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帅:实名发帖!河南“灵宝帖案”主犯王二宝牢狱手记(2009-4-7)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9:25:17
天涯杂谈实名发帖!河南“灵宝帖案”主犯王二宝牢狱手记
点击这里开始聊天 作者:pp_105 提交日期:2009-4-7 20:00:00 访问:132378 回复:2844 “灵宝帖案”主犯PP 105(王二宝)郑重声明
  王帅,男,汉族,1985年9月8日出生,天涯ID为PP 105,工作单位上海市万航渡路849号海森国际大厦903,家住河南省灵宝市大王镇南阳村四组。身高1.68米左右,体态中等,身体较壮,下颚较圆,戴眼镜,操河南口音(见照片1)。身份证号码:41128219850908****。手机号码13402168039。
  
    2009-02-12,本人以王二宝为名在天涯『贴图专区』[社会万象]发表“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一帖,策划并实施了“让我们一起来,打造09反贪保地第一行动!!!”后经河南警方一月的周密侦察,确定本人为“灵宝帖案”主犯。
  2009-3-6,河南警方远赴千里,到达上海,将王犯抓获;
  3-6至3-9,将王犯羁押于上海市第二看守所(手续丢失,抱歉);
  3-10至3-13日,将王犯拘留于河南灵宝市看守所(见照片2);
  
  3月13日,王犯因“犯罪证据不足”,被释放并取保候审(见照片3。4);
  
  
  3-19日,王犯经灵宝市公安局批准,回上海工作(见照片5);
  
  可见,一篇帖子,牢狱八日。乖乖,天涯有风险,发帖需谨慎!!!但本着对案件负责的态度,本犯请天涯斑竹务必保留犯罪证据!『贴图专区』[社会万象]发表“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
  鉴于案情,王犯在此有必要声明:
  1. 本犯情趣健康,好读书上网,讨厌各类弱智游戏,尤其是“躲猫猫”;
  2. 本犯身体健康,能吃能喝能睡,无各类公安系统指定疾病,如“心脏病”“自杀病”等;
  3. 本犯生活简单,不抽烟不喝酒,不开车不泡妞,遇“火灾”,“酒后卒死”,“车祸”“情杀”可能性极小。
  4. 本犯精神正常,家族无精神病史,目前能上网能发帖,智力超常,不信?整正规的,非常“6+1”,请出题!
  另: pp_105曾经在2009-02-12 10:01:17说过“王二宝告诉大家,请大家多多转帖哦,这个帖子背后有很多故事哦”,谁知道故事还没开讲,有些人就把我搞进监狱啦!我现在可是提着脑袋给大家讲故事啊!你们要不疯狂转贴顶帖真对不起我!本犯实名隆重推出记实帖-----王二宝牢狱记,如果我能一直好好活着,那么这个帖子就会活着,那么这个帖子的故事将很精彩。
   做为“灵宝帖案”的主犯,在此我要隆重感谢我的父母官------灵宝市政府的领导们,尤其是市委书记吕均平先生,是你们给了我重新做网民的机会,经过八天的监狱生活,在我灵魂深处发生了一场暴风骤雨般的革命。我一定痛改前非,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争取早日使案情大白,我将努力做一个高尚的网民,一个纯粹的网民,一个有道德的网民,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网民,一个有益于人民的网民。
   PP 105(王二宝)
  
  



作者:1988OOOO 回复日期:2009-04-08 11:13:10
      LZ强人!

作者:yuansy 回复日期:2009-04-08 11:15:05
      liu ge ming zi

作者:bodopoq 回复日期:2009-04-08 11:18:56
      这个,这个....
  支持一下

作者:gzmja 回复日期:2009-04-08 11:19:09
      二宝同志:小心第一呀。。。

作者:读书误我 回复日期:2009-04-08 11:19:18
      早上刚刚在新闻上看到你了~

作者:angel_durex 回复日期:2009-04-08 11:20:37
      顶了。。

作者:一浪一浪又一浪 回复日期:2009-04-08 11:21:05
      名贴

作者:一浪一浪又一浪 回复日期:2009-04-08 11:22:59
      名< 贴

作者:decading 回复日期:2009-04-08 11:23:21
      上海公司还行,没有做什么

作者:bodopoq 回复日期:2009-04-08 11:23:25
      应该两个贴子互相连接(以下抗旱贴)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4/767148/1/0/1.shtml

作者:很粗的人 回复日期:2009-04-08 11:31:40
      楼主没病?到医院开个证明放在最可靠的人的身上,以防哪天犯了被指定的那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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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xdong 回复日期:2009-04-08 11:34:39
      强烈建议lz先去医院体检

作者:一点点想法 回复日期:2009-04-08 11:35:16
      现在我们与这些恶吏斗争的力量还显的不足,要保存实力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作者:tzymh 回复日期:2009-04-08 11:36:36
      火贴留名

作者:angokey 回复日期:2009-04-08 11:38:55
      我敬佩你这样的人,你做了件对得起自己良心 对得起乡亲的事。

作者:张亚子 回复日期:2009-04-08 11:39:44
      早上新闻看到了

作者:酒啊酒 回复日期:2009-04-08 11:41:34
      留名等续

作者:notooth 回复日期:2009-04-08 11:45:23
      牛逼阿
  跟辽宁那个进京抓记者有的一拼

作者:cat_m 回复日期:2009-04-08 11:48:53
      支持楼主

作者:西风古柳 回复日期:2009-04-08 11:51:08
      记住相关责任人,案情大明日好批斗呀
  现在是什么年代,"老实"做人吧,哑巴看戏咯.
  要斗就要有足够的钱,可以叫鬼帮您"推磨"哈!

作者:两只小猪的爷 回复日期:2009-04-08 11:53:50
      太恐怖了,在网上匿名发贴都能被公安逮到,看来我们要小心了,没事别用网络身份证上网,尤其不能像我这么傻蛋用手机发敏感贴,建议发帖的话最好跑到离自己住处很远的另一个城市,比如北京的人要跑到上海发,并且一定要去一个没装摄像头的网吧,最好是在网吧外面的马路上也没摄像头的那种!…如果公安还能找到你的话,我只能说你可以买500万彩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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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行客168 回复日期:2009-04-08 11:54:29
      lz是偏执型精神病患者,嘿嘿,刚从天涯上学的新词。
  
  
  还有到医院全面体检一下,保存结果很重要。

作者:50117064 回复日期:2009-04-08 11:58:13
      作者:angokey 回复日期:2009-04-08 11:38:55 
    我敬佩你这样的人,你做了件对得起自己良心 对得起乡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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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西大仔 回复日期:2009-04-08 11:58:36
       永远支持你!

作者:gxh123520 回复日期:2009-04-08 11:58:47
      lz是老乡哦,你的那个帖子当时我在网易上面看了,觉得这样事情很正常啊,原来你还有后来的故事啊,同情老乡,哎

作者:kaping 回复日期:2009-04-08 11:58:50
      且听下回分解

作者:忘了海岸的鱼1 回复日期:2009-04-08 12:01:05
      
  
  兄弟受苦了,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355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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