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锁限售股份涌出 政府组合拳减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5 06:36:53
 
 
“这明显又是一套组合拳。”北京证券高级分析师刘景德表示,将减持与清欠挂钩,可谓一箭三雕。
5月16日,G三一(600031.SH)发布公告:股票价格于2006年5月9日-15日期间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9.40元,达到股改时大股东三一集团就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承诺解除禁售的其中一个条件。
5月30日,G华发(600325.SH)披露,华发集团已通过上交所减持因股改而增持的公司流通股3310281股,占总股本的1.27%。
继5月19日深交所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后,6月2日,深交所再次发布两个备忘录:《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7号———增持股份解除锁定》,对股份解除限售及增持股份解除锁定的条件、业务流程、提交材料及信息披露等进行规范。
时限已到,锁定的增持股和限售的原非流通股均磨刀霍霍待机减持。
减持与清欠挂钩
备忘录最显著的特点是首次将减持与清欠挂钩,明确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于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应彻底解决清欠后方可提出申请。”
“这明显又是一套组合拳。”北京证券高级分析师刘景德表示,将减持与清欠挂钩,可谓一箭三雕。
首先,现在清欠进入攻坚阶段,此办法可以督促大股东尽快还款,“想套现?对不起,请先还款”;其次,避免大股东“逃跑”———既未还钱,还套了现;再次,还可以将这部分限售股的减持押后,减轻部分市场压力。
备忘录明确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应满足的主要条件:股改中承诺的限售期已满;对于在股改中被代为垫付对价的股东,需偿还被垫付的对价或取得原垫付方的同意;申请增持股份解除锁定的应该满足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的增持股份持有期限、出售价格、出售比例等条件。
同时,所持股份上市流通后不应影响相关股东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承诺。
而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内幕交易行为,备忘录还规定解除限售或解除锁定的股份在三种情形下不能出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上市公司进行业绩预告前十日内、上市公司发布对公司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告前五日内。
刘景德表示,这些规定将有效遏制限售股的减持可能对流通股股东产生的损害。
抛售潮或难涌起
截至2006年底,将有198家G股的部分限售股解除抛售限制。G华发在刚过锁定期即迅速减持近六成增持股,此行为引发市场担忧:抛售潮即将到来?
“限售股的减持,初期压力应不会太大。”中信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刘珂滨表示,套现的多为持股比例较小的股东,是一种财务行为,而大股东对所在行业、证券市场的发展前景有判断,多数会继续持有,“那些非流通股十年都没有流通,不会在能流通初期就减持。”
G金发董秘吴诚认为,“一些小股东估计会减持,但公司高管不会。”吴诚表示,金发正处于高速成长期,减持后再去找回报率这么高的项目很难,况且,公司承诺限售期为5年,即意在长远,想利用团队的力量将公司做大做强。
据WIND资讯统计,大股东增持股份限售期已过的公司现有9家(见附表),只有G华发减持。当然,也不排除其他公司的大股东也减持了,但减持数未达到1%的公告底线的可能。
据统计,6月至8月,34家上市公司共计33.71亿股限售股份将可逐步流通。其中,G长电近5.23亿股,G中信约11.87亿股,G申能近3.83亿股。除这3只航母级公司外,超过1亿股的上市公司也有3家:G紫江、G明珠和G龙盛。
“这些大型上市公司的限售股份流通可能会对市场造成一定冲击。”刘景德表示,按照股改的时间分布,明年4、5月压力比较集中。因为随着证券市场的持续向好,限售股一般都获得高额回报。9家限售期已过的股改公司中,大股东实现账面盈利的就达7家,只有G紫江、G韶钢的大股东略微亏损。而随着每周四五家“批量股改”公司的限售股到期,抛售压力将集中显现。
“抛售压力不可低估,但也不会大到完全改变股指的运行趋势。”刘景德表示,控股权存在威胁的大股东不会轻易减持,尤其是一部分国有控股公司,为维护控股权,还有可能在限售股解冻后再增持股份,因而抛售压力不会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