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务成为巨利交易机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2:18:28
近日看了韩寒的《嫖娼启示录》,说的是一个朋友从外地来北京开会,晚上去洗脚屋洗脚,因经不住诱惑被小姐拽上床,没想到被正好赶来的警察抓走。原以为没有多大的事,罚款就行了,可谁知后来被治安处罚行政拘留15天,后来又被告知拘留完后会直接转收容教育半年。为了保朋友出来,按照潜规则旨意,用金钱打通各个环节,最后花了总共12.07万元,总算把人捞出。

   类似的事情我还听过不少,但终究都是听来的,也不能不承认确实都有一定的普遍性,但10年前我亲眼目睹了这样一个真实事例。那是发生在1997-98年的事,当时我在天津驻上海某设计院分院,分院在浦东西营路明珠花苑。分院外面的街上十分繁华,一到入夜,外边遍布的歌舞厅,洗脚房,发廊在黑夜中闪着鬼魅狡狤的媚眼,我们分院的一个男同胞就在其中一个发廊里“英勇献身了”,嘻! 

   我们来到大上海工作是有严格纪律的,吃住工作都在分院里,夜里不准外出,加晚班后就各回个屋洗漱休息,大门锁死。可那位男同胞因声称上海有亲戚,所以有理由自由度大一点,偶尔会出现晚上未归的情况,但早上上班时间都赶回来了。但有一次大大超过了上班时间,却仍没见到他露面,也没有电话打来。比我大三岁的院长,坐卧不安,熬过了漫长的下午,又挺到了深夜,还没有任何信息。这种情况太反常了,最后忍不住,半夜里给总院的书记挂了电话。还是总书记见多识广,略加思考提示分院长明天上午给附近警察分局打个电话探询一下。没想到这一探询还真准,那同胞还真关在局子里呢,原因是在发廊里被小姐哄上床,被赶来的警察抓个现行,但他为了脸面,大有革命党宁死不屈的精神,死也不告诉警察自己的革命组织。警方接到电话也松了口气,不耐烦地吩咐送5000元罚款来接人。我们总书记为什么料事如神,原来我们广州分院也出了这样的事,也是交5000元把领人走,可广州分院那小子看单位出钱大方,竟然叫单位领导破费并厚着脸皮到派出所领过两次,这也太给我们单位长脸了。我们分院长带着钱去领人,看到局子里面关着一大群这样的“猎艳”鱼头鱼脑的家伙。回来路上分院长语重心长地对那同胞说,多亏我们出得起钱,能很快把你领出来。

    从此我们都十分警惕和憎恶这些歌厅,发廊,洗脚房,但奇怪的是,这些夜店并没有因此有一家被警方关闭掉的,反而经营更加火爆,入夜依旧媚眼闪烁。听附近人说,警察总是三天两头在这里抓人,听说是带着创收指标和考核政绩的。我小的时候是钓鱼能手,夜色中我看着沿街一家家魅光晃动的夜店,就好象沿岸下好的鱼饵,随时都可以钓到贪吃的家伙,但鱼饵是无辜的,鱼却是有罪的,这不知道是哪个真假上帝定的规矩,鱼要聪明识趣的话就多准备些钞票来赎身洗罪吧。

2009.1.9(五)《钓肥鱼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