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女老师“勾引”14岁男生?事发花都某中学(南方都市报 2009-4-1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2:35:45

离异女老师“勾引”14岁男生?
事发花都某中学,家长找校方理论惊动警方,当事老师称双方只是朋友,校长称事情尚在调查中

日期:[2009年4月15日]  版次:[AA08]  版名:[城事]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194  条   家长打印了儿子近期与女老师的手机通话记录单,长达近5米。本报记者钟锐均摄

  14岁的小刚(化名)是广州市花都区长×中学初二男生,小刚的父母发现,他与30多岁的英语老师小美(化名)来往甚为密切。由于该女老师离异,小刚又经常夜不归宿,家长称该女老师勾引了儿子,并多次与学校领导交涉。

  本月12日小刚再次离家出走,截至发稿尚无音讯。老师小美也几天没上班。

  昨日,家长再次找到学校,要求小美老师见面沟通,但没有成功。随后家长和学校领导发生冲突,10多名警察到场维持秩序。目前,家长,学校,教育局都在找小美和小刚。

  对这一风波,小美此前发给校长的短信表示,她和小刚是“好朋友”,不是家长们想像的那样。长×中学郑校长说,此事正在调查之中,还没有定论。他怀疑,小刚可能是缺乏父母关爱,小美老师对他比较关心,“小刚就产生了一种依恋和恋母情结”。

  昨晚,记者至少10次致电小美老师,电话要么是无人接听,要么是正在通话中。

  家长:老师短信学生“我很想你”

  小刚父亲邓先生介绍,儿子今年14岁,身高1.73米,看上去很斯文,在长×中学读初二年级。去年12月一天,他发现儿子凌晨还没睡,一直在发短信。查看发现短信内容不对劲,内容多是“你到家了吗?我很想你,睡不着觉!你爱我吗,我很爱你”之类。邓先生询问时,儿子说是他的英语老师小美发来的,并称两人不是那种爱,是师生友谊。但邓先生觉得,这些言语已经超过了他的想像,很暧昧,也很肉麻。

  邓先生说,今年正月初三,小刚又声称和同学聚会,得到允许后要小刚9点前回来。但小刚没按时回来,他和妻子不停打电话催促,每次小刚都说和英语老师在一起,在送一个喝醉的朋友,直到凌晨3点才回家。其间,小刚的父母致电小美,问她怎么为人师表的。之后,该老师和小刚都关掉手机。

  家长:儿子离家出走与老师同住

  邓先生说,那以后小刚多次说有事而夜不归宿。他和妻子找到校长反映情况,校长回复不存在这事。他又将情况反映到区教育局,教育局建议处理好孩子的心理问题。今年1月28日,小刚又和家里闹别扭,不辞而别20天。他和妻子只好去学校门口守候,每次儿子见到他们要么拔腿就跑,要么避而不见。

  邓先生的妻子说,为此他们专门跟踪儿子,发现每天下午放学,儿子出校门,都被儿子的一个好友接应到杨屋村一酒店门口,然后女老师骑摩托车将儿子带走。每天早晨,儿子又被女老师送到那个酒店门口,儿子的好友再接他去学校。

  邓先生说,前段时间,儿子向他坦承上次出走20天,还有以前出走时,都是在小美老师家住的。

  3月20日,小刚给父亲发来短信说,希望他们不要再找学校捣乱,这样的话,小美在学校很难混下去,并说父母要是再找学校他就走极端。

  保安:经常看到他们搂腰牵手

  该女老师在秀全大道住所楼下的一保安称,他经常看见女老师和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子在一起。每晚一起去车库放车,早晨又一起去拿车。他开始以为是姐弟关系,但两人要么搂着腰,要么牵着手,应该是谈恋爱,但是又不像,一个年龄那么大,一个年龄那么小。

  邓先生说,儿子每次离家出走的时候,身上都没有一分钱,可是再见到儿子的时候,儿子身上又有了新衣服,新鞋子。儿子后来也承认,新衣服和鞋子是女老师给他买的。

  家长:逛超市被抓不敢出来

  邓先生第二次找到学校和教育局交涉时,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跟小美谈过,小美担保以后不会再和小刚在一起。为此,家长就不再追究,希望儿子能安心读书。

  但本月12日中午12时30分许,邓先生的妻子在大润发超市门口发现小刚又和女老师在一起,还找到了女老师的摩托车。邓先生说,小刚发现情况不对后跑进超市告诉小美,叫她不要出来。从中午一直到晚上10点都没见她出来,后来得知她从别的地方走了。

  邓先生说,当时学校校长和教育局领导也赶到了超市,并打电话给小美,小美承认是和小刚在一起,但只是逛街买东西。小刚再次被妈妈带回家,但是晚上洗澡后再次离家出走,直至发稿仍无音讯。

  昨日上午,小刚的家人再次找到学校领导,要小美面对家长,学校说已经联系了小美的姐姐,本答应昨日上午9点面对家长,但对方没来,为此家长和学校发生了冲突,10多名警察在学校维持秩序,防止冲突升级。后来学校又答应,下午就是要派出所抓人也要抓到小美来面对家长,但也一直没有来。目前,家长,学校,教育局都在找小美和小刚。

  老师:我和小刚真的没有什么

  前日下午,小美给郑校长发来短信,短信说,“校长,想了很久,我还是跟您坦白了吧。周日确实是我拉小刚去大润发超市的,但绝对不是你们或者他们想的那样,隐瞒您只是因为怕您会骂我。现在告诉您,是因为我真的确定辞职了。对不起,辜负了您。不过,我和小刚之间真的没有什么,只是朋友,真的。我会离开花都,远离这个是非之地。谢谢您一路以来的照顾,以后有缘再续吧。”

  校长:可能小刚对老师是依恋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花都区长×中学采访,该校郑校长称事情正在处理,无可奉告。

  在初二6班教师办公室,多位学生看到记者问起小美老师的情况,个个都捂着嘴笑。郑校长说,因为小刚家长来学校闹过,学生捂着嘴笑可以理解。

  一名老师称,她认识小美老师,但不是很熟悉,可能是小美对学生关爱了一点,引起了误会。

  在学校门前的加油站,小刚的多名同班同学说,小美老师对大家都很好,对小刚最好。关于两人是否在恋爱,学生们笑称,可能是他们之间有误会吧。

  昨晚10时许,郑校长致电记者称,目前事情还在调查,还没有定论。昨日上午家长去学校闹了后,小美老师情绪很激动。记者问他小美老师在哪里,小刚离家出走是不是去了小美老师家,他则不愿回答。

  郑校长说,小刚的家庭教育应该是出现很大的问题,小刚多次离家出走,估计是缺少父母的关爱,父母也老是用怀疑的眼光看他。可能小美老师对小刚关心多了一点,“小刚产生一种依恋和恋母情结”。但是小刚的父母一直都不承认这种说法,也不愿静下来和学校谈。

  本报记者 马小六 实习生 张学斌(线索提供:佚名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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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无音讯 女老师不现身 学校报警调查真相
花都区教育局介入,称会根据警方调查结果做出决定

日期:[2009年4月16日]  版次:[AA14]  版名:[城事]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37  条   相关专题:广州:离异女老师“勾引”14岁男生?

  花都某中学14岁初二男生小刚(化名)为了30多岁的英语老师小美(化名)离家出走,至今尚无音讯。家长多次与学校领导交涉,前日甚至惊动警方(详见本报昨日A08版报道)。

  是老师“勾引”学生,还是学生“依恋”老师?昨日,学校和家长仍争执不下。目前,学校已和小刚、小美失去联系,花都区教育局也以学校的名义向派出所报警,希望能够找回两人,并查出事情的真相。区教育局表示,会根据警方调查结果,来做出进一步的处理决定。

  家长:必要时拿出更详实证据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小美(化名)和小刚(化名)所在的花都区某中学,只见学校大门紧锁。门卫说,早上一上班,就有领导交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

  小刚的父亲邓先生说,他一直在学校等校长,希望校方能尽快处理此事,因为现在学校也联系不上小美和小刚了。花都区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小刚和小美根本没有那种关系,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有关系,是青春期的小刚迷恋上了女老师。

  小刚的舅舅说,现在不是要求他们赔偿什么,而是要求小美来面对家长,她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不能面对家长?必要时他会拿出更详实的证据来。

  学校:真的没有查到证据

  在学校大门口,记者碰到了正要回校的郑校长,他将记者拉到一边草地上,说只有10分钟和记者交流,因为家长在等着他进去。

  对于家长和学校的僵局,他称还是想跟家长沟通好。学生出现了一些反叛,跟家长的关系比较紧张,已经几次离家出走。作为教他的老师,她(小美)还是想去教育学生,关心学生。会不会在小美和小刚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些行为让家长产生了一些想法,或者两人真的有一些什么想法,但是学校真的没有查到什么证据。

  郑校长说,学校已经请求派出所介入,但警方的意见是,这最多也就是一个师生恋。在他看来小刚学习不是很用功,成绩也不是很好。是不是他在家里根本享受不到母爱?希望他们父子间、母子间多沟通。

  学校是做了很多工作的。但是后来家长又发现老师和学生一起去商场购物,才认为这段时间一定又在交往之类的。这成了导火索,学校多次沟通,家长就是不相信,他们感到很无奈。

  校长:女老师辞职上报待批

  郑校长说,小美老师已经口头上提出辞职,最后她是不是辞职,学校还要根据教育法规,由教育主管部门来评定,目前已经上报到花都区教育局了。

  对于学校是否存在管理的责任,郑校长称,这事不管存不存在,学校不可能完全控制。如果真的像家长说的,而且确实对小刚学习造成影响了,学校会派有教育经验的老师或者领导,给学生做思想工作。

  郑校长表示,小美作为班主任,是一个挺负责任的老师,她甚至在2006年做过一些经验介绍。小美带的班班风是挺好的,她的心也比较细,善于跟学生沟通,这也不是他一个人的评价。但是,她有没有家长所说的“勾引”那种行为,或者那种思想,那么这个他就不敢妄下判断。

  回应

  花都区教育局:已交警方调查取证

  花都区教育局周科长称,他一直在跟踪这件事,关于两人是否如家长所说(存在那种关系),取证不是那么容易,只能由公安机关取证。

  昨日上午,他们已经以学校的名义向派出所报案,希望警方能尽快找到这个学生了解真相。没有警方的调查,教育局很难做出处罚决定,教育局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犯错误的人。现在不能因为家长说两人是这种关系,就是这种关系,一切要由公安机关来认定。

  网友拍砖

  这事如果是真的……

  这事如果是真的,从教师的职业角度,女老师行为欠妥。从感情的角度,很难作是非判断。

  ———网友我没有错

  出了这样的事,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幸。

  家长和当事教师都应各自反省。

  ———网友我是专家

  对于一个14岁情窦初开的小孩子来说,心智还没完全成熟,思考问题也没方向。这个女老师已经成年了应该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影响了小孩的学业、纵容他离家出走这不是一个为人师表的老师所应该做的。

  ———网友一声感慨

  这是自由恋爱,跟老师不老师没关系,我觉得这种纯洁的爱,超越了年龄和身份,世间难寻,杨过和小龙女的故事大家都看过了吧?应该反省的是小孩的父母和这个社会。———网友世道

  难道不允许跨越年龄的爱情吗?杨振宁跟翁帆结合,又怎么说?———网友阿路云林

  (摘自南都网)

  采写:本报记者 马小六 范舟波 实习生 冯仕妍 张学斌 贺顿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4/16/content_762054.htm 

[来信/来论]就算这是一场师生恋

日期:[2009年4月18日]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13  条

  对于近日南都连续报道发生在花都的新闻《离异女老师“勾引”14岁男生?》,我不知道真实的情况如何,但是,这样一篇也许仅仅是满足人猎奇欲望和窥视欲望的报道,确实给人提供了一种失败的家庭教育样本。即便我们假设14岁男孩小刚和30多岁英语女老师小美真的是师生恋(其实,我个人更认为这可能不过是小男孩的恋母情结),但是,应该追问谁更应该对这场“事故”负责?———学校?老师?小刚本人?还是小刚的父母?

 

  我们撇开师生恋,先来看看小刚和父母的关系,也许更能窥见其中更多的真实———小刚看到父母就躲,需要别的同学接应以离开父母的视线,在超市里看到父母,首先想到通知小美,离家出走……一个14岁的孩子,对自己亲生父母的不信任何以至此?你可以说,14岁,正是叛逆期啊,但是,你想过没有,在小刚眼里,还有母爱的仁慈和父爱的权威吗?不想去揣测小刚父母的教育背景和从事的职业,但是,我真的非常同情他们,我想,就算这真是一场师生恋,父母也许并不知道,是父母自己把自己14岁的男孩推向了这场不伦之恋,并以彻底疏离的方式来面对他们,用父母们认为理所当然的方式———把责任推给别人的方式,习以为常地闹上门去的方式。

 

  也许,更值得同情的还有小刚本人,还有老师小美……小刚还毕竟是个孩子,这个社会也许还可以宽容一个未成年孩子一时的糊涂,但是,小美呢?她将面对的是更多更可畏的人言。

 

  即使她曾经因一个男孩发自内心的依恋而迷乱过,即使她真的喜欢上了这个14岁的男孩而给了他超过老师的更多关爱———就算小刚父母所说的“勾引”真的存在,就算这是一场不伦的师生恋,我想,这个账也不应该完全算在她身上,她只不过是接住了一个家庭教育失败的作品而已,也许她以为她可以改变这个“失败作品”的走向(很多女人都会犯这样的错误)哩。

 

  我是真的觉得事态不应该发展至此的,就算我们以最阴暗的心理去揣度,所有的人都不如我们想象的完美,我们都有责任保护我们自己和孩子的内心免受惊扰,这其中,包括我们的媒体,毕竟,这关乎人的心灵。而这其中,我想,肯定有更人性也更好的解决方式,比如,家长仅仅把这个事情当成男孩成长过程中的一次意外,大人清风化雨地介入不过是要孩子从中学习如何处理复杂的情感,那么,对于小刚,就不再是一场劫难,而是一笔成长的财富?而对于小刚的父母,就不再失去他们14岁的男孩,而是得到一个心智更加健全更成熟的男子汉?而对于小美,也不再是失去一份她非常得心应手的工作?

 

  请媒体不要再去追问小刚和小美了!

 

  □小米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4/18/content_7643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