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介入汽车消费领域的必然性与风险防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4:55:18
担保业介入汽车消费领域的必然性与风险防范担保业介入汽车消费领域的可行性及风险防范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出行成为人们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一个问题,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我国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也为人们自购汽车解决出行问题提供了更为现实的条件。汽车因而越来越快速地进入寻常百姓家庭,驾车出行已成为新的消费时尚。但是,我国目前人们的收入水平,尚不足以使其仅靠自身力量进入汽车消费的时代。许多商务人士和都市一族,迫切需要汽车消费获得金融支持,同时由于我国信用评级市场的落后,经济交易的各方缺乏相互信任的情况较为普遍,这为担保业介入汽车消费和与之相联系的信贷市场提供了契机。我国经济交易的各方缺乏相互信任的情况之所以较为普遍,是因为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同时过去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等市场主体和市场调控主体之间的利益纠葛,客观上形成“不欠白不欠、欠了也白欠、白欠谁不欠”的恶劣市场环境。支撑市场经济运行的道德上的诚信和司法上的保障,在目前和可预期的将来,我国都还会处于普遍缺乏的状况。因此,目前的汽车消费信贷现状,为担保业的介入提供了莫大的机遇,同时也对担保业介入其中的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担保业介入汽车消费,为购车者从银行取得汽车消费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在操作上必须把控制风险放在首位。汽车消费信贷担保中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购车者经济能力过于低下,购车时即无还款能力;二是购车者经济状况恶化,收入下降,购车后失去还款能力。担保业采取反担保措施,固然是防范上述风险的必要手段,但毕竟行使反担保权利费工、费时、费力,因此只能作为已发生代偿并且所有其他措施都告无效后的最后手段,而不能作为一个动不动就诉诸行动的措施,更不能视其为唯一保障措施。因此,担保业防范风险的重点应该是确保被担保者有优良的诚信意识和还款的充足经济能力,从源头上防止不良客户进入,其次才是落实有效的反担保措施。为达到防止不良客户进入的目的,应严格限定客户对象是具有稳定收入、本地户口或虽不属本地但在本地长期工作、固定居住地点和良好资信情况、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此基础上审查核实客户的相关资料,并通过事前建立的统一的客户信用评价系统,评估客户的信用水平以及对担保贷款的偿还能力。在客户准入条件满足后,落实有效、可行的反担保措施。最常用的反担保措施是直接将所购车辆抵押,其次是提供房产抵押,然后是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对于抵押反担保方式,应该在规定的抵押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以确保抵押法理有效和事实有效,同时还应充分估计到抵押资产价值自然下降的风险和资产意外毁损的风险并采取合理的抵押折扣率和必要的保险措施。在具体业务的开展上,汽车消费贷款担保应采取与汽车销售商紧密结合,共同进退的方式。担保行业也只有与汽车销售商紧密结合,才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汽车消费市场的情况,在第一时间发现汽车消费贷款客户。因此,担保公司与汽车销售商广泛而且紧密的结合,将是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发展的必由之路。担保业的介入提高了人们的消费能力,使之能够实现自己的汽车消费梦想,满足了市场需要。对汽车商而言,销售道路因担保业的介入而拓宽,有百利而无一害。担保行业在提供汽车消费贷款担保服务的同时,实现自身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