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请晒晒你的财产 透明中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6:55:51
领导,请晒晒你的财产关注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小丁 
      一个是远在西部边陲的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阿勒泰地区,一个是东部沿海连接上海、宁波两大城市的“黄金节点”浙江慈溪市——这两个间隔大半个中国的地方,在2009年的初始却常常被国内各大媒体相提并论,原因只为两地纪委出台的一个相似政策: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     背景:因为来源不明,所以需要公开                  为什么官员财产公开如此重要?       如果纵观近年的贪腐要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这一字眼经常出现在法院的判决书中。刑法中第395条第1款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有这样的定义:“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这一推罪原则,国内法律界是很有争议的。有人说“巨额”这样的字眼反而会助长腐败,因为“一百万贪污是腐败,一块钱贪污也是腐败”。以金额而非法理量刑,“不但防治腐败无效,还可能形成没根据就可以乱扣帽子的恶劣风气。”              一百万也好,一块钱也好,如果制度能够使官员从上任第一天开始就如实申报并公开自己的财产,那么即便是“巨额”也不至于来源不明,对中国的反腐应该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也会让中国少出现一些裸体做官的庞家钰。          就在最近,上海市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终身监禁。据报道,这位“炒房区长”在案发之时竟然已以自己和妻儿的名义收罗了14处房产。而康慧军之所以落马,就恰恰是因为上海市纪委对官员财产的“开刀”——对局级以上公职人员住房情况进行普查。这不禁让人遐想,如果各级官员必须申报并公开其各种收入、财产,岂不是会给官员利用职权敛财增加相当的难度,从而破局困扰中国已久的腐败问题?          打响官员财产申报第一枪的是新疆阿勒泰和浙江慈溪。    阿勒泰:55名官员无一收礼                  新疆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办公室在2008年5月25日印发了一份名为《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的通知。通知规定县处级各套班子的领导成员必须在2009年1月1日前向纪委申报如下个人财产信息:     1. 工资;    2. 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    3. 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4. 申报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申报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礼金)、有价证券、各类支付凭证、贵重礼品情况(含以婚丧嫁娶、各类节假日、子女升学、乔迁、工作变动等各种名义收受的);    5. 申报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本人职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食、宿、行、乐方面的馈赠、款待和各种由对方给予的补偿、好处;    6.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7. 单笔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动产、不动产购置、交易、租赁情况及资金来源;    8. 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收入及资金来源;    9. 由继承、赠与、偶然所得等形式获得的财产;    10. 与本人职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人单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债权债务;    11. 本人认为需要申报的其他收入。                 虽然上面这洋洋洒洒11条包括了政府官员可能获得收入的各种途径,阿勒泰的《通知》里最引人关注的却是这句简单的陈述:第5至10条,只申报不公开。                  这句陈述给阿勒泰看似“破冰”的政策打上了很大的折扣。媒体之所以对阿勒泰如此关注,是因为“公开”二字,而既然公开的只有工资、奖金、劳务所得等白色收入,再加上事实上无人申报的“收礼”这一花瓶,阿勒泰的这个所谓制度创新无非是重炒1995年中办、国办出台的“县处级以上干部收入申报通知”这碗剩饭。虽然加上了一些针对灰色收入的申报要求,但毕竟只是在体制内的运作,断无透明、监督可言,而且《通知》中还规定,只要2009年1月1日前上缴非法所得,一概既往不咎,这种措辞更让人怀疑所谓财产申报是否只是昙花一现的党内纪检,而非可以长久的制度创举。另外,《通知》更规定对“秘密申报”的内容,只有公检法机关可以在立案侦查时依法查阅,新闻机构若要查阅,必须是在申报人落入法网之后才能申请,这一点虽然以“隐私”为由没有直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依申请公开的条款冲突,但在中国官场规则下,这些“秘密申报”的内容恐怕才是官员寻租空间所在,才是群众最想了解的政府信息。                  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阿勒泰的做法是14年的剩饭重炒,但如果仔细分析这一《通知》出台前后的细节,还是可以发现几个闪光之处。第一,从《通知》中初任申报,任上年度申报,和退休3年内的离任申报这一条款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可见阿勒泰纪委系统至少没有闭门造车,而是有清晰的思路;第二,虽然阿勒泰纪委书记吴伟平坦言“目前我们的审核还是比较粗的,我们还不可能去银行审查账户,不可能去有关部门去核查不动产”,但在财产公示公告中,阿勒泰至少表明要与金融机构合作并利用其全国联网系统随时追踪资金流动,且不论这雄心壮志能否实现,有这样的论断至少证明相关官员明白让这一政策产生约束力的关键。                  从条款的严谨与暧昧并存,以及官员财产申报这一颇为敏感的领域来看,阿勒泰的所谓“破冰之举”应该是在上级纪委有着事先的布局,而非像许多媒体所说,是“吃螃蟹”式的事件。    慈溪:多数局级干部有22                  果不其然,在阿勒泰之后,浙江慈溪市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2008年12月5日,慈溪纪委、组织部印发了《慈溪市领导干部廉情公示暂行规定(试行)》,并且在新年过后把“廉情公示”表格张贴到了相关单位的公告栏中。根据《规定》,纳入此次廉情公示的包括市委管理的现职副局(镇)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共700余名官员,而到目前为止已有500多人完成了公示。                  慈溪的“晒财产”不叫财产申报而叫廉情公示,有观察者认为这是考虑到“官员财产申报”所遇到的巨大阻力和现实冲击而采取的 “摸着石头过河”的策略。只是这自从1995年就开始摸的石头,到今天也没人知道还要摸多久才能到达彼岸,可见官员财产申报这条河是多么的风急浪险。                  从具体实施手段上看,慈溪的“廉情公示”可以说跟阿勒泰的财产申报截然不同,但又互为补充。阿勒泰是专门建立廉政网站,在网上面对全社会高调公开官员白色收入,但却把人们最关心的灰色财产列为“秘密”,在纪检系统内部消化;慈溪是低调行事,没有上网,没有向全民公开,而是仅依靠影响范围很小的单位公告栏公布本单位信息,但却细致到官员有几房几车,且对公费旅游,利用亲属以权谋利等较为灰色的方面也毫不避讳,让官员以填写是或否,并予以公示;阿勒泰意图由纪委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追踪资金动向来核查申报内容是否真实,而慈溪是让本单位同事作为知情人,进行匿名评判投票,以确定申报人是否谎报财产。                 虽然慈溪的廉情公示表面上看更加细致,但许多关键问题官员只需以“是”或“否”做答,不禁让人质疑这样的廉情公示到底有几分诚意;而至于几车几房,更是有慈溪市民表示“我可以肯定地说,你查不到,干部买第三套第四套房子,谁写自己的名字?” 摸着石头能否过河                   阿勒泰和慈溪,一西一东,一贫一富,一曰“财产申报”,一名“廉情公示”;两地举措都只涵盖市以下领导干部,以市级纪委而非更高层纪委牵头,这种事实,加上监察部长马馼对阿勒泰做法的正面回应,应该暗示着中央纪委和监察部事先的统筹和安排。而两地遇到的共同挑战:如何平衡财产申报与官员隐私,如何确保财产申报的真实性,却又都反映了现今依靠党内监督的反腐制度之尴尬。虽然理论上来说公职人员的财产应受公众监督,并无隐私可言,但以中国官员队伍之庞大,利益网之错综复杂,要把财产申报和公开做成在各级、各地政府都能实施的长期制度,阻力恐怕难以想象,新疆七成受访官员反对财产申报制度就是佐证。但正如一些评论所说,蹒跚学步也是一步,阿勒泰和慈溪的尝试无论能否持续,能否推广,至少他们的存在应该给相关立法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1995年的干部收入申报制基本已经流为形式,2005年把财产申报写入公务员法的“自上而下”式努力也早已胎死腹中,4年之后阿勒泰和慈溪“自下而上”的试点能否让高层重新考虑推广财产申报和公开,我们拭目以待。(转载本文请注明“透明中国”首发)来源:本站编辑部      来源日期:2009-2-10       本站发布时间:200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