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培云:人民自娱自乐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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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自娱自乐有多难?

2009-2-5   熊培云

  中国刚刚逝去的2008年,是悲情的一年,也是创造的一年。尤其在话语方面,从“打酱油”、“做俯卧撑”、“雷人”到“囧”的流行,各种新词鱼贯而出,再次见证了互联网大行其道以来的庶民狂欢。而在种种“草根新话”中,这一年最负盛名者,莫过于“山寨”二字。而当“山寨”遭遇同样招惹是非的“春晚”,其所能引起的关注可想而知。

  去年11月底,漂在北京的老孟发起筹办“山寨春晚”,立即在网上网下引发热议。然而,就在老孟呼朋引类、信心满满,网民群策群力、翘首以待之时,伴随“山寨春晚”的却是怪事连连。高潮未到,尾声已至。先是合作媒体莫明其妙地陆续离场,而当节目录制完毕,上传视频至境内网站时又被阻击。

  这就将公众引向更为严肃的话题,即一次普通的百姓嘉年华为何近乎夭折?国人按自己的方式联欢有多难?为什么一两个反对的声音便可以淹没平民千万种幸福的理由?

  今日中国,早就翻过了粮食、布料供给制的年代,在精神领域同样如此。公民有思想自由的权利,也有自娱自乐的权利,这都是一种精神上的自治,也是公民能力的一种复苏与拓展。然而,谁都知道,自娱自乐不能只是自己跟自己玩;就像天才作家茨威格在《象棋的故事》里描述的那位象棋大师那样,只能在孤独的监牢里自己跟自己下棋,让一个自己和另一个自己厮杀。毕竟,人是合群的动物。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更大的快乐是来自于“与人乐乐”,来自于人与人的交往与相悦。在一个功能正常的社会,如果遵循某种开放的原则与民主的观念,只要不违背法律,公民联欢的权利都是不容剥夺的。

  众所周知,在公民权利方面“法无禁止即自由”。如果只以“低俗”之名对“山寨春晚”横加讨伐,实则是以权力弹性之道德代替国家平等之法律。而事实证明,老孟发起的这场平民春晚并不比央视春晚“低俗”。它不过是搭在市井空地上的一个戏台,它铺展于大地之上,阳光之下,它让人看到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赫胥黎有言:历史给人类的告诫是,一种崭新的真理惯常的命运是始于异端,终于迷信。许多新生事物的命运同样如此。“山寨春晚”之所以多有艰难困苦,即在于草根力量不再接受央视春晚揭竿而起,因而被视为一种另类。然而,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即使“山寨春晚”是以竞争者的姿态出现——“叫板央视春晚”,对这个社会而言,它不但无害,而且有益。它丰富了春晚的内涵,使爱看春晚的人在巍峨的庙堂之外更有开阔的江湖可以选择。

  不必否认央视春晚所具有的文化内涵,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更是“政治春晚”与“商业春晚”。前者,春晚言必称“全国人民”,自是为增进团结、凝聚人心;后者,作为一档收视率最高的节目,央视自然可以赚得盆满钵满。相较而言,“山寨春晚”更像是纯粹的“文化春晚”,它以非主流的形式出现,但其背后却是个亘古未变的主题——人民需要自娱自乐。

  当新年的钟声敲响,以娱乐自由的名义,有理由相信,任何人都不能一方面将他人绑在一场庙堂晚会上联欢,同时又声称自己对他人的祝福是真诚的,声称自己重视他人之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