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泓:是否不积极消费就是不爱国? (南方都市报 2009-1-1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44:15

是否不积极消费就是不爱国?

日期:[2009年1月16日]  版次:[AA30]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8  条

  ■知道分子之范泓专栏

 

  北京市某位政协委员建议:“发动一场爱国消费、扩内需、救中国的运动”,让每个人、每个单位把一年的收入都进行消费。“如果政府允许这么做的话,我愿意拿出我的精力和我的财力去推动这个事情”。此建议在网上引起热议,以至于转化成一句口号:积极消费就是爱国。我不知道这位政协委员的建议是否可以立即得到落实,但“积极消费就是爱国”这样雷人的口号,让人有点望而却步。对于一些“不消费”或“很少消费”的民众,是否就是“不爱国”?

 

  这里的“积极消费”,在我看来,并非是指一般的生活需求。那位政协委员已说得很明白,即每个人、每个单位把一年的收入都用来消费,可见远远超出了一般的生活需求。在民众荷包并不充盈的情况下,以一句口号似的“建议”要求民众以消费来救国,尽管其愿望是好的,却又不免落入与现实相悖的泥淖。中国百姓在遇到诸如经济危机这样的风暴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节衣缩食”,这不仅是固有传统文化给人们带来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也是选择应对危机较为保险或可靠的办法之一。因为我没有更多的钱去“消费”,其有限的收入必须维持一般的生活开销,对于那些失业的人来说,恐怕更是如此。针对经济危机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西方某些国家以政府买单或补贴的方式来刺激就业,即你增加一个人就业政府就补贴你一些钱,这个办法是否在我们这里亦可行不得而知,但听起来至少比要求民众去积极消费即爱国来得踏实。任何一个建议乃至措施,都不要脱离民众所处的现实,即便我有那份“爱国心”,但无“能力”,面对这样的口号,到底该让我如何去做?消费,还是不消费?

 

  更有甚者,说爱国就是爱自己,这又是什么逻辑呢?对于国家来说,保护或维护民众的切身利益天经地义,对于个人来讲,即无权者的权利,爱国与否则取决于内心的价值判断。作为平头百姓,固然应当与国家共度时艰,天下有难,匹夫有责,但国家更有责。老百姓总是危机的受害者而非肇事者,这个事实再明显不过了,所以“爱国就是爱自己”这样的理论根本站不住脚,相反造成一般民众的心理压力,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任何一种消费观,都应视具体情况而言,比如像那位政协委员他个人愿意拿出一年的收入用于消费,果真有这样的经济实力,你尽可消费好了,却不能要求天下的人都像你这样“慷慨解囊”。我既要维持正常的生活开销,或许还要考虑孩子的教育费用,再好一点,换一套较好的房子亦未尝不可,但前提是我的荷包里确实有这样的实力,总不至于一年的收入全部用于可有可无的“消费”———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滞后消费”?你去对一般百姓说说,看他们是否会同意这个观点?

 

  说到底,这不单纯是一个口号问题,骨子里是某些人物“参政议政”的意识唯上而不顾下,更不见严峻的现实。喊出一句口号自是一件十分简单而容易的事情,不管你是一时冲动还是有备而来,但在国家的议事大厅里,你不仅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更要对天下的老百姓负责。所以,无论是政协委员抑或人大代表,既然是代表人民的,首先就要站在百姓的立场和处境思考问题,甚至替他们说话;其次要监督政府的权力,这才是参政议政的本质。说得不客气一点,“积极消费就是爱国”这样的口号,几乎等于变相忽悠老百姓。我个人是绝然不能接受的,因为我的苦衷在于与天下更多的老百姓一样,没有将一年的收入全部用于消费的愿望和可能。当年中央政府为挽救香港的经济衰势,制定内地人香港自由行的措施,确实刺激了当时香港经济的逐步复苏,但事实上又有多少一般民众可以到香港以其全部收入进行消费呢?若以少数人的状况来说话,这不符合常情。只是好在不是所有的内地人都去了香港,也好在不是所有的民众都愿意以消费来救国,这位政协委员的“建议”可说大而无当。

 

  (作者系知名学者)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1/16/node_5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