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协会长李大进就换届选举工作答记者问(200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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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会长李大进就换届选举工作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08-09-19  信息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2008年9月19日,“中国律师网”刊登了题为《北京律协会长李大进就换届选举工作答记者问》的报道。在报道中,李大进会长就换届选举工作、律协章程、协会民主管理、律师维权工作、会费等广大律师关心的话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并介绍了相关情况。现全文转发此报道,希望广大会员借此机会增进对协会工作的了解。
北京律协会长李大进就换届选举工作答记者问
2008年8月7日,北京市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北京现有注册律师16000多名,占全国律师总人数的10%强,因此北京律协的换届工作引起了律师届的广泛关注。
近日,北京律协会长李大进就北京律协换届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接受了本网的专访。
问: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请您介绍一下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安排?
答: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的任期自2005年3月开始,至今已经三年半时间。三年多来,北京市执业律师人数从11373人增长到16894人,增长48.5%;律师事务所从865家增长到1011家,增长17%;业务收入从49.2亿元增长到76.9亿元,增长56.3%;纳税从8亿元增长到9.9亿元,增长24%。目前,北京市律师协会已经成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中拥有个人会员数最多,行业业务收入最高,律师法律服务领域最广的行业协会。三年多来七届律师协会在推动行业发展、规范会员执业行为、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权益、扩大行业协会的影响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北京市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工作拟于2008年底进行。目前,北京市律师协会正在根据新《律师法》加紧制定《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的工作,9月12日,《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草案)》已经在网站上公开征求会员意见。协会还就协会服务和管理职能、协会组织构架、会费使用、区县服务职能发挥、换届选举办法等主题,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深入律师事务所等方式广泛征求会员意见。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正在按照方案有序进行。
问:最近网络上有一封呼吁书是针对北京律协换届的,呼吁书中对北京律协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您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答:对于呼吁书中所提到的希望改进协会工作,完善协会民主建设的想法,我很理解。其中有建设性的内容,协会也应当吸纳。但是我认为呼吁书中的有些内容过于偏激,这种提意见的方法(公开在社会网站上)也让我感到遗憾。
作为北京律师的会员之家,北京律协有很多渠道可以让会员自由地表达他们的心声:会员可以随时向协会秘书处反映问题,北京律协的网站上有会长信箱、秘书长信箱、监事长信箱,会员可以方便地发送电子邮件,北京律协每周安排理事值班一天,接待会员乃至社会各界的人士来访。此外,会员还可以向北京市司法局、全国律协这些指导和监督北京律协的上级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但遗憾的是,呼吁书的发起者没有采取这些方法,而是通过网络向全北京、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发布了这份呼吁书,这种做法让我感到遗憾。
问:呼吁书中的“非法”是指北京市律师协会还没有一部章程,请您介绍一下关于章程的情况?
答:1982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一次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大会就产生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第一个章程。1999年4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召开的全国律师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律师协会章程》,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 “本章程适用于全国各级律师协会。”第四十四条规定 “本章程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施行,各级律师协会原有的章程同时废止。”自此,全国各地律师协会统一在一个章程下。
2002年5月21日第五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修订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可以根据本章程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地区律师工作的情况、行业管理的需要以及律师协会机关的工作等情况制定省级律师协会章程,经同级律师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全国律师协会备案。”2002年6月,当时的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就正式启动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的制定工作。
2002年10月31日,六届北京律协完成了《章程》第一稿的起草工作,并于11月28日挂网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征求意见,此后,协会分别在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律师代表、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业外学者等多个层面召开座谈会30余次,定稿会11次,专家论证会6次,历经11稿修改补充,至六届任期届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章程》草案。
本届理事会上任以来,承接六届律协完成的《章程》第十一稿,结合协会取消常务理事会等组织架构的调整情况,配合2006年北京市司法局将部分行政职能调整到区县层面的变化,对《章程》草案的结构、内容、文字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完善和规范,期间,先后组织召开了30余次不同层面的研讨会、座谈会,并通过书面及挂网等形式,广泛征求业内外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2008年6月1日《律师法》修订施行后,协会根据《律师法》的一些新规定对《章程》草案15议其稿,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
应该说,北京律协从来没有停止过制定章程的脚步。近五年既是北京律师事业飞速发展的五年,也是行业协会步伐迈得最大、改革最快的五年,我们希望能够制定出一部既能反映行业发展现状,又能承载行业发展未来,在组织构架上能够满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行业发展需要的章程,我们希望交出一部最好的答卷。
另外,这些年来,依照全国律协的章程,北京市律师协会制定了一系列行业规章制度,协会的各项工作都是有章可循的。北京律协最早制定了协会会长办公会规则、常务理事会规则、理事会规则,并在此后几年的时间里,使北京市律师协会的行业规章、规范、规则覆盖了从专业活动、道德操守、培训、维权、纪律处分、执业纠纷调解、代表提案、律师福利、财务、国际交流、广告管理、对外捐赠、新闻发布等涉及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的各个领域,形成了较完整的律师行业自律规范体系的制度框架。
2001年6月,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台了一部全面规范律师职业道德、指导律师执业行为的根本性行规--《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这是建国以来行业协会制定的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行规”(引自2001年7月4日《法制日报》头版)。2001年6月27日施行的《北京市律师业避免利益冲突的规则》、2003年4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和2004年5月15日实施的《北京市律师保守执业秘密规则》都曾引起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2008年协会出台了律师事务所评价体系。行业自律管理13年来,北京律协共出台了40余部行业规章,这些规章切实保障了协会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问:目前北京律协是否出台了选举办法?这些年行业协会在推动民主管理上有没有具体的措施和事例?
答:选举办法是要在章程通过后根据章程制定的。
作为行业组织,无论是与北京市其他行业协会相比,还是与全国其他省市律师协会相比,我都可以自信地说:北京律协的民主进程和自律管理都是走在前面的。北京律协早在1995年就在全国律师行业协会中率先实现了会长、副会长、理事不再由司法行政官员来担任,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
现任的律师协会班子都是由律师层层选上来的。2005年换届选举时是由50名律师组成一个选区,每个选区选一名律师代表。北京的律师事务所以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为主,律师代表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代表。我本人就是在2005年3月由173名律师代表直选产生的,实行的是差额选举。理事、监事也是由律师代表差额选举产生的。北京律协的秘书处没有司法行政机关的官员,秘书长是由理事会聘任的。这些都是协会已经做过和正在不断完善的事,广大会员有目共睹,对协会稍微有点关注就可以详尽的了解这些情况。
问:关于律师维权工作北京律协做了哪些工作?
答:北京律协在维护律师权益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多成效。很多工作和个案得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和协助。
维权分两种,一是维护行业整体的权利,二是个案维权。
比如税收问题。北京律师行业的税收政策非常好,在全国带了一个好头,很多外省市的律师协会纷纷来北京取经。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都会知道,北京律师行业优惠的税收政策就是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努力的结果。
比如会见难的问题。2003年北京市就出台了关于会见的规范性文件,今年又根据《律师法》重新出台了新的规定,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规定出台的背后是协会大量的调研和研讨工作,是司法局大量的协调工作。北京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是有目共睹的,会见难问题的解决也有突破。
律师协会维权工作是维护律师行业和会员个人的合法的执业权利。协会与相关部门有情况反映机制,日常也有工作沟通机制。比如北京律师王令的维权案、朱久虎维权案等,都是在协会的协调下得到了圆满解决。最近出现的会见难问题,协会接到律师反映后迅速与检察院联系,及时地解决了问题,律师很满意。
当然,协会在一些个案的维权上,由于多种原因所限,不能让个别申请维权的律师感到满意,这种个别情况也是存在的。这里面有很多现实原因,比如说协会有专门的维权委员会,这些委员对于每一个申请维权的案件都要对每个个案是否侵犯了律师的权利进行甄别,即够不够协会出面维权的标准,协会维权要维到点子上,要合法维权。而我们也有一些会员认为我在外面执业有了怨气,协会就该给我讨个说法,而协会没有按照会员的这种要求去做的时候,会员就会抱怨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怀和温暖。对此,行业协会是可以理解会员的心情的,在此我想说的一句是,律师的维权之路还很漫长,我们期望的那种良好的执业环境首先要靠全体会员和协会共同来创造,为此,北京律师协会将不遗余力地继续努力。
问:请说说有关会费的情况?
答:关于会费我想介绍的有三点,一是北京律协收取会费的依据是完全合法的;二是北京律协会费的使用是有极其严格的监督程序的;三是北京律协的会费使用情况在业内对所有会员是完全公开、透明的。
全国律协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会“会费收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律师业务总收入的3%“,北京律协2004至2007年4年间,会费收入占当年全市律师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74%、0.73%、0.66%和0.60%。在四个直辖市里,北京的会费标准处于中下等。北京律协设置财务委员会,专门从事协会会费的预决算工作。每年年末,协会13个专门委员会和53个专业委员会提交来年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计划提出预算,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提出建议案提交理事会审议。北京律协财务委员会聘请社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每年会费使用作出审计,同时北京市司法局监察处对每年协会会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北京律协监事会对协会财务实行监督,聘请专门审计机构对协会购买和装修办公楼等重大费用支出实行专项审计监督,每一笔合同都须在监事会审计后才能签署;每年的会费预、决算报告均由理事会审议通过,理事会每年在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提交预、决算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从2000年到现在,八年来北京律师的队伍数量、业务领域和营业收入都有很大增长,协会为会员的服务项目不断增加,但会费标准一直没有提高。协会遵循所有会费“取之于律师、用之于律师”的原则,这一原则从来没变过。
北京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研讨活动全部向会员免费开放:我们聘请的讲课人有最优秀的法律人士,有国外的法学专家,平均每年15次60学时的大培训和68次272学时的专业委员会研讨活动均向会员免费提供学习机会,网上培训系统方便会员学习充电。
北京律协从2001年起在全国率先为全体会员免费投保执业责任险,北京律师因过失致使委托人遭受经济损失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每名会员累计赔偿限额为每年人民币1500万元。
北京律协从2006年6月20日开始,为全体会员免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北京律师因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均可从此保险中获得40万到25万不等的赔偿金。
北京律协从2000年开始免费为全体会员建立律师互助金制度,对因意外死亡(包括因病和自然死亡)、致残或罹患重症及目前医学尚无法治愈的疾病的律师或律师家属给予经济帮助,以抚慰并减轻其经济压力。
北京律协每年为全体会员免费提供体检服务(每人的体检费用价值近1000元)。我们聘请了专业的体检机构,安排了长达11个月的体检时间,每年有针对性地调整体检项目,为远郊区县律师报销体检费用,为律所工作人员和律师家属争取到优惠价格。
北京律协为全体会员免费提供最新、最全、最专业的法律汇编手册,每月一本,人手一册。为全体会员免费提供最新、最全、最专业的中国法律检索系统,人手一卡(每个权限价值2500元)。为全体会员免费提供会刊《北京律师》,人手一本。为全体会员免费提供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软件(价值2000元)。
北京律协为全体会员免费提供总额为20万元的无息助学贷款,资助律师出国深造。
北京律协为会员提供的服务还有很多,我们的业务论坛、管理论坛,我们的艺术团、运动队,全部向会员免费开放。每年的代表大会上,都有理事或代表就会费问题提出提案,协会都认真地给与研究和答复。
问:您认为北京律师协会还有哪些应当完善的?
答:协会确实有很多工作可以做得更好,我们欢迎所有关注协会工作、愿意为行业建设添砖加瓦的会员为协会的各项工作出谋划策。北京律师协会能够发展到今天,其中就有一个我们一直坚持的宗旨,就是倾听来自会员的各种声音,这是北京律师协会存在和发展近三十年的一个重要基础,北京律师协会的今天是几代会员不懈努力的结果,我们应当珍惜它。从这次呼吁书所提的问题看,协会反思自己的工作就有可以改进的地方。为什么这些早已做过的,都已经不是创新的,而且一直在不断完善的基础工作会被作为问题提出来?这首先说明协会向会员宣传的不够,向社会宣传的不够,协会做了的工作特别是涉及会员利益的工作,一定要讲出去;其次,我们应当认识到协会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们应当努力,更多更广的吸纳全体会员的聪明智慧,使会员更加了解协会为会员的服务工作,让会员更加满意。另外,这也是一件让全社会关注、关心律师及协会工作的好机会,协会和广大会员应当认清它,利用好它。目前我们正在向全体会员征集完善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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