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个税起征点调整不能偏离其主功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0:56:05
各界呼吁已久的个税起征点上调问题,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近日,记者获悉,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的有关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个税调整有可能超越常规程序在年内就出台,但并不像外界讨论的那样大幅度提高免征额。有知情人士透露,免征额将不超过3000元。从理论上讲,个税具有三大功能:一是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二是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三是扩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在这三大功能中,调节收入分配才是个税的主要功能,而增加财政收入只是其附属功能而已,我国个税立法的初衷和目的也主要在于通过个税征收调节收入分配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而并不是要依靠个税征收来保障财政收入的增长。如果在个税调整时首先考虑的是财政收入的增长,而不是收入分配的调节,岂不是舍本逐末吗? 再说,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免征额如此"挤牙膏"式地上调,也是不切实际的。现在连许多有点技术特长的农民工通过日夜加班的超负荷工作,其月工资薪金所得大都有可能达到2500元以上。如果连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每天都要超负荷工作的人也被纳入个税征收的对象,那么个税"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的主要功能又如何能够得以实现呢? 从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角度来看,当前较大幅度地提高个税免征额,也是最具实效、最有现实意义的一项举措。我国内需不足消费难以拉动,主要是中低收入阶层居民的购买能力差。如果个税免征额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一些中低收入阶层居民的负担就会减轻许多,其购买能力就会随之增强,消费就会被激活,内需才会扩大,反过来再促进生产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黄栀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