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非烟的华音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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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非烟的华音阁
 2006-04-08  | 《剑侠情缘》同人小说样稿试贴(楔子部分)
《剑侠情缘》这部作品,按照金山公司的要求,是以剑网2为江湖、门派背景设定,而以《剑侠情缘1》的人物为主角的故事。因此,故事发生在剑1所在的南宋年间,但江湖门派武功等设定却是从剑网2继承而来。可以说,这并不是纯粹的剑1或者剑网2的同人,而是以整个《剑侠情缘》系列为背景的同人小说,这是第一部的内容,以后还会有第二部,第三部。
贴出的这一部分仅仅是初稿,可能以后还会有相当大的改动,或许会被发扬光大,或许整个删去:)
作为一个楔子,真正的主角独孤剑还没有出场,真正的主线情节也并未展开,只是希望得到大家对文字风格的意见和建议,让我能对以后的行文风格有所把握。
请各位玩家和读者不吝赐教:)
 
宋高宗靖康元年。
三月早春,一群南归的北雁从寥落天幕中掠过,留下一串串凄厉的长鸣。
万里关河风雨飘摇。
长城之内狼烟四起,羽书飞驰,黄河两岸金鼓震震,战旗翻飞,广阔天地竟无半分春色,只有浓浓的杀伐之气充塞长天。
血红的残阳低低压在广袤的平原上,远处青山被点染出一派诡异的紫气。千家今有百家存。附近的村落都早已被战火焚灭,唯有遍地残砖碎瓦依旧泛着刺目的红光。风来草偃,才发现这碎瓦上红光并非夕阳返照,而是已饮透了人类的鲜血。
血色,触目惊心,而被血色染透的泥土,却透出浓重的腥甜之气,让人几欲呕吐。
更近的地方,连碎瓦也没有,有的只是遍地尸骸枕籍。生命在这里成为最卑贱的浮草,如同风中飘摇的芦苇,前一株刚刚倒下,后一株就压了上去,在夕阳下无声的腐败,没有人会在意。
这,就是战场。
万里角鼓声悲壮。
任长风咬着牙将缠在肩头的破布撕下,露出里面几乎溃烂的伤口。他痛得咬牙切齿,但仍忍住了没有叫出来。
在他的师弟们面前,他就仿佛是钢人一般,在金军阵营里冲杀十余度,斩了一名千夫长,八名百夫长,悍勇无伦,敌人胆破;但现在,躲在自己的寝帐中,疗治这过度严重的伤势,他只想痛就吼出来,苦就哭出来。
但他不能。
因为他率领的这只部队,就只剩下一百三十一人了,这些人若是看出他丝毫的退缩与怯懦的意思,他们的士气就必定会瓦解,他们将再也走不出这片丛林。
丛林外是万千的金与伪齐的兵马,他们已被困了三天三夜。
任长风咬着牙,将掺了药的泉水浇在自己的伤口上。药刚沾肉,立时又痛得他呲牙咧嘴,他一拳打在自己的脸上,深深为自己竟然连这点痛都忍不住而感到羞辱。
他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掌门——若是有他在该多好,他一定能带着他们冲出去的,就像他曾经带着自己,从数百追击者中冲了出去一样。
这世界上简直就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就算乱军之中取上将首级也一样。
但这次所面对的乱军实在太多,能否活着回去,任长风心中一点把握都没有。
忽然布帘掀起,他的师弟荀鹤钻了进来。见到任长风正自己洗涤伤口,荀鹤急忙抢过去,接过了长风手中的药瓢。两人合力,这才将伤口洗涤干净,拿了新布,包扎起来。荀鹤却不走,望着任长风欲言又止。
任长风皱眉道:“你有什么话就说,若没话,就赶紧回去睡觉,养好了力气明天杀敌!”
荀鹤仍然犹豫着,终于,仿佛实在忍不住了,他期期艾艾道:“师……师兄,我们能不能将那些人丢下?”
任长风莫名其妙,道:“什么那些人?你说那些金军么?丢下他们,恐怕不容易。”
荀鹤看了他一眼,道:“我是说,是那些普通的兵丁们,若是只有我们昆仑派的弟子,我们肯定能杀出重围去。”
任长风一怔,他就觉得胸口火烧火燎的,一股怒气忍不住冲了起来:“你说什么?”
荀鹤感受到他的怒意,低头低声道:“反正他们冲不出去,也是死。”
任长风只觉自己的怒气越来越烈,他强忍着这股要迸发的狂怒,竭力沉稳了声音,道:“荀师弟,我们是昆仑派,是名门正教。掌门怎么训导我们的?命可丢,义不可丢!咱们为什么放着清修不为,要投入刘光世的军队,难道是为了封妻荫子么?咱们是为了这天下,是为了这百姓!你这时候撒手一走,跟那些万恶的金人有什么两样?”
荀鹤被他的怒气压得抬不起头来,任长风看着他,这是他最小的师弟,也是入门最晚的师弟,他还不到十七岁呢。任长风无声地叹了口气,声音柔和了起来:“荀师弟,你有这样的想法,也是人之常情。我已有了计较,你随我来。”
他带着荀鹤,大踏步走进大帐,击鼓将士兵全都召集了来。一百三十一人中,十三人是昆仑弟子,号称长门十三剑,而另外的一百一十八人,则是普通的士兵。在经过包围,突围,冲杀的连环折磨后,这些士兵的身心都已经极度疲惫。烛光摇曳中,任长风的目光掠过他们憔悴的脸,他的心忽然很痛很痛。
这些都是为了残破的家园而战的普通百姓,他们不知道什么叫神州陆沉,也不知道什么是亡国灭族,他们只是想保住自己那小小的家园,但现在,田园阡陌已成了断壁残垣,他们的父母,妻子,兄弟姐妹,都只能在这无穷无尽的战火中煎熬。
任长风目光抬起,掠过烛光照不尽的黑暗,他仿佛看到整个大宋朝国都在这寒夜的风中飘摇着,万千生灵在呻吟。
如果连这百姓、家国都保不住,学武功还有什么用?
任长风忽然打开背后的大箱子,里面是血衣,从死亡的金兵与伪齐兵身上扒下来的血衣。
任长风道:“昆仑派的弟子站出来。”
他的十二个师弟闻声站了出来,任长风道:“你们站到我身后。”
十二个师弟们虽然不明白大师兄是什么意思,但仍然默默听从了。
任长风看了荀鹤一眼,道:“你留下来。”
荀鹤答应了一声,任长风对着留下的人道:“你们每人拿一件衣服,换上。”
战士们向来是习惯于听从命令的,各各将自己的战甲解下,换上箱子里的异国兵服,任长风亲自给荀鹤换好了,轻声道:“你领着他们埋伏好,一会我跟你师兄们冲出去,将敌人引开,你们趁着黑暗混乱杂进敌军,就可以脱身了。你要带好他们,千万不要露出马脚。”
荀鹤脸骤然抬起,大声道:“大师兄,不行!”
任长风厉声道:“我说行就行!”
荀鹤不敢跟他对视,喃喃道:“我……我要跟着你。”
任长风不再理他,转身对十一师弟们道:“我们走!”
荀鹤嘴唇哆嗦着,忽然大声道:“你们……你们这是送死啊!”
包括任长风在内,十二名昆仑弟子都听到了,但没有一人的脚步有半丝迟疑。是的,他们是去送死,但却是为了这一百一十九人能活下来。
是为了光复神州,是为了他们的信念。
铁衣如雪,他们昂然而出。荀鹤的眼泪流了下来,他捶地大哭。
任长风盯着那迎风飘扬的两只大旗,那是金国与伪齐的帅帐所在,也是重兵囤积的地方。他沉声道:“咱们冲下去,砍了金国的大旗!”
十一弟子都是豪情满腔,大声道:“好!”
任长风厉啸一声,道:“走!”
十二人卷起了十二道狂风,滚滚向金军冲了过去。
任长风真气运处,就觉得肩头的伤口宛如火烧火燎一般痛,手中的玄铁重剑几乎举不起来,但越是如此,他的战意就越是干霄裂云,厉啸声惊天动地中,十二人已然冲到了营前,任长风重剑威猛无匹地击出,硬木大门立即裂开!
金军立即警觉,立即战鼓金角声连绵响起,灯火辉映中,万千金军立即行动了起来。任长风大叫道:“今日就是我们报国时!”
身子跃起,重剑幻成一团光影,将身子裹住,劈头盖脸将一名金军撞成了血肉模糊的一团,跟着冲进了人群中。
这时还管什么招式?真气灌注剑尖,就是一通猛砍。十一师弟紧紧随在他身后,组成了一个小小的阵势,迅速向大旗冲去。金军被攻了个措手不及,大军还未集合,就被他们抢到了中军之处。
猛然一阵连环的锐啸响起,一只铜锤猛地落在了任长风的身前。劲风猛恶,任长风前冲之势不由一滞,他的心也沉了下去。
他知道,金营中的十二铁卫已经到了。
中原有武林,塞外也有习武之人,听说其武功流派也是不少,精微奥妙之处,并不亚于中原。这十二铁卫个个力沉招猛,大是劲敌。若是平时遇上,任长风自也不惧,但在此千军万马之中,也就是追命的阎罗。然而任长风既然存了必死之心,自也不惧,重剑翻舞,直抢进十二铁卫中去。
十一师弟紧紧随着他。任长风见金兵全都围了过来,知道计谋已然奏效,只要将他们引开,局势一乱,荀鹤与那些人就有逃走的机会。他大喝一声,一剑硬往铁卫的铜锤上击去。剑重锤沉,两人都是手臂酸麻,任长风真气恢复极快,又是几声大喝,重剑宛如狂风暴雨般击出,登时十二铁卫出现了个缺口,任长风身子冲出,一声怒喝,重剑脱手,宛如一道凌厉的电光,倏然击中了那杆大旗。
千军万马立时肃然,谁也没想到,被这十来个人冲进来,竟然将他们象征着军威的大旗砍倒!突然,金军都是一声暴喝,宛如狂淘般冲杀过来。任长风手中没有了兵刃,只好用拳头迎战,刹那间,长空碧血横飞,已中了几刀几剑。
他忍痛大吼道:“往外冲!”
但这又岂容易?昆仑派虽然精擅轻功,但在这千万人马中,又如何施展?十二人拼尽了所有的力气,也不过才挪动了几十步。外面的金军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
任长风豪笑道:“今日就算冲不出去,也不算亏本,我们杀!”
师弟们都是大笑应声,他们早就存了必死之心,昆仑派人,向来就是侠义干云,死得其所,死又何妨!
猛地营门中的金人一阵大乱,许多金人竟然自相攻击起来。
任长风心念一动,嗔目狂喊道:“荀鹤!你为什么赶来!”
人影翻滚中,一个穿着金人衣服的身影纵跃而下,正是荀鹤。他将头盔揭掉,惶然道:“他们不走,非要杀过来!”
金军一乱,就有了可乘之机。任长风心下焦躁,急忙率着师弟们向营门杀去。却见他的那些部属们正咬着牙,疯狂地向里冲着。他们都穿着金军伪齐的衣服,黑暗之中,真正的金军反而分辨不清,慌乱起来不由得自相残杀,给了他们可乘之机,倒让他们迅速斩杀冲了进来。
任长风长叹道:“你们这又是何苦!”
外面一圈人疯魔一般挡住金人的进攻,里面的宋兵忽然都提刀而立,向着任长风深深鞠了个躬,然后他们冲出去,将外面的人换进来,这些人也都提刀一躬到底,一名老军惨然道:“我们知道任将军是为了我们好,但我们活下去有什么用?杀光金人,任将军远比我们有用得多。任将军是仁人,只要我们一人还活着,任将军就决不会离开,那么,就让我们用命劝将军一次,走吧,聚集满了力量,再为我们报仇!”
他们突地一声大喝,全都扑了出去。他们不是杀敌,而是用自己的身体嵌住敌人的兵器,为任长风争得一线的生机。他们打翻了头盔,露出本来面目,双目全都仇恨之极地盯着金军。就连这些杀人不眨眼的魔王,也都不禁为之一窒!
任长风发出了一声惨啸,昆仑弟子尽皆双目赤红!
这都是他们的兄弟,他们生死与共的兄弟!
荀鹤看着遍地鲜血,心中那一点怯懦、退让也被仇恨的火焰焚成灰烬,他大吼一声,拔剑冲了出去。
任长风忽然出手,一把将他拉住,一字字道:“走,我们不能让他们白死!”
两人突然对视,眼中都有泪水涌动。他们最后看了这血肉与生命的雕塑一眼,霍然投入了黑暗。
任长风只觉得胸膛炸裂,他发誓,有生之年,他一定要竭尽全力,赶走金虏!赶走金虏!
但又如何做呢?
他想到了他的掌门,只有他,才能带领着他们光复神州。
任长风带着师弟们,连伤都顾不得疗,赶到了襄阳城,掌门暂居之处。
他一定要找到掌门,因为他绝不愿让那些勇烈的军士白死!
神州真的能光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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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14  | 六道轮回之《修罗道·传奇》,贴点开头,慢慢更新^_^。

——插图作者杨福玉
文章正在《今古传奇·武侠版》连载,大概6月单行才会出版。所以贴的速度会比较慢,争取结局和单行一起出来。
插图和孔庆东老师写的推荐语以后再贴吧:)
第一章 裴航
修罗镇地处蜀滇交界之处,东西南三面环山,北临鹿头江,荒僻已极。再翻过南面的云雾山,就将进入云南火猓侗、长颈苗混居之地。虽然自古蜀滇交界一线,客商来往不绝,但小镇离南行的商路已有一段距离,又无太多物产,平日除了几个零散的盐商在此暂时歇脚外,再无外人打扰。镇中居民过着世外桃源般的日子。
暮秋时节,潮湿的雨气弥漫在这座边陲小镇的上空。就在镇民们准备收完稻子,准备修葺房屋的时候,却发现小镇上突然多了许多陌生人。
这些人仿佛陆陆续续,又仿佛一夜之间来到小镇上。他们既不访亲友,也不做买卖,白天不知所踪,好似凭空消失在小镇密密麻麻的小巷深处。一到夜晚,就突然冒了出来,无数夜游神般,悄无声息的在镇中游荡。
居民们也说不清他们到底有几个人,更不知道他们来此镇的目的,心中却都有些莫名的惶恐,只一入夜便关门闭户,巴望他们尽早离开。
裴航却是这些陌生人中特殊的一个。
他并没有带什么行李,穿一袭儒生青衫,看上去温文有礼,只是双袖长得出奇,一直垂到膝前。他来这座小镇已经七日,却从没有人见过他的手。与其他人不同,裴航晚上并不去闲逛,而是呆在全镇唯一的客栈里。白天,却包了二楼那张靠窗的八仙桌,再叫上一碗清水,凝神注目着窗外,一看就是一整天。
除了清水之外,他从来没在客栈中叫过东西,但打赏的银子,却比吃大鱼大肉的客人还要多。这就难怪客栈的老板一见到他,脸上就笑开了花。
镇上关于他的传说,也越来越多。有人说他是在等人;有人说他是在寻找传说中白猿道人飞升前埋在镇上的天书;有人说他从二楼的窗口,能看到他青梅竹马的女子的闺房——虽然如今这女子已经不住在这里了,他还是回来,每天望着空荡荡的阁楼。
于是,店小二有时也会忍不住好奇,偷偷从他座的位置往窗外看去。
但结果却相当失望:窗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景致。狭窄的青石路对面,也是一大排普通的阁楼,大块青砖被劣质的石灰图得粉白,就像下等妓女脸上的铅粉。一排黑瓦沿着房檐密密麻麻压了下来,瓦的边缘被勾勒出道道雨线,一直蔓延到门槛前的青石板上。
昨夜刚下过暴雨,今天傍晚的天气有些阴冷,空气中弥漫着动植物腐败的气息。
客栈里边还零星有着几个散客,一面喝酒,一面大声喧哗着。
一声极细的啜泣,从屋角传来。在划拳行令声中,这种啜泣极不现眼,仿佛只是一声猫叫。
裴航空洞的眼睛中却透出鹰隼一样锐利的光芒,牢牢盯在前方的柜台上。
这里盛产槐木,镇上的普通人家,家具一律由两截木墩、一块厚板搭成,眼前这柜台却不同,完全由一墩大得出奇的石臼倒扣而成,看上去笨重而古老,台面上垫着厚厚的木板,三分之二已变成油黑色。
柜台旁边,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倚着冰冷的石臼,席地而坐,一圈破烂的草帽拉得极低,透出几缕枯黄色的头发来。
她低声啜泣着,天气并不冷,她却用一件男人穿的麻布长衫,紧紧裹住身体,透出怀中鼓鼓囊囊,显然藏着某件东西。
裴航脸色变了,他推开眼前的清水,缓缓向那女孩走去。
那女孩依旧啜泣着,似乎根本没察觉出裴航已站在她的面前。
裴航的脸色十分阴沉:“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
那小女孩略微抬了抬头,又埋了下去,只死死抱住怀中之物,嘴里喃喃的念着,却听不清到底说些什么。
裴航冷笑,一指她怀中:“这是什么?拿出来!”
小女孩整个蜷缩起来,将那物护在怀中,不住的摇头。
裴航那张苍白的脸顿时透出狰狞之色,青色长袖突的一缩,一双大手已然扣上了小女孩的咽喉。这双手肤色蜡黄,指节却十分突出,拇指旁各长着一根岐指,看上去颇似鸟爪。他轻轻一提,小女孩一声闷哼,就被他高高举起。
小女孩的草帽跌落在地,露出一张苍白而惶恐的脸来。她的眼睛很大,却毫无神采,轮廓非常秀美,皮肤却呈现出一种灰垩的色泽——这是一种垂死的颜色,她看来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裴航没有丝毫怜悯,他捉住小女孩单薄的双肩,使劲一抖,女孩惊呼一声,怀中的物件跌落出来。
裴航一把将那物抄在手中——这是一个碎布拼成的娃娃。
这个娃娃看去平淡无奇,头却大了很多,几乎有真人的头颅大小,安在小小的身躯上,根本不成比例。硕大的脸却上并无五官,只蒙着一块白布,上面浸着大块肮脏的水渍,恍惚看去,颇似一张血肉模糊的脸。娃娃作得十分简陋,填充的稻草四处支棱出来,有的还将破布做成的皮肤撑开,在阴暗的光线下显得诡异而恐怖。
裴航将女孩扔到一边,伸出手指,在娃娃身上仔细揉捏了三遍,又逐寸扣击了两遍。脸上的神色有些失望。娃娃的确很陈旧,绝非临时制成,表面并没有喂毒,里边全是稻草,也没有能藏物的暗格。
看来,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娃娃。
或许是自己在这里等的时间太长,已经草木皆兵。裴航自嘲的一笑,将衣袖理好,隔着袖子掏出几个铜钱,洒在女孩身上,正要走开。
那个女孩突然惊恐的睁大了双眼,死死盯着他,哭声道:“爹爹被人杀死了……血……蚂蚁……快救我,救我!”
裴航脸色一变。
他知道,这个时候,小镇上任何凶杀案都可能和自己此来的目的有关!
他冷冷道:“你爹爹是谁,他怎么了?”
小女孩捂住了脸,只是反复念着那几句话,再不回答。裴航正要作色,旁边一个穿着绸缎的中年胖子打着拱走了出来:“这位客官,息怒息怒……”却是闻声而来的客栈老板。
裴航见小女孩疯疯傻傻,也问不出什么,于是舍了她对老板道:“她是什么人?”
老板满面笑容道:“这丫头不是本地人,三天前和她爹一起来到客栈,说是家乡饥荒,来本镇投奔亲戚,没想却扑了个空,身上又无盘缠,只得在镇西的槐树林中暂时安身。没想到一场夜雨过后,她爹夜暴病身亡,剩下她成天在镇上哭哭啼啼,说是要卖身葬父。她头脸也还算干净,小的本来也想买来作个丫鬟,与小女作伴,只可惜这丫头受惊过度,变得有些疯疯癫癫的了,这下谁敢买她?赶又赶不走,就在镇上讨些人家剩汤水过活,也不知何时跑到店里来了。打扰了客官的兴致,我这就派人把她扔到街上去——小二!”
裴航一挥手道:“慢。”
他蹲下身去,轻轻拍着小女孩的头:“告诉我,你爹是怎么死的?”
小女孩战战兢兢的抬起头,似哭似笑的道:“睡觉……做梦……蚂蚁……”
裴航一皱眉:“你爹爹是死在梦中的么?”
小女孩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裴航叹了口气,拿出一锭银子:“我买下你了,带我去安葬你的父亲罢。”
小女孩不相信的看着银子,良久,终于一把夺了过来,抱起娃娃,跌跌撞撞的向门外跑去。
山脚下,一片茂密的槐树林向山麓深处延伸而去。湿润的土地上布满了新生的菌类和出来觅食的爬虫。
一棵巨大的槐树下,突起了半人高的蚁穴,一具已经开始腐败的尸体,赫然被悬挂在蚁穴之上!
尸体的眼睛已被吃掉,只剩下两只巨大的血洞,还不时有成群的黑蚁在他鼻孔、耳朵里爬进爬出,高举的大钳上夹着内脏的碎末,耀武扬威的往蚁穴内行进。而更多的同伴则密密麻麻的布满了他的身体,拼命从伤口里往下钻去。
尸体身上已没有了一寸完整的皮肤。
这场面恐怖已极,裴航也忍不住微微变色。
小女孩脸上却绽出一片纯真的笑容,向着腐臭的尸体扑了上去:“爹!”
裴航一把拉住她:“你疯了?它们会连你一起吃掉!”他从地上拾起一根树枝,从尸体头部一路敲击下去。尸体残破太过,裴航也只能确定,此人死前为中年男子,除了遍身蚁痕外,并未受到任何致命伤,血液已然凝固,看来也没有中毒的痕迹。
裴航摇了摇头,将树枝扔开。或许这只是个普通的难民,连日风餐露宿,引动暗疾发作,在雨夜中暴病身亡,又被万蚁分尸而已。
“放开我!”小女孩挣扎着,想要靠近尸体。裴航强行将女孩拖退了几步,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倾倒出一些赤粉,又将火折点燃,扔了上去。
嗤的一声,一蓬巨大的火焰冒了出来,瞬间就将蚁穴和尸体一起吞没。
“爹!”小女孩厉声尖叫,疯狂的向火堆上扑去。她极力挣扎,薄薄的皮肤下青筋暴起,瘦弱的身体里仿佛充斥着一种魔魅般的力量,裴航也不由皱起了眉。
突然,她发出一声猫一样的尖叫,全身的力量仿佛被抽空,软软的向地下滑去。
裴航一侧头,另一枚飞蝗石从他耳边擦过,他怒道:“谁?”
一个柔媚的笑声在树林那头响起,瞬间又仿佛被山风吹得袅袅绕绕。
裴航心中一动,他有种莫名的预感——这个人,必定和他此来的目的有关!于是再顾不得那小姑娘的死活,拔步向树林那头追去。
日影西斜,树林中的参天古木显得阴森,巨大的树根纠结盘旋,宛如一头头被封印怪兽,随时都会复活过来,博人而噬。
裴航一路循声追去,也不知在林中穿行了多久,终于看到了林外昏黄的光线。
前方是一片坡地,一条小溪缓缓流向不可知处。那轻轻的笑语早就无影无踪,远处群山环抱,再无人影。反是离他不远处,一头青驴驮着一个女子,正沿着小溪向他迎面走来。另一个丫鬟模样的人,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提着竹篮,里边装着了些镀银酒具。两人漫不经心的交谈着,不时发出一阵笑声。
二女谈笑着,从他身边走过,仿佛他根本不曾存在一般。
裴航脸上露出一抹微笑,他追上两步,拱手道:“驴上的姑娘请留步。”
丫鬟抢过来挡在他面前,嗔道:“我家小姐叫云英,不叫什么驴上的姑娘!”
小姐摇头曼声道:“银娘,不许多嘴,你退下。”
丫鬟瘪了瘪嘴,放下篮子走开了,裴航整了整衣袖,道:“云英姑娘,在下裴航,一路辛苦,想向姑娘讨一口水喝。”
这位“云英姑娘”缓缓回头。
裴航忍不住面色一变。
那是一张让人永生难忘的脸。她双眼细长如丝,狭长的脸抹得雪白,仍然盖不住腮上几处淡黄的雀斑。两颊上各晕开一团血红的胭脂,更衬得她高高的鼻梁生硬无比。这张脸无论如何也说不上美丽,但一股难以言传的妖异气质,却逼人而来,摄人心魄。
云英转目一笑:“公子为何这样看着我?”一面俯身从篮子中拿出一只酒杯,向裴航递将过去,一面将驴脖上系的水囊解开,正要盛时,却发现水囊已经空了。
云英摇了摇头,歉笑道:“实在不巧……”
裴航注视着她的举动。她容貌平平,但偏偏一举一动都妩媚之极,优雅之极,毫无乡野女子的粗俗。裴航的脸色已经平复,微笑道:“不干小姐的事,是在下没有口福。却不知小姐何处人家,为何暮色时分,还在山路独行?”
云英掩口笑道:“为妈妈扫墓,不想晚归。”
裴航一脸歉色,拱手道:“言出无心,冒犯令堂。”
云英雪白的长脸上绽开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公子不必道歉,这个妈妈,并非生云英之生母。”
裴航“哦”了一声。
云英又一笑道:“实不相瞒,云英不是良家女子。”她顿了顿,注视着裴航,媚眼如丝道:“白家小蛮为同业,钱塘苏小是前身,云英乃是风尘沦落,迎来送往之人。”
裴航心下了然,遂道:“原来如此,不知姑娘落脚何处?”
云英笑道:“不怕公子见笑,一年前妈妈病死,只剩我和丫鬟,靠着几个熟客,勉强维持生计。这里穷乡僻壤,客人不多,幸好镇上云来客栈的老板多多照顾。他将客栈对面的阁楼租下一间,供我和银娘容身之用。”
裴航脸上浮起一个微笑——她们就住客栈对面的阁楼里,他想的果然没错。于是低声笑道:“不知在下今晚可否前去拜访?”
云英上下打量了裴航几眼,却没有回答,只柔声道:“公子这样的人物,屈尊来到修罗镇,必然另有所图,却不知图的是什么?”
裴航依旧微笑着,但笑容却十分阴沉:“我来找人。”
云英道:“敢问公子找几个人?”
裴航道:“不多,十一个。”
云英笑道:“公子找到了么?”
裴航摇头道:“没有,一个都没有。”
云英斜乜了他一眼:“公子找这些人干吗?”
裴航望着远方,笑道:“送他们去一个地方。”
云英拍手笑道:“我明白了,公子是个捕快,来镇上抓犯人的。最近镇上来了好多不明不白的人,镇上的人都吓得要死,害得我生意都差了许多。公子要能把他们都抓回去倒是一件好事。”
裴航摇了摇头,注视着她的脸,似笑非笑的道:“姑娘猜错了,我只杀人,不抓人。”
裴航注视着云英的表情,她却似乎没有听见,只抬头看了看天空,轻轻扬起鞭在青驴身上抽了一下:“天色不早,我要走了——银娘”她又看了裴航一眼,掩口笑道:“等公子找完了人,就来找我罢。”
不待裴航回答,暮雨萧萧中,青驴蹄声多多,一会就已走远。
裴航脸上的笑容渐渐冰冷。
他在这里等了七天,看来是没有白费。
就在她们的身影消失在暮色中的瞬间,这个满身妖红俗绿的女子,勒住青驴,回过一张雪白如纸的脸,向他勾魂一笑。那股妖异的气息,顿时又向他扑来。
裴航才想起,原来这就是死亡的气息。
诡异无比,却也动人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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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29  | 《武林客栈·青天寨》
青天寨
第一章 一剑舞阳聚群雄
七月流火,烈日中天。
庭中两人剧斗正急。一人使了招“白鹤亮翅”,身子斜斜跃起,手中宝剑宛如鹤嘴般啄向对手。他那对手凝目注视着啄来剑尖,身形端凝不动,等那剑尖刺到面前,招式已然用老,身形陡然向后退了半步,寒泓似的剑尖已然刺空。他却趁着对手一愣,宝剑倏然探出,闪电般连拍三拍,正是崆峒派的绝技“三潭印月”。
他这时后发制人,已然尽数抢到了先机。先前那人措手不及,被他这连环三招逼得连连后退。先前那人剑光越缩越小,勉强将身子护住,眼看已是不敌。后出剑那人冷笑道:“这种本领,也想觊觎舞阳剑么?”
猛听一声大响,却是先前那人一脚踹在背后柱上,身子借着反弹之力,剑势如怒,轰然与对手相击。对手猝不及防,被他这剑震得双手发麻,几乎握不住手中长剑。那人也是一声冷笑:“这种本领,也想觊觎舞阳剑么?”
这几下兔起鹘落,精彩至极,看得厅中众人都紧张得喘不过气来。那两人都知对手是劲敌,剑招俱是一紧,斗得更狠了起来。
厅中间坐了位威武的老人,似乎是此间主人,也如厅中众人一般,被两人的斗剑吸引,捻着胡须,目不转睛地瞧着。他身边偎了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一身火红的衣服,映得白生生的小脸红扑扑的,就如画上的火孩儿一般。她却打了个哈欠,用胖乎乎的小手拍着嘴巴,叹道:“这两人的武功差劲得很,打来打去就是这么几招,实在没劲。”
那老人急忙摇手止住她,偷眼看去,厅中诸人全为剑斗吸引,无人注意这顽童之语,才放下心来,低声道:“昆仑、崆峒乃武林中有名的门派,我既然召开这剑神之会,怎能不邀请他们?”那小女孩撇了撇嘴:“他们第一代的长老一个没来,只派了几个二代弟子来露丑,显然是没将我们神威镖局放在眼里么。”那老人叹了口气:“这些名门正派向来自视极高,要是真有第一代长老们来了,那倒是怪事了。不过我本也没寄望于此。”
小女孩笑道:“难道还有人比这些名门正派厉害?比我们神威镖局又如何呢?”那老人摇头道:“武林中人才辈出,谁又能说比谁更厉害些?但这几年长江后浪推前浪,竟然出了几位少年人物,都是自出道来百余战,却是一战都没败过!”
那小女孩的眼睛亮了,兴奋道:“是谁这么厉害?爹你一定要说给我听!”那老人微微一笑,粗大的手掌轻轻抚在小女孩头上,柔声道:“我正要说给你听。第一位便是六扇门中的‘铁面神捕’铁恨。据说无论多么凶狠的大盗,从无一人能从他手中逃过。多么复杂诡异的案子,只要经他插手,无不指日得破。近几年铁恨已经成为江湖上的禁忌,凡他驻足之处,当真是海宴河清,再无人敢犯案。
“第二位‘玉手神医’李清愁,不但武功深不可测,而且医术如神,当真能活死人生白骨。他医、武相辅相成,自成一家,几臻化境。此人生性淡泊,不喜与人交接,生得更宛如女子,但当祁连七寇被他‘医’死之后,就再无人敢轻视他了!
“第三位的名号却简单,剑神!”
小姑娘冷笑道:“江湖中用剑之人何止千千万万,他凭什么称神?”那老人叹道:“这个问题也有很多人想问,有的人用刀问,有的人用枪问,更多的人是用剑问。但无论问的人有多少,却没有一人知道答案,因为他们都已成死人!”他顿了一顿,续道,“直至今日,还有不少人想问,但真敢去的人却不多了。那柄剑不应该说是剑神之剑,而应该说是魔剑!”他的手抖了一下,似乎“魔剑”二字本身就有种神秘的魔力,一旦被人提起,就立即携着铺天盖地的恐惧席卷而来。他抓住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大口,神色犹自未定。
小姑娘漂亮的眼珠转了一下,笑道:“爹爹是不是见过这柄剑?”那老人身子又是一抖,酒杯突地在空中顿住,良久,黯然道:“见过!……如果可能,我真的不想再见到这柄剑!”他终将酒杯送到嘴边,一仰头,猛灌了下去。小姑娘眨着眼睛,也不知在想些什么,突地笑道:“听爹爹这么一说,我倒等不及想见见这柄剑了。”那老人道:“传言此人平生一无所好,只是酷爱宝剑,所以我才专门寻来了当年第一名侠于长空的舞阳剑,撒下帖子开这剑神大会,就是想将他激来。”
要知十年前,于长空号称古往今来武功第一高手,他的佩剑当然是学剑之人必争之宝。于长空目空一切,当年独力约战天罗教十大高手。洞庭湖上一战,虽终取胜,却内力竭尽,不日即死。此役撼动天下,而天罗教高手为之一空,终于被八大门派赶出中原,至今一蹶不振。而于长空的舞阳剑也就此失散,谁知十年后,却落到了神威镖局手上,来开此剑神大会。神物英灵,当也不枉了。
那老人目光盯在案上那只细长漆黑的木盒上,慢慢道:“他若是不来,我这十万两银子可就白花了。”小姑娘笑道:“不是还有铁恨跟那漂亮神医李清愁么?”那老人道:“铁恨追大盗去了塞北,只怕三五个月回不来。至于李清愁,一个月前有人在泸州见到过他,半个月前再传来消息时,他已经到了云南。他这一入苗疆采药,恐怕时间更久。若是剑神再不肯来,只怕……只怕……”他长叹一声,颓然坐倒,仿佛瞬间苍老了许多。
小姑娘捧起一杯酒,送到老人嘴边,轻笑道:“爹爹不要担心。只要此人还活在世上,女儿就有办法让他帮咱们。”那老人见爱女宛然承欢之态,不禁展颜一笑:“那爹爹就再也不用担心了!”小姑娘两只新月般的眉毛轻轻弯起,盈盈道:“爹爹,这剑神叫什么名字?”
老人吸了口气,缓缓吐出:“郭敖!”
众人就觉眼前一花,一人落在庭中。时虽正午,但大家只觉一阵寒气升起。
只见这人一袭黑衣,紧裹全身,只露出两只眼睛。但那是眼睛么?厅中老人自命见多识光,阅人无数,但被这双眼扫过,仍忍不住打了个冷颤。——那双眸子像猫般眯着,开阖之际,一丝细微的碧光闪烁,却如最寒冷的玄冰,将一切温暖抽去。现在这双眸子如针般盯在众人身上。
老人深吸了口气,道:“这位大侠……”那人忽然截口:“你可知我是谁?”他的声音中竟似有种奇异的引力,小姑娘忍不住顺着他的话意问道:“你是谁?”黑衣人尖声道:“我叫袁独。”
庭中霎时一片寂静。那小姑娘游目望去,只见众人面上都是一片惊骇,惊骇中竟然还夹杂着几分惶急。连她爹爹的脸,都变得极为诡异。
老人喃喃道:“你就是袁独?”黑衣人自傲答道:“我就是袁独!”老人却仿佛没有听到,仍然自言自语:“你就是袁独?”
小姑娘见爹爹犹如失了魂般,显见心中怕得厉害,不由笑道:“他说了他是袁独,怎么爹爹不信么?”袁独咯咯笑道:“他不是不相信,他是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小姑娘忽闪着大眼睛,笑道:“为什么?”
袁独冷冷道:“因为我若真是袁独,想要这柄剑的人就惨了。”只见他嘴角牵动,露出了个极为诡异的笑容,“你不妨试试这里有谁敢出手与我抢这柄剑。”这一笑之下,更如地狱幽灵一般。虽时方中午,太阳炎炎,庭中众人身上都是一冷。
小姑娘四下张望,然而众人似乎真的噤若寒蝉,一点声息都不敢出了。
江湖传说,袁独手中的剑很少用来杀人,大多数时候,它都是用来吃人的。人们都说,袁独在动手取人性命之前,必将对手身上的筋肉割得七零八落,然后生生吃掉。不要说被吃之人,只要眼见过这种酷杀的人,都恨不得刺瞎自己的双眼,不再看这惨状。所以一直有种传说,袁独本不是人,而是来自阴间的恶鬼;或者说他本来是人,只是已经死了很久,却终于得到一个机会将灵魂出卖给恶魔,作为复活的条件。
可是小姑娘偏偏不信这些传说似的。她看了众人一眼,生气道:“你们为什么不去和他一战?”她拼命顿足,可爱中透着几分好笑。然而满座之人却没有一个能笑得出来,纷纷低下了头,不敢看她。
小姑娘见没人理她,怒道:“要是有人肯出手,我……我就嫁给他!”她这话想要故作老成,偏偏稚气十足,可是当此之时,谁又能笑得出来?
袁独哑声道:“小姑娘,你若是急着嫁人,可千万别挑这个时候,一不小心,我杀了你未来的夫婿,你可就只能做寡妇了!”那小姑娘虽然脸皮非薄,可也被他说得满面通红,禁不住一跺脚,向内厅跑去。
却听一人朗声道:“谁要急着嫁人?怎么不等等我?”那小姑娘眼睛顿时一亮,娇声道:“就是我!你是哪位英雄?”
神威镖局的院墙虽然不是很高,但镖局本就是吃江湖饭的,道上的朋友可也得罪了不少,倒不得不防,因此,墙头上不但撒了黑灰碎钉,而且上张铁网,网上满布毒针蒺藜,当真是飞鸟难越。但此刻,这墙上却突然出现了一位年轻人,他双足立在铁网之上,竟似非常舒服惬意一般。
待看清年轻人样貌,小姑娘的眼更加亮了。那年轻人负手而立,身上着一件简简单单的粗布白衣,浆洗得干干净净,此外别无饰物。只是面容俊秀,肤色白中透红,神色微赧,似乎尚不习惯在这许多人前露面。若不是他显露了这手高明的武功,只怕庭中众人十人倒有九人要将他当作深居闺阁的女子。
那小姑娘脑中灵光一闪:“你是不是李清愁?”那人笑道:“李清愁?去年我还跟他喝过酒呢。怎么,你也认识他?”那小姑娘失望地摇摇头,忍不住叹了口气。墙上那人却目光炯炯,盯着她上下打量,继而微笑道:“我听这里有人急着嫁人……是不是你?”那小姑娘羞道:“我……我只是一时……”她再也说不出话来,只因那人的目光实在太厉害——他倒真像在打量自己的新娘子似的。
厚脸皮的女人若是遇到厚脸皮的男人,那真是一点法子也没有。就算她是个才十三四岁的女人也一样。
但幸亏每个女人都有她的法宝,这小姑娘也不例外。她骨碌着大眼,突道:“叔叔,你要我嫁给你也行,但我嫁人可是有条件的!”那人“哦”了一声,神色似乎倏然变得紧张起来,似乎生怕自己达不到,到手的新娘会飞掉一般:“什么条件?”小姑娘春葱细指尖尖翘起,向前一指:“这条件就是赶紧把这个自我感觉很好的人赶出去!”她所指的正是袁独。
袁独似乎也是个厚脸皮的人,小姑娘和年轻人如此一问一答,他的眼睛只在剑上,连看都没看他们一眼。
那年轻人顿时松了口气:“这条件好办得紧,你就等着出嫁吧!”
袁独突然冷道:“你还是等着做寡妇吧!”——迅捷出剑!一道乌光宛如泼墨一般,从淡青的天幕中直划而下。一声碎响,墙上那人突然一个倒栽葱,直落下来。他立足的铁网从中断成两截。小姑娘一声尖叫,脸都骇得变了颜色。庭中一阵惊呼。没有人能想到袁独的剑风竟能击出如此之远!
袁独脸上泛起一丝残酷的笑容。似乎别人越是忧愁恐惧,他便越能从中得到乐趣一般。他的墨剑回掠,却倏然顿住,他的身形也跟着顿住,脸上满是惊骇,不可置信地盯着前方,似乎突然有什么奇异的事情发生。
小姑娘也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却赫然看到墙上那人缓缓从地上站了起来。她禁不住一声欢呼!那人向她微笑致意,揉着肚子站了起来,苦笑道:“我这人身子一向弱得很,最经不起凉风吹了。你突然扇过来这么急的风,可不是要我的老命么?”
袁独哼了一声,墨剑嗡然作响,一剑斩出。那人突地大叫道:“慢着!”
袁独一怔,墨剑来势顿缓。那人转头对小姑娘道:“这肚子可实在痛得厉害。你能不能给我杯热水,压它一压?否则你未来良人只怕敌不了这墨鱼一剑。小姑娘“嗤”的一笑,道:“可以啊!——你怎么叫他墨鱼?”
那人低声道:“你看他全身乌黑,拿了把剑也黑得像烧焦的骨头一般,不是墨鱼是什么?我本想叫他乌贼,可他又不偷东西,好像跟‘贼’字粘不上边,那就只好委屈墨鱼兄了。”说话间,那小姑娘满满倒了杯热茶,递到他手中。那人微微一笑,擎高了手来接。
他本就比小姑娘高出很多,小姑娘只好抬起脚来,将杯子伸高递去。那人又是一笑,笑容却带了说不出的促狭之意,盯着她道:“这是不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小姑娘顿时羞红了脸,转身欲走,却突地神色一变,急叫道:“小心!”
那人陡地伸手,抓住小姑娘的手掌,劲力微吐,他的身影突然变成了两个!这仅仅是一瞬间的事情,转瞬之间,两个身影又重合为一个。但就是这一瞬间,却已躲过了追命索魂的墨剑!那人双手并不松开,带着小姑娘横移两丈,这才转过身来,面沉如水,盯在袁独的身上。方才偷袭一剑无声无息,若不是那小姑娘机警,叫得及时,恐怕他此时已成亡魂。
袁独不住冷笑,墨剑犹如毒蛇般轻轻抽动,发出咝咝的啸响。那人冠玉般的面容渐渐变青,犹如白玉中注入了层烟雾,越沉越浓。显见正自凝运真气,预备雷霆一击。
庭中不乏见多识广之辈,但如此怪异的功夫,却无人见过。但越没人见过的功夫,便越是难以抵挡,威力便越是惊人,这也是武林中的常识。
袁独暗暗惊心。只听那人缓缓道:“以你之剑术,竟然行此等卑劣之事,看来我杀了你,也不为过。”袁独傲然道:“只要你能杀得了我,怎样都不为过。”那人淡淡一笑,道:“那就容易多了。”
他的笑容并没什么特别,只是此时他的面容已变得比铁还青,这笑容犹如雕刻在面上一般,就显得特异至极了。袁独心下发毛,大叫道:“拔你的剑!”那人缓缓将杯子举起,道:“杀你哪用什么剑?这杯水就够了。”袁独的鼻子都气歪了。从没人敢如此看不起他。从没有!
墨剑扬起,缓缓在身前划了个圈。这一招叫“风生云聚”,伴随着这招,袁独的周身劲气全已提起,丝丝缕缕汇聚到胸前、臂肘,然后再到墨剑剑尖。他提剑而立,模拟鹰之翔舞,缓缓将身形展开。此刻的他正如一只奋翼欲飞的黑鹰,视天下如兔,将任意搏之。劲气如泉涌火炙,愈来愈汹涌。袁独只觉周身力量即将达到巅峰。他必杀的信心也上升到了巅峰。等到他身子完全展开,墨剑的圆圈划到第三个时,就是他劲气运转到顶点之际,也就是他必杀一招出手之时!
青面人却动也不动,只冷冷看着袁独行功。小姑娘却为这庭中的杀机所摄,手心满是冷汗,禁不住一步步后退。庭中众人如受重压,霎时都安静下来!
天地隐晦,似乎也在等着这雷霆怒发的一击!
终于袁独功行圆满,一声尖促的厉啸,乌芒迸发,刹那间满厅都是横溢四走的剑气!剑气犹如实质,充盈冲撞,宛如万千细流汇聚成大江巨海,挟着天风海雨,向青面人倾天压下。青面人眼睛微微眯起,似乎不胜这剑气的厉芒。他的手突然挥出。 挥出的手中握着的,正是那杯水。水溅出。青面人另一只手掌探出,击在飞溅而出的水上。
细细的水流刹那间被凌厉的掌风击成数不清的水滴,自青面人掌下炸开!每一滴水珠在他的掌力催送下,都如一柄利剑。这一掌击出,水珠散开,何止千千万万!袁独的剑风被满天水珠割得支离破碎,冲天的剑风嘶啸之声顿时黯淡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水珠发出的尖啸!
袁独的面色变了。他手中墨剑突然一紧,合身扑上。墨剑利锋割开了冲天水滴,向青面人噬了过来。青面人不避不闪,左手中指在杯中蘸了一下,一滴晶莹的水珠聚在他指尖。青面人聚指弹出,那滴水珠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啸,飞袭袁独面门!袁独顾不得伤敌,墨剑圈转。只听“呛”的一声大响,那滴水珠散为风尘,墨剑却被震得直向后荡去!袁独面色如纸,这等神功,当真是匪夷所思。
青面人道:“你不用害怕,我方才弹指之时,已然将水滴冻成冰珠,才能将你的墨剑荡开。你若以为我已修成‘摘叶飞花’的功夫,那你就错了。”他口中说话,手下却丝毫不停。左手不断在杯中蘸着,哧哧弹出。每弹一指,便是一声大响,就算袁独不想让他弹中墨剑都不行。
袁独急得口中怒啸不绝,却无能为力。那小姑娘看在眼里,当真是心花怒放。只是想到这青面人若是胜了,难道自己真的要嫁给他?且不说自己小小年纪,怎能嫁人;若是当真嫁了他,半夜醒来,却看到这样一张青脸,那可真吓都吓死了。小姑娘心下盘算,口中就忍不住“吓死了、吓死了”地自言自语,正当她说到第三句时,青面人身形突地一顿。一杯热茶任他挥霍来去,已然告罄,连一滴都不剩了!
袁独蓄势已久,等的就是这机会,厉吼一声,连人带剑化作一道乌芒,向青面人直投过去!他惯常心高气傲,哪曾被人这等打压?早就憋了满腹怨气,这一下乘势而起,当真有斩云裂石之威能!青面人也似乎一下慌了手脚,眼睁睁看着袁独冲了过来,却已无能为力!
突地袁独一声尖叫,竟倒撞了回去!青面人姿势不变,只是手中的杯子已不见了。他大笑道:“你以为我只会运水成冰么?水没有的时候,我偶尔也会用用杯子的,打痛了你吧?”他笑吟吟地看着袁独,目中尽是揶揄之色。
袁独倏然翻身挺起,满面狞厉!太阳已斜,淡淡的光晕照着他满身黑衣,仿佛有股怒气在黑衣下翻腾鼓涌,将他的身形渐渐撑起。袁独眯着的碧绿眼睛已然睁开,带着无穷的怨毒罩在青面人身上。他恨不能将这两道眼神化作利齿,将青面人生吃掉。青面人却浑然不觉,他面上的青气渐渐褪去,悠悠然看着袁独。
袁独突地伸掌凌空抓出。庭中坐得近的一位青年不及提防,被他掌力所吸,踉跄着向袁独冲来。那青年情知不妙,反手运劲,双掌向袁独击去。袁独墨剑闪电挺出,乌光一闪,已将那青年双掌钉在一处。长剑跟着前挺,墨剑穿喉而过。那青年一声怒喝还未出口,眼珠暴凸,已然含恨而死!袁独阴笑不止,长剑有若毒蛇,带着那人的尸体,向青面人撞了过来。
这情形至为凶残,那小姑娘啊的一声惊呼,双腿酸软,坐倒在地。
青面人脸上青光一闪,犹如罩了个青铜面具一般,隐隐有光芒闪动。他陡地一声大喝:“该杀!”这口气隔空吹在袁独脸上,袁独就如被砍了一刀般,身形不由一窒。
青面人双掌倏然探出,半途变掌为爪,凌空一捞。明明隔着具尸体,但他这一爪竟虚空抓在袁独胸前。立即一蓬鲜血爆出,袁独厉喝声中,鲜血犹如活物般倏然集聚到青面人掌中,青面人手臂反转,将这团血雾控在手中。随手一转,血雾暴长,宛如一柄红色血剑,向袁独当头戮下。这柄血剑无形无质,流光一般的红影一闪,已完全没入袁独体内。青面人手才触到袁独身体,立即松手后跃,手连摔几摔,仿佛很觉其脏。
袁独全身浴血而立,双目半闭,目中神光已然散淡。他坚忍残酷,身体之伤向来不放在心上,但这次却惨败在青面人手中,心中伤痛,当真是难以形容。
青面人眼睛冷冷盯在袁独的身上,余怒犹自未息。他忽然展颜笑道:“方才是哪位也说了句该杀?”庭中一片默然。青面人眼神若电,横扫来去,庭中众人无人敢正视他的目光,一起将头低了下来。
突然,门外传来一个声音:“是我。”随着这句话,神威镖局的大门忽然就裂开了。
神威镖局号称中原第一镖局,大门格外威武,乃是用半尺厚的铁木打就,然后包了铁皮钉合而成。当日门成之日,老总镖头曾满意地在门前来去,夸口说这门可以传给孙子辈了。哪知这似乎永不损坏的铁门,就这么忽然从中裂开了。
灰尘满地。待那灰尘渐渐散去,只见一人倚门而坐,脸朝外,也看不清什么模样。身上衣衫敝破,宛如乞丐。小姑娘啐了口道:“原来是个要饭的。”这乞丐忽然站了起来。众人都禁不住随着他抬头。
——他的身形也不是太高,身材并不特别魁梧,衣衫更是褴褛不堪,但他当中一站,众人的目光却再也挪不开了。
他转过身,突地拔步向厅中走来。
镖局打开门做生意,大门进来便是演武场,也就是剑神之会所在。演武场再向里就是镖局大厅。大门与大厅相距十余丈,本也不近,但此人才举步,忽然就到了厅中。他探出手掌,老人面前的木盒突地碎开,一柄乌柄长剑弹起,落到了他的手中。那剑光芒夺目,映得众人眼睛都睁不开了。
难道这就是名剑之华?这光华未免也太夺目了些。
那乞丐注视着那剑良久,徐徐转过身来,他的双目抬起,盯住袁独。他的目光并不十分凌厉,但袁独就觉在这目光照射下,竟无藏身之处。这散淡之极的目光,却偏偏能烛幽通微,让一切无所遁形。
袁独的后背微微发热,一滴冷汗慢慢沁出。那乞丐目光沉静,悠悠道:“以后不准你再用剑!”袁独一呆,尚未明白他是什么意思。那乞丐举手一划,宝剑从上而下,向袁独劈了下来。
这一招毫无花巧,也不见得多么迅捷,但已将袁独的一切后路全都封死,无论他如何闪避,这一剑都会当头劈下,绝不会有任何差错!
袁独心念电转,刹那间将所会的剑招想了个遍,竟无一招能抵挡此剑。他逼不得已,只好墨剑上迎,运足功力,以抵挡这简化到极点的一剑。
这一剑不但自身简化到极点,而且也将对手的剑招简化到极点。在这一招面前,已不需有任何花巧,也不会有任何花巧。他一剑劈来,你便只能一剑迎上。此外再无它法。
血光如黎明冲破黑夜,鼓涌溅出。
光华射目,“嚓”的一声轻响,这一剑已将袁独的墨剑劈断,跟着如飞瀑冲击,奔向袁独的面门。袁独一声怪啸,全力回缩,那剑光芒闪动,顷刻自他头颅划下。
血光如黎明冲破黑夜,鼓涌溅出。袁独自面门以下,直至小腹,竟被这一剑划开了长长的一条血口,鲜血犹自点点溅出,撒了演武场满地。袁独一掠三丈,立即定住。他的目光犹如喷火一般,盯在乞丐手中的剑上,全然不理会自己浑身浴血。
这难道就是舞阳剑的威能?这把剑若在自己手中,又能发挥出多少力量来?庭中每个人都不禁自问!
袁独盯了良久,恨恨道:“终有一天,我也还你一剑!”黑衣纷飞,人已越墙而去。那乞丐却并不追赶,回身对青面人道:“你是不是也想要这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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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贴长篇真是不方便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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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27  | 《华音流韶·蜀道闻铃2》
她没有想到,就在她在桂树下谣想嫦娥的传奇的时候,她也成为了一个年轻的武将遥远的传奇。吴越王府英俊的武将孟天成日后会常常向人问起,那天伫立桂树下,宛如惊鸿一瞥的美人……
“那一天夜里,我和母亲留宿王府。我在床上坐到2更,终于来到高墙下,我明白自己是想逃,逃到自己的那扇小窗下,站在风铃下等他,但是我也明白我不会真的那么做。我只能在湿湿的土地上,依着墙影,走到天明,我是把一生的路都在那一夜走了。
清晨,我回到家里,我远远看见敞开的窗,好象是黑夜的一只眼睛,凄艳的笑着,看着我。风铃就是它无人过问的眼泪。”
她要他走,于是她做了一个赌注,然后她赢了。
朝霞染过的墙上,她看到了他的字迹:“静女其姝,伺我于成隅,侯而不见,搔首踟躇。”
看来他只写完这四句,就掷笔而去了,她的手无力的撑着渗凉的窗棂,茫然的要触摸他留下的尘迹。窗外几更的梆子高一声,低一声,悠长的调子,仿佛从古代穿过来,把她的一切都流走了,她抬头看着静默的风铃,它又披了朝霞的嫁衣,憔悴而努力的笑着,心形的影子,从风中漏下来,冷冷的,撞碎在她苍白的指节上。
她笑了笑:“他果然好象一去不返了,于是我只有等,那个夏天,我最怕的是我会不知不觉的死了,死了就埋在风铃下边,也许,有一天,他会带着他的萼绿华,指着那个薄薄的木箱说:看,那是杨静的墓。”
“我不后悔,因为我知道,只有他走了,或者我死了,我们的传奇才会永恒了。”
“后来,爹爹发现了我的秘密,我神情恍惚,语无伦次。其实,杨家一向清白传家,出了这种有辱家风的事,还不如我不要出生。
想起我小时侯一直惧怕着的家法,其实没有什么的可怕,再可怕的事情一旦发生了,就成了闹剧,我想,如果我死在父亲棍下,他也许会伤心,会后悔,但那也只是一两天的事,之后我也解脱了,他也解脱了。
父亲追问着他的名字,这时我才惊异的发现,其实我不知道他真的叫什么,我曾经为了看一个陌生人的名字而差点坠入山谷,也曾经苦苦追问他是谁,但是,最后,我居然还是不知道。糊涂着过了这么多日子。
从那柄长剑上,父亲打听出了它的主人。
我在病床上听母亲一边流泪一边讲卓王孙是什么样的人,我知道,这才是真的华音阁主卓王孙。而他对我说的,没有一句是真的。但是,我总觉得那个白衣青剑的少年无论如何,总是递给了我一袭衣袖,让我把握,而这个风云的华音阁主才让我不可捉摸。
我在病床上,全身的痛像潮水一样在我血液中流着,我知道我还活着。奇怪的是,我竟然不想要他在我的身边,而是想如去年那样,他走了,在门外守着我,留给我他白色的袖,让我用一生的力气去抓……”
她舒了口气,换了一种语调:“隐约之中,父母开始为我张罗婚事。我默默的答应了,我知道我早就死了,剩下的是一张纸,或者被自己夹入古书,或者被人们关进妆匣,又有什么相干。”
“——只是,谁又会要我呢?”她的笑有点凄凄的,“我失贞的事不可隐瞒,以前满门的媒人,现在一个也不见了,我被我的世界遗忘了,遗忘在角落里。哥哥说过,看传奇的人是傻的,写传奇的人更傻,费尽心力,也不过给世人一段谈资,一段可看,我却是一个用生命写传奇的人,我的读者,只有他一个,他都忘了,别人当然也就不会记得。
也许,我的故事还是有价值的,是闺阁中的训诫,兵部员外郎的女儿杨静的风月故事,也许会流传好多年,很多版本,直到被嚼成了再也不能成篇的渣,吐掉了,或者被一个落魄文人写成不朽的故事。让后代的小儿女们捧在手上读半辈子。那也已经和我的传奇无关。”
相思知道,到如今,这样的传奇还是她妆匣中最宝贵的珠玉,虽然她已经知道把生生世世的赌注赌在它们身上,实在是件很傻的事。
她这一次的停顿很久,相思又一次不得不问:“后来呢?”
“后来,出乎我意料,天成居然说要娶我,说和我是在那夜的晚宴外相见的,说他要等他的月宫仙子。”她有些无可奈何,但又是真心的笑了:“一切就这样决定了,帖子就发了出去,爹爹还是不愿委屈我,所有的礼节,都和多年前他心中所想的一样。”——如果没有这些事,她将永远是窗户里边的闺秀,孟天成眼中的仙子。
“没有水了吗?”她突然问道。
相思低头看了看手中的盏,有些尴尬:“是的,好久就没有了”
“我不习惯作主人,未免怠慢的客人的。”她温柔的微笑着。
“不,不,我只想听你讲下去。”相思将盏放回桌上。
她说:“恩,我会一直讲下去的……父亲为我筹备婚事,却防备着他会来找我,我虽然已经从传奇中醒了,但是我还是希望他能像以前那样,出现在我的窗前。
结果,他果然来了
我听到院子里有刀剑的声音,虽然,我知道,华音阁主的剑法是天下无双的,但是,我还是没法听那尖锐的金属的声音。我怕他会去找我父亲,于是跑到楼下。
我听见了他的声音。
于是我扶着柱子哭了。
我听到他说:“杨继盛,我不想杀你家的人,你又何苦呢?”
“为了捉你!”父亲平静的说。
他冷笑了:“我今天来是为了带走你的女儿。”
她停顿了一下,轻声道:“知道他说什么吗?他说:‘我娶她,按你的规矩,明媒正娶。’”
她脸上的微笑也许和当年一模一样吧,相思默默的想,好多年了,都还一样。
当时,杨继盛怒道:“我的女儿就是死了,也不嫁给你这样的人。”
剑光,从所有人的脸上掠过,最后停止在杨继盛的咽喉:“你不要逼我,也不要逼她。”
青苍的华采在他的衣袖上流着一种诡异的波光,她从柱子后边看着他,好象他们之间隔着一层雾,一扇窗,一堵墙。
“你动手。”杨继盛冷冷的喝道。
她想,父亲不会让步的,因为,杨家的男人,都很倔强。她站了出来,说:“住手。”
“你——”他收了剑,没有说下去。
她看看他,然后把脸转开:“父亲没有逼我,我愿意嫁人的——”她渐渐觉得好笑,怎么这一切都像是排练好了一样自然而然的,她笑着对他说:“卓公子,我是杨继盛的女儿,不是萼绿华。”
“我知道!”他猛的打断她:”你要是萼绿华我还和你父亲谈什么婚论什么嫁。”不久,他的平静恢复了,他说:“静儿,你如果愿意嫁人就嫁给我。”
她痴痴的看着他的眼睛——里边亮亮的,是他这一生中少有的真,她知道,这种机会再也不会有了,也许多年以后,他还会对另一个女子说这样的话,也许。
但对她,就这么一次。
她伸出手去,却仿佛被夜空中的露水滑了一下,只留下了一道凄凉的弧。她说:“不……你不能娶我的,我不会嫁你。”
她知道,他是他传奇的主角,娶了,传奇就死了,死在平凡的龙烛凤影和以后的柴米油盐之中了。他无所谓,游子的传奇很多,但思妇一生就这么一段。将来是要用来坐在妆匣的金粉里回忆一辈子的。
他静静的看着她:“带你回华音阁,”她明白,他是让她永远生活在传奇之中。她凄凄的笑了,她比谁都清楚,生活在其中的传奇就再也不是传奇了,只是传奇死灭后干枯而猩红的一抹血痕。
她说:“走吧,我笑着看着你走。”
他明白了,其实来之前就明白,这个才是更好的结局。于是他点了点头,转了身。
身后,她嘶哑的喊了一声:“七天之后,我出嫁,你答应了,要来给我梳头。”
他回头了,他看见了她满面泪痕下面一生中最灿烂的笑。
好多年以后,她反反复复重现着他那一瞬间的眼睛中晶晶亮亮的光,然后是他的每一处停顿,每一点气息,还有当时第一片落叶划过的方向,自己第一滴眼泪流淌的轨迹,这些,是她当时不曾留意的,但现在,她知道,这些就是她唯一真真实实的。
她不后悔,虽然,她知道,那是她唯一的机会。但是,机会就是机会,一旦去实现,就是另外一回事。
他迟早会走在她所不知道的时候,她的心就会化做风铃,于是,她宁愿筑起一扇窗,让自己生生世世守侯的心死在了窗内,也让他一生一次寻觅的心死在了窗外。
不死的,是传奇本身。
一只暮禽忘了时间,自得的啄着花蕊,突然一啼,飞去了,过了墙头再也不见,被搅动了的空气缓慢的又沉到墙里来,仿佛外边就是沙漠,残阳已快要落尽了,落寞的霞光等候着萧疏的星辰。
雨似乎还没有下起来。空气闷得让人只想站起来到处走动。
她默默的坐在暮阳里,脸上苍黄的色,像残了胭脂。过了好久,她说:“那时侯我就想好了,我要毁了自己的脸,然后,我不想看到自己,也就必定要弄瞎自己的眼睛。其实没有必要的——”她苦笑了一下:“但是我是一个固执的人,我不想像瓷瓶一样放在大堂上,所以,我更喜欢这样的结局。”
“你是自己弄瞎双眼的?”相思猜到了,但还是忍不住要问。
“是的,用药”,她轻松的说:“其实,瞎不瞎对我来说是无所谓的,我一生中要看的东西,几天就可以看完的。”她微笑着说下去:
“那几天,我几乎是在镜子前面度过的,一次一次预演着我的笑,我的颦,我的低头,我的忧伤,一切都应该是完美的,他应该看见最美的杨静。
她没有穿上嫁衣,她一袭明媚的绿裳——湖水一样的绿,浮萍一样的绿,绿得青青的。她触目的站在闺房中,那里已经被红色的绸裹成铺天盖地的喜气,铜色的风铃也染红了,像一盏过了气的灯笼,低低的照着,照得人想哭。
他说:“静儿,你真美,明天做新娘时一定会更美。”
她也笑笑:“会的。”她解开了衣带,一层又一层,直到赤裸着站在红色的灯晕里,脚下是她翠绿的衣裳。她紧紧抱着自己的肩,仿佛是一件连城的玉,她说:“每一次,每一次你都怕我体质太弱,不能尽兴,今天,我……全部都给你。”尽管她永远想不到,她也能说出这样的话,尽管那时的声音颤抖得再也不象自己,但说完了,她感到轻松,因为,她知道,在他面前的,她再不是那薄如书签的古美人,而是真正的杨静,真正的女人。
他看着她,像要用这最后的时间把她看懂,他突然将她从那堆翠绿的浮萍中抱起来,像折断一支玉色的花。他将她按在床上,紧紧握着她的手,直到她痛得战栗,不知为什么,她突然反抗起来,死死的咬住了他的手臂。
他没有进一步动作,也没有放了她,而是将身体的重都压在她的身上,她感到一种窒息的热,惟有左颊冷冷的贴在床角,隐隐的痛。就这样僵持着,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她却有了一种地老天荒的感觉。
她听到他在耳边重重的说:“我要让你永远也忘不了我。”
泪水似乎是倒着灌进喉咙的,她觉得嘴里有些咸,她不知不觉啜泣起来,渐渐的松了口:“不是说好了相忘于江湖吗?你总在骗我。”
她的唇上有淡淡的血痕,很快又度到了他的唇上,脸上,她不知道这样算不算相濡以沫。
“那一天……”她冷静的向相思讲着:“你相信吗,有一滴眼泪,离开了眼眶好久,才落到我腮上,好冷,我从来没有想到眼泪会这么冷,像是被冻寂在了某个地方,不经意中又飘了回来。”
是的,是曾经有过这样一滴眼泪,划过她的脸颊,很快又在她颊上的红晕中被蒸的了无痕迹。
只有那一刹那冰凉的感觉,堕到她记忆的瓶中去了。
她说:“每一次,他总是习惯的把床头的更漏翻过去,而那天我阻止了他,我对他说,我们只有2个时辰,破晓的时候,花轿会在楼下等我。”
“好象他说的,更漏的声音和下雨一样,纷纷扬扬,太快太快。我静静的听,听那些落在我心里的雨,我从他胸前支起身子:‘催妆了,来帮我梳头吧。’”
卓王孙把她抱到妆台前,梳子那些尖利的齿通过他的手指和她的头发纠缠在一起。她静静的体味着,要把一切都揉成沙子,一颗一颗存在水晶瓶里。
她看着镜子,她知道药力正在发作,她的眼睛已经有些模糊,但是她还是从他的眼里看到了一丝伤感,虽然只有一丝,但却真的看到了。
她快乐的想,原来你也伤心了,原来你也是凡人啊。
卓王孙微笑着指着镜子说:“静女其姝,有了今天,想必羊权会长生不老的。”
她玩笑着说:“如果杨静从今天起就看不到萼绿华了,是不是就会老了?”
“不会的,萼绿华怎么会老。”
他也回忆起那个站在水中央的女孩,回忆起她寂寞和惊惧的眸子,回忆起她那双纤弱的手——在青色的雨中艰难的去抚摩那些湮灭的字迹,在淡淡的朝霞下认真的将铜铃握在手中,在暮暮苍苍的月夜里紧紧的抓住自己的衣袖,像是抓一段传奇。
他明白,他的这段传奇也结束了,就像所有寻觅的人有意或无意的走入了一条小径,邂逅了一段旖旎的风光,事后却忘了是在哪座山,哪条路。一种不可追的遗憾。对于寻觅的人来说,美丽的邂逅永远会有的,山山水水,永无尽头,但是一模一样的却不可能了,就这点遗憾,也会在寻觅的少年心中烙下一抹疏烟淡日的印象,远远的回想起,也是天长地久的悲哀。
他心中有点涩,欠身去抱住她,她轻轻的将他推开了。
她将梳子贴在脸上,目光茫然地看着镜子,镜子中仿佛倒映出更漏昏黄的金色。
镜子中映出更漏的金色……
“沙子从水晶的弧里纷纷扬扬的落下,在我的眼里散开去,四壁暗红的木和烛的影子也被融化成了一片苍黄而凄艳的金色。也许,沙漠也不过如此……
我手中握着尖利的梳子,清凉的银光中一股熟悉而温暖的香气让我想起了懒洋洋的少女时代。我的手缓缓用力,让带着发油的暖意的齿锲入我的脸。用力一划,皮肤撕裂的声音轻轻响起,就像被风吹了太久的丝帛,不恐怖,反而有些悦耳。
我感到血腥的气息在我周围弥散开去,他在向我走过来。
我一挥手,更漏落在了地上,那场在我床头绵绵的下了半生的雨,终于停了。于是时间也就一起停了。
沙子在我们之间,流淌成一条小河,那些亘古以来就被遗忘了的天河的沙子。”
……
就隔着这条河,她平静的对他说:“时间到了,你也该走了。”
“你以为我会在这个时候走?”
“是的”,她深深的吸了口气:“这个时候,我是新娘,是别人的。”
他没有说话。从身后,可以看到她的手,指节苍白的扶着自己的脸。
她的表情也许是在微笑:“走吧,我答应过你,笑着看你走,我现在是从镜中笑着看着你的,你走吧。”
她心中有些悲哀,要是自己这个时候真的能在镜中看他,那倒是一件很好的事,她心中喃喃道:“谎话,谎话,最后还要骗他一场……”她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句话是你说的。”
“是的,我说了”,他轻轻的问:“你做得到吗?”
“你能我也能。”
“我能。”
她笑了:“我也能”
“好的,那么,希望你幸福,只有平凡是可以把握的,这句话是你说的。”
“真的,你会去把握吗?”
“你能我也能。”他爽然微笑,又在报复她了。
她的话哽在喉头,她听到风铃响了,他打开了窗。
“等等!”
他伫立在夜风中,青色的袖像钻进了风做的白鸽。
她没有回头,伤口开始灼热,烫得她的手都扶不住,她问:“为什么你不看我最后一眼呢?”
“你不想我这么做,是吗?”
是的,她悲哀的靠在椅背上:“因为你已经没有了这个资格,我是新娘,是别人的。”
“是的,你说过了”,他沉默了一会:“我走了,别忘了我们的约定。”
“会的,我会把你的一切都忘了的”,她有气无力的说:“你呢?”
“你能我也能。”
这是她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她知道他走了,从那个挂着风铃的窗口轻轻跃出,如同一只穿花的蛱蝶,片尘不留。
她依然笑着,在黑暗中默默的笑着,白露还在,初哓的霞光还来得及为守侯了一夜的风铃披上华美的裳,而风铃投下的阴霾里 ,她的笑安详而古老,仿佛是从远古的湘水中打捞起来的思妇昏黄的倒影,漠漠的,有些凄怆。
不知过了多久,她的身体缓缓的沉下去,跪在地板上,伸出手,一手去握那个半碎的水晶瓶子,一手茫然的向下抓着那些在指缝中流走的沙。那些是位未到来的时光的预言,人的手,是抓不住的。她顿了顿,终于放弃了,将那只手收了回来,一起紧紧握住劫难后的水晶瓶——那里边盛着的是过去的分分秒秒的见证。
也许是水晶的碎屑划伤了她的手,也许是她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总之,一滴、一滴、一滴,迟迟的夜漏又开始响了,她微微笑了——骗子啊,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她将瓶子紧紧握在胸前——不,这是她永远要回忆的,这一点点的的凄艳的回忆,这唯一的凄艳的传奇,是她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
“是我要他走的,因为我怕他会走在我所不知道的时候。”她微笑着对相思说。
“走了,我的故事就永恒了。”
她长长的呼了口气,她说:“打开窗,也许今天会有雨,成都的天气就是这样的。”
相思打开了窗,窗外是密密的云脚,都浸饱了雨气,地上也云蒸雾腾的配合着,植物在郁热中腐败膨胀,却总透着清凉的新生的线索。
窗户支支哑哑的在风中摇晃着,但是也还透着成都特有的闲散劲,风铃颜色暗淡,只是响,叮叮玲玲的不停。
相思扶着窗台上遍布腐痕的木栏,心想,这就是杨静自己筑的那扇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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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03  | 《华音流韶之蜀道闻铃》
 
蜀道闻铃
 
 
 
相思来到这间屋子里,黯淡的光线中,唯一看得清楚的是一扇窗。密密的关着,四周透下一匝光晕。漠漠的尘土就在里边悠然的沉浮着。有的悠闲的停栖在一个古铜风铃上边。
“请坐。”一个温柔而庄重的声音从屋角的暗色中透出,相思的眼睛已经适应了房间的光线,她看到了那里有一张檀香木制的床,淡紫的罗帐上银暗色的花晕已经模糊成一片,房   间的女主人拥着褪成绛红但依然整洁的被子,亲切而有礼仪的微笑着。
“孟夫人……”隔着罗帐,相思没有看见她的脸。
“风铮姑娘。”她从床头递过一盏茶:“我这里没有客人来,所以,平时这是我的杯子,不要介意。”
“夫人客气了。”相思接了过来,在罗帐挑开的一刹那,她看到了传说中的杨静——她也许曾经是非常美丽的女人,曾经。现在,她的眸子暗淡无光而且深得可怕,右腮上几道深深的划痕从眼角到唇边。
她努力克制着自己没有让手中的茶盏颤出声来,杨静坦然一笑:“很早以前就是这个样子了。”
“难道……生下来——”相思察觉出自己的失仪,立刻打住了话头。
“不是,生下来的时候,我可以看一些东西,可以看太阳。”她的神情娴静而淡漠,似乎早已不在意,她轻叹了一声:“我坐在窗户里边,看了十七年的太阳。”
“夫人当年的身体是不是弱了一点?”
她点点头,示意相思喝茶:“小的时候,我的脸色比现在还要苍白,是个半死的病人。那个时候,我什么地方也不能去,只在灰暗的房间里学一点书画。奇怪吗,其实,我更应该学刺绣的,但是我总是刺破手,也就算了。母亲让我也跟着老师学着书法和绘画。”
“夫人果然是书香世家……”
她的笑容有点苦涩:“那个时候,我妆台的柜子里,有无穷无尽的宣纸和字帖,整饬的发着橙黄的光,把整个屋子都染透了。我就坐在那扇窗的里边,对外边的园子,写了十几年的生。北方的院子不象这里,它们就是到了冬天都还是那么整齐,一丝不苟的躺在那里,有没有风,有没有雨都一样。这时候,我的画和我的院子一样乏味,苍白的一篇,只在角落里有墨色的太阳和荒落的石头。”
相思沉默了片刻,说:“病中有些消遣,总是好的。”
“是的,相比而言,学书对于我来说,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我总能从字帖中的文字里,读出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我幻想着那些叫做颜真卿、柳公权的人也曾像我一样被囚禁在屋子里,伸出干瘦的手永远的磨着墨。然后大抵是摸到了仙人垂下来的一根丝线,就从房顶的蚁洞中爬了出去,被真的太阳一眩目,就把囚禁的地方忘了,只是有时在梦中回去片刻,醒来了又觉得莫名的可怕。坐在床上,拥着被,对着窗编撰这些故事,让我度过了很长的寂寞的时光。我的少女时代大半都是这样的慵懒度过了。”
她淡淡的微笑着,屋里沉郁的黑暗渐渐的模糊了时间,过去也就像滚盘的绀珠,从她越发连贯的话语中串缀起来:
“后来,我在一堆字帖中找到了我的宝物——半卷残了的《甘泽谣》。也许是被下人用来包书的。我从来不曾接触过这样的书,但是我在心中早就想到人世间的某一处地方会藏着一卷发黄的纸,上边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也总有一天会让我找到。因为其中有一些,就是我在前生写好了,给今生的我看的。那时我就知道,今生自己会寂寞的在窗内看太阳,所以写好了好多的传奇,让我用所有的时间去读。
我一遍又一遍的读着那半部风尘三侠的传奇。故事早就烂熟了,但是我每一次都给它一种新的开头,新的结局。
几个月后,我希望能看到别的故事。父母是不会让我碰这样荒唐的书的,”她低下头,下颚藏在日光的阴影里,温柔中带出几许自信与固执来:“但是我觉得那些故事就是我为自己而写下的,我应该读它们。 后来,我果然读到了《太平广记》,这是我哥哥送给我的。我哥哥叫逸之,杨逸之。”
“杨逸之?你哥哥?”相思的指甲狠狠的在桌面上折了一下。
“是他,他是我哥哥,”她感到了相思的惊讶,微微一笑,笑容中有几分矜持的傲意:“相信他现在的声名不在华音阁主卓王孙之下,是吗?”
“是的,”相思暗中用力握了握发涩的指尖:“他是当今武林盟主。”
杨静也许叹息了一声,她轻轻的说:“我的哥哥是一个古怪的少年,体质很弱,但个性却很强,他肤色很浅,眼睛里有一种特殊的深蓝色,如果不是下颚的线条很坚毅,就会像一个美丽的少女。父亲很希望哥哥能报效朝廷,从哥哥能握笔那一天起,就必须跟着老师练习2个时辰的书法,其他的时间,总是在念书。所以,我很少见到哥哥。他似乎也不知道,在小园的另一侧,一栋暗红的小楼中,他有一个只能在窗内看阳光的妹妹。
直到很久以后,父亲决定让哥哥习武,倒不是有多么高的期望,只是希望他的身体能好起来。
后来,哥哥身边多了一个从西域回来的武师。武师是个中年人, 脸上都是沙子和烈日的痕迹,哥哥每天练完武,就要从我的窗外走过。我终于见到了我他,我亲生的哥哥。”
她第一次见到杨逸之,是黄昏的时候。他从她的窗边走过。那时候,她倚着窗,手中握着半卷发黄的《甘泽谣》,宽宽的袖褪到手腕上,透明的皮肤下隐隐的印着微青的窗的雕花。他的神色很疲惫,纸一样的脸色,走路微跛,似乎受了伤。她看到斜阳被他眉宇间深深的皱折折出一种别致的光。
他到了她的窗下,她叫他:“哥哥。”他抬了抬头,线条坚毅的嘴角似乎动了一下,然后他埋头离开了,连脚步都不曾慢过一点。
就这样似乎是很多次,他默默的从她窗前走过,她持着一本《甘泽谣》,叫他一声哥哥,似乎这些都成了习惯。两个寂寞的人在那个时候最重要的习惯。
有一天,她照常微笑着叫他,他抬了头,看了她一眼:“你的书不全。”
“是的,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这个故事是我自己编全的。”
“你就只看一部书?”
“不,如果有,我所有的传奇都看。”
他点点头,离开了。这场对话来得很自然,仿佛他们是一对熟悉的兄妹。
第二天,他带了一本书来,是一册《太平广记》。
“哥哥,怎么拿到的?”
他微笑了一下,这种罕见的表情似乎彻底改变了他的容貌,谁也不曾想到,他是个如此温和的少年。他说:“是从父亲书房里偷来的,填回去了一本《册府元龟》。”
“麻糖,麻糖——约喂——”窗外穿过货郎的叫卖声,拨浪鼓的的多多,似乎浮着麻糖浓郁而黏着不断的香甜。她坐直了身,静静的听着,直到声音过尽。
“哥哥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如果不是父亲,我们都会是顽皮的孩子……”她叹息着说,“可是哥哥比我幸运,因为他遇到了一个行囊中装满了传奇的师父。”
“哥哥那时候,从来没有专心习武,虽然他仍然练习的很认真,因为,他就是一个事事认真的人。
他想要做什么,是没有人知道的,他的师父也不知道。谁会想到,一个官宦家的文弱少年,每天用功得全身伤痕,不是为了武功,而只是要听他不时零零散散的夸耀着他当年的风云往事。
渐渐的,连他的师父也觉得不好意思起来,因为,他知道,虽然我哥哥天赋奇高,学习也极为努力,但是启蒙太晚,体质太差,是不可能出什么成就的。本来以为只是走马牵鹰的公子的一种消遣,他没有想到哥哥却如此的认真。
他不再给哥哥出多难的功课,多半时间让哥哥背背拳书,自己在一旁喝酒,醉了,就讲他当年在大漠中邂逅的一场场因缘——流沙、古城、海蜃、仙女。哥哥默默的听,拳书仍然会背得很熟。
一次大醉后,他的师父痛哭起来,递给哥哥一个珍藏了多年的更漏,是水晶的,美丽得像一个独立于长河落日下的仙女,晶莹的瓶里面装着大漠的沙子。
第二天,这个师父就被父亲赶走了,家法甚严的杨家,是不能容忍这样的醉鬼的,他的师父什么也没有说,用半张老羊皮裹起了他的拳书,头也不回的走了。不知为什么,他没有向哥哥要回那个他珍如性命的更漏。后来,哥哥把它送给了我。
以后,哥哥常常来窗下看我,他给我讲沙漠上的故事,我给他讲古书里的传奇。
哥哥会在日落前到我的屋子里来,天黑时回去。我把更漏放在床头,更漏落下的沙沙雨声不让我们在故事中忘记了时间。”
相思下意识的瞥了一眼那个亮亮的更漏,好多年了,房屋都已经和原来隔却了千千万万里的距离,它居然还宿命般的站在同一个位置上。
“哥哥有时侯会教我书法,他打开我的妆台,找出一本本残旧的书帖。有一天,他在宣纸的下边发现了一把银梳,半月的柄,尖利的齿是好多年以前流行的样式了。就一直摆在妆台里,谁也未曾留意,但却是妆台真正的主人。
我总是在想,为什么我的一切都好象是借了别的某个女人的,或许是前朝某个不相识的思妇怨女,或许就是我的前世。
哥哥有时侯会用那柄梳子给我梳头。一丝一缕,还是那么认真。
那天我们忘记了时间,院门锁了,哥哥回不去了。于是哥哥那夜和我躺在一起,讲仙女和星河。哥哥和我以前都不曾说过那么多的话,真的,我以后也没有过了,我想,沙漠中亿万年发生过的传奇都被我们讲尽了,没有讲的也想尽了,直到天亮。雄鸡打鸣的声音是那么的悠长,仿佛窗外就是万年前的洪荒,再也不见人烟。”
她悄然摇了摇头:“可是哥哥留宿的事被父亲发现了,那一年哥哥18岁,我14岁。那时我还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会如此的震怒。哥哥并没有辩解一个字,父亲甚至肯定他作出了有败人伦的行径。我说过了,我家家法甚严,从小我就害怕从堂前走过,因为父亲似乎总在责打哥哥,母亲哀哀的啜泣和父亲的怒吼让我心惊胆战,哥哥却总是一声不啃的,让我更加害怕,害怕他会死了。
而这一次,我知道,父亲是真的想杀死哥哥。
于是,哥哥在一天晚上逃走,不,是出走了,他最后来见的人,是我。”
他敲了敲她的窗。
那时她就坐在窗边,却没有去支它起来,月光清清白白,在她身上镂下点浮雕的纹路,她手中反复着那个水晶更漏,它纤细的腰肢在月光下水一样的妩媚的流动着。
他问:“妹妹,愿意和我一起走吗?去看沙漠。”
看沙漠,看长河落日,看黄沙远上白云间。那是她的梦,她少女时代唯一美丽的梦。
她笑了,笑得自己从梦中醒了过来,她轻轻的说“不,我不去。”
“为什么?”
“因为,如果我去了长河落日的地方,就会想念这道门这扇窗,比现在想沙漠还想。”她从窗格子里看着月光,也许那里没有广寒,其实也只是沙漠。
在家的人,断肠是为了对天涯的相思。
在天涯的人,断肠却是为了对家的相思。
所以,她不如留下,正如他不如离开。
“也许你是对的,妹妹,我走了,照顾父亲和母亲。”
她坐在月光里,更漏握在手中像握了一把雨,她突然把脸贴到冷硬的窗格上,她要看着他走,毕竟他让她做了一场有落日、有黄沙的梦。
他走在路上,一身白衣,像是从月亮里边借来的,月光却被衬得发青,哓风像一群蝴蝶一样藏进了他的袖中,他背着一个行囊,没有带剑也没有带书,长发在夜风中散着杨家的人特有的一种幽蓝的光。他就这样走了,去了沙漠。
他再也没有见过他,他的一生再也不是她能想象,他就走进了另一个世界,那里,可能邂逅万千因缘,流沙、古城、海蜃、仙女。
“……没有想到的是,我是一个注定要邂逅传奇的人。或许是我父母的一生太过平凡,所以,他们的一双儿女注定要还缘分这一世的传奇。”她的指甲泛着幽淡的光,怠倦的在被子上划出一道道深深的痕迹。
相思等了等,问道:”你愿意讲你的传奇?”
她轻声的说:”我要讲的是传奇,但除了我以外,没有人会认为这是传奇的。所以——是我一个人的。”她的手在被子的皱折间握了握,似乎要从抓住点什么,黯淡的光线中她的神色却渐渐鲜明起来:
“哥哥走了之后,我大病一场,我想我会死,但是第二年夏天的时候,我居然还活着,病中的事都记不得了,只知道,那年的知了特别的多,我仿佛能看见它们密密麻麻的躲在窗外葱茏班驳的树叶下。母亲说我的康复是仗了东岳大帝的神力,她曾许愿如果我能活下来,就让我徒步去泰山还神。于是,我去了。
她摇了摇头,贞静的笑容和轻袅的声音,似乎都来自那扇窗的外边:
“……那一年,我十七岁,我去还一个愿,一个注定要交换我剩下的年月的愿。
我的脚第一次触到这么软的泥土。待到刺眼的感觉消失了之后,我才意识到那衣皱上折住了的点点的金色就是阳光,平板的从树影中漏下来。奇怪的是,和窗外的阳光没有什么区别,还是那么极近又极远,像哥哥讲起的海市蜃楼,也像小时侯用黑墨滴在毛毛的宣纸上湿淋淋的太阳,恍惚得有些刺眼。
母亲叮嘱了什么,已经不记得了,只觉得石阶好象是无穷无尽的,赫然的立在我的眼前。到了碧霞元君祠,红红的一座小庙,稀疏的浮着几点香火,旁边一个木牌,篆了”经石峪”三个字,哥哥在学书的时候,先生曾经提过,那里有晋人的题字,无名的书者在泰山之谷留下了传世的经文,经为金刚,字如金刚,就躺在漫谷而过的流水下面,骨气精神一如往昔。
我看着分岔的山路,一边是从红庙里延伸的黯淡的石阶,两边森森的古柏向中间辐聚成华盖,投下满目的庄严来。一边高高低低的草,极淡极淡,顶着金黄的日色,像细碎的铜子,可以走近了捡起来。我迟疑了一会——其实两边的风景也许并没有什么区别,却终于被晶亮的光打动了童心,于是舍弃了大道,像分岔的地方去了。
路上,缥碧的水漫过狭长的池,池中分散着白色的石墩,懒洋洋的,在深山的树影里,发着白铁一样生硬的光。踏在石上,仿佛能感到热力,越往前走,石墩的距离就越远,我后悔了,远望经石峪,像一张铺开了的古帖,芊绵的老树都染尽了古黄的光,橙橙的诱惑着我,我僵在水中,茫然的四下看着。”
说到这里,像微风吹皱了水,她的脸上漾出恬谧的笑来:”你相信吗,初见他的时候,我只觉得一道清明的白光静静的刺伤了我的眼,那一刻,夹谷中一切都寂灭了,只有那道白光在高蓝的空气中一闪既逝,如同寒潭度鹤后一支飘坠的羽——我知道,上面真真实实的反射的正是太阳的光芒。
他青色的剑,白色的衣在水上轻灵的游弋着,薄薄的水面下衬着书者古时候的字……”她喃喃的重复了一次:”他初见我的时候,正在太阳底下,以水为纸,以剑为笔,摹写金刚经卷。”
“好久好久,我都不能记清他的目光,他的容貌,因为,那白光已经足够灼伤一个在窗内看了17年太阳的人的眼睛。
我握着手,站在石墩上看他,我想起了我哥哥,不是书法,而是那袭衣,那道光。其实,多年以后,我再也没有见他穿过白衣,就那一次。
我知道我邂逅传奇了,也许是身不由己,也许是得意忘形,于是我照着传奇的规则扮演下去。
我猜他也许是误入了此地的读书人,而我父亲已经派人封锁了我可能经过的路,如果被我家的武师发现,他可能被抓住。我想,误入某地的少年也许能邂逅一段奇缘,但是结局通常是悲伤的,所以,我应该叫他尽快离开。第一次和一个陌生人说话,我略略提高了声音:”什么人,这么大的胆子,你不走的话,我家的武师会把你捉走的。”
他收剑回头了,我立刻转开了脸,他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来到我跟前的,我听到他在问我:”小姐,那些是你家的人?”
我只是想逃走,却觉得自己好象是站得太久了,就像一个被塑在了石上的人像。周围熠熠的浮起清清泠泠的水波。
他又说:”很抱歉,是他们动手太早,我还没有来得及问,如果知道是小姐的家人,我下手也不会这么过分的。”
他的语调既疏散又礼节周全,我心中渐渐的冷了下来,我抬了头,目光却只敢停在他的下颚处,天的蓝和水的绿仿佛窜了色,混乱着衬出他醒目的轮廓,多少又显得有些诡异。我想起了那些书中记载的山魈鬼魅的传说,我颤抖着问:”你把他们怎么了——”
我没有等到他回答,我只觉得四周越来越静,越来越冷,脚下的石墩也开始一点点沉下去,我猛的转身逃走了。
我逃得飞快,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能平安的跳过那么多的石墩,等我抬头的时候眼前是一片密林。虽然我耳中没有一丝声音,但我感到他在用一种我所不知道的速度在追着我,就要冲进密林的一刹那,他就在我耳边说:”站住。”
声音不高,却闷闷的在我心中重击了一响,我余光一瞥,他白色的袖就在我身边飘荡着,像钻进了风做的鸽子。
他在对我说,你不能进去。
我只迟疑了一瞬,向林中撞去。
他的衣袖绕到了我的眼前,雪色的光遮住了我的眼睛——不要看。
我拼命挣扎着,好象故意要把自己撕碎一样。他只好放手了。惯性让我倒在地上,我看到了碧绿的草上暗红却又发着光的血。
班驳的阳光透过了树叶,冷冰冰的淌开了,是微红的一道裹尸布。18具尸体像蜡像一样冻结在我的意识里,寂静的定格了,好久之后,我才失去了知觉。”
……
她叹了口气,眉宇中有种恐惧消散后的疲惫。
相思的插言有点不合时机:”那时,先生的剑法还只有三四成的功力,所以伤人时看上去残忍了一些,如今,是不会见血的。”
杨静点了点头,似乎没有在听。她只是说下去:“我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尸体也已经掩埋,地上一行行草,从我脚下一直延伸到树林外。恍惚一看,还以为在我脚腕上系了一条黑色雕绣的带子——他是留着字离开的。”一种温婉的笑纹又一次从她嘴角一纵即逝,这是相思所熟悉的,那一刹那,她回到过去里。当笑容黯淡后,她会摇着头,让自己醒来。
“他大概说,误杀了我家人,十分抱歉,日后必定偿还。我揉着脚站起来,缓缓用鞋尖抹平了字迹。笔笔画画,就像儿时描红一样。
后来,我倒回了碧霞元君祠,一路行来,风风雨雨,不乏佳境,却也平常得很。到了东岳大帝殿,还了愿,却觉得心中越发的空,神像前静静的跪了一会,决定回去了。
真巧,这时,外边下起了雨。我等了很久,却没有停的迹象。天色沉沉的压了下来,神殿里留宿一夜,冻得要死。
早晨,我有些失望,我决定下山了,奇遇,毕竟只是一瞬间的事。
中午,我才动身,十八盘的石阶很陡,又加了些积水,走起来让我心惊胆寒。
两旁的岩石巍峨的堆着”五岳独尊”的刻石,雨水从前朝显贵们的字迹中匆匆的流着,把那些英雄气都流尽了,滋养着岩脚初生的青苔,青苔下边浅淡的也有些文字的痕迹,也不知是哪朝哪代的落拓文人们不甘寂寞的留名。我一排排念过去,郑名佩,高卓然,……平凡的不能再过的名字,都在苔迹下无人问津的不朽着。最边远的地方,有着工楷的两个字——马念,我突然渴望看清最后的那个字,是“祖”“父”还是“孙”字?我伸了指尖沿着岩脚一路摸索过去,越来越困难,真的没想到,我冒了生命危险,居然只为了看一个杳然无考的陌生人的名字。那个叫马念的人,九泉有知,也会发笑吧?
“马念?”相思问道。
是的,她的笑容有点苦涩:“就叫马念,没有第三个字。”
就在我的指拨开青苔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失去了平衡,就这样向不知道的地方坠去。
我再也没有了知觉,但是,是他救了我——因为他一直跟着我,也许是为了等一个还债的机会。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醒来了。
他在火堆的那边看我,我也在这边看着他。没有了熠熠的阳光,我终于可以直视他。我们之间透明的烟雾像是一块水晶,疏懒的流动。青色的火花不时跳起来,作出热闹而冷清的点缀。
他的眼睛像从时空的另一端看过来的。似乎我们是相对在一本发黄的残卷里,彼此看出了前生的因果来。我很害怕,害怕他身上那种杳漠遥远的熟悉。
我脱口问道:”你是谁?”
他用手中的剑轻轻拨了一下火堆。嘴角带着不经意的笑意,没有回话的意思。
我低下头,火堆里半焦的木偶的残肢零零碎碎,似乎就躺在绯红的血泊里,油彩时而爆出幽幽的火舌,蓝得凄紧。而其中一块俨然可以看出正是我昨天顶礼膜拜的东岳大帝的金身。
我的脸色变了,我问,你怎么可以——你到底是什么人?我惊惧的看着他不经意的眼神,我想,也许真如传奇中所言,会有山魈鬼魅化为少年之形,侯在路中,摄人魂魄,而且,就连东岳大帝也镇他不住。她说到这里,又有了专注而清婉的笑意:“他问我,小姐,你害怕了?然后他说,当年丹霞禅师烧佛取暖,反得正道,为了救小姐这样的人,东岳大帝舍弃木胎,又有何妨呢?”
我看他说话不同常理,于是固执的问:“你是谁?”
他将剑从火堆中拿出来,懒懒的伸伸腰:“凡人。”
“你到底姓甚名谁?”我的声音高了起来。
他看着我,无可奈何的一笑:“姓羊,名权,有幸邂逅了女仙萼绿华。”我瞥见他手中正在翻着我的那册《太平广记》。
“萼绿华者,女仙也。年可二十许,上下青衣,颜色绝整。本姓杨,不是吗?”他的目光穿过火跳曜的姿态,懒懒的,深深的递了过来。我转开了,问他是怎么知道我姓杨的。
他将书平平一推,稳稳的落在我面前:“我要出去找点东西,你全身的湿了,不妨烤烤衣服。”
这个时候殿外的雨和着山谷的回响,卷去了又抛回来,我问他:“你现在出去?”
他微笑着说,羊权见了萼绿华,已经长生不老了,一点雨又算什么。
他出去了,留下了他的剑,他的衣。
我想叫住他,喉咙痒痒的,没有出口。
确信他走远了之后,我坐了起来,看着他的剑和衣。那是普通的剑,凡人的衣。一年后他再见我的时候,他带着那柄名动天下的紫天霜钰,穿着华音阁主华丽而飘逸的衣,但他始终不知道,我传奇中的主角永远是当初的一柄青剑,一袭白衣,因为那些第一次真真实实的将太阳光反射到了窗后边的眼睛里。
我没有勇气披上他的衣,只是用手紧紧握住它一只轻飘飘的衣袖,让雨在身上慢慢干了。
早晨,他带了野物回来,今天我们却没有什么话好说,默默的吃了,他起身说:“走吧。”
“去哪?”我惊讶的问。
“雨停了,送你下山。”他一把推开窗,清晨乳白色的雾气被放了进来。
我茫然的往窗外望去,下山的石阶一道如练,就挂在水气中,云蒸霞蔚的曙色让它晃晃荡荡起来,只是一幅写意的山水,却不象我来时的路。我似乎已经忘怀了来路很久了,就像传奇中恍然一悟的人一样——仙缘是已经结束了,自己的那份世事也早就沧海,于是只能犹豫的,在两个遥远地方之间做无所着落的看客。
我的目光游移着,似乎要找到一个可供栖息的地方。我看到了屋檐上一个古铜色的风铃。它廖默的待嫁风中。朝霞和露水给它披上华美的袍,就这样不知道在这里等了多少年。一袭嫁衣的等,等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燕去燕往,人来人归。
我当时心中想:原来它也是只能坐在窗内看太阳的。
他看到了我的神色,他说,小姐如果喜欢,我送给你。
我说:“不必了,它是神殿的东西,我怎么有福分带走。”
他说,人间所有的东西,都是在等缘的,这个风铃在这里等了几百年了,就是要让小姐看见,让我在这个时候将它送给小姐。
他说着,轻轻从窗口跃出,如同穿花的蛱蝶,了无痕迹似的,他伸手把风铃摘给了我。
我将它捧在手心,
我觉得它就像一颗铜做的心,有着静默的,守侯的光,不知是谁的心化的,在这里风风雨雨的等,好多世之后,它知道它等的人永远不会来了,所以就成了风铃。如今,却被我握在手中。
我却不相信它是在等我的。
我知道,不是世间的事在等着缘分,而是缘分在等着我们。我想,这风,这雨,这风铃,是缘分早就搭好了的戏台,我无意中来到了戏台后,拣起了仙女华丽的戏服,情不自禁,扮演了这段传奇。没有我,戏还是会开演的,因为道具可以朽了、烂了,戏子可以老了、死了,观众也可以换了、散了,戏台还是会一直都在的。我知道,一百年,一千年以后,我的眼睛都化成了土,还会有另外一个少年,在这里将这个风铃送给别个的少女,少女也许还会想:不知这曾经是谁守侯的心。
如果那时我埋头看看自己,就可以知道,那时的戏服和采妆都太夺目,大家看到的不是演员,而是传奇、是仙女。杨静可以死、可以不在、可以换了别人,但是缘在,仙女就在,萼绿华就在。
没有我,一千年后,谁和谁又在这里相遇?”
……
没有她,一千年后,谁和谁又在这里相遇?
谁又会握住这颗守侯的心?
……
“他把我送到山下有人接应的地方,就走了,我说要报答他救命的恩德,他说那只是补偿,现在,债还完了。
他说他看着我回去。当我跑到屋里,要再看他一眼的时候,他已经不在那了。
父亲很生气,说布下天罗地网也要把这样放肆的人找出来,我悲哀的,觉得有点滑稽,他不会再来了,谁也找不到的,传奇的结果,大抵如此。
我又成了一个在窗边看太阳的女孩,现在,多了一颗铜色的心在陪我,它还是住在窗上,永远的唱着单一的曲子,一颗守着太阳的风铃。
那年,我17岁,已经知道了太阳真正的颜色。”
她低下头,窗外的日色被风吹得薄薄的,房梁灰败的阴影和她纤长的眉纠缠在一起,她深深吸了口气,似乎怕别人打断她:
“那一年中,我也曾经凭着有限的线索去寻找他的下落,父亲和别人谈起,说从武功上来看,他是华音阁的人,而且是罕见的高手。也许很多人都会惊讶的,但是,对于我来讲,这些东西都淡得没有颜色,似乎不在我心中留下什么痕迹。
华音阁近来易主,人事诸多变动,于是那个少年就更加杳然无考。”她将脸埋进了手中的被子里,静静的,不是在哭,而像是在小心翼翼的打开什么。
那一年,她的心,就被剖了出来,挂在了窗棂上,连雪落,都像能把它扣响,她知道他会出现的,父亲的天罗地网又怎么拦得住。
好久好久,这座楼阁晦暗的屋顶在闷热的空气里被压得极其的低,似乎连长年的蛛丝与尘土都扑到了眼前,不知从何而来的更漏声兀自在的屋子里曼声洒落。
相思慢慢的受不了这份廓落与烦闷,只有问道:”他来了吗?”
“来了,那是一年以后的事。他说他是来看我的,我知道不是,他总是骗我——”她认真的停顿了一次:“——我一直都明白。他是要继任华音阁主了,按照规矩他要到这里来接受一个叫步剑尘的——也许是阁中很重要的前辈吧——礼节性的试探,但是,他们一直不合,所以也许也有点危险。”
“他知道我担心他,他说:‘看见了萼绿华就已经长生不老了,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苦笑了,我想说,我不是萼绿华,我只是个穿了仙女的衣裳的凡人,真正的凡人。
结果,那天,我觉得我没有什么要对他讲,静静的相对,听窗内的更漏,窗外的雨。我想,也许是为了这一场,我在回忆中预演得太久了,把所有要说的,要听的都演过了,演够了,演倦了。
我看着他,他无聊奈的翻转着我床头的更漏,修长的手指下面是淡青的衣袖,柔和的丝的暗淡的褶皱着,贴着他的手,柔滑得似乎什么也沾不上。烛光浮雕般出他脸上的倦意,我这时才看清,原来他的脸上有一个笑靥,浅浅的,但却使他的笑容整个虚伪了起来。他似乎一直微笑着,我知道他想走,又不知道怎么出口。
我也想他走了,因为我怕这个陌生的人会突然走过来,抱着我,结果就不由分说的撕碎我的传奇。
他终于起身告辞了,我没有留他,我心里想,我原来已经不爱这个男人了,虽然我还是会想那个青剑白衣的少年。
他来到窗边,轻轻推开窗,风铃终于呻吟了一声,雨和风穿过他的衣衫,扑到了我怀里,又散在眼前,开了一蓬湿湿的花。那淡紫的窗帘惊起来,和他的衣袖缠绵在一起,像是往四边流着,漂着,飘到了我的眼里来。遥远的风铃嘶哑着声音,唤着我的名字,我十指紧抠着椅背,决定着该不该哭——或者,应该冲过去抓他的手,用我的指甲死死的抓住,让他也痛,让他也流泪,这样他的债才还完了。
我突然的跳了起来,冲了过去……
她没有再说下去,缓缓拉住了暗红的被子,折着,塞在下颚瘦削的阴影里,低头,似乎在嗅这丝帛沉淀下的温暖。
那个时候,紫窗帘突然鼓的足足的,像一张蚕织成的柔软的网,猛的就将她整个罩在了里边,就是当年氤氲的雾。她看见他的眼睛,如同两颗遥远的星星,骄傲而温柔的停驻在她的空气里,她隐隐感到,他正在从她头上、腮上将那层网捉去,像捉走早春第一支梨花上栖息的蝶。亘古不变的铃声从天上倾泻下来,从天河的桥上,从牛郎和织女相挽的手镯里。
相思将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暗中咬了咬唇,她涩声问:“那天,他是留了下来?”然后就明白自己是问了个傻问题,或者干脆就在自言自语。
“是的,我想,他一定知道我不会让他走,但是他终于要我先出口了。”她苦笑了一下,“我不可能埋怨他什么的。”
“那一月,我们相会了很多次,每一次,他都从挂着风铃的窗口进来,深夜风铃的每一声响,都替我勾勒出他的轮廓……”
有时候,他会帮她梳头,昏黄的铜镜,映得两个都像古人,一挽一挽的青丝绕在他手臂上,像一些美丽整饬却又无关紧要的流苏。他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流利的玩弄着那把尖利的银梳,他总说不明白她为什么用这样的梳子,一不小心就会受伤。
她夺过来,说:“如果我要出嫁,你会不会用它来帮我梳头?”
他笑着说:“会的,如果那时我在你身边的话。”
谎话,她心中默默的道,但是心中却是喜悦的。就连如今想起来,也是一样。
有的时候,他有些烦躁的坐起来,打量着她单薄的身躯,欲言又止的说:“静儿——”他的目光犹豫着,突然转身拿过她床头的更漏:“知道吗,就是它,让我感到你房中总是在下雨。”
她驯顺的睁开眼,直直的注视着他手中的水晶瓶子:“我哥哥说,里边还没有漏下来的沙子是将来,是看不清的;落进瓶子里的就是过去了,才是你的,你喜欢拿一种?”
他微微一笑,将更漏翻了转来,过去和未来就混淆不清了:“傻丫头,过去也不是你的,也许就只有现在这粒,看,从通道中滑过的这粒,才是看得清楚的。”他把更漏扔回原处,扳过她的身子,亲吻她的肩。她轻轻握着他的手,手心有点发凉,害怕他的手会像那一粒沙一样,从她生命中晶莹的长廊里漂走,或成为遥不可知的未来,或堕入杳不可追的过去。
她想,生死契阔,古人犹能与子成说,然后的事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他们之间,却连一个约定也没有。
就是一些千疮百孔的谎言,就这样把他们那样两个世界的人连在了一起,而就是这样,她还是爱他。
于是,她指着乱了分秒的更漏,说:“时间到了,你该走了。”
他一边拉着衣服,一边用修长的手指逗弄着她微弯的睫毛:“静儿,我今天走了之后,再也不会回来,你怎么办?”
“我——”她本能的眨了一下眼:“如果是这样,我会笑着看着你走,然后——”黑暗中,她的手指动了动,最后定格成一个半握的拳:“然后,把你忘了。”说完这句话,她手一松,撑着床,背上空空荡荡,不知往哪儿靠似的。
“这样很好,”他倏的从她身边将衣袖抽去,套上,然后俯下身子,目光潇洒而温柔:“缘分不能用尽了,静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是啊——”她的口吻有几分嘲讽:“我会笑着忘了你的。”她静静的保持着这个姿态,突然肩膀一抽,泪水默默的顺着脸颊,从下巴滴进胸口。
他又坐下了,勾手抱着她的肩,目光中有些胜利后的自得:“傻丫头,我骗你的,何必要哭呢?”
“我知道,一开始就知道。”她终于死死的将他勒住,放纵着声音在他怀中痛哭着,中间喃喃的夹杂着一些字句,已经听不清楚了。
杨静终于从丝帛中抬起头,她漠然的用下颚指了指:“又要下雨了,把窗户打开。”
相思走了过去,伸手一推,一种雨前特有的腐败而又不失清新的风若有若无的扑了个满怀。沉闷的云脚扫着院子里湿湿的土,就被染上了黝黑的颜色,青苔在院中七零八落的石像上显得茂盛而颓翳。南方的院落总是如此,就算在夏天,也是凌乱衰败却又最蕴涵生机的。
风铃细碎的声音中,她似乎叹了口气:“其实,我喜欢风的,但是我却不能在太阳底下闻风的味道。总是如此,像深屋里的瓷瓶。他也说我的身体越来越憔悴了,他要我好好的休息,说再这样下去,抱着我的时候都害怕要弄碎了我。可是你他知道的,在等他的时候我是没有办法好好休息的。我只有在他来的前一刻,用脂粉来掩饰我越来越苍白的颜色。”她轻轻的摇着头,耳上兰色的坠子惶惶的颤抖着,好久,相思总感到那像是一滴眼泪,兰色的胭脂的眼泪。
那一年,她妆台上有了很多胭脂的盒子。它们长久的发出涩涩的香味,和谎言一样亲切的掩盖着她的一切。
虽然她也知道,她所吸引他的,恰好只是那份脂粉不施的、仙女的灵气。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年,她觉得自己很害怕。她做梦梦见有一天,他把她带到一条小路上,青草的颜色浅浅亮亮,有点刺眼,他走得飞快,她渐渐跟不上了,只有死死抓住他的袖。路到了尽头,是比她还要高的落叶,整整齐齐的码在那里,像一堵墙。墙浓浓的阴影下边,是一个黄色木条钉成的箱子,有一颗生锈的钉,狰狞的突出来,她想,为什么不把它定得好一点呢?
他的笑容有点神秘:“你看,这是什么?”
她问:“是什么?”
是墓,是杨静的墓。
她在梦中并不觉得恐怖,只是有些惊讶:“不,杨静还没有死啊?”
他冷笑着说:“死了。”
不对,她摇了摇头,似乎想起了什么:“不,我就是杨静,杨静没有死。”
“死了,”他有点不耐烦:“你是萼绿华。”
“不!”她惊恐的向后退,又固执的说:“我是杨静,我不是萼绿。”
他快要发火了:“这是杨静的墓,很多人都曾经梦到过这个墓的。”
她拼命的抓住他的手,喃喃道:“是啊,我在梦中就曾经梦到过这个墓……”她看了看他,:“这么说杨静是死了,我是萼绿华。”于是,梦中的她笑了,相信了他的话,牵着他的手,去做萼绿华去了,梦外的她还在嘶着声音,摇着头,她说,杨静还没有死。
于是她醒来了。
她静静的坐在床上,她觉得自己的生命不会长久了,自己的身体正在慢慢丧失厚度,越来越薄,最后变成一个纸人儿,大红的长袖被风吹成了金色,苍老而透明的漂着,最后和她一起被夹在古老的书页里,成为《太平广记》中女仙寂寂的插画。
终于有一天,他翻开了书,把她叫醒了,她努力的向他笑着,他皱着眉,在空中捞起她纸一样的手,看了看,说:“原来你是画,不是仙女——你不是萼绿华。”
然后他扔下她,转身走了,她拼命的要叫他,但出口的已不是人声,是风铃叮叮当当的碎响,跟着,跟着……
她醒了,还是一个梦。她看着窗外纸一样的月亮,青得像一个荒落的湖。
她想,他也把自己当作了传奇的主角,只是,他们的传奇不一样。她的,是一个坐在窗内看太阳的女孩对窗外的传奇,他的是一个厌倦了太阳的寻觅的男子对窗内的传奇。
她知道他会走的,走在她所不知道的时候。
就在他知道窗内的也只是平常之后,也许就在她为他而变得单薄之后。
……
如果只是如此,她也许也会心甘情愿的做一副插画,但是,实际上,在等他的时候,她变薄了,她就明白自己应该离开他;但见他的时候,她又有了某种虚妄的厚度,于是她又留下了,留下来被他的笑他的亲吻慢慢的碾薄,就这样循环往复,把她的人都撕碎了。
她顿了顿,缓缓松开握紧的手:“我困了,那一夜在他肩上的痛哭让他知道了,其实我和他身边那些傻丫头们是一样的,我明白,我必须让他走,这样,我还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她的语气极平淡,却又透出惨怛,像箱底的旧衫子,花淡得压不住底色了,可还是花。
“那一天,是我们相约见面的日子,我和母亲一起去吴越王府去拜见新任王妃。
王妃是一个端丽的人,户部员外郎崔艟的女儿。她脸上淡淡的敷着粉,端座在椅子上,每当有人进来,就微微点点下巴,嘴角往上翘翘,表示笑了,也就见了礼。
‘问杨老夫人安康啊。’王妃微笑着送母亲出门,此时,夕阳的光正好从镂空的窗格子里透过来,投上她的脸,透明的金黄拖出一个长长的菱形,从眉间直到嘴角,一种掩饰不住的湿湿的疲惫,就这样懒懒的散发出来,我猜,她透过这种金黄看我们的时候,一定也是这样金粉飞扬的颜色。
王妃最后对我笑了笑,眼睛里流出一种温柔来:“杨小姐很像我年轻的时候,眼睛很像,真的。”
其实,她最多不过和我同岁,但我知道她说的是真的,像我们这样的女孩,一旦嫁了人,青春就永远被锁在华丽的镂空妆匣里了,以后,你就坐在那些菱形的孔后边看外边的世界,一切都被金色的灰土染得富贵而苍老。
我对王妃笑了笑,我喜欢这时候的她,她的眼里透过了黄蒙蒙的尘,有一种水一样的温柔。”
相思隔着阴沉的暮色,看着那个女子已经毫无神采的眼睛,她想,我也喜欢这个时候的她,她的眼里透过了黄蒙蒙的尘,也一定有一种水一样的温柔。
那天,她来到后院,天已经完全黑了。后院里有一棵桂树,开满了花。她抬头看着繁密的树冠,浓烈的香让她有点头晕,树上挂着大学士严嵩的题匾——广寒仙品。
嫦娥应悔偷零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当嫦娥端座在遥远的广寒宫,看到人间万家灯火的时候,人间就已经比天更遥远了。
所以美丽的不是天空,而是远方。
她想,嫦娥是不应该后悔的,因为,传奇中就是要守侯的思妇,就是要寻觅的游子,这是永远都要的,没有传奇,就没有嫦娥。
斯守的眷侣是在传奇之后,而不是传奇之中。
她明白,她还是可以深深爱着她的少年的。尽管那个传奇也许会不再了,淹没在时光匆匆中,流水落花一般,不再。
不再,她反而会爱得更加深沉。
她没有想到,就在她在桂树下谣想嫦娥的传奇的时候,她也成为了一个年轻的武将遥远的传奇。吴越王府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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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03  | 武林客栈之蛊神劫
蛊神劫
第一章、剑门谁牵碧玉骢
 
 
 
七月烟雨,是李清愁荷锄采药的时候。
 
 
眉州知府吴承宪觉得每天都是好日子。每天都有人送钱来,当然就都是好日子。他花了整整十万两买来的知府,做了三年,就赚回来了不知多少个十万两,比他在扬州做盐商好多了。
 
 
川中繁华,本就不逊于扬州,何况吴承宪又是个风雅的人。
 
 
风雅是个奇怪的东西。别人吃饭,他也吃饭,别人看风景,他也看风景,这本是很俗的事情,但风雅之人就不同,他自然能将这些俗事做得与众不同,然后就风雅无比。连伸手要钱都风雅无比。
 
 
所以吴承宪虽然地皮搜刮得厉害,却依旧得了个清官的名号,没有人知道他家财多少,绝没人。连吴承宪自己都不知道。他已经数不清了。所以到今天他卸任的时候,他已不再想做官。他只想回到他扬州的沧浪园中,载酒浮舟,度此余生。
 
 
木兰之枻沙棠舟,玉箫金管坐两头。美酒尊中置千斛,载妓随波任去流。这本就不是人间生活,何苦还要在十丈红尘中奔波?
 
 
无论谁有了吴承宪这样的家财,再有一座吴承宪这样的沧浪园,然后还有他这样的风雅,都不会再想着做官了。久行黑路必遇鬼,吴承宪很明白这个道理。
 
 
但他不敢遽然就走。他害怕别人知道他的底细,他也害怕仗刀拦路的江湖豪客。做多了亏心事,毕竟还是怕的。所以他花了十万两银子,大施义粥,救助没饭吃的饥民。整整放了一个月,吴承宪简直成了活菩萨。
 
 
我从眉州百姓得来的,就要还给眉州百姓。我来的时候是两袖清风,去的时候是清风两袖。有道义与良心送我,就足够了。
 
 
吴承宪放完最后一锅粥,动身离开眉州。送他的没有道义与良心,却有万民伞、清官靴,流得满地的泪和一篇篇的颂歌。吴承宪小帽青驴,仆从五六人,轻装而去。
 
 
没有人知道他有多少家财,也没有人知道他藏在哪里。
 
 
烟雨凄迷,正是好天气。
 
 
 
绿水海棠,细雨小桥,身着红衣的小姑娘在大哭。
 
 
吴承宪悠然地骑在青驴上,看着点点飞烟一般的轻雨飘然逸下,将远近的山水渲染成无边的一块翠玉。一切景物都被约在其中,隐隐地看不清楚。但这隐约岂非正是风雅之一种?
 
 
自从读过陆放翁“前生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吴承宪就喜欢上了骑驴。只是遗憾的是出剑门,而不是入剑门。
 
 
但出了剑门,岂非才可到扬州。十里繁华,红尘蔽天的扬州。只是就不能骑驴了。吴承宪不无遗憾地想。
 
 
这时一阵哭声传了过来。吴承宪的眉头微微皱起。老人的唠叨,小孩的哭闹,男人的吵嚷,女人的泼辣,无疑都是极煞风景的事情。吴承宪从驴上抬起头来,不悦地向前看过去。
 
 
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子坐在毛竹桥上,正掩面大哭着。她身上穿一袭大红的衣服,同这绿水、竹桥、烟雨、海棠相映合,看去极为悦目。若没有哭声,肯定能撩动吴承宪的诗兴。
 
 
就算如此,吴承宪却已生不起气来,抬了抬手,道:“去看看。”一名家仆立即应声向前。他已跟随吴老爷多年,知道怎么承颐应使。
 
 
吴老爷是清官,是风雅之士,手下之人当然也要雍容温润,不能让别人小瞧了。所以他走上前去,笑道:“小妹妹,你哭什么啊?”
 
 
红衣小姑娘将掩面的手指移开两支,看了他一眼,却不理他,继续大哭不止。那仆人从怀里掏出一块干牛肉,道:“不要哭了,给你肉吃。”
 
 
那小姑娘抽抽噎噎地抬起头来,道:“你这牛肉里有没有下药?”那仆人一怔,哈哈大笑道:“牛肉里怎么会下药?难道你以为我是坏人?”
 
 
那小姑娘眼睛瞪着他手中的牛肉,吞了一口唾沫,道:“我听姆妈讲,外面有些坏人喜欢用下药的牛肉来骗小孩子,吃了就人事不知,变成了牛羊,被卖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那仆人道:“这种无稽之谈你也相信?人哪能变成牛羊?何况我们也不是坏人。”
 
 
那小姑娘拿手抹了抹脸,吴承宪惊奇地发现她居然生得极为清秀。她歪着头看着仆人,道:“你不是坏人?那为什么上午姆妈跟我说了这个故事,下午你就拿牛肉给我吃?”
 
 
那仆人苦笑不得,讪讪道:“你不吃就算了,别败坏了我们吴府的名声。”说着,缩手就待将牛肉收回。那小姑娘嘴一扁,又待哭了出来。
 
 
这小姑娘任性蛮缠,看在吴承宪的眼中,却自有一种娇痴的风情。忍不住出声道:“吴舟,别为难她。”说着,缓步踱了上去。
 
 
吴舟躬身答应了,退在一边。吴承宪柔声道:“咱们不吃牛肉。我带了很多路菜,你想吃什么,我叫他们拿给你。”小姑娘见他面团团的一副富态相,倒也并不害怕,道:“我不要吃牛肉!”吴承宪道:“好,咱们不吃牛肉。吴舟,把牛肉扔掉。”
 
 
吴舟应声从怀中掏出藏牛肉的包裹,扔在了道旁。吴承宪微笑道:“你看,牛肉已经没有了。我们只好吃别的了。”
 
 
小姑娘“噗哧”一声笑了。这一笑,竟然大有妩媚之态,衬在她幼小的脸庞上,别有一番清媚柔丽的滋味。她站起来道:“我要吃青椒炒肉丝。”
 
 
吴承宪道:“吴舟,拿青椒炒肉丝给这位姑娘。”
 
 
吴舟苦着脸,道:“回禀老爷,我们带的路菜里,没有青椒炒肉丝。”
 
 
吴承宪道:“那有些什么?”
 
 
吴舟道:“有口蘑兰笋,鸳鸯豆腐,孔雀临屏,八仙过海。”
 
 
吴承宪点了点头,道:“八仙过海乃是用海中八珍做的,滋味不错,我叫他们拿给你吃好不好?”
 
 
那小姑娘摇头道:“不好,我要吃青椒炒肉丝。”
 
 
吴承宪皱了皱眉,道:“八仙过海不比青椒炒肉丝好吃?”
 
 
小姑娘道:“八仙过海没有青椒炒肉丝好吃。”
 
 
吴承宪笑了。没有吃过的八仙过海当然没有吃过的青椒炒肉丝好吃,这话倒也没有错。可是哪里找青椒炒肉丝去?“有的八仙过海比没有的青椒炒肉丝好吃。”这是他的结论。
 
 
小姑娘“哼”了一声,道:“谁说没有青椒炒肉丝?那里不是就有?”
 
 
随着她纤手一指,众人果然看到小桥后面,绿竹掩映之中,露出半扇酒旗。
 
 
“红柿村”。倒也是个风雅的名字。
 
 
吴承宪笑了。“既然眼前有酒,我们为什么不喝他几杯?反正我们不急着赶路。”
 
 
小姑娘也笑了:“何况还有青椒炒肉。”
 
 
 
 
这酒家并不大,里面只摆了五六张桌子,桌子上满是油腻。已经有两桌上坐了客人,一桌是个书生,容貌甚是清秀,倒像女子;另一桌是个江湖客,脸黑黑的,像个武夫。那江湖客见吴承宪一行人进来,翻了翻白眼,低声骂了几句,依旧低头喝酒。
 
 
两人的桌上摆了酒菜,果然有青椒炒肉。只是两人仿佛甚为寒酸,桌上都只有一壶酒,一碟青椒炒肉,外加一桶饭。
 
 
吴承宪等人将剩下的几张桌子占了。那些仆人不敢跟他坐一张桌子,红衣小姑娘却不管,所以另外几张桌子挤得极满,他们的桌子却只有两个人对坐。
 
 
店小,伙计也少。统共就只有一个。“砰”的一声将菜单摔到吴承宪的面前,眼鼓鼓地盯着他,仿佛跟客人有仇似的。
 
 
吴承宪倒不去跟他计较,拿起菜单看时,珍珠丸子、八宝山珍、翡翠鸭舌、水晶肘子。店虽小,菜色倒是很多。吴承宪随便指了几样,然后要他杀一条鱼,搭配几味素菜送上来。
 
 
那伙计等吴承宪点完了,突然道:“点这么多,不怕撑死你?”
 
 
吴舟等人大怒,就要冲上来理论。吴承宪摆了摆手,将他们压住,道:“你说的也是,点多了不吃,也伤上天仁爱之心。就来珍珠丸子、八宝山珍、翡翠鸭舌、水晶肘子四味,再加青椒炒肉好了。”
 
 
那伙计道:“没有!”
 
 
吴承宪一怔,道:“什么没有?”
 
 
伙计道:“珍珠丸子没有!八宝山珍没有!翡翠鸭舌没有!水晶肘子没有!”
 
 
吴承宪道:“没有为什么要写在菜单上?”
 
 
那伙计白眼翻起,道:“这店是你开的,还是我开的?”
 
 
吴承宪道:“是你开的。”
 
 
那伙计大声道:“我开的你管这么多做什么!”
 
 
吴承宪想不到这伙计的脾气如此古怪,他涵养甚高,也不生气,道:“你有些什么?”
 
 
伙计翻了翻白眼,道:“只有两样。”
 
 
“那两样?”
 
 
“青椒!肉!”
 
 
小姑娘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店伙极不耐烦道:“你们到底要不要吃?只管废话!”
 
 
吴承宪道:“那还有什么好说的?青椒炒肉吧。反正你也做不出别的什么菜来。”
 
 
那店伙“砰”地一声将茶壶摔在桌上,道:“你侮辱我?”
 
 
吴承宪一怔,道:“什么侮辱你?”
 
 
那店伙脸上青筋暴起,道:“谁说我只会做青椒炒肉?我会做很多菜!”
 
 
“很多?”
 
 
那店伙更怒:“我至少会做三个菜!青椒炒肉,肉炒青椒,青椒炒肉炒肉炒青椒!”
 
 
那小姑娘更是笑得前仰后合。吴承宪也乐了,微笑道:“这有分别么?”
 
 
店伙道:“当然有分别了。你外行就不要多说!”
 
 
吴承宪叹了口气,道:“那还有什么好说的,青椒炒肉一份,肉炒青椒一份,青椒炒肉炒肉炒青椒一份。另外麻烦你上一壶酒,两碗饭。”
 
 
终于这脾气极大的店伙走了,他不但是店伙、老板,还兼做厨子。
 
 
茶自己倒,饭自己盛,酒自己舀。凭什么?就凭这附近别无人家,要吃饭只有到我这里。
 
 
好在吴老爷有很多随从,一会茶、酒、饭都摆好了,那店伙才慢吞吞地端了三个盘子上来,“砰”的一声摔在了吴承宪桌上。
 
 
一盘青椒炒肉,另一盘青椒炒肉,第三盘还是青椒炒肉。吴承宪仔细看了半天,还是看不出有什么不同来。他皱眉道:“这就是你的青椒炒肉、肉炒青椒、青椒炒肉炒肉炒青椒?”
 
 
那店伙翻了翻眼睛,不去回答他,自顾自走了。吴承宪举筷尝了尝,这店伙的脾气虽然大,但菜做得的确不错,一碟青椒炒肉似乎比八仙过海还好吃。于是分了两盘给随从,酌酒自饮了起来。
 
 
那小姑娘却瞪着碟子,动也不动。吴承宪微笑道:“你不是想吃青椒炒肉么?怎么还不动手?”
 
 
小姑娘摇了摇头。拼命闭紧嘴唇。
 
 
吴承宪挑起一筷肉丝,道:“你别看那店伙凶巴巴的,做的菜却不错,你尝尝就知道有多香了。”
 
 
小姑娘皱起眉头,缩在凳子上,盯着青椒炒肉发呆。吴承宪拿他没办法,只好自己吃喝。
 
 
那小姑娘见他吃得高兴,忽然道:“这青椒炒肉真的好吃?”
 
 
吴承宪缓缓咀嚼,道:“简直比我吃过的任何东西都好吃。”
 
 
小姑娘试探道:“那我吃一根?”
 
 
吴承宪含笑点头。官场沉浮,商海征战,他实是很久没有见过这种自然流露的情态了。这小姑娘虽然疑心病重些,却毫无造作,纯属天然,令他忍不住心生怜惜。
 
 
那小姑娘举起筷子,店伙却一阵风冲了过来,“嗖”的一声将盘子抓起,道:“我做的菜滋味如何?”
 
 
吴承宪见他三番两次生事,心中不快,道:“倒也不错。”
 
 
店伙“咯咯”笑道:“既然不错,大老爷为什么不打赏?”
 
 
吴承宪笑了。原来他是为了要点赏钱。菜做的好,打赏是应该的。吴承宪摆了摆手,吴舟急忙趋上前,将三吊钱排在桌上。吴承宪道:“还不谢赏?”
 
 
那店伙连瞧都不瞧一眼,道:“大老爷吃饭胃口大,打起赏来却小气得紧。这点钱算什么打赏?”
 
 
他越说越生气,突然从怀中掏出几吊钱,摔在桌上,道:“不如我来打赏大老爷吧。大老爷还不谢赏?”
 
 
吴承宪脸色沉了下来。冷冷道:“你几盘青椒炒肉,还要多少赏钱?再纠缠不休,拉你去衙门打板子!”
 
 
那店伙大笑了起来。他的笑声极为奇怪,忽高忽低,好像扯锯一般。吴承宪听了片刻,脸色已然苍白。那店伙突然住声,恶狠狠地盯着吴承宪,阴声道:“也不需要多少,吴老爷马马虎虎给个十万两银子吧。”
 
 
吴承宪吓了一跳,道:“什么?十万两?你还不如要我的命!”
 
 
那店伙冷冷道:“吴老爷愿意把命拿来付帐也可以。”
 
 
吴承宪不怒反笑,道:“原来你不是开店的,你是打劫的!”
 
 
店伙仰首向天道:“吴老爷也不是来吃饭的,竟是吃霸王餐的!”
 
 
吴承宪道:“我怎么吃霸王餐了?”
 
 
店伙道:“不是吃霸王餐,怎么到我厨霸王的店里吃饭?你以为我的青椒炒肉是好吃的?”
 
 
吴承宪脸色变了。厨霸王道:“你不用害怕,我厨霸王杀人从来不用毒。我只是觉得上天仁爱,所以杀人的时候一定要让他吃饱而已。”
 
 
他白眼珠翻起,钉在吴承宪脸上:“你吃饱没有?”
 
 
吴承宪大喘了几口气,脸色缓缓平复,道:“我没有说我的姓名。”
 
 
厨霸王哼了一声。
 
 
吴承宪道:“但你却知道我是吴大人。莫非是谁指使你来的?”
 
 
厨霸王大笑道:“眉州人谁不认识吴大人?你就不要自作聪明了!”
 
 
吴承宪道:“你既然是眉州人,就该知道我两袖清风,最后的一点俸银也买米济贫了。”
 
 
厨霸王的眼睛又钉住了他:“我是个厨子。但我也知道清官凭俸银三年绝攒不出十万两来。”
 
 
吴承宪的脸色这才变了,变得极为难看。厨霸王却笑了,笑得也极为难看:“如果赌输人在,我倒想跟他赌赌看,你到底是要钱还是要命。”
 
 
吴承宪却坐了下来,拿起酒杯,喝了口酒,道:“我倒想跟你赌赌。”
 
 
厨霸王道:“你?你赌什么?”
 
 
吴承宪道:“我赌我要命!钱你不妨拿去。”
 
 
他喝令一声,吴舟等几个随从将箱盒打开,里面除了食盒之外,就是些换洗衣服,和几叠书。
 
 
吴承宪从箱中翻出了个小包,打开来,里面是一小叠银票和几锭银子。吴承宪道:“这就是我全部的钱了。你若高兴,不妨全都拿去。不过我仍然希望你给我留点做路费,毕竟……”
 
 
他坐下又喝了口酒,道:“毕竟到扬州有很长一段路。”他站起来,从厨霸王端着的盘子里夹了口菜,道:“也毕竟你做的菜实在不错,你就算将我的钱全拿走了,我也不怪你。”
 
 
厨霸王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怒道:“你以为我会相信你?”
 
 
吴承宪悠然道:“你以为我在骗你?你难道不知道我的四个老婆跟七个儿子、八个女儿已在一个月前先回扬州了?”
 
 
厨霸王道:“你的意思是说,钱已经被他们带走了?”
 
 
吴承宪笑道:“你终于变聪明了。我就说,能做出这么好的菜来,你必然不是个笨蛋。”
 
 
厨霸王跺了跺脚,仿佛就要追出。吴承宪抽空又夹了一筷子菜,道:“你也别想追了,一个月……我想他们已在千里之外。”
 
 
厨霸王回过头来,恶狠狠地盯在吴承宪的脸上。吴承宪依旧微笑道:“我的钱都摆在这里了,你要多少就拿多少,不必替我节省。”
 
 
厨霸王仿佛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边上一人忽道:“我也跟你打个赌。”
 
 
厨霸王猛然回头,就见另外桌上的江湖客向自己举手示意。他翻起眼睛道:“有屁快放。”
 
 
那江湖客不以为忤,道:“我赌他是要钱不要命!”
 
 
他猛地站起,向这边走了过来。
 
 
不知怎的,厨霸王就觉得他的身形特别高大,幽黑的眸子中仿佛隐藏着邪异的妖魔,放射出冰寒的压力。压力直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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