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只是身份证明,人工验证是必须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20:15:38
身份证只是身份证明,人工验证是必须的 lup  2月18日《京华时报》报道:“社会上对北京大学验证进校的议论还没有过去,新学期开始,北大的进门验证又有了“升级版”——正式启动二代身份证刷卡系统。该系统的启动基本避免了进校门排队的现象。”于是“北大校门,一刷即开”,然后就有评论说:“北大有什么资格让社会公众刷身份证”是说这种办法是把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拒之门外。此前我在在强国论坛看到田嘉力网友写的帖文《政府部门配不起复印机?》说的是到政府部门办事要留身份证复印件。笔者认为现在许多办事机构都提出来留身份证复印件,其实这和《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身份证的作用并不一致;北大启动二代身份证刷卡系统,以及一些网吧也使用这个系统,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乃至网络实名注册使用复印件可能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10年前经历了一件事情之后才明白的。当时,我女儿生份证遗失,被人盗用在移动公司办了两部全球通手机,共计欠话费8000多元。移动公司和公安局刑侦一起联合清债,并要挟身份证遗失后没有登报声明,就一定要负这个责任,真是有点咄咄逼人。由于公安局参与,当时有许多人无奈就缴了这欠下的电话费。我觉得很冤屈,就翻阅《居民身份证条例》并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讨论过这件事,后来我们形成一致看法,我的女儿无需为这件事情负责。原因是《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条:“为了证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这是说身份证只是证明居民身份,而该条例第十四条就更明确了:“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有关单位不得扣留或者要求作为抵押。”“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是关键词,必须本人持证才能证明本人身份,与移动的电话签约中持证人必须还要签字,如果不是本人持证,通过笔迹鉴定也不难发现这个字不是我女儿签的,因此就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当时两份合同笔迹明显是两个人签的字,移动公司马上就意识到过错是在于他们推销时的过失,官司打到法院也不会赢,这个案子就这么了结了。现在做得比较规范的是银行和邮政局,到银行存款,挂失都是出示身份证,由工作人员验证,记录身份证号,然后在交易的单据签字;邮局在领取邮件的时候也是由工作人员验证,记录身份证号,并在单据上签字,因此并不需要留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是替他人办理这些事情,还必须同时出示自己的身份证,也需要留下身份证号,并进行签字。如果发生错误,是由于经办人没有仔细核对当事人的合法身份,那么责任就属于经办人了。现在有一些单位要当时人留下复印件,实际上也就是留一个身份证号,持证人是不是本人是需要经办人验证,这就是《居民身份证条例》中说的“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如果有契约还必须是持证人签字,这样的过程是合法的,也是安全的,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刷卡系统如果没有人工验证部分,而只是“北大校门,一刷即开”,缺少人工验证,如果持证人不是本人,就不能“证明其身份”,这种验证显然是无效的。因此人工验证确定持证人是一个关键。网吧使用这个系统,如果不验证,未成年人用个假身份证照样通行无阻。田嘉力的文章说到在政府部门要留复印件,其实是一种浪费,人工验证后留下身份证号,签名之后就可以完成必要的法律手续。这又让我想起人们建议的网络实名制,现在强国论坛有实名论坛,是以实名注册,我也是在实名论坛注册的,注册时让网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免冠照片,这里缺少的就是人工“证明其身份”,如果是持有假的身份证复印件,假的照片,在实名论坛同样可以注册,这样实名论坛也就难以名副其实。我相信实名论坛绝大多数是真实的,但不能不考虑其中也会有诈。网络实名制是一个趋势,这个问题给实名注册确实提出一个法律问题,谁来进行验明正身?如何验明正身?我不知道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教授们研究过这个问题没有,但是“北大校门,一刷即开”不仅是把没有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拒之门外,如果没有人工验证,持有假身份证也能通过,这种安全还有什么保障?可见,身份证只是身份证明,人工验证是必须的,北大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系统如果是省略人工验证部分,这个漏洞是一定不能被忽视的。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星期五
 =======================================================================这家电影院的改造说明了什么? 这家电影院的改造说明了领导干部要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有责任感!职工的疾苦放心上!
这家电影院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开业。
这家电影院二零零二年因消防安全不达标停映改造。
至二千零六年没有任何改造成功的结果。
二千零六年正月初开始零散拆卸。值钱的东西拆光、卖光。(包括电影放映设备)无人管理,无人过问。就连分管电影的领导也是不负责任,与己无关。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改造没成功之前,年损失房租20多万。期间领导换届3之4次,始终没有负责任的。国有资产流失这麽严重,没有哪一位领导来负一负责任啊。难道领导就这样为人民服务吗?对党和人的利益这样漠不关心、置之不理吗?国有资产白白的流失吗?对党和人的利益及职工的疾苦不应该负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