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水涨船高 西安7区提高至每人每月645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4:17:23
本报讯(记者朱雪娇 实习生汪媛媛)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随着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将从元旦起调。上调后西安市雁塔、新城等7区的标准为每人每月645元。
失业险标准“水涨船高”
为解决物价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我省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月增加100元。调整后一类工资区860元/月、二类工资区780元/月、三类工资区730元/月、四类工资区680元/月。由于我省失业保险标准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5%确定的,因此,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失业保险标准也将同时上调。调整幅度为:一类区由570元上调至645元、二类区由510元上调至585元、三类区由472.5元上调至547.5元、四类区由435元上调至510元。
“双节”前完成补贴发放
根据安排,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住院医疗补助金最高限额、女性生育补助费,以及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满后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继续领取失业金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等,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随之调整。
据了解,为缓解因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失业人员带来的生活困难,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对2010年12月仍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尽快完成物价补贴的发放工作,保证失业人员度过一个祥和、顺利的“双节”。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
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保险的对象有哪些?
1、本人无工作,没有从事有报酬的职业或自营职业;
2、本人当前具有劳动能力,可以工作;
3、本人正在采取各种方式寻找工作。
处在法定劳动年龄,但在学校读书,或服军役或没有就业意愿的无业者不归属失业范畴。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