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迅雷风波蔓延 谁来破解三大挑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0:43:55
出处:IT168 | 2006-6-8 8:15:47 |在各种观点的撞击中,谁是谁非难有定论,这场风波所冲击的,不仅仅是迅雷与华军本身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提出了许多关系到网络服务未来的重大问题
【编者注】自2006年6月2日华军软件园、天空下载站对国内著名的下载软件迅雷,因为盗链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抵制和停止下载其软件,引发了众多网民的关注和讨论。
 
迅雷以及华军、天空都对这一事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声明,我们也对此事件进行了多方调查和跟踪采访,以期让事件更加明朗化,同时我们也倾听到来自网友不同的呼声和讨论,一时间褒贬不一。此类文章仅仅代表着作者本人的立场和观点,并就此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
 
软件频道揭开了“迅雷之谜“,一石激起千层浪,当事双方形成激烈冲突,并引发了一场关于“下载盗链”的大论战,搜狐也以专题形式参战,各大媒体纷纷报道,网民更是舌战不止,“迅雷风波”仍在继续蔓延。
 
在各种观点的撞击中,谁是谁非难有定论,这场风波所冲击的,不仅仅是迅雷与华军本身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提出了许多关系到网络服务未来的重大问题,比如:
 
用户需求对下载网站的挑战
 
一直以来,广大互联网用户最头疼的是下载,速度太慢,耗钱耗力耗时间,所以,用户对下载服务的最基本需求是速度,最大的愿望也是速度。
 
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所有提供下载服务的网站,总是千方百计在提速上下功夫。没有理想的速度,谁很难赢得用户的“回头率”,没有最快的速度,就更难赢得最多的用户,网页广告收入也就无从谈起。迅雷后来居上,靠的就是速度,是超越其它同类工具的速度,是可以满足用户需求的速度,这一点应当没有异议。因为论战各方似乎都没有否认迅雷的下载速度。
 
对于用户来说,速度是硬道理。据悉,最近几天,迅雷安装量比平时增长375%,下载量增长460%,搜索量增长552%。这就是迅雷下载速度满足用户需求的最好说明。所以,一些支持迅雷的网友表态:“客户的需要就是硬道理,帮助用户提高下载质量与速度,就是软件下载网站必须解决的问题,否则就没必要提高互联网的速度,没必要发展高速的网络了,科技的发展就是要更迅速更便捷。”
 
对于下载网站来说,速度问题确实是一个硬道理,无可回避。现在,迅雷把这个问题摆在下载网站的面前,应当说是一大挑战。严格地说,是用户的需求对下载网站提出的挑战。
 
一位网友说得好,“以我看,迅雷的速度是帮助那些下载网站的,要么,下载网站自己也可以写一个快速的下载程序,满足用户的需求。”这个问题一针见血,直指下载网站的要害,值得反思,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如果视用户的需求于不顾,那么,用户必然要去寻找他们最需要的,支持他们最满意的。
 
根据调查表明,支持和反对迅雷软件的读者人数差不多各占一半,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用户的民意。民意不可违,软件作者和下载网站当共同思之。
 
技术进步对现行法律的挑战
 
迅雷的下载速度为什么快?迅雷之所以带给广大网民“飞一般感觉”,是因为采用了P2SP技术,不再像传统方式那样,只能依赖服务器,而是在网络上各个终端机器中进行,稳定性和下载速度都大大超越P2P或P2S。
 
对于迅雷所采取的这一技术,华军和天空则认为是“盗链”,并号召“被侵犯和未来会被侵犯的网站团结起来 一起来抵制迅雷”。
 
这里,双方的争论显然是由技术而起,一方强调自己的技术先进,另一方指责对方破解了自己的防盗链技术。如果仅仅是技术之争,倒也好办,谁的技术先进,谁是赢家,用户自有公断。问题在于,华军和天空认定迅雷涉嫌盗链,这就涉及了法律问题。
 
也就是说,如果迅雷确是“盗链”,那么就是对现行法律的有力挑战。笔者想起了几年前的一桩公案。2001年7月,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导致Napster这个著名音乐网站关门大吉,但Napster开放了文件共享的先河,颠覆了传统娱乐模式,开创了像BitTorrent和itune这样的下载方式。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技术再先进,如果为法律所不容,那就必在禁止之列。迅雷的下载技术是不是违禁,华军没说,否则就不是“暂停下载”,而应当彻底封杀。对此,法律应当有一个解释,首先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虽然很复杂,但事关下载网站乃至网络服务的未来,法律机构必须有一个说法。从一定程度上说,一部商业竞争史,就是一部挑战法律不断完善的历史。
 
商业竞争对合作方式的挑战
 
业内人士都知道,迅雷一直在与华军合作,彼此关系相当友好,在华军的下载排行榜上,迅雷高居第六位,拥有14306357的下载次数,让人刮目相看。
 
如果双方反目成仇,谁都知道是利益之争,因为迅雷的下载方式动了华军的奶酪。
 
 
笔者所要探讨的是,迅雷与华军还能不能合作下去?这不仅是涉及两家公司的利益,而且关系到所有下载网站的未来合作,甚至影响到整个网络服务的未来发展。
 
迅雷满足了用户的需求,同时也触及了华军的利益,用户可以不管下载的链接来自哪里,但华军不能不管流量的下跌和经济的损失。这也正是华军和迅雷的根本冲突。冲突不可调和,双方的合作就不可能继续下去,甚至可能会对簿公堂,诉诸于法律。在这个问题上,不是谁让不让步的问题,而是谁的赢利模式能够得到法律认可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迅雷的主要投资方是著名风险投资IDG。对于迅雷的技术理念及其赢利模式,IDG在投资之前,不会不考虑,不会不分析,这是任何投资最起码的常识。不过,有一点更重要,IDG对于迅雷技术的合法性是否认真研究过?如果没有研究,问题就大了,IDG难道会去投资一个违法经营的公司吗?那样的话,风险未免就太大了。相信IDG不会如此遇蠢。
 
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IDG投资迅雷,是不是有意在打技术“擦边球”,在法律没有规范之前,逮到老鼠就是“好猫”?不能否认这一种可能,中外公司利用新技术,钻现行法律的空子,别说是在法律尚不健全的中国,就是在相当成熟的法治社会美国,也同样大有人在。
 
可以相信,如果法律没有认定迅雷违法,迅雷是不会让步的,即使迅雷的经营者同意了,作为主要投资者,IDG也不会答应。在这个前提下,至少目前双方还找不到“双赢”的合作基础。
 
迅雷坚持认为,“从技术上讲,迅雷通过全球领先的网格技术优化了互联网资源,起到了互联网资源负载均衡的作用”,“同时,迅雷自身没有使用或商用华军软件园下载服务网站的任何资源”。对于华军等利益受损一方来说,当务之急是要想出最好的办法,创造更先进的下载服务,最大程度地满足用户需求。笔者与电脑虎一样,比较赞同这样的观点:“在互利、互重、互进的前提下,软件与网站和谐发展才会健康长远”。这是商业竞争的基本原则,也是商业合作的一般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