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开平案主犯美国获刑(《财经》 200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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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开平案主犯美国获刑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09年第10期 出版日期2009年05月11日  共有 1 条点评

 

字号: 许超凡、许国俊未选择遣返回国的余振东模式,最终被美国法院判处超过20年的有期徒刑;刑满后仍有可能被美国驱逐出境,并将面临被中国继续追诉
《财经》记者 李昕 秦旭东
 

  美国拉斯维加斯看守所的图书馆里,最近四年半以来,经常能看到两个身着蓝色制服的中年华人男子埋头攻读。

  自2004年秋天被美国警方抓获后,前中国银行开平案主犯许超凡和许国俊(下称“二许”)便一直关押于此。他们的生活中最主要的两件事,就是与律师讨论案情和在图书馆里研习美国法律。

  “许超凡现在对美国法律的了解,几乎和普通律师没差别了。”辩护律师伯森(Mitchell Posin)告诉《财经》记者。

  美国当地时间2009年5月6日,“二许”终于获判:许超凡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许国俊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二人的配偶、曾靠假结婚骗取美国公民身份的余英怡、邝婉芳,也各自领刑八年。刑期之外,法院还判决四人归还中国银行4.82亿美元——这是开平案被盗窃的4.85亿美元巨资中的绝大部分。

  尽管对美国法律已经非常熟悉,许超凡对判决仍感“非常失望”。不过,律师伯森称,许超凡还算情绪稳定,并计划尽快提起上诉。另据伯森透露,四名被告都将提起上诉。

  距离看守所仅5英里之遥,就是纸醉金迷的“赌城”拉斯维加斯。八年前,“二许”曾经在那里一掷千金,并借用凯撒皇宫、金银岛等多家赌场洗钱,将盗窃的巨额资金转移到美国。四年后,“二许”被美国警方抓获,在距离“赌城”不远处的内华达州联邦法院受审。在经历了四年多的漫长司法程序后,最终迎来了有罪判决。

  “二许”的律师告诉《财经》记者,如果不出意外,他们很快将换一个住所——从看守所转到监狱。

  “监狱其实比看守所更舒服一些,室外空间更大,能晒到更多的太阳,而且亲属能够探访。”律师伯森说。

不同的选择

  许超凡、许国俊和余振东,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三任行长,在1994年到2001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盗用开平支行共4.85亿美元资金;随后利用香港的壳公司等种种洗钱途径,将大量款项转移出国,并于2001年举家潜逃美国,此后陆续在美国落网。

  但当年同路出逃的三位前行长,在美国被收审之后选择了截然不同的道路。

  三人中,余振东是最早落网的,于2002年12月19日在洛杉矶被捕,他表示认罪,并于2004年2月与美方达成协议。2004年3月31日,余振东表示自愿被遣返回中国接受司法机关追诉;当年4月16日,余振东被移送回中国。一年后,余振东在广东江门市中级法院受审,他对被指控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供认不讳。中国法院最终按照和美方达成的协议,判决余振东有期徒刑12年。

  就在余振东被遣返回中国不到半年,2004年9月,许国俊在美国堪萨斯州落网,一个月后,许超凡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被捕。“二许”均拒绝认罪。

  2006年1月31日,美国司法部门以签证欺诈、洗钱、非法入境等15项罪名,对许超凡、许国俊及二人的配偶提起诉讼。

  在历经繁琐的司法程序后,对“二许”的审判于2008年中正式开始,并持续了三个月之久。其间,在中国服刑的余振东通过录像远程作证,另有33名证人出庭,500多件证物被呈堂。

  庭审中,美国法官一再提醒陪审团,这几个人“不是因为触犯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外国法律而受审”;一切有罪的认定,必须基于美国的法律和公诉人的指控。

  美国追诉的罪名是欺诈、洗钱、转运盗窃钱款、伪造护照和签证等,针对的洗钱和违反美国移民法的一些行为,和中国要追诉的不完全一致。中国追诉的罪名,应该是贪污罪。

  通过视频录像,在中国服刑的余振东提供了长达15小时的远程证词。这是“二许”被美国陪审团认定有罪的关键依据之一。

  正是余振东的自愿遣返和检举作证为其缩短刑期提供条件,在其被控五项罪名中,美国法院只认定了欺诈罪一项,判处监禁144个月。而中方承诺国内量刑不超过此数,最终达成遣返。

  因此,许超凡的律师伯森感慨道:“余振东愿意揭发‘二许’相关案情并作证,获得减刑。被起诉较晚的许超凡已经不具备余振东的(减刑)条件了。”

  “公诉人提出判决我的当事人65年刑期,我则申请判五年。最后法官的宣判居中——25年。”伯森告诉《财经》记者:“法官量刑时考虑的因素很多,但我觉得最主要的是和余振东情况对应,确保比例一致。余振东与司法合作,被判12年。而我的当事人不认罪,输掉官司,被判25年,这样量刑应属正常。”

“二许”仍将面临中国的追诉

  据辩护律师介绍,“二许”在2006年都有机会沿用余振东模式,同意辩诉交易回国受审。伯森律师称,中方曾经与许超凡接触,提出如果他愿意被遣返回国领刑,刑期不会超过20年(中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最长不超过20年——编者注)。

  但两人选择了留在美国,最终迎来了20余年监禁的判决;而且在刑期之外,“二许”及他们的配偶还被处以三年的“监控释放”(supervised release),即四人无论刑满释放或是提前出狱,均需在三年内继续受到管制。

  据伯森律师介绍,美国刑事罪犯出狱之后,常有三年至五年的监控释放。伯森同时表示,鉴于“二许”的外国公民身份,“当他们刑满之后,移民局的官员很可能会采取行动。”伯森认为,监控释放并不构成让“二许”在美国滞留的理由。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也认为,监控释放处罚,意味着“二许”等四人出狱后极有可能被美国政府驱逐出境,所以才要对四人出狱后的自由进行限制,以避免他们“消失”。

  据黄风介绍,美国《移民法》有明确规定,对于犯重罪的外国人,刑罚执行完毕之后要驱逐出境。通常被判处监禁一年以上,即为重罪。

  黄风表示,如果“二许”和其妻服完刑或者提前获得释放后被驱逐出境,他们很可能被遣返回中国,而且将面临着中国的继续追诉。因为虽然他们在美国已经被审判,但是在中国,仍是未决案,只要没有过追诉时效,中国还可以追诉。

  罪犯被遣返之后,美国还会继续关注他们在狱中的待遇。据伯森律师介绍,美国联邦调查局官员几次前往中国探监,以保证余振东确实没有被酷刑虐待。

  美国司法部已于“二许”案判决当日的2009年5月6日宣布,近期美国政府将取消“二许”的配偶余英怡、邝婉芳非法获得的公民身份。

  “对于在各自国内滥用金融系统,随后采取欺诈手段潜逃美国,用非法所得过富足的生活的外国人,我们要让他们为行为负责。”美国助理司法部长兰尼布鲁尔(Lanny A Breuer)在新闻公告中称。

巨款下落不明

  根据中国银行方面提供的官方口径,开平案总计被盗资金为4.85亿美元,这一数字也得到了美国法院的承认。扣除余振东落网时被查获的355万美元后,美国法院此番判决“二许”和他们配偶返还4.82亿美元的巨款。不过,这笔巨款被追回的可能性显然极小。

  诉讼材料显示,2001年,“二许”启用精心设计的逃离路线,先到加拿大,再分别辗转到美国内陆的堪萨斯州和俄克拉荷马州落脚,隐姓埋名,在当地的中餐馆打工。

  许国俊的律师惠普尔(Bret Whipple)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介绍,许国俊早出晚归,在一家叫“金龙”的餐馆里工作,周末基本不休息,每月赚的钱刚刚够交房租。

  “许超凡在美国过得一点也不富裕,餐馆打工的工资很少。”伯森律师称。

  尽管“二许”刻意低调隐居,但美国联邦调查局和司法部的起诉书中,一长串收缴物品清单显示了部分底细:16.2万美元现金及包括加拿大元、人民币和港币在内的少量其他13种货币;十多块名牌手表;数十件金银、钻石等首饰;多台电脑和一部2002年Lexus越野车;以及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里士满市的三处豪宅,估价从83.1万美元至94.9万美元不等。

  不过,即便把这些汽车、豪宅和名表全算上,其总价值依然与法庭判决“二许”归还的4.82亿美元的巨款相去甚远。

  其余数亿美元巨资下落不明。

  至今,4.85亿美元的赃款中仅有一小部分查明下落,被返还中国。其中数额最大的一笔,是余振东汇往旧金山的355万美元,被美方冻结并没收。2003年9月,时任中国司法部长的张福森率团访美,美国司法部长阿什克罗夫特亲手将355万美元支票交到张福森手中,此笔款项正式返还中方。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斯维妮(Laura Sweeney)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余振东案查获的355万美元银行存款已经归还中国,目前“二许”案扣押的十几万美元现金、一些珠宝和房产,也将一并归还给本案的受害者——中国银行。

国际合作经验

  开平案调查和审理过程历时八年多,耗资不菲。仅美国政府为许国俊指定的律师惠普尔,四年半的律师费为30万美元。而本案涉及的律师众多,调查和审理的过程复杂,其间在美国产生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美元的费用,都由美国政府支付,也就是由美国纳税人埋单。

  “‘二许’案美方起诉并没有受中方委托。美国自己的调查和审讯肯定由美国政府承担所有费用,他们这是维护本国法律的正常行为。”黄风教授告诉《财经》记者。

  由此,“二许”案形成一种模式,即在不能将外逃犯罪嫌疑人引渡或者遣返回国的情况下,尽可能争取使之在其他地方接受刑罚,不能使之因为外逃而逍遥法外。而且,中国仍然保留未来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可能。

  黄风认为,这一模式对那些外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潜在的人员,具有震慑作用。“他们即使外逃,也无法避免被追究责任的命运。而如果像余振东那样认罪并接受遣返,即合作,就可能得到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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