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德清:中信泰富事件在内地荣智健又会如何(上海商报 2009-4-1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8:27:06

中信泰富事件在内地荣智健又会如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0日07:27   上海商报

  作者:于德清

  提要    如果内地资本市场不能效仿香港等地的制度建设,那么,就还会有无数个陈久霖走出去,倒下来。

  中信泰富上周五遭香港警方搜查取证之后,4月8日召开了董事会,1990年创建中信泰富的荣智健辞去董事以及主席之职,来自大股东中信集团的常振明成为主席以及董事总经理。自去年10月,中信泰富爆出巨亏之后,市场一直在期待着一个说法,显然,事情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荣智健辞职可以看作是荣氏家族在中国政经舞台上谢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这固然具有很多象征意味,然而,笔者一个挥之不去的念头是,假如中信泰富的事情发生在内地,荣智健会不会安然无恙?在荣智健之前有着太多的事例表明,因投资金融衍生品造成的巨亏根本不会有人受到严厉的惩罚。东方航空2008年航油套期保值合约公允价值损失已达62亿元,中国国航损失达68亿元,中国远洋所持FFA(远期运费协议)浮亏也达到40亿元。然而,截至目前,我们没有看到有人为此而受到严厉的惩罚,也没有看到有关监管部门对其中可能存在的犯罪行为进行调查。

  与此相比,当年造成中航油巨亏的陈久霖如果不是“天真”地飞到新加坡,恐怕也不会有3年多的牢狱之灾。当年陈久霖的部分上级领导、同时受审的几人,如今已各有所任。而陈久霖得到的是行政开除处分和开除党籍处分。境外与境内惩罚的天壤之别,或许正是陈久霖出狱后心理不平衡的原因。由此,我们也会理解陈久霖为什么要向组织讨一个说法。与那些仍然稳坐钓鱼台的人相比,陈久霖与荣智健都是不幸栽倒在境外资本市场上的“倒霉蛋”而已。

  与荣智健等相似的是,陈久霖之所以在新加坡入狱,也是因为其向德意志银行操作其股票之前做了虚假陈述,掩盖了其投机原油期权交易存在的巨大风险。在中航油案和中信泰富事件中,我们清晰地看到,新加坡与香港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经营责任与司法责任之间明确的界限。投资巨亏是经营责任,追究责任属于公司董事会的问题,而向投资者掩盖巨亏的行为则无疑是犯罪。而在我们的一系列国企巨亏事件中,是否也存在着这样的掩盖行为呢?大家都不得而知,至少,有关监管方面还没有做出行动和表率,来向社会表明,这样的行为也是犯罪,也是为中国的司法所不能容忍的。然而,现在的事实却是既无人为国企巨亏承担经营责任,亦无人为此承担司法责任。倘若中信泰富的事情发生在内地,我相信,肯定亦会如此。以荣智健的身份自然是不会刑具加身的,大不了记个过或者调到一个小一点的公司、低一点的职位,过两年就又东山再起了。而在香港,如果荣智健的罪名确实,那么他就可能被送进监狱。这或许在有些人看来是浪费资源。不过,制度的刚性恰恰显示出来一个资本市场的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

  荣智健和陈久霖无疑都是经营的天才,都是几乎赤手空拳打出来一片天下。香港和新加坡成熟的资本市场成就了他们,然而,他们领教到了一个成熟的市场的严厉。其实,对所有犯罪行为一个都不宽恕,正是新加坡与香港之所以能够成为金融中心的关键所在。这也是其魅力之所在。因为其规则的完善而维持了市场的公平,从而能够给才华卓绝之士以成功的机会,也因为其规则的刚性而使那些投机者受到应有的惩戒。

  陈久霖失败于这场世界金融泡沫初现之时,而荣智健则是倒在了泡沫破灭之际。两相对照,颇为令人感慨。然而,如果有关决策层只是慨叹于中国企业家金融经验的不足,恐怕最终还是无法走出人财两空的宿命。

  (作者系北京资深传媒评论员)

http://news.sina.com.cn/pl/2009-04-10/0727175819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