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恒均:2008年没有想透的几件事之三:劳动合同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06:19
我曾经几次想就劳动合同法写点什么,但都被朋友劝止了,他们说的有道理:别以为你什么都懂,一个写作者最好避开他不熟悉的领域,否则白纸黑字,总有一天会后悔的。

我得承认,我对经济确实没有多少研究,对于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知识,也主要是看了一些互联网上的文章,没有系统的阅读和学习。可是我却有好多次冲动想写点这方面的文章,我的理由是,我也耳闻目睹了呀,怎么就不能写?我看了什么?我看了中国劳动者的艰辛,我看了世界好多政府保护劳动者的实际操作,我看了中国新公布的劳动合同法条文,我都看了呀,我写一点非专业的文章,难道就会犯错误吗?


现在回想起来,我幸亏没有写,否则,不管我怎么写,都已经“犯错误”了。我原本以为新劳动合同法是一个保护劳动者特别是我一直关心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可人家经济学家一针见血说不但保护不了,还要把中国的经济搞垮;我原本认为劳动合同法一出笼,很多残酷剥削劳动者的事就会适可而止,可这事没有出现;现在听说连老板都没有办法做下去,纷纷破产了,部分原因也是劳动合同法惹的祸;劳动合同法更大的罪责则是有可能拖累中国整体经济上升的势头,让我们的GDP下滑,从而,最终也将影响劳动者的生活和工作。你想一下,这情况还不够严重的?所以我很庆幸我没有写。但我心里那种想写点什么的冲动依然存在,而且只要一天不写,我就总能够感到内心存在的一种不安。

这不安不会因为2008的离去而稍减,这不安也不会因为我暂时离开中国而消失。在澳洲和美国,有好几件事又让我想起了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在澳洲,认识的所有老板级的人都向我诉苦,在澳洲当老板不容易,处处受牵制,有时甚至感觉到雇员在剥削老板。

如果说这话的只是老板,也就算了,让我惊讶的是,很多打工仔也这样说,说在澳洲当老板可不轻松,还没有打工仔舒服。到了美国我就长了一个心眼,了解这方面的情况,没有想到,竟然也听到类似的说法,特别是经济不景气的时候,老板们的压力很大。当然最让老板们小心翼翼的还是和雇员之间的关系,类似劳动合同法的好多部法律几乎都是对劳动者更有利的。在处理劳资关系时,往往吃亏的是老板,受到限制最多的也是老板。当然,没有办法了,老板为了不破产,就解雇工人。还得付一大笔钱。

这些事自然又让我想起了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坦白地说,虽然我一直关心农民工,而且也早在多年前就写了《致命武器》,以小说的形式警告当局,如果继续把农民工不当人,那么这些眼看天下不公事、脚踏人间不平路的农民工迟早会成为利益集团的终结者,成为摧毁地球上最强大政权的“致命武器”,然而,在生活中,我不但有更多的老板朋友,而且亲戚密友中也有不少大小老板。记得新劳动合同法公布的时候和他们聚会,我兴奋地提起劳动合同法,认为是劳工的胜利,是人权的进步,他们则立即愁眉苦脸,甚至阴云密布。接下来,不但开始指责劳动合同法,而且还断言,这法律如果成为一纸虚文也就算了,如果认真起来,特别是那些劳动者们开始利用劳动合同法为自己争取利益后,今后老板们的日子就举步维艰了。

我不以为然,不相信有这么严重。在我看来,劳动合法同法只是限制老板剥削少一点,少赚一点,把一些红利以时间和金钱的方式回馈给劳动者。没有想到的是,正好碰上金融海啸,工厂纷纷倒闭,结果有大牌经济学家出来说话了,都是新劳动合同法惹的祸。应该立即废除劳动合同法。

这一切,都让我没有办法想通,更想不透了。每一次见到老板和打工仔或者学者,我都如饥似渴地了解相关情况,听他们的意见,可是他们几乎都站在两个极端说话,弄得我更加云里雾里。

直到有一次我的一位读者联系我,说要见我,他是东莞的企业主管,我见了他。他的身份很有意思,他20年来都是一名最底层的打工仔,但两年前由于一个偶然的机遇,他竟然被台资老板提到高管的位置,成为老板的左右手。虽然他现在处处为老板着想,但他打工的经历却始终影响着他。说起劳动合同法,他先给我说了如下的意思:这法律是社会的进步,你都不知道我们那时打工的时候有多苦,一切都是老板说了算,我们就像包身工。现在有了劳动合同法,一切都有依据。但是——

他话锋一转,可是,劳动合同法来得太突然,而且,没有想到民工们这么快就掌握了。他们一旦掌握了,事情就不好办了,现在他们只要发现老板稍微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就要死要活的,就要诉诸法律,弄得老板们苦不堪言,胆战心惊。再这样下去,我看真有很多老板要卷铺盖滚蛋了。

我问,什么叫稍微受点气,他说,例如拖欠几个月的工资,在中国的农民工集中的工厂,几乎是一种常态,很多老板甚至就以拖欠工资来弥补资金周转困难,可是,现在有些工人就不乐意了,说劳动合同法可以保护他们。还有,老板要赚钱,没有一个不让工人尽量加班加点的,可是现在有些工人就有怨言了,说加班加点要有工资,有的说,如果把加班加点的时间也算进去,他们的工资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那位以前的工人现在的高级打工仔最后很无奈地说,我现在还为自己以前当工人时受的罪愤愤不平,可是站在老板的立场一想,又觉得很难办,对于要赚钱的老板们,他们别无选择。在中国开运输公司要赚钱,必须超载,开工厂要赚钱,必须要让一个工人当两个甚至三个来用。这位IT厂的高级主管还说,我们工厂一出现劳资纠纷,老板就让我出面去处理。说是我知道工人,也了解老板,可谓知己知彼。可他哪里知道我的苦衷,正因为知道工人又了解老板,我才不知道怎么办呀。

我很理解这位高级打工仔的困境,其实,这也是我的困扰,这也是我为什么在整个2008年都没有办法想透劳动合同法的原因,对于这么大的事竟然连一篇文章也没有写。现在想一下,原来动动合同法引起的事正是中国问题的缩影,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真能够想透劳动合同法,你也就想透中国的事了,只是,能够真正想透中国事的有几个?

这次到美国正好碰到朋友搬家,本来请了搬家公司,可还是自己先把容易搬运和占用搬运时间的东西一点一点搬过去。我很理解他,这样节约钱呀。我在海外因为到处折腾,大概也搬了不少于八次家,每一次搬家都很心疼搬家费。最便宜的也要五百多美金(或者相当此数的澳币),有时甚至超过一千多美金。而我这里说的,都是很简单的搬家,家具电器不多,路程不远。

在国外搬家搬怕了,上次在广州听到一个朋友搬家,就主动说要去帮忙。朋友打电话叫了搬家公司,来了两个农民工,身材很瘦小,却很有力气的样子。他们用最简陋的工具搬家,弄得黑汗水流,好几个小时终于搬完了,在算钱的时候,才不到两百块人民币。我大吃一惊,想一下他们当时如何背着比自己还长的冰箱下楼,骨节咯吱咯吱地响,朋友在担心他们会把冰箱摔坏的时候,我却在担心冰箱会把他们的骨头折断。我不能不惊讶于他们人工的廉价。

他们离开时,我多塞了一些钱给他们,他们好高兴,就对我透露说他们的搬家的工作其实很不错,生意好时,一天可以像这样连续搬运14个小时,除了给公司上缴的钱,自己还能留下不少,比到东莞工厂打工强很多。他们笑着说,这事不能告诉别人知道,否则有点力气的民工就都来广州搬家了,价钱就会跌得连吃饭都不够。

看到他们的身体,以及用那种身体来从事的超负荷的原始搬运,我担心的是,他们大概很年轻的时候,就会没有力气干这种苦力活了,甚至会落得一身病,他们现在挣的那点钱,够他们看病吗?够他们养老吗?

就算把中国和西方的差别算计进去,他们也是非常廉价的。在中国和西方走来走去,我就发现,这些年,中国的精英,包括政府官员的权力精英、财富精英和知识精英们,他们和西方人的生活距离急速拉进,如果把这些国家的差别算进去的话,相对来说,在中国当一名精英,要比在美国和澳洲舒服多了(这种比较实在太多,我就不一一举例了)。只是我心里很清楚,精英们的舒服是建立在这些廉价的民工身上的。何止于此,可以不夸张地说,中国的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就是建立在这些民工身体上的。

我不是经济学家,在这方面的理论极其有限,就算经验,我也只限在自己耳闻目睹的表面上,我很难做出判断,甚至不知道世界其他国家是否经历过类似的阶段,所以我很难用大脑想透这些问题。我不是谦虚,只是实话实说,如果你在这篇文中看到混乱的观点,那是我大脑真的很混乱。

只是在大脑无法思考清楚的时候,有些是就可以用心来思考了。我很想知道,难道一个国家的发展,GDP的提高,一定要以牺牲大多数劳动者的利益为代价?当然他们说了,如果劳动者不牺牲,最终牺牲的还是这些劳动者,例如你不给我大教授当保姆,你在农村不照样没有钱赚?在没有工会保护和行业保护的情况下,随便给你几个钱让你到我家来捅厕所,简直是给你的施舍,否则,你不还是要站在街边等到人家找你当苦力?

这种现象很诡异,也无可奈何以及无能为力,是什么造成这种困境?好像很少有人去追究,例如制度,例如不公正,例如少数人的横征暴敛,没有人去追究,因为不能追究下去。于是我们就接受了不合理,因为我们不能不接受。

当今的中国很是奇怪的,紧紧抱在一起的权力精英和财富精英们基本上控制了局面,而知识精英们也“识时务者为俊杰”,有人说被收买了,有人说是他们自己把脸蛋儿贴到了当权者的热屁股上,于是每年就剩下几万起、几十万起在那里瞎折腾的底层民众的维权和“群体暴力事件”。如果你用心去观察一下,这些瞎折腾的民众里可不包括我们社会的精英,都是小老百姓,都是真正的屁民。

我这人没得治了,不管走多少地方,不管穿多贵的西装,不管怀里揣多少本护照,口袋里装多少个文凭,可骨子里还是一地地道道的农民,中国的农民。对于那种要发展经济就得付出代价的论调,我也能够在讲台上人摸狗样地说上几条,可是转眼之间,我的心就和那些为我们付出代价的人在一起了。这可能会影响我成为一名冷血的经济学家,也让我无法冷静地做学问,甚至让我这位写作者在类似的大问题上躲躲闪闪,语焉不详,可我有什么办法呢

我很困绕,劳动合同法保护不了劳动者,那么什么能够保护劳动者?优越的制度?当权者的爱民如子?知识分子的良知?有钱阶级的慈善胸怀?如果这些有效的话,也就不需要劳动合同法了。

我这人太感情用事。我总是想,那付出代价的反而是大多数,如果我脱下这样的西装,其实我和他们是一模一样的中国人,以及人。这些同样和我一样的既是人又是中国人的劳动者,在现有的中国,是很难发出他们自己的声音的,往往成为一小撮和“不明真相的”群众,至少2008年是这样的情况。只是,2009年也会是这样吗?谁知道呢。也许某天早上醒来,老板们找不到给他们带来财富的工人,知识分子找不到常常出现在他们文章中的让他们显得正义又能够赚些稿费和名声的弱势群体,而权力集团也突然发现那些一直被他们用来说明中国国情落后、民众愚昧从而维持他们拥有绝对权力的老百姓,都不见了,你说,他们到哪里去了呢?他们能到哪里去呢?

中国暂时还很幸运,我们有这么多发不出声音的劳动者,他们的廉价和勤劳、牺牲,不但让我们的经济发展很快,而且让精英们都过得自在和舒适,当然,在这样的国度,我们最大的愿望是千万不要沦落为需要劳动合同法来保护的劳动者。

杨恒均2009/1/10 旧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