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春运不得擅自涨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6 11:37:55
省上两部门就加强春运价格监管联合发文强调
本报讯(记者 蒋文艳 见习记者 苏丽娟)为保持2008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市场价格的稳定,1月15日,省物价局联合省交通厅发出有关《通知》,要求对借春运之机擅自涨价和乱收费等违反价格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通知》称,全省经营固定线路的客运经营单位,春运期间要继续实行不针对春运票价加成票价政策。对非固定线路的临时包车运输,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各市州不得擅自出台涉及春运票价加成的政策。
农村道路客运票价不实行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政府发放的农村道路客运成品油调价补贴款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对补贴款尚未拨付的尽快督促落实到位,以稳定农村客运票价,维护边远地区群众的利益。
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城乡短途客运班线票价借机涨价、擅自加成等问题,春运开始前各地要切实进行整顿规范,物价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甘肃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规定,明确核定并公布短途客运班线票价,严肃查处乱涨价等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
同时,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春运期间票价以及涉及春运的各种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对借春运之机擅自涨价和乱收费等违反价格法规和政策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维护公路客运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在此期间认真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