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善恶之我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0:10:39
新《劳动合同法》终于在年初生效。由于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现在各方,实际上也就是资方、劳方与政府三方,在努力发挥自己的影响力以便促成对己方有利的实施细则。打开各类媒体,我们看到的多是代表资方的声音,而沉默的大多数依然在沉默,如果不是少数几个学者说了几句“公道话”,只凭读报,浏览门户网站首页,你或许会感到中国产业,尤其是以牺牲普通劳动者基本福利为代价的制造业行将覆灭,经济大厦不日将遭灭顶之灾,在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之前,就业状况将进一步恶化……一幅真真切切的悲惨世界前景.
世界真的会是那样吗?那么我们就来作个理性分析.
我读到过一些有关新《劳动合同法》将是一部“好心办坏事”的说辞,声称世界上经济表现良好的国家,如英美两国就没有象我们新《劳动合同法》这样“刚性”的劳动立法.他们常举为反面教材的发达国家如德国,发展中国家如印度都是劳动立法过于生硬而导致经济长期低迷.果真如此吗?
根据OECD发布的资料,发达国家中德国的就业情况并不是最差的,属于中等,近10年来其失业率比英美确实高些,但与同属发达国家行列的意大利,西班牙相比还是不错的,而后两者在劳动立法方面却没有德国的诸多“限制”,那该当如何解释?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一点不在德国之下,他们的经济现状如何?缺乏竞争力了吗?即使是德国谁也不敢说它的经济缺乏竞争力.过去两年在欧元不断走强的情况下,德国依然是世界上出口总值最多的国家.德国制造更是高品质与可靠的代名词.如果比较德国与英美的经济结构,我们会发现德国制造业占GDP的比重远远高于英美,大约是美国的两倍,是英国近三倍!
与发展中国家印度作比较,我们的经济状况就真的如我们一相情愿地认为的那样卓越吗?大家都知道印度改革至今不过15年光景,在这15年中它的经济增长速度一般与我们也就少1~2个百分点,过去5年增长速度在9~10%之间,更早一些当我们在保七争八的时候,人家不也有5~6%的增长?印度软件行业的竞争力不是一样还很“牛”?它并没有因为劳动法的保护而示弱.要知道在这个行业它们竞争的对象恰恰是美国这样的国家.与中国软件从业者相比,印度软件工程师收入差不多是我们的两倍,可人家依然很有竞争力,那该当如何解释?
最令人感到可笑的是这些论者却好象把我们的东邻给“忘”了.大家同样熟悉的是日本以类似终身雇佣的方式对待他们的员工,而日本在战后同样是用了30年时间,就从一片废墟发展到人均GDP将近一万美圆,而且不是现在不再那么值钱的美圆!而我们呢?据说在“国家”有钱好办“大事”的旗号下我们也干了30年,加上这后30年,我们达到了改革开放前日本的水平了吗?日本与我们同样信奉儒家思想,我们要比就要跟它比.日本的劳动制度非但没有使日本人滋生惰性,相反,由于员工对企业有对家的感觉,对家的忠诚,反而使员工更加努力为企业作贡献,因为员工深知在竞争环境中企业的生存与家的延续和兴旺息息相关,员工与老板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而不是我们目前这种对立甚至近乎敌对的悲哀现状!
这又不得不谈到国人为什么缺少日本人的这种对企业乃至社会的忠诚了.先谈产权或所有制.中国号称“社会主义国家”,过去我们不断地被灌输我们是“国家”的主人,事实上我们是不是根本就不用说它了.开放后,生产力与资源都得到了很大开发,但由于资源还是名义上的“国有”,支配这些资源的权力却没有任何限制,人性的自私与贪婪不可避免地会用来为自己“谋福利”,这种暗箱操作必然导致“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又因为这种富是不能见光的,除了导致社会道德尽失,人性扭曲外,必然带来社会关系的紧张与对立.人们如何对“国家”忠诚?对企业忠诚?对他人忠诚?社会诚信作为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之一的缺失使得我们的“市场经济”如同人性一样人不人鬼不鬼.
再从我们的“传家宝”城乡分割, “公家”与私有如同正房与偏房妾室区别对待来看.这种制度安排实际上不是在促进和谐,而是在制造对立.在美国那一定会被看成是违法的,而我们对于这种体制性的歧视视若枉闻,加上僵硬的户籍制度使得在“外地”工作的人虽然同样纳税却没法享受到纳税人应该享有的社会福利(虽然少得可怜),这些情况怎么能让普通人对企业和社会产生亲和感?又怎么能做到和谐?没有起码的公平的社会是不可能实现和谐的! 新《劳动合同法》作为第一部顾及到弱势群体利益的法律却遭到如此对待,不能不令人寒心!从政府角度看,这部法律可以为它在未来减少负担和社会动荡因素提供些许帮助,但仅仅这部法律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地方政府是否会严格认真地强制那些不执行的企业也还是一个很大疑问.
不想扯得太远.这里来谈谈到底什么是真正影响一个国家或者企业竞争力的因素呢?首先是市场经济环境的健全.扭曲的环境根本长不出参天大树,权力的无处不在不但破坏正常市场秩序,更会扭曲人性.以宪政为根基,建立公平法治环境是当务之急.在产业层面要实现竞争优势(Competitive Edges)的保持,除了加强培训,努力实现产业升级外,中国的教育体制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改革,以便为社会经济生活源源不断输送真正需要的人才.彻底切断教育与行政权力的关系是必须走的一步,否则,在目前这个利欲横流的社会,权力的魔爪必然会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损害社会长远利益.如果我们还有一点为这个我们称之为祖国的地方的未来有一点考虑的话.
归根到底, 新《劳动合同法》不是,也不会成为中国前进的绊脚石.真正的问题很多人心里都明白,但是就是不愿去触及它,而真正能够有所作为的人却瞻前顾后,能拖就拖.中国的悲哀在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