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世界合作社成功的典范:西班牙蒙德拉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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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军中心编者按:现在发出一篇企业案例,看看当今世界上有多少种企业,有多少条道路可以选择,中国企业自废弃了国有国营之后,便退回到个人无限责任的封建所有制,在中国这片土壤上为什么诞生不出西班牙这样的企业?主要与中国的历史传统有关。在这种情况下,看看外国的经验,或许会对头脑有所开拓。]

当代世界合作社成功的典范:西班牙蒙德拉贡

及中国传统合作经济的改革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 宋葛龙 

2006年11月20日

  2005年底,国家发改委体改司组团就“欧盟共同农业政策背景下的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赴法国、西班牙考察,深入了解了被国际众多学者誉为“世界当代合作社成功典范”的西班牙蒙德拉贡联合公司。考察组认为:蒙德拉贡联合公司推行“合作社原则与市场经济相统一”的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市场经济导致两极分化的弊端,这对于我国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乃至构 
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值得借鉴。 

  一、蒙德拉贡联合公司的做法和经验 

  (一)组建和发展 

  “蒙德拉贡”是西班牙北部巴斯克自治区的一个山区小镇,因有一座山常年有雾带状云彩笼罩而得名(意为“龙山”)。1941年2月,蒙德拉贡合作社的创始人来该镇宣传合作经济思想,并于1943年创办了蒙德拉贡技术学校,为发展合作社培养人才。1956年,这所学校毕业的5个年轻工程师发起成立了当地第一家工业合作社。此后,一家又一家产业合作社陆续诞生。为融资需要和提高合作社的科技水平,1959、1974年先后成立了合作社性质的劳动银行与技术研究中心。1991年,为适应欧洲统一市场的竞争环境,该地区的众多合作社联合起来,组建了蒙德拉贡联合公司(以下简称MCC)。目前,MCC已发展成为集工业、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商业、金融、教育和培训、科研和信息、服务等120多个合作社为一体的跨行业合作制联合体。公司下设金融、产业、分销三大子集团。2004年,MCC全球营业额高达191.41亿欧元,成为欧洲乃至世界最大的合作社集团。 

  (二)办社理念和原则 

  据MCC负责人介绍,合作社事业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其关键在于实现了“合作社原则与市场经济相统一”。即:坚持以国际合作社联盟确定的“罗虚代尔原则”(注:“罗虚代尔”是英格兰的一个小镇,1844年该镇28名纺织工人创办了世界第一个合作社)为基础,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加以变革和调整,使合作社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得更快更好。其核心价值观有四:一是合作。社员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社员利益与企业发展荣辱与共、休戚相关。二是参与。人人持有“股份”,并参与管理,分享利益。三是社会责任。分配建立在平等、稳定的基础上,以集体利益优先,确保合作社和集体的发展;个人的目标与合作社的目标相一致,合作社的目标与其社会角色相一致;工作不只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自我价值的实现。四是创新。只有不断创新,才是合作社发展的不竭动力。 

  按照这四个理念,MCC确定了办社的十大原则:1.自由加入。2.民主管理。3.劳动者主权。4.资本处于从属辅助地位。5.社员参与管理。6.报酬的一致性。7.合作社之间的合作。8.推动社会变革。9.普遍合作。10.发展教育。 

  (三)主要经验 

  MCC在自身发展中较好地贯彻了上述理念和原则,形成了特色鲜明的“蒙德拉贡经验”。 

  1.股权——均衡持有。每个社员入社必须交纳一定资金,其标准由管理委员会提出并经社员大会批准,数量相当于一个年轻社员一年的收入。早期的入社资金约合1000美元,现在提高到约1万欧元。这一标准大约相当于当地创造一个就业机会所需成本的10%。MCC强调,资金的多少应以不对成员的加入构成障碍为准,如一次性交纳有困难,可在两年内分期付清。交纳入社资金的目的,在于使社员在经济上有拥有感,在工作中有激励作用。除规定的金额外,社员还可以自愿决定投入更多资金,但这部分资金只作为借款,合作社以比银行利率高约两个百分点的水平支付利息(利息按法律规定可以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为了体现合作社原则,合作社并不把入社资金叫做“股金”和“投资”,而是称为“经费”和“捐款”,并采用与银行业务不同的会计规则。 

  2.分配——兼顾公平和效率。一是在资本分红方面,合作社为每个社员设立“个人资本账户”,社员交纳的初始入社资金全部记入该账户,合作社税后利润分红也全部存入“个人资本账户”;账户资金归社员所有,留合作社使用,社员只有到退休或离开合作社时才可提取;如果社员转到一家与合作社有直接竞争的企业工作,则合作社最多可以扣除其账户金额的20%;如果社员去世,个人资本账户可以兑现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二是在工资支付方面,合作社首先请社会中介机构按照其规模、技术水平、效益情况确定职工的总体工资水平,使职工的工资水平与社会同类型企业基本相当;然后,按照MCC制定的8级工资表,综合生产、经营、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资分数;同时,对每个社员按照知识、经验、领导能力、公共关系、责任心等计算出一个具体分数,将这个具体分数与拟任工作岗位的分数相对照,确定每个职工的工资级别。三是在职工保险方面,MCC的职工保险一般交给拉固那罗合作社办理。该社由各合作社、各合作社职工、本合作社社员共同出资,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为个人“股东”和合作社“股东”提供保险服务。国家对合作社职工加入保险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3.管理——充分民主。一是MCC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社员大会决策实行一人一票制。主要职责是通过发展规划、决定重大投资事项、总结工作、修改章程、选举委员会成员等。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合作社的执行委员会或超过1/3的社员可以随时召集社员大会。二是管理委员会是社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是合作社的最高管理机构和代表。委员会的职责是:任命、监督和撤换经理、厂长;批准成员的加入或辞退;确定工作等级;提交年度报告和统计报表;向社员大会建议利润的分配方案;审批财务经营计划和业务;审批管理计划等。三是合作社总经理由管理委员会聘任。管理委员会与总经理的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充分授权的基础上。MCC的合作社无论大小均不设副总经理。企业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委员会批准。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任期4年,可以连任1期。合作社总经理与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执行委员会。四是MCC的另一独特之处在于它的社会委员会。社会委员会主席由管理委员会主席兼任。社会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社会保障、工资制度、劳动卫生、职工福利等社会事务,并参与合作社管理。五是合作社还设有审计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审计合作社的年度财务报告。只有经其审计批准的财务报告,才能提交社员大会讨论。 

  4.个人发展——得到切实保证。一是重视教育。如前所述,MCC的发展首先是从一个专业技术学校开始的,现在这个学校已经为合作社的发展培养了成千上万的专业人才;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MCC还成立了蒙德拉贡大学和3个技术研究中心;这些机构全部按照合作社的方式组建和运作;蒙德拉贡大学还建立了学生合作社,帮助贫困学生半工半读; MCC10%以上的利润投入了教育、文化和福利活动。二是保证就业。在MCC工作没有失业之虞,如果某个合作社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其社员可以被安排到其它合作社工作。三是保障收入。MCC可以统一调剂各个合作社的经营利润,确保每个合作社员工能够拿到工资。 

  二、借鉴蒙德拉贡经验,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我国现代合作经济的发展 

  (一)加快发展现代合作经济,对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比之下,我国合作经济的发展远远滞后,普遍存在着割裂合作社原则与商业化经营关系的认识偏差和理论误区。特别是由于上世纪50~70年代我国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失误和惨痛教训至今令人记忆犹新,加重了人们对合作经济的偏见,现代合作社知识远未普及,合作社发展中的许多就本质而言,合作社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市场竞争中分散的劳动者为改善生活或生产条件、谋取和维护自身利益、增强竞争力量、改善自身地位,在自愿出资、自由组合、民主管理、互助合作基础上而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同时,它又是以劳动联合为基础的经济关系,生产资料、资金等生产要素通过合作占有,为联合劳动提供物质前提。我国人口多、人均占有生产资料较少,就业压力大,而且由于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变化,形成了相当 规模的弱势群体。通过发展合作经济,可以将市场竞争中的个体弱势转变为团体优势。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土地承包到户的千家万户农民有着联合起来共同应对千变万化的市场的迫切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加快培育和发展现代合作经济不失为一种尝试和途径。考察法国、西班牙等国的农业发展状况,可以明显看到,哪个国家农业发达、农产品的市场份额高,哪个国家的农业合作社就发达,哪个国家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合作社的比例就高。同时,这些国家政府也都将鼓励农业合作社发展,作为实施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的重要载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现代合作经济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尤为重大。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大力发展现代合作经济 

  MCC为当地和整个西班牙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目前已拥有员工70,884人。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经济危机中,当地区失业率高达27%时,MCC也只裁减了0.6%的非正式职工。MCC的社会意义不仅在于促进就业,而且其尊重人、尊重劳动、注重公平、注重教育的价值理念,以及坚持互助共济、平等参与、民主管理、团结合作、关心集体和社区的做法,都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社区的和谐。MCC流行这样一句话:“有人说,合作社主义是一场建立在教育基础上的经济活动。其实,把这个定义反过来表述也同样恰当,合作社主义是一场利用经济活动的教育活动”。 

  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我们感到,现代合作经济中的以人为本、尊重劳动、互助共济、平等参与等理念,不仅有助于合作社自身发展,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因此,加快现代合作经济的发展也可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三)借鉴和引入合作制理念,有利于更加平稳地推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 

  社员共同投资、共同拥有资产,社员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一人一票、民主决策,按劳取酬为主并与按股分红相结合,是现代合作社的基本特征。这种体制有利于解决产权不清、权责不明、政企不分、管理不顺等问题,有利于提高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筹集资金,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利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对于我国中小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都有重要借鉴意义。当前,我国中小国有企业改革在相当程度上采取的是“一卖了之”的办法,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的改革也多以类似办法实现“转企改制”。这种办法,在改制过程中,由于缺乏足够的政策规范和有效监管,加上企业的管理层在改制中处于主导地位,与普通职工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往往导致管理层自买自卖、暗箱操作、人为压低国有产权转让价格、违规融资等问题突出,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国有资产 的流失,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问题。 

  我们认为在推进国有中小企业和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革的时候,可以尝试采取一些合作制的途径。事实上,正因为这些企事业单位规模不大,也更容易采用合作制加以改造。而如果真正将一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造成了合作社,我们的国有大企业也能更多地借鉴合作社的管理理念,在决策时多倾听职工的意见、分配时差距拉得不那幺大、制定战略时多为职工长远利益考虑,那幺,国有企业改革可能会更加顺利一些,我们起步不久的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就会更加规范而平稳。 

  (四)按照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的要求,加快合作经济立法已经刻不容缓 

  现代合作经济既是一个理念,更是一种制度。纵观世界各国,合作经济发展比较成功的地方,都有相关制度保障。在西班牙等国家,合作社是作为一类法人而存在的,有针对合作社专门的法律(西班牙甚至将合作社写入《宪法》并单列一条),使合作社依法运行,其权益得到法律保护。并且,西班牙等国家还对合作社制定了专门的支持和保护政策。比如:西班牙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5%,而合作社为20%,部分符合一定要求的合作社为10%;失业人员可以向政府申请将失业救济金作为入社资金;对于合作社职工加入社会保险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这些从法律、税收、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关于合作社的专门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不仅如此,在《民法通则》里,合作社尚未被确定为一类独立法人,而是作为企业法人的一种类型。而在实践中,有的登记为企业法人,有的还登记为社团法人。同时,我国合作社指导和监管工作涉及农业、供销、财政、水利以及科协等许多部门,往往政出多门、相互矛盾,扶持政策也是随意性强、使用效率不高。当前,我国已经到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攻坚阶段,有必要按照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和出台《合作社法》;明确合作社作为我国除企业、事业、机关、社团法人之外的第五类法人;同时,可先从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出发,加快出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 

  (五)对传统合作经济的改革、改组不搞“一刀切” 

  我国合作经济发展历史悠久,建国后我国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成为合作经济三大支柱。然而,在狭隘的“一大二公”所有制观念和计划经济“统购统销”体制影响下,这些合作社很快演变为名为“集体经济”、“合作社”的国有、国营企业。改革开放以来,合作社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一些合作社在扭亏增盈等方面取得显着成效。但同时,其管理体制与经营理念也往往与合作社原则渐行渐远:供销合作社总体上尚未办成农民真正的合作经济组织,相当部分基层社已经名存实亡;城市信用社大都已经改组为股份制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目标是“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服务三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除一部分改组为农村合作银行外,其它也都走上了商业银行的道路。 
  之所以相当部分合作社改革不成功,其根源在于认识上把合作制与市场经济割裂开来。事实上,如前所述,MCC等现代合作社的成功就在于把合作化与市场化有机结合起来,在其内部的财产关系和运作目标上坚持合作制,在对外竞争和经营上又必须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鉴于此,合作社的改革应当牢固树立对内是劳动合作联合体、对外是市场竞争主体的观点,只有这样才能摆脱“非此即彼”的认识误区,走出合作社改革的新路。同时,考虑到我国合作经济发展“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本着务实的态度,建议分两种思路加以改革:对那些不贴近群众和社区,或包袱沉重、积重难返的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在进行产权界定后,可以将其改革目标明确设定为“去合作化”,相应取消国家的有关扶持;而对那些贴近群众和社区、包袱不重的基层合作社,则应坚持合作制方向,努力改造成为社区居民所有的合作经济组织。

西班牙蒙德拉贡集团将加大在中国的投资 

  据西班牙《国家报》7月7日报道,西班牙蒙德拉贡集团计划在2008年以前在国外设立17个生产型企业,其中12个将设在中国,届时在中国的生产型企业将达18个。 

  蒙德拉贡集团是在中国设立生产型企业最多的西班牙公司。目前,该集团在中国设有有6个生产厂,主要生产汽车、家用电器、健身器材、帐篷、燃气安全装置等。此外,蒙德拉贡集团在北京还设有代表处。2003年蒙德拉贡集团在中国的产值为2750万欧元,员工1150人。 

   蒙德拉贡集团目前在14个国家共设有38个生产厂,其中,在中国最多(为6个),其次为巴西(为5个)。 2003年蒙德拉贡集团员工为68260人,总资产为163.09亿欧元,工业和商业销售额为96.55亿,是西班牙第七大企业集团、巴斯克自治区最大的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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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