等用语,甚至是“含量适中”这样的用语也禁止使用。欧盟委员会将在2002年底之前准备好有关鲜明图片的指导方针,卷烟盒上将使用大量有关吸烟损害健康的警语,并使用令人震惊的图片。在欧盟境内销售的产品中,从9月30日起,烟盒上的健康警示语标签必须至少占一个烟盒正面30%和背面40%的面积,烟草生产商将不能够使用“清淡”、“柔和”等这类术语。
                 
  24、美国烟草诉讼发展情况。
                 
  早在1954年美国一肺癌患者就对烟草公司第一次提出诉讼,到上世纪80年代早期,已经有约100件类似的诉讼;从1980年到1992年,有大约200件诉讼案件与烟草行业有关。但是在此以前,在所有提出的烟草诉讼案件中,没有任何经济补偿付给烟草产品诉讼案的原告。在20世纪90年代,烟草诉讼情况出现了转变,不仅吸烟者起诉烟草公司的案件有增无减,而且以政府名义起诉烟草业的案例也接连不断。1998年11月,美国最大的几家烟草公司同意在今后的25年内向49个州支付2060亿美元的费用,用于赔偿各州因烟草消费所带来的健康损害。2000年3月,美国旧金山高等法院判决美国的菲莫公司和雷诺公司向一位名叫莱斯莉的女烟民赔偿2000万美元。这是美国历史上首次认定烟草公司对烟民的健康负有责任,在烟草诉讼案中第一次有利于烟民的判决。2000年7月14日,美国佛罗里达州地方法院在一起集体诉讼案中判决美国五大烟草公司必须付出1450亿美元损害赔偿金,创造了美国司法史上的最高的损害赔偿纪录。2001年8月10日,美国加利福尼亚高等法院最终判决全球最大烟草商菲莫烟草公司,必须向一名56岁的癌症患者理查德?伯肯支付1亿美元的赔偿金。此案判决的赔偿金数额巨大,创个人诉讼赔偿历史之最。2003年3月21日,法官以菲莫在过去30年中,在万宝路淡味烟和剑桥淡味烟的危险性方面误导吸烟者为由,命令菲莫美国公司向烟民支付71亿美元实际赔偿金,并向伊利诺斯州支付30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金。诉讼拉锯战在美国仍将长期继续下去,烟草诉讼案的此起彼伏正是美国特有的法律体系、司法制度的一种社会反映。美烟草业正力图通过否决集体诉讼,采用产品责任免除等方式来规避诉讼风险。2003年5月21日,佛罗里达第三区上诉法院推翻了1450亿美元的巨额赔偿,理由是原告不符合共同起诉的条件。
                 
  25、世界一些地区的烟草诉讼情况。
                 
  受美国烟草诉讼案成功的影响,一些国家政府接受了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至少有15个国家正在进行各种烟草诉讼,试图从烟草业获得巨额的健康赔偿费用。在波兰、澳大利亚、挪威、俄罗斯、土耳其、爱尔兰等国都先后出现了针对本国烟草公司的烟草诉讼案件,并且已经有了几个成功的案例,如波兰首例被动吸烟索赔案获胜。但是由于其他国家与美国司法制度的不同,此类索赔案件在大多数国家都未能使原告如愿以偿。比如,在以色列有人对DUKE烟草公司提起诉讼,法官则称,如果卷烟生产商对人的健康负有责任的话,那么,汽车制造商要对交通事故负责,汉堡包商家则要对肥胖负责。
                 
  26、欧盟对烟叶种植的补贴情况如何?
                 
  欧盟对成员国的烟叶种植实行高额补贴。从希腊的烟叶种植和收购的情况看,希腊烟农每出售1公斤烟叶,平均可获得1-2美元的现金补贴。2001年9月份,欧盟曾宣布它将在2002年逐步停止对烟草的补贴,引起了烟草业的强烈反对,随后,欧盟做出了让步,推迟了计划。
                 
  27、历届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什么?
                 
  1987年11月,世界卫生组织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第6届吸烟与健康国际会议上提议把1988年4月7日,也就是世界卫生组织成立40周年纪念日作为“世界无烟日”。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又把这一天改定在每年的5月31日,即“六一”国际儿童节前一天。迄今为止,世界无烟日活动已经举行了十六届,历年来,世界无烟日的主题如下:1988年“要烟草还是要健康”,1989年“妇女与吸烟”,1990年“青少年不要吸烟”,1991年“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不吸烟”,1992年“工作场所不要吸烟”,1993年“卫生部门和卫生工作者反对吸烟”,1994年“大众传播媒介宣传反对吸烟”,1995年“烟草与经济”,1996年“无烟的文体活动”,1997年“联合国和有关机构反对吸烟”,1998年“在无烟草环境中成长”,1999年“戒烟”,2000年“不要利用文体活动促销烟草”,2001年“清新空气,拒吸二手烟”,2002年“无烟体育——清洁的比赛”,2003年“无烟草电影,无烟草时尚行动”。
  28、《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最终文本主要包含哪些部分?
                 
  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最终文本共有11部分计38条,对烟草及其制品的成分、包装、广告、促销、赞助、价格、税收和非法贸易等问题均做出相应的规定。
                 
  29、《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怎样定义“烟草业”?
                 
  “烟草业”系指烟草生产商、烟草制品批发商和进口商。
                 
  30、《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怎样定义“烟草制品”?
                 
  “烟草制品”系指全部或部分由烟叶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鼻吸的制品。
                 
  31、《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怎样定义“烟草广告和促销”?
                 
  “烟草广告和促销”系指任何形式的商业性宣传、推介或行动,其目的、效果或可能的效果在于直接或间接地推销烟草制品或促进烟草使用。
                 
  32、《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怎样定义“烟草赞助”?
                 
  “烟草赞助”系指目的、效果或可能的效果在于直接或间接地推销烟草制品或促进烟草使用的,对任何事件、活动或个人的任何形式的捐助。
                 
  33、《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怎样定义“烟草控制”?
                 
  “烟草控制”系指通过消除或减少人群消费烟草制品和接触烟草烟雾,旨在促进其健康的一系列减少供应、需求和危害的战略。
                 
  34、《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怎样定义“非法贸易”?
                 
  “非法贸易”系指法律禁止的,并与生产、装运、接收、持有、分发、销售或购买有关的任何行径或行为,包括意在便利此类活动的任何行径或行为。
                 
  35、《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各缔约方履行的一般义务是什么?
                 
  每一缔约方应根据本公约及其作为缔约方的议定书,制定、实施、定期更新和审查国家多部门综合烟草控制战略、计划和规划。并应根据其能力:设立或加强并资助国家烟草控制协调机构或联络点;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和/或其他措施并酌情与其他缔约方合作,以制定适当的政策,防止和减少烟草消费、尼古丁成瘾和接触烟草烟雾。
                 
  在制定和实施烟草控制方面的公共卫生政策时,各缔约方应根据国家法律采取行动,防止这些政策受烟草业的商业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响。
                 
  各缔约方应开展合作,为实施本公约及其作为缔约方的议定书制定提议的措施、程序和准则。
                 
  各缔约方应酌情同有关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及其他机构合作,以实现本公约及其作为缔约方的议定书的目标。

  各缔约方应在其拥有的手段和资源范围内开展合作,通过双边和多边资助机制为本公约的有效实施筹集财政资源。
                 
  36、《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与其他协定和法律文书有什么关系?
                 
  为了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鼓励各缔约方实施本公约及其议定书要求之外的其他措施,这些文书不应阻碍缔约方实行符合其规定并符合国际法的更加严格的要求。
                 
  本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各项规定决不影响各缔约方就与本公约及其议定书有关的事项或本公约及其议定书之外的其他事项达成双边或多边协定,包括区域或次区域协定的权利,只要此类协定与本公约及其议定书所规定的义务相一致。有关缔约方应通过秘书处将此类协定通报缔约方会议。
                 
  37、采取了哪些价格和税收措施来减少对烟草的需求?
                 
  各缔约方承认价格和税收措施是减少各阶层人群特别对青少年烟草消费的有效和重要手段。
                 
  在不损害各缔约方决定和制定其税收政策的主权权利时,每一缔约方宜考虑其有关烟草控制的国家卫生目标,并酌情采取或维持可包括以下方面的措施:对烟草制品实施税收政策并在适宜时实施价格政策,以促进旨在减少烟草消费的卫生目标;酌情禁止或限制向国际旅行者销售和/或由其进口免除国内税和关税的烟草制品。
                 
  各缔约方应按照《公约》中“报告和信息交换”的规定,在向缔约方会议提交的定期报告中提供烟草制品税率及烟草消费趋势。
                 
  38、采取了哪些非价格措施来减少对烟草的需求?
                 
  各缔约方承认综合的非价格措施是减少烟草消费的有效和重要手段。每一缔约方应采取和实行依照“防止接触烟草烟雾”至“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条款规定履行其义务所必要的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或其他措施,并应酌情为其实施直接或通过有关国际机构开展相互合作。缔约方会议应提出实施这些条款规定的适宜准则。
                 
  39、防止民众接触烟草烟雾有何具体举措?
                 
  各缔约方承认科学已明确证实接触烟草烟雾会造成死亡、疾病和功能丧失。每一缔约方应在国家法律规定的现有国家管辖范围内采取和实行,并在其他司法管辖权限内积极促进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和/或其他措施,以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适当时,包括其他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
                 
  40、采取哪些措施来管制烟草制品成分?
                 
  缔约方会议应与有关国际机构协商提出检测和测量烟草制品成分和燃烧释放物的指南以及对这些成分和释放物的管制指南。经有关国家当局批准,每一缔约方应对此类检测和测量以及此类管制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和行政或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