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性”话语霸权的终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02:08
“阶级性”话语霸权的终结!
健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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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老师反对普世价值的理论显然是错误的!既然普世价值论是那样地荒谬,而资本主义国家宣传了几百年这样的“荒谬”理论为什么资本主义政权越来越稳固?如果宣传普世价值就能够使共产党下台,那么,资本主义国家的执政党那么用力地宣传普世价值,为什么没有下台?侯老师不会认为执政党的理论越荒谬其执政地位就越稳固吧?
至于侯老师说的共性与个性的问题可以说是犯了令人不可思议的错误,所谓认识论价值与价值论价值之说根本就是主观臆断!完全是为了捍卫“阶级话语”而削足适履、牵强附会!
把宣传普世价值者说成是有意反党的阶级敌人和无耻之徒,更是侯老师的无稽之谈!
但是,我也不同意有些网友把侯教师说成是特权阶级的代表和无耻之徒。因为这些网友的这种说法是和侯老师犯了一样的错误!
侯老师至今也不懂得马克思主义,这是可以理解的,批判侯老师的网友们同样不知马克思主义为何物,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由于思想对立的双方是在同样的历史条件下同时存在,所以,对立的双方被共同的历史条件所局限而有着共同的愚昧、共同的未知数。正因为如此,这种争论才是模糊性的无果的争论,而关于姓资姓社、普世与非普世的模糊性争论是人们在愚昧的历史条件下走向科学的必然方式,一旦人们掌握了新的科学理论,这种争论就会一劳永逸地结束。
实际上,这种模糊性的争论是因为双方对私有制和“阶级”本质的认识共同处于历史性地愚昧状态!而关于私有制和“阶级”的本质,现代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的发展成果和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经验刚刚给予科学地回答!
传统理论根据人们占有生产资料的多少和占有与不占有,把不同的生产集团划分为高低不等、优劣有别、利益不同、道德相异、或相互斗争、或相互调合的阶级,其中某一阶级可以无偿占有(剥削)另一阶级的财富。这一理论一直被社会主义者当成不容置疑的公理而坚信不移,同样地,哪怕是最顽固的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也从不怀疑这一理论。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中,社会主义者内部虽然存在着无休止的理论争吵,却从未争吵过“阶级是否存在”!
历史发展到了今天,在阶级、阶级斗争和阶级专政理论指导下的社会主义运动遭受了惨重的大挫折,而社会主义运动在放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多种所有制结构理论之后却获得了革命性地发展。在这样的历史事实面前,只要我们获得了现代辩证唯物主义的整体本质性科学思维而又不迷信任何传统和权威,就会认清“阶级”赖以存在的条件——私有制的本质,就会认识到:私有制是社会对私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制,而不是把社会分裂成为敌对阶级的条件,也不是所谓“万恶之源”,在漫长的历史中统治着人们的政治思想和经济思想的阶级观念和剥削观念实质上是不能成立的错觉!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整体决定论原理,相互联系的部分使整体成为整体——整体自我决定原理,部分只有在整体中才能成为部分——整体决定部分原理,整体中的各个部分等价平权地使整体成为现实——整体各部等价原理。运用这些原理来分析作为活动主体的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就会认识到:社会整体是个体利益的依托,个体功能是社会整体的委托,各个社会个体等价平权地使社会整体成为现实,这就是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的基本关系。
当社会把部分生产资料委托给一部分个人而没有委托给另一部分个人时,不论是受托者还是未被受托者,都是社会这一委托者的构成部分,一部分劳动者直接占有部分生产资料、一部分劳动者不直接占有部分生产资料都是社会所需要的不同的分工,从事着不同的社会分工的主体是生产主体,不是抢夺主体,分工是生产关系,不是抢夺关系,而任一种分工都与其它所有分工同时使整体成为整体,各个社会个体对于整体的价值不可能有丝毫的不等,正因为劳动个体功能的不同,他们才平等地使多元化的劳动整体成为现实。所以,我们不能把不同当成不平等,生产粮食的劳动者与生产钢材的劳动者功能也是不同的,能因此而说他们不平等吗?显然,把接受委托定义为剥削、把劳动个体等价平权的分工协作关系定义为高低不等、优劣有别、剥削与被剥削的阶级关系,不但是错误的,而且是多余的,阶级不可能存在!剥削在人类的生产活动中不可能存在!
资本家用于生活消费的价值不是无偿占有,因为资本家付出了劳动,资本家用来扩大再生产的价值也不是无偿占有,因为只要生产活动在资本家的经营下有效进行,就不是无偿占有,而是有偿占有,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占有就不是不劳而获,而是为劳而获.资本家不仅担负生产活动经营之责,而且还要负盈亏之责和纳税之责,其占有的有偿性有目可见!
占有的有偿与无偿要根据占有者是否尽到了社会责任来判断,而不能仅仅根据占有者所占有的对象是不是其自己的劳动成果,资本家所占有的剩余价值不可能是其自己劳动的成果,而是包括资本家在内的社会劳动的成果,是社会的财富.社会让资本家占有社会的财富是为了让资本家担负社会生产活动的组织经营的责任,这就是有偿占有,社会把部分财富让政府占有和支配,是为了让政府保障社会的生产和生活的有效进行和有效发展,因而也是有偿占有,国家把部分财富让军队占有和支配,是为了让军队保卫国家安全,这同样是有偿占有。为使其负责而使其占有是有偿占有,负责就是有偿.不负责才是无偿.
许许多多的人之所以至今还认识不到传统的剥削理论的错误,是因为没有科学地了解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没有科学地了解什么是劳动、什么是分工、没有科学地了解生产关系和私有制的本质,没有科学地了解什么是有偿占有、什么是无偿占有,因而就不能运用事实的逻辑来做出正确的判断。
一个极简明的事实是:受托负有劳动责任的自然人既可以成为劳动责任主体,也可以成为损害社会利益的异化主体,这并不是私有制之恶,不是分工之恶,不是劳动主体之恶,而是异化主体之恶。异化主体之恶并不产生于私有制和公有制,当从事某一分工的自然人转而实施损害社会利益的异化行为时,其行为不可能是劳动行为,因而不可能是分工所属的行为,如果实施异化行为需借助分工的身份,那么,这种异化行为也不是由分工决定的,而是由行为主体的道德决定的。如果说,坏人呼吸空气才能做坏事,所以,空气是万恶之源,显然,这是荒唐得不能再荒唐的逻辑,而这种荒唐得不能再荒唐的逻辑却实实在在地统治了人类千百年,至今这种荒唐、愚昧而野蛮的逻辑仍在社会主义运动中居于正统地位!
人们所说的“阶级斗争”实质上是社会整体同损害社会利益的异化主体之间的斗争,而不是不同的劳动群体之间的斗争。当劳动人民在阶级斗争理论指导下同异化权力主体进行夺权斗争时,这一理论的危害性表现得并不明显,因为只要斗争对象客观上是异化的权力主体,那么,不论在主观上把斗争对象当做天神还是当做地鬼、是当成阶级还是当成家族并不改变与其斗争的必要性和成功的可能性。但是,当劳动人民在阶级斗争理论的指导下以分工划敌我从而错把劳动群体当成异化主体时,必然发生劳动人民之间的惨烈恶斗,从而必然会给劳动人民带来灾难!
历史上发生的“奴隶”、“农民”和“工人”革命的主体实质上并不是奴隶、农民和工人这些分工主体,而是抗拒或取缔异化权力的政治主体,这些政治主体就是社会整体本身具有的力量。当奴隶、农民或工人转而去进行政治活动时,他们已经不是奴隶、农民或工人这样的分工主体,而是政治主体,正象当一个农民转而去工厂做工时,他已经不是农民而是工人一样。社会主义运动所建立的政权更不是什么阶级的政权,而是社会整体自身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所建立的科学社会主义政治权力,是科学化、高强度的社会整体权力。
“阶级斗争”理论的错误就在于把社会整体同损害社会利益的异化主体的斗争错误地当成了不同的劳动主体之间的斗争,这一错误理论的实施使社会主义运动遭受惨败!使社会主义国家中数千万劳动人民丧失了生命!理论逻辑和历史的事实都已证明:阶级理论是蒙昧时代所产生的愚昧理论,是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灾难的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阶级观念不除,政治与经济的科学便不可能存在,社会主义根本不可能由空想转变为科学!
人们在尚未获得辩证唯物主义整体本质性科学思维的条件下,对社会分工和利益斗争现象必然产生“阶级”和“阶级斗争”的错觉,人们不可能用科学的主体异化理论来解释利益斗争现象,也不可能提出科学的抗拒异化的理论。只有在当代社会主义运动自觉地、科学地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多种所有制结构的条件下,并且在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产生,从而使人们具备了整体科学思维的条件下,人们科学地了解了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之间、不同的社会个体之间的本质关系和私有制的本质之后,“阶级对立”这一理论错觉才会被人们所纠正,客观上以分工划敌我、分优劣的荒谬的政治理论和政治行为才会被社会主义运动所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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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留言      来源日期:2008-11-22       本站发布时间:2008-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