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泥于礼而亡国,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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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拘泥于礼而亡国,可乎?
  
  (司马光说:)……是故以微子而代纣则成汤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吴则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资治通鉴》中华书局版第3页
  
  司马光开始一边叙述三国分晋前的故事,一边发表评论,我们就他提供的史料和观点也评论一下。
  司马光说:“君臣之分当守节伏死而已矣”。意思就是坚守自己做奴隶的本分,即便到了连奴隶也做不稳的时候,干脆就死了算了,不要给领导添麻烦。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殷之微子,另一是吴之季札。
  微子是殷商天子帝乙的长子,帝乙欲传位于他,但太史官说:“有妻之子不可立妾之子。”帝乙只好作罢,传位于历史上有名的暴君纣,这个纣王暴虐无道,看过《封神演义》的都知道,让殷商亡掉了。
  季札是吴国国君寿梦的幼子,寿梦欲立,季札不肯,于是立长子诸樊,诸樊卒,立二弟馀祭,诸樊想兄弟相传,君位最终可以传到季札(这种事越想越觉得没有可能性)。然而季札坚决不干,躲避而逃。后来,诸樊与馀祭的儿子们根本不体恤老哥几个的良苦用心,直接就拿起刀枪练起来了,最后吴国灭亡了,吴国列祖列宗在地下再也享受不到人间的祭祀,在阴间成了贫困户。司马光讲,“以微子而代纣则成汤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吴则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咱们姑且按司马光的逻辑推演:如果选择了微子,殷商不会亡,如果选择了季札,吴国也不会亡;但是,因为选择他们都不合乎礼,所以只能放弃。只要合乎礼,即使两家都完蛋了,也是对的;不合乎礼,即使国家兴旺发达,也是不对的。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看来,“形而上学猖獗”(毛泽东语),我们是有传统的。
  司马光本来想从正面给我们讲礼的重要性,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是最为荒谬的两幕,明知选择是错的,要导致亡国,但为了恪守所谓的礼,非要把脑袋往石头上撞。
  历史的荒谬还不在于礼制的僵化,其实这种僵化往往只存在于儒家的政治文化里,事实是礼崩乐坏已经很久了,别的不说,在帝王接班人的问题上,礼从来都不是野心家的障碍,一切所谓的礼乐制度都可以通融甚至弃如敝屣,如果万一碰到了犟骨头如明代的方孝儒之流,坚决不肯通融,直接拿刀砍就是了。中国历史上曾发生多次的“禅让”,“禅让”是韦小宝所谓的鸟生鱼汤(尧舜禹汤)的光荣传统,后来,多次被活学活用,非要遵守礼,对策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