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政府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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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政府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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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政府资本主义 ( Anarcho-capitalism )是一种建立在个人主权概念上的 个人主义哲学,并禁止使用强迫的力量和诈骗的行为。无政府资本主义者认为只有从所有权基准、以及主权个体间自愿签订的无限制的契约权利所衍生的法律才是正当的。根源于这个基础上,无政府资本主义反对国家进行不正当性的垄断行为以及对于个体主权的侵犯,并支持反中央集权而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制度。若近一步探讨其本质,无政府主义强调对于个人自由与个人所有权的保护,主张废除以非自愿的税赋来支撑的政府垄断,而改由人们自愿出资的私人公司来提供对于个人自由和财产的保护服务。也因此,他们相信所有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对于人们自由和财产的保护都必须经过自由市场的机制来提供。对于无政府资本主义者而言,财产是可以透过自愿的贸易、送礼、或抛弃行为来转换,但若经由非自愿的征收来取得他人财产则是一种非法的方式—无论此种征收行为是出自其他个体、团体、或是国家都亦然。


无政府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是主张没有国家控制的资本主义制度,而最早提出 无政府主义 一词的是20世纪中叶 奥地利经济学派 的经济学家及自由意志主义者穆瑞·罗斯巴德,该主张综合了奥地利经济学派里的经济学、古典自由主义、和19世纪的美国个人无政府主义。罗斯巴德的无政府资本主义理论强调个人主权的至高无上、以及互不侵略的原则。不过无政府资本主义者之间也有些不同的哲学理论。罗斯巴德也将他的哲学建立在自然法上。至于其他一些人﹔如大卫·佛利民(DavidFriedman)则采取务实的后果主义(功利主义)的方式:主张无政府主义应该被采用的理由在于那必然是优于其他制度的选择。另一方面,新兴的学者汉斯-赫尔曼·霍普则以“立论伦理学”来辩护“私人财产无政府主义”的正当性,则更接近罗斯巴德的自然法理论。


一、理念


1、不侵略原则


无政府资本主义在罗斯巴德和其他人的阐述下,坚定抱持著自由意志主义里的不侵略原则:


“……自由意志主义政治理论的基本原则便是主张所有人都是自我所有的,对他自己的身体有著绝对的管辖权。在实行上,这意味著没有任何人能够正当地侵犯或侵略另一个人的身体。由这里它主张每个人都能正当地拥有那些之前未被人占有的资源,或是“经由他劳动所得”的资源。从自我所有权和占有权这两个原则里,便正当化了整个以财产权利所有权为根基的自由市场社会。这个制度确立了每个人拥有他自己身体的权利、捐赠的权利、或遗产的权利(以及伴随而来的接收或继承遗产的权利)、以及借由契约来交换财产所有权的权利。”


一般而言,不侵略原则可以说是禁止先行使用暴力、或是使用威胁的力量来侵略他人的身体(例如直接的暴力、攻击、谋杀)和财产(例如诈骗、入屋行窃、盗窃、课税)For a newLiberty“先行使用暴力”通常指的是侵略和强迫的行为。在这个原则上的立场便是无政府资本主义与自由意志主义的主要差别之一,小政府主义的自由意志主义者会赞同保留最小规模而又最不具侵略形式的国家制度,保留公共警察、法庭、和军队。相较之下,无政府资本主义排斥任何层次的国家干预,将国家定义为一种强迫的独裁、以及在人类社会里唯一能透过“合法”侵略来获取收入的实体,也因此必然是一个违反了自由意志主义中心原则的实体。罗斯巴德和一些人认为不侵犯原则可以套用在道德或自然法基础的本质上,其他一些人如大卫·佛利民则采取后果主义或利己主义的方法来解释,而非坚持侵略在本质上是不道德的,他们主张以法律对抗侵略的工作只有可能是交给那些出于自私的政党们来达成。也就是在这个不侵略原则的问题上罗斯巴德定义了无政府主义;他定义道“无政府主义是一种不存在著对于‘身体和财产’侵犯行为的认可的制度”并说道“无政府主义的意图是要废除国家,换言之,就是要废除具侵略和强迫性的合法机构。”罗斯巴德在接受New Banner杂志的采访时说道:“资本主义是无政府主义的最佳路线,而无政府主义也是资本主义的最佳路线。”


2、原始占用


无政府资本主义的中心思想是自我所有权和原始占用的概念。


所有人都正当地拥有他自己的身体、以及所有由他以自己的身体去占据的自然土地和物品—只能是在没有任何人先行占据或使用了这些土地和物品的情况之下。这种由一个人“原始占用”的土地和物品,代表著他有权利以任何他想要的方式去使用并转移这些土地和物品—只能是在没有未经同意的影响其他人的土地物品和身体之完整的情况下。尤其是,如果这个土地和物品已经人先占用了,那麽依据约翰·洛克的说法,这些“混合了一个人的劳动成果”的土地和物品的所有权就只能经由自愿地—契约—来转换给另一个所有人.


这便是无政府资本主义所有权的根基,也是他们与集产主义形式的无政府主义流派不同的地方。原始占用的原则允许一个个人占据所有“未占用”的财产,包括土地在内,并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或改进之,都是他个人的权利。依据罗斯巴德的说法,原始占用一块土地不能仅是靠著宣称拥有之或是建立栅栏围绕之;它只能是经由使用土地—经由一个人的劳动去混合之—原始占用才会是合法的:“任何宣称占有新资源但却没有使用它的人,将必须考虑到那个财产的权利会被其他先行使用的侵略者所占有。”在实际上,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无政府资本主义者也承认现在地球上很少(如果有的话)有土地是没有经过强迫的结果所转移的—通常是经由国家的形式所夺取。无论如何,除非土地的纪录和所有权能彻底证实窃盗行为,而且目前合法的所有人也不相信那些所有权是建立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转移的,否则他们也反对任何试图纠正过去强迫行为的强迫运用(例如夺取或收回)。


借由定义私人财产和财产权利的原则,无政府资本主义否定了国家的合法性:


“除了所有那些非正当的行为如谋杀、杀人、 强奸 、擅自闯入、抢劫、闯空门、盗窃、和诈骗以外,国家的存在也是和私人财产的伦理相矛盾的,因为国家是一个有权强迫垄断土地和最终的决策(司法权)以及征收税赋的组织。”


3、契约社会


无政府资本主义想像中的社会被称为契约社会“……一个完全根基于自愿行动上的社会,完全不受暴力或暴力的威胁所阻碍。”由于这个制度完全依赖人与人之间著自愿的协议(契约)作为唯一正当的架构,人们很难预测这种社会将发展成什么样子。这种有关未来预测的争论在无政府资本主义者和其批评者间都存在著。


财产和服务的转移的一个特定要件是必须透过双方的自愿,在交易的过程中不能有外部的力量去强迫个人接受或拒绝。举例而言,一个雇主或许会愿意向同性婚姻的员工提供保险和死亡救济金,但另一个雇主也可能会拒绝承认所有在他宗教信仰之外的婚姻。个人将能自由的选择与他人签订契约协议,基于语言、种族、性别、性取向和其他类型的歧视或偏袒也是被允许的。无政府资本主义者主张社会的架构是能够自我调节的,任何遭受歧视的社会族群都可以利用杯葛和抗议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不满,而其他企业家则会由此发现利益(例如利润)所在并提供这些族群服务。


无政府资本主义另一个重要的部分便是允许任何的社会架构—只要他们是经由个体间的自愿契约所形成的。也因此,彻底不同的“政府”和次经济形式都可以形成,个体们可以自行组成“私有”的民主制、共和制或甚至是君主制的“政府”—只要他们自愿这样做。


无政府资本主义所不允许的社会架构之一,是企图要求拥有比形成它的个体更大主权的社会,国家便是主要的例子,但现代的公司也是另一个例子,依据无政府资本主义的定义,公司是一种借著它在法律上的实体与一般个人不同的优势,来掩盖在幕后拥有并操控公司的那些人的行径所应负起的法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罗斯巴德对于公司有著?
,例如对于食物和避难所的需求,以及对于使用中和未使用的资源的限制。因此,如果一个人为了求取食物和住宅而受雇,那么这种雇主—雇员间的关系就是非自愿的,因为雇主限制了对于资源的使用,使得雇员无法达成他的需求。这在实质上是对于“自愿”一词的争论。无政府资本主义者后来便不再使用这一词,认为那在道德上是不恰当的。其它批评者则主张雇用行为并非出自自愿,因为财富的分配使得这种制度在私人财产形成的强迫契约力量下,必然会有一些个人必须替其它人服务。这是对于财富分配正义更深一层的争论。当中一些批评者抱持的是最终状态正义的理论,而无政府资本主义则诉诸于权利平等的理论。一些批评者则将私人财产的本身视为是一种侵略性、或具侵略潜在性的东西,而不必然是防卫性的,也因此认为建立在不平等私人财产上的关系不可能是“自愿的”。


批评者也指出无政府主义者的道德观并没有担保任何积极的道德义务以协助他人(利他主义的道德原则)。如同其它自由意志主义者,无政府资本主义者会主张根本没有这样的道德义务存在,或是主张如果一个协助他人的道德义务真的存在,那么也会存在一个根本的道德义务确保个人不会被强迫执行前者的义务。无政府资本主义者认为是否协助他人应该出自一个人自由的选择,而不承认任何形式的社会责任存在。他们如同右翼自由意志主义者一样,认为有着积极权利与消极权利的差别,消极权利应该被认可,但积极权利则被否定。批评者通常认为这种态度是不道德或自私的,又或者拒绝承认在积极和消极权利间存在着差异。


财产所有权和其衍生的权利一向是不同哲学家间争论的重心之一。许多批评者对财产权利的看法都没有无政府资本主义者如此纯粹。主要的议题在于何种东西才是合法的财产、而又是什么样的行为构成了对于财产的抛弃。第一个问题即使在无政府资本主义者间都经常引起争论:有一些人否认知识产权—在经济上没有实体的产品的合法性。一些支持私人财产的人也质疑无政府资本主义的理论里未使用的土地是否属于合法的财产(个人无政府主义)。第二个议题则是社会主义者普遍批评的部分,他们不相信有着财产的抛弃行为存在。无政府资本主义对于抛弃行为有着严格的判断标准:一个人维持所有权(或多或少)直到他同意交易它或赠送它。对于这种观点的批评则抱持较宽松的判断标准;例如,只要一个人停止使用之,他便失去其所有权(或多或少)。同样地,大多数的社会主义者以及其它将土地和自然资源视为是公共所有的哲学都厌恶原始占用的概念。也有哲学家认为对土地和自然资源宣称所有权是不道德和非法的,也因此反对将土地所有权作为前提的无政府资本主义。


功利主义则简单地批评无政府资本主义并没有发挥最大化的功利,认为他们无法达成其目标。这样的批评来自于许多不同的政治观点和意识形态,而不同的批评者也对何种系统才能对最多人达成最多的利益有着不同的看法。无政府资本主义者将互不侵犯原则视为是一种在文明人类行为上的“边际约束”(side-constraint),或者是人类社会的必要条件(赫伯特·斯宾塞、穆瑞·罗斯巴德),也因此不该使用含糊的功利主义价值观。另一个奥地利经济学派的响应则主张个人的功利并非加法的量能衡量的,也因此总结道所有功利主义的理论在逻辑上和数学上都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