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有个征收“猪头税”的“企业税务局”(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1:34:39

阜宁有个征收“猪头税”的“企业税务局”(续)

 

《阜宁有个征收“猪头税”的“企业税务局”》及《江苏阜宁: 滥收“猪头税、猪头费” 生猪屠宰商户直言吃不消》、《天下奇闻:江苏阜宁县对生猪征收所得税》等文章200812月中旬在江苏政风热线、阜宁论坛、天涯论坛、中新网论坛、西祠胡同论坛等网站发布后,引起轩然大波。万荣国为首的企业税务局”除了对我们威胁、利诱、漫骂、对有关生猪屠宰商户疯狂报复外,没有新招;倒是万荣国的后台老板们忙得不可开交。阜宁县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27日打电话约作者沟通,解释为什么每头生猪屠宰要收税费48元;阜宁县委某部门致电省内某网站,企图删除我们的文章,佯称:“我县生猪屠宰没有收税,收48元是经营管理费用”;1230日我们在网上又查到阜宁县政府办公室的回复:

收 件 人:

市长

受理单位:

阜宁县政府办

当前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时间:

2008年12月27日

回 复 人:

阜宁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陈洪宪、计建军同志:你们好!你们的来信已收悉,对你们反映的问题,我县领导非常重视,专门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目前我县向生猪产品经营者征收税费共涉及四个部门,每头共征收46元,其中国税(增值税)16元,地税(所得税、城维税)9元,检疫费4元,生猪屠宰加工费17元,所收税费的项目、标准都有合法依据、完全符合《税收征管法》及省、市相关政策的规定,所收的税费都是依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向经营者征收的,税费标准都是按上级部门规定的幅度最低限征收的。至于来信中提到的外地向屠宰商户收取的“执法工作经费、工商工作经费”等,这在我县近年来从未征收过一分钱。

1231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综合大楼内得到消息,省报有记者将我们的文章编辑,发到阜宁县某部门征求意见,阜宁县委县政府派出人员到省城找官吏疏通关系,他们避开“企业税务局”对“生猪屠宰收费、收税定额承包”、 生猪屠宰商户私屠乱宰、 生猪定点屠宰名存实亡、病死猪肉注水猪肉上市没人管、非法对生猪征收所得税、增值税、未公布收费项目、自收自支违规搭车乱收费、乱收税、不给生猪屠宰商户任何收费凭证、设置两本帐造假帐等举报焦点,编造谎言,说:“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只收取每头46元税费,是完全符合有关规定的。”企图不让平面媒体曝光,掩人耳目。

阜宁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的所作所为,恰似“正龙拍虎”,拒不认错。阜宁县政府办公室的回复,充满谎言。

万荣国为首的阜宁县黄海食品有限公司凭借阜宁县政府授予的行政权力和抢劫来的未经资产评估的生猪定点屠宰特许权,事实上成了专收“猪头税”、 “猪头费”的“企业税务局”。万荣国为首的企业税务局”与阜宁县国家、地方税务局除了委托代理征税关系外,还有其他关系。2001年6月30日以前,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先征后退税”政策,因阜宁县食品公司下属25个食品站规模小,不够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退税。阜宁县食品公司原经理李文白用金钱打通关节,有关税务人员出点子,在县食品公司与食品站之间,增设六个分公司,虚假变成六个一般纳税人,每年可以退二次税,约退200多万元。据了解县各税务分局、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一路绿灯,李文白用于行贿的资金约占退税资金20%,部分资金被李文白挥霍一空,历年未有审计,是一本糊涂帐。2001630日后,国家取消对生猪定点屠宰征税,同时也取消了“先征后退税”政策。

“企业税务局” 骑在百万阜宁人民头上敲骨吸髓,滥收“猪头税、猪头费”已有八年时间,在县委、县政府少数官员支持下,独霸一方,进行生猪屠宰垄断,当起了小“中国爷”,每年敛财上千万元。“企业税务局”收的“猪头税”、 “猪头费”,每头猪最多收70多元,全部由阜宁老百姓付账。特点是:

一、    只认金钱,不认国法

这个专收“猪头税”、 “猪头费”的“企业税务局”从不敢公示收税、费项目,能骗则骗,能蒙则蒙。他们组织一些地痞开汽车、骑摩托车横行村镇,十分霸道。结伙到生猪屠宰商户肉摊前,每头猪索取50元税费,不给金钱,就编个罪名,抢走猪肉。生猪屠宰商户稍有不服、反抗,他们就动用公安、工商等官府力量压服。几经周折,生猪屠宰商户只得拱手交款,花钱买平安,转而猪肉加价,让消费者买单。据了解散布在农村路边、村头的生猪屠宰商户每月要交税费600~1500元左右,可以在家私宰生猪。每月乡、镇食品站长、生猪屠宰稽查执法中队队长定期来取钱,没有收据。他们的潜规则是,只要生猪屠宰商户交税费,任你在家杀猪,管你杀的是病死猪还是老母猪,告也不究。如20081229日,县城外一个生猪屠宰商户说:“元旦、春节定额承包,一次性交了3000元给定点屠宰场,在家自已杀猪,愿意杀多少就杀多少,没人来检疫生猪,没有进行肉品检验。”邻居说:“他今天杀了五个死猪,猪肉通红,蹄膀别人正常卖85元一斤,他卖75元一斤,病害猪肉上市场也无人管。”生猪定点屠宰政策已成了捞钱的工具。又如万荣国身兼职东沟镇生猪屠宰稽查执法中队队长,每月定期到东沟镇某生猪屠宰商户取款1500元,收入个人腰包。举报没得用,政府不管不问。

二、    这个圈子很黑,福利待遇很高,

目前,万荣国所属的“企业税务局”归阜宁县政府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管辖,县生猪办又隶属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局。县法制局既是生猪屠宰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也是受益者。县生猪办受阜宁县政府有关领导直接指挥,有一个阵容庞大的领导小组,成员大都是包括县公安、工商等局副局长充当。据阜宁县黄海食品有限公司某董事揭露:“这个圈子很黑,福利待遇很高,发钱发物,每年都按排境内外旅游,原阜宁县生猪屠宰稽查执法大队负责人戚某某就曾出国旅游,费用都由县生猪办出;逢年过节,二十多个生猪屠宰稽查执法大队、中队队长、生猪屠宰场场长、食品站长给县生猪办送礼,县生猪办堆积如山,都是名烟名酒;有关领导过生日、婚丧嫁娶,二十多个生猪屠宰稽查执法大队、中队队长、生猪屠宰场场长都来,每家2人,每人至少1000元,用的都是公款。”

万荣国在县生猪办挂职,拿一份县生猪办特派员工资。万荣国的工资有:

1、基础工资每月1100元;
2
、总经理职务工资每月1800元;
3
、东沟食品站站长工资每月800元;
4
、东沟镇生猪屠宰稽查中队队长工资每月1500元;
5
、县政府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特派员工资每月700元;
6
、东硕片长(辖7个食品站)工资每月700元;
7
、每月在片内7个食品站每站报手机费100元,计700元。 

另外万荣国还有股金(公款)分红及用非法手段集资150万元投入公司(公司十多年不搞经营,大部分职工长期放假失业,包括作者在内,县委组织部曾任命我为公司副经理,工作30多年,从2001年起,已多年没有发一分钱生活费了)月息2分即每月3万元,全年36万元。这是明账,暗拿就更多了。万荣国偷、漏个人所得税多年,被我们举报到省地税局,阜宁县地税局“同情” 万荣国,象征性补税、罚款,而且万荣国交的是公司公款!个人一分钱未掏!!

三、精心设计  不留痕迹

据阜宁县政府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仍在执行的内部文件规定,收税、收费共分四项,按头据实征收:

1生猪屠宰税费4600/头;

2、肥猪外运税费600/头;

3、白肉外运税费1000/头;

4、白肉销售税费2600/头;(指县外白肉到我县市场销售的)

此文不敢公布,收取的税、费项目不敢公布,为各生猪屠宰稽查执法大、中队敛财提供依据。

2008129上午,我们走访阜宁县物价局,蒋副局长介绍说:“没有文件,有县政府会办记录,公示没公示,要问阜宁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目前生猪屠宰收费、收税项目是:

1、屠宰场代屠加工服务费17元/头;

2、为县国家税务局代收增值税16元/头;

3、为县地方税务局代收所得税9元/头;

4、检疫费4元/头;

合计46元/头。从200891日起执行。”

实际上执行的情况很糟糕。

1、按头据实征收是屁话。县城元旦、春节期间对生猪屠宰商户“定额承包,提前一次性收取税费”;农村常年“定额承包,每月提前收取税费”,由生猪屠宰商户在家自已杀猪;乡镇定点屠宰场为应付门面,每天屠宰五、六头生猪,大部分让生猪屠宰商户在家自已杀猪,定期去收钱。

2生猪定点屠宰是空话,名存实亡。农村绝大多数生猪屠宰商户在家自已杀猪,生猪不检疫,猪肉不检验;县城市场上也可见到病死猪肉、注水猪肉,阜宁县生猪屠宰稽查执法大(中)队以包代管,只收钱,不管理

3、乱收费比较普遍。县城生猪屠宰征收税、48元/头和零售收费、收税23元/头农村收税、50元/头。

4、乱收税抬高肉价,肥了少数人,坑害百万老百姓。阜宁县城肉价比盐城高,究其原因就是乱收税。乱七八糟收了三种不同的税:增值税16元/头;所得税9元/头;白肉销售税费2600/头;内部文件明明指县外白肉到我县市场零售收税、费26/头,可是阜宁县生猪屠宰稽查执法大(中)队对县内生猪定点屠宰场宰杀的猪白条肉(尽管已交了48元费、税),又从零售商户手中每头征收28~23元税、费;生猪屠宰商户只好将每头48~74元税费,强加在消费者头上,猪肉加价销售,由阜宁百万老百姓买单,这就是阜宁县市场上猪肉价高的主要原因。对生猪征收所得税、增值税是个笑话。
(1)、这是从量税。每头共征收9元所得税、城维税,不符合所得税特征;
(2)、征税对象不对。所得税是以人的纯所得为征税对象;对生猪征收什么呢?
(3)、计税依据不符合所得税特征。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目前人均收入2000元以外的部分才征收个人所得税(累进),请问对生猪所得是如何计算的呢?个体生猪屠宰商户两口子累死累活一个月挣多少钱?有多少超过4000元的?
(4)、作用不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而对生猪征收所得税,实际负担人通常是无辜的消费者,不符合国家政策。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等8个项目免征增值税”。阜宁县生猪屠宰商户宰杀的生猪98%以上都是从农民手中收购来的,有什么理由再征收增值税呢?

5、权力不受监督,通过代行使行政权力,进行生猪屠宰垄断。乡镇食品站长兼职稽查执法大中队队长,对上级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定额承包”,对生猪屠宰商户也“定额承包”,权力自由空间大,说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不给不行。

6设两本帐,借机捞钱。

县城市区生猪屠宰商户元旦、春节期间实行定额承包,每头生猪屠宰交钱48元,农村生猪屠宰商户也实行定额承包,每头生猪屠宰交钱50元,不给收据、凭证。各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到月底时,按对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定额承包的头数开正规的结算凭证,每头按46元(注意:贪污2~4元/头)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报账。由结算员开出一式三联《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随《屠宰销售月报表》上报阜宁县生猪办。根据承包指标确定应上交税费金额,每日存入当地信用社生猪办的专用账户。本月所开支的费用次月十日前报生猪办审核报销。由生猪办按每头14元返还生猪定点屠宰场服务费(注意:不是17元);返还阜宁县黄海食品有限公司管理费2元;这样,看起来实行收支两条线,查账不留痕迹。查账是发现不了问题的,只有深入现场了解情况,通过比对,才能发现问题。《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第二联收据联是不给生猪屠宰商户的。别人问及此事,他们会解释,多收2元(4元)是检疫费、补检是不入账的,所以只上报46元。县城生猪屠宰商户普遍作证每头交48元(50元)税、费,而县物价局研究的每头46元收税费标准中已包括检疫费,所以多收2元(4元)属乱收费。

超出承包定额头数的收款也是由消费者埋单的,额外收入不上交。罚款不给收据、凭证,大部分收入也不上交。完全由生猪定点屠宰场自收自支,生猪办心知肚明。全县年屠宰生猪30万头以上,生猪办只下达10万头承包指标,这些额外收入经过“承包”,就“合法”的进入万荣国等少数“执法人员”的口袋。额外收入完全是一本糊涂账,局外人不可知。

十多年来,阜宁县审计局从没有对生猪定点屠宰收入、支出进行审计,收费收税的黑洞到底有多深,无法得知。

四、捏造名堂  只为罚款

阜宁县大关路菜场个体屠宰商户姜某反映,某天因家中有事,同行帮助代购生猪,按收购价+运费进行结算,并在县城生猪屠宰场,每头按“规定”交了48元税费,准备在市场上销售。第二天早上县稽查队捏造罪名,说姜某涂改检疫证明,强行将猪白条肉“暂扣”,至今没有发还。因盐城猪白条肉价格便宜,2005年姜某在盐城定点屠宰场批发两头猪白条肉,却两次分别被县稽查队捏造罪名,各罚款400元和450元,盖的公章是县商贸企业改革发展指导局的行政公章,这个行政公章怎能罚款?有据为证。

六、画地为牢  只为敛财

据县食品公司失业职工朱某反映,县食品公司被万荣国等人不花分文骗去后,自已失去工作,没有另外收入,带领妻子在市场上摆个肉摊,卖猪肉糊口,每天从生猪屠宰同行那里批发500元左右白肉,零售赚个二、三十元差价糊口,不料万荣国的“企业税务局”的豪杰们,不看在昔日同事的份上,每月强索300元的“税费”,不给税票和收据。

二零零六年秋天,县生猪办公室一行人扛着电视摄像机检查市场,县生猪屠宰稽查大队事先得知,为检查组每人准备一个装一千元的信封,塞给县生猪办检查人员,以图检查评比关照。不料被我们食品公司职工侦知,向县政府举报。县生猪屠宰稽查大队疑是朱某泄密举报,从此给朱某特别 “关照”。二零零七年某日,朱某凌晨三时在城西个体屠宰商户高某(该商户属阜城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管辖,以包代管,每月定额承包交费,任由商户在家杀猪,不管你杀多少头猪,宰杀越多,盈利越多,所以扩大规模,做起批发生意)那里批发40多斤猪肉,一副猪腰子,约400元钱,赊帐。不料县生猪点屠宰稽查大队跟踪、设伏,将朱某批发行为全部掌握。约五点钟,朱某到菜场卖肉,只见县稽查大队、阜城镇稽查中队20多人押着商户高某来到朱某肉摊,说高某违规批发,城西的猪肉属阜城镇生猪屠宰场,不准卖到县城菜市场,县稽查大队对阜城镇稽查中队罚款500元。阜城镇稽查中队转而对高某罚款500元,由高某交钱。朱某当场凑齐400元赊欠猪肉款给高某,高某眼含热泪先交了400元,还欠着100元以后补交。县稽查大队对朱某旁敲侧击,拿钱后扬长而去。县稽查大队自订政策乱罚款,画地为牢,只为敛财。

我们认为国家生猪定点屠宰政策在阜宁县已经变味,变成万荣国为首的“企业税务局”的敛财工具。层层以定额承包方式,肢解定点屠宰,变成普遍私屠乱宰。“企业税务局”可以自订政策,滥用行政权力,承包收税、收费,欺压守法经营户。只管收钱,放弃监管市场职能,病死猪肉,注水猪肉公然上市场,其罪恶累累,有目共睹。不惩治官员腐败,不取缔“企业税务局”,百万阜宁人民吃上“放心肉”、“平价肉”是一句空话。

要揭开这个企业税务局”的黑幕,必然涉及到阜宁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没有腐败官员的参与、领导、保护,万荣国为首的企业税务局”是运行不了;没有官僚官员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万荣国为首的企业税务局”也是运行不下去的。他们已经结成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官商勾通,取财于民,利益共享,百姓遭殃。这就是我们原县食品公司职工代表举报李文白、万荣国贪污侵吞公有资产九年无结果,阜宁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极力保护李文白、万荣国的主要原因。

 “企业税务局”以定额承包方式,获取生猪稽查罚款权力,垄断生猪定点屠宰市场,滥收“猪头税,猪头税”,侵犯的是国家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秩序;侵犯的是生猪屠宰商户的经营权;侵犯的是百万阜宁人民的消费知情权,猪肉食品安全健康权;侵犯是政府行政管理权。

为公共利益而战!为猪肉食品安全保障而战!为维护阜宁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秩序而战!

百万阜宁人民,人人有责!

原阜宁食品公司职工代表:陈洪宪  计建军

                            二零零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