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权势侵蚀教育,改革刻不容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5:01:55

权势侵蚀教育,改革刻不容缓

    ■中国观察之熊丙奇专栏

    今年高考将至,连续两周来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接连曝光,浙江的航模加分政策又被指权势独享。在惊讶冒名顶替者的胆大妄为,权势阶层的无孔不入时,舆论强烈呼吁深入调查真相,严厉惩罚违法人员,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约束。

    笔者相信,在舆论的压力之下,“罗彩霞事件”终会水落石出——— 即便现在当事学校的有关人员还企图编织谎言,应付公众——— 浙江也会通过复测获得加分者,“尽力维护”业已公布的加分政策之公正。这体现了舆论监督的力量。但遗憾的是,这只是事后监督,而且,如果不是诸多“偶然”,不是家长执着地给教育部门写信,这些事件还会继续“潜伏”在大学和教育部门。

    舆论监督自然是监督的一种方式,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也会对蠢蠢欲动者以警戒。但是,更为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权力,在于对教育进行改革,让教育摆脱行政力量的制约,中学校本管理、教育决策民主、大学自主办学。

    分析冒名顶替案,看似打通如此多的环节,实在需要很大的本事。但如果了解当前中学、教育部门、大学的运行方式,就会发现,这并不需要“太大”本事,“罗彩霞事件”主事者王峥嵘的行政级别最多不过“副处”,却办成了“这么大”的事,已在一定程度说明这个问题:今天的中学,受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校长听教育部门的,老师听校长的,一校之内,普通教师和学生没有参与教育决策的权利;今天的大学,普遍没有办学自主权,而与之对应,校长有行政级别——— 贵州师范大学的行政级别为正厅,校内管理由行政决策,教育资源与学术资源的配置被行政力量主导,在招生、培养等纯教育事务上,行政力量往往具有说一不二的权力。也就是说,教育行政部门、中学、大学、公安部门放在一起,简直可以视为一个大行政部门,中学是其中的“中学部”、大学是“大学部”。能做通一个环节的工作,很容易就可以做通所有环节的工作。

    而权势通过加分政策谋求有利的高考竞争地位,则因为教育行政部门本应执行立法机构审议通过的教育政策,现在却变成行政部门自己制订政策自己执行,可以不顾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反对。

    假使中学不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挥”,而是依法实行校本管理,校内有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会等代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权利的组织,参与讨论学校的教育事务,监督办学者的办学行为,行政官员要通过学校办成一件私事,必经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过堂”,那是很不容易的。

    假使大学没有所谓的行政级别,实行自主办学,在校内推行学术自治、学生自治,有教授委员会负责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学生会既开展学生活动,同时代表学生向学校争取教育权利,那么,学校的各项办学信息必然公开,校长、院长根本无法凭关系录取一名学生——— 那意味着他们马上就有被教授提请董事会或理事会罢免的可能。

    在这种情况下,要“摆平”中学、大学、行政机构,那才真是一件大难事。同样,假使教育决策都有严格的制订程序,先调查,广泛听取意见,然后制订出方案,提交人大机构听证、审议,在通过之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执行,那么,怎么可能有专门为权势服务的,诸如高官子弟升学加分、买房加分、参加高额费用培训通过低水平测试加分等明显违背教育公平权利的政策出台呢?

    说实在的,近年来我们听到的“加强监督”的声音不少,也看到教育部门主动表态要实行阳光高考,但由于权力集中在行政,学校高度行政化,教育信息的公开极其有限,阳光高考经常遭遇阴雨天气,各种丑闻不时发生——— 更令人不安的是,这还仅仅是被媒体曝光的,依据当前的制度,这些丑闻给公众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远非教育部门“个案”的定性所能涵盖。

    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即将出台。我们期望,在规划的制订中,能真正直面上述教育问题背后的制度原因,启动对基本教育制度的改革,通过赋予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学校内部管理模式,改革教育决策机制,切实保障教育者的教育权和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已有 13  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5/19/content_7956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