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勢”與“權”之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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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4 | “勢”與“權”之隨感
晚上上課,講到孫中山先生一個“中西合璧”的歷史性貢獻,這就是立法、行政、司法、考試、監察,“五權憲法”。我在課下談到和“行政院”平級的“監察院”時,頗為感慨。
先秦法家先驅慎到說:“賢而屈於不肖者,權輕也;不肖而服於賢者,位尊也。堯為匹夫,不能使其鄰家;至南面而王,則令行禁止。由此觀之,賢不足以服不肖,而勢位足以屈賢矣。”(《慎子·威德》)意思是,權勢決定政治,在慎到看來,沒有崇高的權勢,即便是帝堯這樣的聖賢,也不能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這裏僅舉新中國成立時,中央人民政府“人民監察委員會”設置時的一個插曲為例。我清楚地記得《五星紅旗在這裏升起》中,董必武董老關於中央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報告,其中談到關於“人民監察委員會”這一機構的設置,董老說中央一開始考慮這一機構和“政務院”平級,但後來認為隸屬於“政務院”,和政府各部委更接近,更容易行使監察權。董老進一步指出,“人民監察委員會”的地位高低並不重要,關鍵要看國家是否重視云云。董老的報告,是受中央委託,但很顯然作為黨內的法學權威他也贊成這個意見,即贊同“人民監察委員會”作為一個部委級機構,隸屬“政務院”,這其中肯定吸取了國民黨的教訓:你看,國民黨的“監察院”倒是和“行政院”平級,但是,國民黨不是照樣腐敗亡國了嗎?
 
這看上去似乎很有道理,但從現當代中國監督、監察的實際來看,實在難以令人苟同。
這裏我又想起了一個戲曲故事。
河北地方戲保定老調《潘楊訟》,給了我們深刻的啟發。
故事說的是北宋太宗年間,掌朝太師、國丈潘洪(潘仁美)在邊關陷害忠良,致使老令公楊繼業困死兩狼山,並將楊七郎亂箭穿心。六郎楊延昭喬裝回京告禦狀,太宗責成吏部天官劉天祥審案。劉天祥受潘娘娘賄賂,袒護潘仁美,被八賢王趙德芳用凹面金鐧當場打死。老丞相王延齡舉薦陝西下邳縣令寇准繼續審理此案,寇准在八賢王支持下,假扮閻羅、判官,智審潘洪,取得供詞,金殿面君。此時,寇准才感覺到真正的難處:一方是當朝國丈,後臺是宋太宗;一方是郡馬(楊六郎之妻柴郡主,系柴榮之女,與八賢王情同手足),後臺是八賢王-----寇准不由得歎息“萬歲爺金殿上傳下口旨,他要我親自斷潘洪。我若給他定死罪,萬歲爺的心事我看得清;我若赦免了潘仁美,八王爺必然不容情。這天大的重擔交與我,兩條龍相鬥我在當中”,儘管寇准也想秉公辦事,但是這兩方確實哪一方也得罪不起!
寇准畢竟是寇准,當他看到“佘太君坐殿角低頭不語,她楊家忠良將確有苦情”時,情急之中,想出一個折中、但卻是解決問題的關鍵的策略:“斬不斬潘洪賊我先不表,我先替楊家討討封。先封的楊家有了權位,再除那潘洪賊如同吹燈”,於是,寇准奏本,請求太宗給老楊家高標準加封。潘娘娘似乎看到了救父的一線希望,也全力慫恿太宗加封楊家。於是,太宗請佘太君“聽封”:
你楊家為大宋南征北戰,保定了俺趙氏錦繡江山。孤封你楊府為天波府,蓋一座天波樓就在府門前。念你楊家功勞大,天波樓比金殿高上三尺三。令公靈位上面供,朕去降香把靈參。再封卿長壽星、與天共用,賜一根龍頭拐、王命一般。文武大臣把法犯,用拐杖打死不把罪擔。有拐杖不用宣,任你上金殿,見孤王不要你再把駕參。你楊家若還嫌官職小,寡人情願離龍位、讓了江山!
宋太宗的加封看起來是實心實意的,為了赦免他的老岳父潘洪,他已經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而皇帝給了這麼大面子、甚至表示可以趙氏江山拱手相讓,佘太君儘管滿腹冤屈,但也不能不接受這個事實。如此,潘洪被赦免死罪,發配充軍,潘娘娘那顆懸著的心總算落了下來。但是,宋太宗、潘娘娘做夢也沒有想到,宋太宗為了赦免老岳父死罪的這次封官許願,卻註定了老岳父必死無疑:且不說老楊家從此已經有了足夠的報仇雪冤的“勢位”,僅憑老太君的“文武大臣把法犯,用拐杖打死不把罪擔”的“王命一般”的龍頭拐杖,就已經掌握了潘洪的生殺大權。
果然,在八賢王的鼎力支持下,佘太君、寇准、楊六郎在天波楊府定計,在潘洪發配途中,將預謀勾結遼國裏應外合圖某宋室江山的潘洪父子一網打盡,不僅報仇雪冤,而且為國鋤奸。
這雖然是戲曲故事而非史實,但所蘊含的道理確是很深刻的:在沒有真正實現“憲政”的前提下,沒有足夠的“勢力、權位”,要想達到政治目的,實現應有的政治作為,是不可能的。
由此,更聯繫現實政治實際,比如“紀檢委”“監察部”等紀律、監察、彈劾機構,均為黨政從屬的下級機構,連起碼的“勢位”都沒有,何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聯繫新中國成立時董老關於政府機構設置的報告,再重溫中山先生關於“五權憲法”的思考,令人嗟呀不已:今天如果施行政改,是不是應該大膽繼承、借鑒孫中山先生的歷史貢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