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11亿(人民币:50亿)税收 重庆湖北博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2:45:13
张晓中 重庆特派员  (2009-04-05)

  目前正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热播的电视剧《国家行动》再次勾起人们对三峡百万移民的回忆,这部电视剧反映的是重庆百万移民的故事。

  实际上,这部电视剧早就制作完成,选择现在播出,一是今年三峡大坝竣工,二是让中国民众、尤其是中央再次认识到重庆市为三峡大坝建设作出的牺牲。

  随着三峡工程竣工,如何分配大坝每年50亿人民币(11亿新元)的税收,重庆市和湖北省已经展开博弈。

  目前,中央对库区的税费是以综合淹没实物比例来分配,重庆为84%,湖北为16%。这个比例实际上也就是重庆市和湖北省的移民比例。重庆市认为应该坚持目前的分配比例,但湖北省以税收应“属地管理”为由,力求在三峡工程竣工后争取更大比例的税收分成。

  三峡工程建设分库区和坝区,位于库区的重庆移民搬迁面积大,淹没面积也大,但最终产生效益的三峡电站却在坝区湖北。这使得与三峡有关的各类税费的分配,一直难以让各方满意。

  在上个月举行的政协及人大两会期间,重庆召开了库区经济发展记者会,邀请众媒体参加。会上,重庆市副市长谭栖伟表示,虽然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告一段落,但移民的安稳致富还是个艰难的任务。他说,目前三峡库区经济远落后于全国水平,需要中央财政给予更多的倾斜。

  正在热播的《国家行动》在拍摄期间,重庆市给与大力支持和帮助,选择此时播出,其实也是重庆市公关的一部分。

  而湖北方面,今年也多次通过组织材料上报高层的方式,在中央相关部门进行游说,希望中央更改三峡工程竣工后的税费分配比例。

重庆大学学者:库区移民牺牲巨大

  对于湖北省的要求,重庆大学经济学教授蒲永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目前的税务分配原则是公平的,库区超过80%的移民在重庆,大家知道,移民搬迁的花费是最大的。为了三峡大坝,库区的移民失去了家园、土地、工厂和工作,他们的牺牲是巨大的。”

  对于湖北提出的税收“属地管理”方案,他认为是偷换概念。“不错,大坝是在湖北省,但是水源来自重庆,没有水源,哪来的大坝?”

  他认为,湖北由于三峡大坝还是获得了很多收益,“例如三峡游,因为大坝在湖北、近年来湖北在三峡旅游方面有很大的收益。”

  重庆万州区委书记吴政隆认为,虽然坝区是生产电的所在地,但电的来源是库区的水资源。重庆和湖北是三峡电站的共同“生产场所”,两地都享有税收收益权,都应当进行合理的分配。

  湖北方面认为,湖北是三峡电站的生产地、经营地、核算地和机构所在地,按照税收属地管理的原则,三峡电站的税收应该由湖北负责征收。在增值税和城建税方面,湖北省财政厅官员近日接受新华网采访时称,征税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是湖北在承担,三峡电站的生产地、经营地和核算地也在湖北,但在税收上湖北只分得重庆的1/6。

  湖北省财政厅一名官员说,当初按淹没面积分配税收,湖北是同意的,但那是在三峡工程建设阶段,移民安置等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随着三峡工程完工,税费分配应该开始新的比例,增加湖北分得的比例。而且,税收按照税法原则,应遵守属地管理,而不是行政性决定。

  吴政隆则坚持应按淹没面积分配,而且他希望不仅现在的这个分配比例继续下去,甚至建议把中央所得拿出一部分下拨,支持库区发展。

  三峡电站的税收征管分为三个阶段:  在2003年第一台机组发电前为电站建设阶段,这一阶段的税收主要由湖北省属地管理,税收直接入湖北库和中央库;第二阶段2003年第一台机组发电到2009年完工,该阶段税收按三峡工程综合淹没实物比例分配,重庆为84.33%,湖北为15.67%。地方税包括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等实行属地管理,收入归湖北;2009年之前,三峡电站及同属长江电力的葛洲坝电站的企业所得税全部留给三峡工程总公司,用于三峡工程建设;第三阶段为2009年完工后,国家尚未明确具体征管办法。        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于2009年到期,中央财政一共拨付50亿元,这笔拨款用于三峡库区产业发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