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经济结构(1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2:26:14
  西周的经济结构(14)

西周的经济结构

周祖先后稷居邰,公刘居豳,太王居岐,开始称周。王季居程(陕西咸阳县)。文王居丰(陕西长安县)。武王居镐(音号hào长安县)。丰邑在丰水西,镐京在丰水东),称为宗周。成王造洛邑,称为东都。

西周以镐京东都为中心,有王畿方约千里的土地。以镐京为中心的渭水流域,因周人的积极经营,农产丰富,成为西周经济的主要基地。在当时,西周是最先进的国家,王畿外齐鲁卫三大国,经济文化远不及西周,更不必说其他小国。构成西周社会的阶级和阶层,大体如下:

一、统治阶级——百姓

是“禅让”时代流传下来的旧族,《盘庚篇》百姓与万民相对,《诗·小雅·天保篇》百姓与群黎相对,百姓是贵族的通称,在商为奴隶主阶级,在周为封建领主阶级。直到春秋后半期,宗族逐渐破坏,土地个人私有的地主阶级代土地嫡子世袭的领主阶级兴起,百姓才逐渐失去贵族的意义,社会地位与普通庶民相似,本来不同含义的两个名词也就可以通用。百姓里面也有贵贱的别,这就是名位不同,占有土地大小不等的各级领主。

1、王族。姬姓是百姓中最贵的一姓。周初姬姓男子一般都分封为大小诸侯,周王和诸侯的子孙除了嫡长有继承权,其余多分得采邑为卿大夫。领主阶级中姬姓领主占很大数量。

2、诸旧姓。姬姓以外诸旧姓,有的在王畿内受采邑作王官,如从平王东迁的七姓。有的受封作大小诸侯,如姜姓的齐国,子姓的宋国。有的是商朝已经存在的旧国,如徐夷淮夷等。这些旧姓数量极大,但政治势力不及姬姓。

3、百工。百工是掌握手工业技术,管理工奴的低级百姓。周公不杀犯了酒禁的百工,足见周特别重视商百工的技术。西周得百工,成为王官的重要部分,文化迅速发展起来。东周王室衰微,百工散到大诸侯国(如楚器铭文上的铸客,即周游各国的一种百工),侯国文化才开始发展。

二、被统治阶级——庶民

民字本义是奴隶。民或称黎民、群黎、苗民、众人、庶人、庶民、众、庶,通称为庶民。由于阶级的分化,民字涵义也扩大为一般劳动者,甚至贵族也有时自称为民,《诗经》中多有其例。大体上西周庶民包括上层的自由民,中层的农奴,下层的奴隶,数量最大的是中层的农奴阶层。

1、上层庶民。商时有一种人称为小人。商亡国后,周公教这种人务农种黍稷,或牵牛车出去做买卖,来孝养自己的父母尊长,足见他们不是奴隶,也不是贵族殷顽,他们是自由民。小人以外,一部分迁成周的殷顽,周公允许他们住自己的房屋,种自己的田地,谋自己的生活,他们在归顺以后,也有自由民的身分。东周人重工商业,逐什二之利,大概就是殷顽的遗俗。周制土地由嫡子嫡孙继承,称为宗子,凡与宗子亲属疏远或亲属已尽的族人,在宗族内领得土地耕种,当然是自由民身分。小国被大国吞并,小国的贵族一部分降为皂隶,大部分变为大国的庶民,也可以取得自由民的身分。自由民在庶民中是上层。这个阶层逐渐在扩大,春秋战国时期,成为产生地主、推倒领主的有力阶层。

2、中层庶民。克商以前周国有农奴,武王伐纣,周公伐武庚,商奴隶兵倒戈起义,助周灭商,取得农奴的待遇。康叔封卫,伯禽封鲁,都按周法划分耕地,商奄二国原有的农业奴隶自然转化为农奴。除晋国不用周法,按戎族习惯法(戎索)分配牧地,其他周所封诸侯如齐、陈、宋等中原地区的国家,和鲁卫同样,用周法分配耕地。周初大封建,一方面是姬姓与非姬姓贵族做了大小领主,一方面却是农业奴隶得到大释放。周初大封建之所以有极大的进步意义,就在于农业奴隶被释放,获得了农奴的地位。

3、下层庶民。奴隶在西周仍是数量颇大的一个阶层。俘虏为奴,罪人及其妻子为奴,奴隶子孙为奴,封建领主决不放弃对奴隶的剥削。因为农业奴隶散布在广大田野上,不如释放为农奴,比较有利;至于在手业、商业、畜牧业、家内服役等方面(奴隶也有种地的,春秋时叫做隶农),使用奴隶确是有利。《左传》昭公七年载楚国申无宇说,“周文王定有亡荒阅的法律,因而得天下,……周武王宣布商纣招诱别人的奴隶,因而激起从征诸侯的决战心。”伯禽伐淮夷徐夷,作《费誓(费音币bì)》,也说“偷人家的马牛,诱人家的臣妾,你得受刑罚”。封建社会从开始到崩溃,总是有奴隶存在,不过有时多,有时少,有时显著,有时不甚显著,无论如何,封建主必然要剥削奴隶来补充剥削农奴或农民之不足,这在封建社会开始时期的西周,奴隶多而重要的现象,是不足为奇的(资本主义社会仍保存直接的或隐蔽的奴隶制)。申无宇说人有十个等级:“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左传》昭公七年)自皂至台,是各级奴隶,马夫牛牧不列等,比台更贱。这些人的共同点,是吃官饭(《国语·晋语》所谓“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庶民中自由民与农奴的共同点是吃自己饭(“庶人食力”),因为所食不同,所以上中两层庶民不列入十等人里面。

从王到大夫是各级领主,是土地的所有者(“公食贡,大夫食邑”)。庶民中自由民的生活主要依靠务农,有的做士吃官饭(“士食田”),有的经营商业。农奴大部分务农,也有一些人做小手工业和小商贾。自由民和农奴分得土地,称为私田,但并无所有权,不得私自卖买,自己死亡或年老,可以由长子继承做户主。这样,农夫一家人世代附著在小块土地上,离开土地不能生活。

周土地法以一田为单位。一田一百亩,一亩横一步、直一百步。一步长六尺。周一尺合营造尺六寸四分,一步合营造尺三尺八寸四分,横直各一百步得一百亩,约合营造亩二十四亩六分。西汉初期,一个农夫用耒耜耕种不过十亩,西周耦耕,二人合力,平均一人可能也种十亩。战国以前不知施肥,普通田需要轮流休息,农夫有田二十五亩,每年有十亩田的收入,除去什一税,在一般情况下,一家人可以得到饱暖。

田与田中间,一大片田与一大片田中间,必须划分各种疆界,疆界是通车的大路,或人行的小路,如大路通南北,则小路通东西,大路通东西,则小路通南北,大小路交错,象无数井字(春秋时楚国井衍沃,就是在平地上划疆界)。《小雅·信南山篇》说“我疆我理,南东其亩”,就是指的田间疆界。领主有划分疆界的特权,《大雅·崧高篇》说“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彻字的意义是通,就是通大小道路。通道路也就是划疆界,疆界划定,才能分给农夫去耕种。《大雅·公刘篇》说“彻田为粮”,就是按田征收食粮。东周鲁哀公苦国用不足,向孔子的弟子有若请教。有若说,为什么不行彻法?哀公说,取什二还不够,怎能行彻呢!足见彻是什一而税。按孟子只知周行彻法,不知周初曾行过助法,足见彻法是行用甚久的一种制度。彻法是低税,这可能是高级领主向低级领主收税的税率,也可能是公田制废弃后,农夫在兵役徭役以外应缴纳所种田亩的税率。史料缺乏,难以得出定论。不过公刘时没有什一而税的彻法是可以肯定的,《公刘篇》作于西周,可信那时候已经有彻法了。

邑是住人的城堡,领主所居的邑是大邑,田野间农夫所居是小邑,小邑住十家,称为“十室之邑”,田在邑外,一邑有田十田。金文及春秋时传记所载,田有一田、二田、五田、七田、十田、五十田、六十田、一百田的计数法,亩有百亩、千亩、十万、七十万、一百万的计数法,绝无一井九百亩的计数法。孟子所说井田是想划九田为一井作单位,废什一的彻,行文王的九一而助。一邑有农夫十家田十田,领主有若干邑,也就是有若干田及若干家农夫,征取力役和实物,计算很便利。春秋时期卿大夫采邑已经扩大,但名义上仍称百邑千室之邑百乘之家。一乘需役夫十人,一邑十家共出车一乘,出兵役两伍(五人为伍),百邑正合百乘的数目。

人住邑中必须饮水,因此邑必有井。《易·井卦·卦辞》“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意思是说,邑可以迁移,井总是要有的。《井卦·大象》“君子以劳民劝相(助)”,意思是说,邑里有井,农夫们可以安生,同井人可以互助。井与邑关系如此密切,所以一邑也得称一井,但不是孟子所说的井。

周天子有大量公田,称为大田、甫田、南亩,每年出产谷物,以百室或千仓或万箱计数,这是天子收入的主要部分。公田里天子有藉田千亩、诸侯百亩,名义上是天子诸侯亲自耕种,实际自然是农夫代耕。在公田上耕种的人就是领得私田的农夫。

《周颂》和《小雅》所记当时生产情况,是普遍的大量的主要的生产情况。从这些诗篇看来,可以断言西周领主与农民的关系是封建的关系:

(1)天子每年要农夫一万人(诗篇数字不可拘泥)到公田服役。《小雅·甫田篇》“倬(音卓zhuō)彼甫田,岁取十千”。天子所属农夫不只万人。万人助耕,余人不能无税,想见与助并行的还有称为彻的税法。

(2)每家出一人到公田上耕作。《周颂·载芟(音山shān)篇》“侯(语助辞)主侯伯,侯亚侯旅,侯侯以”。译意为到公田上耕作的农夫每家派来一人,其中有主(户主)伯(户主的长子)亚(户主的次子)旅(年幼子弟)强(有余力帮助别人耕)以(受雇来代耕)等人。这些人各有自己的身分,奴隶不可能有这许多区别。王畿方千里,路远的农夫不到公田助耕,就得纳彻税。

(3)食粮农夫自备,妻子给丈夫送饭。《周颂·载芟篇》“有(音坦tǎn)其,思媚其妇,有依其士”,译意为老婆送饭上地,孩子跟着一起,吃饭吞咽有劲,好让老婆看了欢喜。《周颂·良耜篇》“或来瞻汝,载筐及(音举jǔ),其 伊黍”,译意为你老婆快来看你了,拿着筐子,盛着黍米饭给你吃。耕者吃自己的饭,就是有自己的经济,这当然是农奴或农民,奴隶是没有自己的经济的。

(4)生产工具农夫自备。《周颂·臣工篇》“命我众人:(音至zhì)乃钱(音博bó),奄观(音质zhì)艾(音义yì)”,译意为命令我的农夫们:准备你们的耕具,还得多准备些割器。封建经济“和奴隶经济就是从农具是否私有这一点来区别的”。据《小序》说,《臣工篇》是诸侯助祭将归国时,天子教诫诸侯的训辞,足见诸侯国的农夫也自备农具。名义上诸侯国农夫仍是王臣的一部分,所以称“命我众人”。

(5)耕公田也兼顾私田,耕时人多,耘时人少。《周颂·噫嘻篇》“亦服尔耕,十千维耦:。《载芟篇》”千耦其耘“。耕时有五千耦,耘时仅一千耦,四千耦耘私田去了,耘公田的千耦,耘完公田仍回私田。《小雅·大田篇》”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意思是希望时雨先下公田,后下私田,以便耘完公田,归耘私田,因为农奴照例是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篇》)。

(6)公田收割时给寡妇们留些谷物。《大田篇》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这里所说寡妇,是农奴或农民家的寡妇,否则不会自动到田上拾谷物。

(7)天子每年举行两次慰劳农夫的礼,给农夫们吃陈米饭。《甫田篇》“我取其陈,食我农人”,陈就是陈米。《甫田》《大田》两篇都说“曾孙来止,以其妇子,彼南亩”,《甫田篇》指始耕时,《大田篇》指收获后。周先公居豳时,始耕举行礼,收获后举行飨礼,成康时还保持这种惯例。

(8)开辟私田,鼓励农夫。《噫嘻篇》“骏(大)发尔私,终三十里”。天子指定三十里的荒地,让农夫们开辟作私田,农夫家余夫可以得到分地。这样久了,私田面积愈益扩大,彻税所得愈益增加,公田收入逐渐变成不重要部分。

《周颂》是西周初期的诗篇,《小雅》也是西周人所作,诗中描述农夫耕种公田时各种情形,确实说明了这是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所谓耕公田,就是领受私田的农夫,在领主的田上进行着无报酬的劳作,向领主缴纳力役地租。

封建制度对奴隶占有制度说来,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大进步。古史都说成王康王时候,禁止打仗,天下安宁,四十年不用刑罚(民不犯法,不必用刑)。四十年不打仗不用刑,奴隶来源枯竭,奴隶国家也就衰亡了,那里还有所谓颂声大作呢?这正因为新的经济制度起着进步作用,阶级矛盾比较缓和了,因而出现周初的太平世。把西周说成奴隶王国,就很难解释周诗和古史所说的一切现象。

西周生产工具是否用铁,照一般现存材料看来,应该说是没有,但也不能断言一定没有。从矿石提炼出铜比炼铁困难得多,从黄铜到青铜,又是一个困难的过程。商朝早期已经用青铜,按照冶炼技术的难易,说西周还不知炼铁,很难说得通。铁的熔点比铜只高八十度(铜熔点1120度,铁熔点1200度),但因鼓风设备的限制,最初的铁不曾熔解,只能是海绵体的熟铁,性柔软,可锻不可铸,不堪制作需要硬度较高的工具,因之用处不大,不被重视。到春秋初期,已能熔解铁矿石成为生铁。生铁性硬而脆,可铸不可锻,用以铸农具,称为恶金。这是炼铁技术的一个大进步。春秋初期有生铁,西周或西周以前有熟铁,并不足为奇,铁字不见于甲骨文金文,铁器还没有发见,都不是很重要的。《周颂》所载钱、等字形,可以推想为金属工具。《载芟篇》说“有略其耜”,《良耜篇》说“(音测cè良耜”,略与畟畟都训为锋利,耜刃锋利,当然是用金属。金属指铜或铁,这里所说金属工具,是铜农器,也可能是用熟铁皮包口的农器,铜农器应是主要的,因为青铜比熟铁硬度高。河北兴隆出土战国时制铜锄镰等农具的铁范(出土地点在铜矿附近),足见以铁耕的战国时期,铜制农具还不能全废。西周时期重要农具用铜,也有些用铁,比商时奴隶所用农具进了一步。西周农具主要用铜,并不能得出西周不是封建社会的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