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劲松: 在“科学”面前捍卫民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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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面前捍卫民众的权利

 

蒋劲松

 

 新京报,2007年9月15日,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zhuanlan/2007/09-15/014@0344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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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秘书长金世明先生在反驳废除中医论调时,指出国人每年花在中药和西药上的费用差别不大。他提出“取消中药要问13亿中国老百姓愿不愿意。”我觉得他抓住了中医争论的真正关键。

 

纷扰多时的中医争论主要纠缠在中医是否科学的问题上。其实,究竟把中医称作科学、东方科学还是伪科学,与务实的老百姓并无多大关系,那不过是如何定义科学的修辞学问题。其实,西方学界一般也并不把医学当作科学。20世纪科学哲学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不仅具体的科学知识都是可错的,而且也不存在可以保证科学必然优越于非科学实践传统的所谓“科学方法”。而科学社会学则更深刻地揭示了科学与人类其他实践活动一样,都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并不是什么中立于文化的绝对标杆。既然是否“科学”与是否有效并无必然关系,将近代实验科学作为真理的唯一标准来裁判中医,就不过是唯科学主义的偏见而已,缺乏学理依据。

 

中医作为历史悠久的治疗传统,效果早已经人们日常实践所验证,为民众所严重依赖,广大草根阶层更是迫切需要。因此,对中医采取什么样的政策,绝不仅仅是纯粹学术探讨的事,它涉及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必须要认真聆听民众的声音。

 

从医疗市场的角度而言,中医是和西医相互补充和竞争的保健与医疗提供者。中医的命运应该由消费者的市场行为来决定。如果中医果然有害无益,市场自然会将其淘汰,不劳唯科学主义者大棒打杀。以所谓“科学”的名义排斥中医,不仅仅是侵害了中医从业人员的权利,更是无端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利。诺贝尔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是美国著名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他曾对美国医疗市场上排斥或歧视替代医疗传统的做法提出过激烈的批评。他在《资本主义与自由》指出,对医疗业务施加限制,只允许按照流行的正统做法来行医,必然会减少进行医疗试验的数量,从而减缓了医学知识的发展速度。这是违背患者的利益的。

 

健康权利属于公民的基本人权,国家应该鼓励、扶植一切有益于公共医疗的治疗传统,其中自然包括中国本土的中医传统。1999年,我国签署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科学和利用科学知识宣言》,其中明确指出:传统和民间知识是认识世界和了解世界的重要手段,在历史上曾经对科学技术作出过重要的贡献,必须保存、保护、研究和发扬这种文化遗产和实际经验知识。因此,保护和发展中医,也是我国履行国际责任的神圣使命。

 

由于种种原因,中医发展状况目前确实很不如人意,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中医这一伟大实践传统就丧失了存在的合理性。在一个合理、公平的市场中,中西医都不应该受到国家政策的歧视。例如,在进入医疗保险方面,中医与西医,以及其他种类的医疗传统应享受同等待遇。在这方面显然还有进一步改善的充分空间。而且,在西医具有某种垄断优势的情形下,国家反而应该对中医进行政策倾斜。这将会极大地增加医疗市场的多样化和自由竞争,促进医疗事业的积极发展,最终受益的还是广大民众。这也是符合近日通过的反垄断法的精神的。

 

要废除中医的唯科学主义,不仅在认识论上是错误的,更直接违背了启蒙运动和自由主义的精神:要敢于应用理智,要尊重每个人的自由选择。说句极端的话,自由主义就意味着必须要保障每个人愚昧的自由。只有每个人都有犯错误的可能,整个社会才可能不会陷入集体的疯狂之中。一旦有人信心满满地想要替他人做出选择,哪怕他是善意的,我们也要警惕集权的家长制的危险。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看,近代西方科学不过是种种为人类服务的文化制度之一,不该异化为人类对之顶礼膜拜的偶像。在以“科学”名义进行的种种限制自由的行为面前,有良知的学者应该挺身而出,勇敢地捍卫民众自由选择的神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