鹊巢鸠占亿元家产无端被夺(南方周末 200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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鹊巢鸠占亿元家产无端被夺
正本清源海口公安拨乱反正
南方周末    2003-11-27 16:15:15
唐开兴的无奈可以借用著名的“辛普森案”结案后大法官那句意味深长的话,“全世界都看到了辛普森双手的鲜血,但法律不能说看到”。
但法律真的没有看到黄汉民的那双手吗?真的没有看到唐开兴的无辜吗?
□本报记者栗源
“埙”一样的呜咽之声在继续
11月25日上午,在海口一家简陋的早茶馆里,唐开兴容颜憔悴,与记者谈到他这两年来如何颠沛流离,如何行拂乱其所为。最初的语调低沉平静,语速极慢,当谈到7岁的女儿与自己一起颠沛流离、四处转学时,他的喉结突然开始艰难的快速上下移动,泪眼婆娑,嘴唇咕噜了几下,突然哭了起来,不是嚎啕大哭,而是呜呜的低咽的哭,合起来很像古代乐器“埙”发出的声音。
任何经历过大悲大喜的人都有可能会发出“埙”一样的呜呜的低咽之声。在2000年11月前,在海南,唐开兴和妻子蔡宝银算得上是当地工商界的风云人物,拥有近1.8亿元的资产,经营着一个利润丰厚的公司——海南海洋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000年11月17日,海口市公安局根据一封举报信,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唐开兴、蔡宝银和海洋资源集团员工王隆广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刑事拘留。结果,蔡宝银和王隆广被关押,唐开兴刑拘在逃。
在此三人被刑拘后的第二天,该公司职员被告知,政府某机关已接管公司,他们不能进去。11月20日,一群人进驻该公司,执掌大权。
举报者名叫黄汉民。此人与唐开兴、蔡宝银夫妇渊源颇深,私交甚好。但黄汉民不过是一介商人,如何能够在数日之内侵占他人1.8亿元资产?
事情简单得令人吃惊。黄汉民利用了政府某机关和海口市公安局的个别人,这些人利用职权,恐吓唐开兴夫妇侵吞国有资产,帮助黄汉民强行夺取了资产。
唐开兴夫妇原本以为永无翻身之日,不料海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丰凯在2002年因徇私枉法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而丰凯是当年直接帮助黄汉民的关键人物。此人倒台之后,此案被重新审查。
2002年12月20日,海口市公安局撤销了对唐开兴夫妇以及王隆广的立案侦查,称此三人犯罪事实不成立。2003年1月28日,经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黄汉民被逮捕,羁押在海口市看守所。
然而,就在真相似乎已经大白之际,风波又起。海口市检察院本已同意按海口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对黄汉民提起公诉。在报请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时,2003年11月,省检却要求海口市检察院对黄汉民解除刑事拘留,同时未支持海口市检察院对黄汉民提起公诉的决定。
此案看起来又陷入了僵局。“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原本属于我们的财产。”唐开兴显得有些无奈。
唐开兴的无奈可以借用著名的“辛普森案”结案后大法官那句意味深长的话:——“全世界都看到了辛普森双手的鲜血,但法律不能说看到。”
但法律真的没有看到黄汉民的那双手吗?真的没有看到唐开兴的无辜吗?
唐开兴夫妇的发家史
唐开兴和蔡宝银的财富故事可谓是一个完全的家族企业白手起家、积沙成塔的典型,1.8亿元的资产起于一个小杂货店。
1985年,蔡宝银和家族的几个成员开了一家杂货店。该杂货店由蔡宝银负责,蔡宝银的母亲以及外甥、姐夫、小叔等家族成员一同与蔡宝银经营,从事饼干、饮料等副食品的批发和零售。该杂货店经营颇为红火,也为未来创办公司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蔡宝银家族有经商的传统,其祖父和父亲都在印尼从商,1960年印尼排华期间,蔡宝银跟随家族回到中国。其时,唐开兴尚且没有参与到妻子的杂货店中来,执教于湛江海洋大学。
1993年,海南开发正到高潮。作为已经扎根海南,并且有了一定积累的蔡宝银,自然不愿放弃机会。于是,蔡宝银和其姐夫郑李贵集资创办了海南星座公司,经营贸易业务。该公司同样由蔡宝银负责。在蔡宝银的努力之下,星座公司同样有声有色。
其时,唐开兴是海南省海运总公司下属企业南洋船务公司总经理。
唐开兴从1989年开始担任此职务,南洋船务公司即由他创建,经营的重要内容是石油贸易。1995年下半年,海南海运公司将南洋船务公司股权转让,作为海运公司的派出管理人员,唐开兴面临下岗之虞。
“为了谋取下岗之后的出路,决定自己创业。”唐开兴痛下决心。
由于唐开兴对石油贸易的熟悉,于是,夫妇俩决定把星座公司的性质更改为石油公司。于是,1996年2月,星座公司更名为海南新大洋石油有限公司。公司资金依然完全由唐开兴夫妇以及家族成员所出,公司控制权自然也掌握在他们手中。
不幸的是,当时新大洋石油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成了黄汉民。同时蔡宝银的50%股权也挂在了黄汉民的名下。这为以后黄汉民抢夺唐开兴夫妇的财产直接种下了祸根。
为何由唐开兴夫妇家族完全出资的企业,黄汉民却成了法定代表人,同时还挂着50%的股份?个中原因且按下不表,继续看唐开兴夫妇的发家史。
该公司成立之后,唐开兴成为总经理,全力做起石油生意,日益发达。为了能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大的公司谈成合作,唐开兴心机用尽。先后注册了海南新大洋实业公司、港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海南海洋资源集团。成立于1999年9月6日的海南海洋资源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然是黄汉民。
其中港湾石油化工厂是一个核心企业,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海洋资源集团各占50%股份合资成立。该工厂经营精细化工产品,投资8000多万元。如今年产值近4亿元,纳税1000多万元。
在一次欢迎中海油高层的晚宴上,海南一位高官说,“我敬老唐(唐开兴)一杯酒,老唐这样的私营企业,1年向海南缴千万元的税在海南很难得。”
至此,唐开兴和蔡宝银夫妇看起来一帆风顺,前程似锦。哪里知道,好朋友黄汉民斜刺里杀出,连放冷箭。
黄汉民何以能够斜刺里杀出
黄汉民是广东人,家住深圳。黄汉民与唐开兴夫妇认识于1992年。
当时蔡宝银还在经营杂货店,唐开兴在南洋船务当总经理。经人介绍以及黄汉民的自我介绍,唐氏夫妇得知,黄汉民是香港的大老板,在海南开办了房地产公司,资金雄厚,有特殊背景,能力很强。
事实上,经过记者的了解,此人的确曾经有钱。据了解,在90年代初,此人当有5000万-6000万的身家。此后,黄汉民日渐走下坡路。有资料显示,黄汉民在海南的房地产公司截至2000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191万元。但在认识唐氏夫妇时,黄汉民的财力的确应当在唐氏夫妇之上。
双方开始交往,并且成为了好朋友。黄汉民一家从深圳到海南旅游,唐氏夫妇热情接待。而唐氏夫妇到深圳时,黄汉民也还之以礼。双方多有来往合作。1992年,根据唐开兴提供的信息,蔡宝银和黄汉民以及另外一个合作伙伴曾合作购买南洋船务的的法人股,双方均获利丰厚。
蔡宝银通过此次得到了157万元的分红。
1996年,唐氏夫妇想成立一个经营石油产品的公司。“虽然面临下岗,但我毕竟在身份上还是国企的干部,用自己的名义和家属的名义开公司总觉得不妥当。而另外一个股东——姐夫郑李贵文化比较低。如果他继续当法定代表人,当我正式下岗之后再改由我当法定代表人肯定会损伤他的面子。因此,想另外找一个人来当法定代表人。”唐开兴对记者解释为何由自己家族出资,却找别人当法定代表人的原因。
事实上,当时在海南,这种挂名法定代表人办公司的情况比较普遍。同时,唐开兴也承认,找黄汉民的原因还有他比较有能力,挂他的名字当法定代表人,办事可能会顺一些。“毕竟我们那时候是好朋友,也不会想到他会对我们的小公司起坏心眼。”
于是,唐氏夫妇就以黄汉民为法定代表人变更了公司名称。而这些,黄汉民本人当时并不知道此事。据了解,黄汉民本人是1998年才知道唐氏夫妇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定代表人的有两家公司——海南新大洋石油有限公司和海南海洋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但黄汉民当时对此并无反对,甚至还曾以法定代表人名义在与银行打交道时帮助过唐氏夫妇。
当然,黄汉民并没有真正出资。(关于这一点的证明,目前已经得到了证实)。但该公司提供的工商申报材料中,都显示有黄汉民的投资。资料显示,黄汉民在海南新大洋石油公司里有40%的股份。然而,这些工商申报材料都是唐氏夫妇单方面所为。换而言之,提供的是虚假材料。
这点,黄汉民在2000年10月所写的举报信中也有提到“从成立以上两公司到制作假股份转让文件上的黄汉民的签字都是由王隆广冒签”。
但这些签名以及虚假的工商材料给了黄汉民以极大的便利。2000年7月份,唐氏夫妇准备把公司规范化,因此,想清理挂名股东,恢复实际股东的本来面貌。
此时,黄汉民开始设计利用他是法定代表人的事实来抢夺唐氏夫妇的财产。由此,一场至今尚且没有了解的官司开始了。
黄汉民鸠占鹊巢
2000年10月,黄汉民给海口市公安局递交一份举报信。该举报信的大意是,1993年,黄汉民拿出100万元委托唐氏夫妇在海口筹建公司,即后来的星座公司。此之后,黄汉民又在1993年和1996年分别投入157万元和430万元。由此,黄汉民在新大洋实业公司拥有了40%的股份。而2000年7月份,唐氏夫妇却侵占了黄汉民的股份。因此,黄汉民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来自2003年4月22日海口市公安局对黄汉民的起诉意见书中显示,2002年12月,市公安局委托有关部分进行司法审计证实,黄汉民所举报的并非事实。换言之,黄汉民没有在唐氏夫妇的企业中投资。因此,唐氏夫妇并不存在职务犯罪之嫌疑,2002年12月22日,依法撤销此案。
时至今日已近1年,唐开兴拿着海口市公安局出具的《撤销案件通知书》依然激动不已,“这是还我清白之身的依据啊。”
唐开兴的激动恰恰表明,这个清白之身来之如此不易。事实也正是如此。
海口市公安局在接到举报后,于11月17日对唐氏夫妇以及王隆广采取刑事拘留。然后,未经法院裁决,就直接将唐氏夫妇拥有的1.8亿元资产全部交给了黄汉民。一位律师认为,此举显然属于严重违法操作。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违法操作,黄汉民顺畅得到了巨额的资产。
海口市公安局为何有此操作?大概要从黄汉民策划此事说起。2000年,黄汉民的律师徐树本亲口对唐开兴说,当时黄汉民认为如果走正常渠道肯定拿不到新大洋公司的资产,必须采取强制手段。
事实显示,黄汉民所说的强制手段是与某个政府机构的某些人合作,以达到强占唐氏夫妇资产的目的。唐开兴说,此政府机构的人说,黄汉民是他们的人,钱是他们给黄汉民办公司的。按照此逻辑得出的结论是,唐氏夫妇侵吞的是国有资产,而非黄汉民的资产。
当时负责此案的海口市公安局领导是副局长丰凯。据唐开兴说,丰凯曾经威胁唐氏夫妇称,如果不交出财产,就让蔡宝银坐15年的牢。并且要把唐开兴和其家族成员都抓来坐牢。
而某些人更是威胁蔡宝银称,如果不交财产,她在逃的丈夫(唐开兴)和其他亲人就不会有好下场。
威胁逼迫之下,为了保命,唐氏夫妇按照黄汉民所要求的内容作了口供,被迫交出公司的公章、印鉴以及财务资料。同时,公安局违反规定,向工商部门出具了蔡宝银等有罪的公函。黄汉民接管公司。
至此,未经任何司法程序进行裁定,唐氏夫妇苦心经营十数年的资产全部被非法转移。
唐氏夫妇就此开始有家不得归、颠沛流离的生活。两年来,唐开兴有时候回海南,都是偷偷摸摸,不敢坐飞机。
而黄汉民却趁此机会,大肆清洗原来公司的唐氏家族的员工,同时开始快速转移大量资金到自己真正控制的公司。
记者手里有一份海南海洋资源集团中唐氏家族员工的名单。在此名单上,包括唐氏夫妇共有24人。据说,现在这24人绝大多数都已经被迫离开公司。尤其是在销售、财务等重要部门。
记者得到一份2003年4月份所作的关于黄汉民在2000年11月20日接管海洋资源集团公司以及5个下属分工司的资金转移、资金侵占、资金挪用情况的司法审计报告。
该司法审计报告显示,黄汉民自2000年11月20日接管海洋资源集团公司之后,先后向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账户转款2365万元。
而海洋资源集团在黄汉民接管之前,根本没有设立深圳分公司往来账。可以证实的是,2000年11月20日前,海洋资源集团深圳分公司与集团公司从未发生过任何经济关系。
而大量会计资料表明,集团深圳分公司的账户是黄汉民个人账户,汇往这个账户的款项属于黄汉民私人支配的款项。同时,有证据表明,从集团公司转往深圳分公司账户再转出去的巨额款项没有一笔与公司业务有任何关系。
此外,黄汉民接管公司之后,与其亲信在集团公司报销不应由公司报销的费用为20多万元。同时,黄汉民擅自将公司款项转给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达110万元。
除此之外,还有大笔的款项去处有待去证实。
大量的材料都已经显示,此案应当是真相大白。唐氏夫妇的代理律师在代理意见中称,犯罪嫌疑人黄汉民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理应得到法律的惩罚。
然而,就在近日,此案又出现了反复之情形。
近日,来自准确渠道的消息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股权存在争议”为理由,要求海口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黄汉民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处理,即解除刑事拘留,同时未支持海口市检察院对黄汉民提起公诉的决定。
这可能意味着,黄汉民将能够全身而退。如果黄汉民全身而退,那么意味着他从海洋资源集团公司转移走的大量资金面临流失的危险。如此的话,即使唐氏夫妇能够再次执掌该企业,也将蒙受巨大的损失。
显然,唐氏夫妇不愿看到此结果的出现。但事态到底将如何发展,现在很难作出判断。本报将继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