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6:17:10

为说明这问题,得借用数学概念---复数。“复数”属于高中数学内容。可能朋友们离开学校很久了,不妨先复习复习。3+5i就是复数。3是“实部”,5是“虚部”,i是虚部的记号。为什么不直接写3+5=8呢?因为在物理计算中运用到“复数”时,实部虚部分别代表物理意义不一样的参数。比如3是指3摄氏度,5是指5米高度。这样,把“摄氏度”跟“高度”相加等于8是没任何意义的。可是这两数字凑一块组成“3+5i”这样的复数却是很有意义。这意义在于人们可以用来描述物理对象的性质。一看到“3+5i”,我们就很直观的看出来这个物体“温度是3摄氏度,高度是5米”。我们还可以把这复数扩展下去,变成“3+5i+7j+8k”----7是重7公斤,8是速度8米每秒。当然,万事万物都是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无穷。。。。。。所以,复数最基本的依然是一个“实部”一个“虚部”。

 

由于计算方便快捷,物理意义清晰,复数被广泛应用在物理计算中。不过这跟本文没太大关系。大家只需要明白:复数的实部虚部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因此是不可加的,但要全面反映物理对象的性质又必须把它们联合在一起。用哲学的语言讲就是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把两类性质完全不一样的东西简单的加减乘除是很愚蠢的。温度减去高度,结果是什么呢?重量加上湿度,结果又有什么意义呢?这道理大家应该都懂。可是到了分析社会问题,很多人又得犯迷糊了。大部分是真迷糊,这问题不大,简单一说就清醒了。也有少数的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想浑水摸鱼呢。那留给这些人的只能是“批判”了。不过具体谁归到哪一类,还真不好说。指名道姓,准被人骂“扣帽子”,“上纲上线”。所以还请各位自己斟酌。

 

具体到“房价”,比如我要问:“3万一方的房价是什么”?最直观的答复是“拿3万人民币才能买到一平方米”,或者“300张百元钞票才能换一平米”,也就是说“这房价就是300张百元钞,一平米等分300份儿,每份儿一百元”。这类说法绕来绕去,其实并没能让我们的认识更进一步。房子标价出来就是欢迎大家拿钞票去买的,这类说法只是拿一种现象去说明另一种现象。

 

还有人回答:“3万每方包括了人工若干,材料若干,地价若干,利润若干”。这类说法有点道理。但它隐含了一个逻辑前提,即把“房价”这个东西细分,分到一毛钱一分钱,它都是等同的。这些等同的东西只有用途不同,但没本质区别。

 

这个逻辑衍生的结论,那就是时下最火的各位“良心”们给解决高房价支的招儿。比如,把地价降一点,政府少挣一点,利润少一点,开发商也少挣一点,这样“老百姓”也就少花一点。怎么降地价呢?那就是搞“一人一票”的选举,“限制公权力”等等。正是因为“良心”们认定房价是一块可加可减的各部分一模一样的猪肉,所以他们才能认为政府和开发商不吃的猪肉,老百姓就能吃了。

 

我不这么认为。房价是一个“复数”变量。实部虚部相互加减是没意义的。还是拿3+5i说事儿,3摄氏度降为2,高度5米是没啥影响的。而“良心”们偏偏认为3降为2,5就能变成6,这是不是很可笑?

 

我们先来谈谈房价的“实部”。这是劳动价值论的传统范畴。即住房作为一个商品,其价值由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住房价值包括了作为生产资料的钢筋混凝土,地板瓷砖水电等商品价值,还有作为劳动力的建筑设计师,建筑工人,装修工人的劳动力价值,最后还有劳动力的剩余价值。而地租及利润,都是从剩余价值来的,体现的是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之间的分赃。

 

跟“实部”这名字一样,这部分的价格,只要供求关系和技术条件没大的变化,不管是奥巴马还是奥巴驴上台,蒋介石还是蒋介木上台,那都是基本一样的。

 

这部分很好理解。只是有人会说,如今不正是房价比商品价值高了许多,难道不是“泡沫”?“拐点”总会来临的啊。对这个说法,我们先不忙着下结论。只需要指出其隐含的前提是“房价”跟“住房商品价值”存在可比性,或者说是同一类东西。这前提对不对,那得接着分析房价的“虚部”。

 

如果说房价“实部”反映的是经济基础(技术,生产力等等),房价的“虚部”反映的就是上层建筑。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大大小小的私有产权之上的。因此,房价“虚部”就等于住宅私有产权的价格。

 

什么叫产权呢?资产阶级的法律有详细的规定,拥有产权,你就享有这个权利那个权利等等。但法律终归只是法律。比如你买了一棵大白菜,这也算是你拥有了对这棵大白菜的“产权”,理论上说你可以把大白菜传给下一代,还可以转赠,甚至可以去当铺抵押。可大家都清楚,这都是扯淡的,买回来就是为了填饱肚子(翡翠玉白菜除外)。不过也有例外,在“蒜你狠”和“豆你玩”时期,囤积大蒜和绿豆还真可算是“产权”。但无论如何,拥有一样商品能否也相应享受到法律赋予“产权”的权利,那根子不在商品本身,而在外部社会关系。

 

规定你有这个权利,事实上又难以享受这个权利。资产阶级法律喜欢耍这种花招。因此,本文所指的“产权”是能让所有者确实享受到这个权利的,即这个产权能变现为资本。从这意义讲,本文中的“产权”跟资本是同义语。至于大蒜,绿豆,住房因为什么变成了一种“产权”,而不仅仅是“商品”,本文就不展开了。

 

我们只需要明确一个事实:资本主义时代,购买住宅除了要支付住宅商品价值外,还必须支付住宅私有产权的价格。前者是有商品作为物质承担者,既有价值又有价格;后者则光有价格而没有价值,体现的是私有制的社会关系。

 

拥有住宅的私有产权有什么好处呢?那就意味着你跟别的私有产权的所有者一样,拥有了分享无产阶级剩余价值的权利。那么私有产权价格高低又意味什么?这是你参与瓜分剩余价值份额大小的凭证。这听上去似乎是好事,可是对于企图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购买住房的无产者来说,感觉就不那么妙了。

 

因为无产者买房目的是为了居住,即他们消费的是作为商品的住宅,而不是住宅的私有产权。从无产者举家定居到这所宅子开始,宅子的价值就在不断的损耗中。过些日子,水管爆了,灯坏了,墙纸脱落了,而无产者就必须不断的投入新价值来弥补这种损耗。于是大家都应看出来,这只是最一般的商品运动规律而已。本来没什么好稀奇的。可奇特的是,在无产者能享受到这种最一般的商品运动规律前,他还必须付出货币购买到住宅的私有产权。而在住宅价值不断损耗的漫长岁月里,这个“私有产权”却多半以纸张的形式锁在抽屉里,迟迟不能变现,直到临死前把这纸张取出来,郑重其事交给下一代无产者,完成交接后继续锁在抽屉里。毕竟能有胆子把一家老小安身立命之所作为抵押以换取经营更大资本的信用的无产者还是极少数。

 

《资本论》讲到一个“最小资本额”的概念。即不是什么钱拿来就能当资本用。那笔钱好歹要能买得起一台完整机器,雇得上至少一个工人。那么,无产者手中那张“私有产权”的纸啥时候才可能变现为资本呢?就在他成功购得第二套房的时候----两套房子就是无产者晋升为小业主或者小资产阶级的最小资本额。此时,无产者是不是就已经是小资产阶级呢?这还得看他怎么处理另一套房。如果他拿来只是出租,那他表现出来的也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商品出售者或者叫个体劳动者。所以我们不能笼统的认为房东属于资本家,因为房东本身并没有榨取承租方的剩余价值,相反,承租方的居住只能让房东的房子继续按照最一般的商品运动规律贬值,而房东的租金仅仅是为了弥补这种贬值而已。但如果他拿来抵押从而拥有更大产业,那我们就得恭喜这位前同类了,他终于渡过苦海,早登极乐,光荣的成为资产阶级的一份子。

 

不用说,能到极乐世界的人不多。大多数侥幸买了房子的无产者,早被那个“私有产权”价格给榨干了,于是那张代表着资产阶级郑重承诺的纸片也就只能在抽屉里发黄,成为了对“一纸空文”的最佳诠释。

 

大家都说“房价高”,都说这房子也就值多少多少钱。可这只说出了房价的一部分。淳朴的劳动人民是从日常生活中直观感受到房价的实部大小(即住宅商品价值)。因为住宅在房价这个复数变量的实部中,表现为商品,从而获得了与小到一根葱大到航天飞机的所有商品的内在统一性,即背后都凝聚着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而这种内在统一性表现出来是全社会商品的稳定比价关系。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这套房值几根葱,或者相当于几百分之一的航天飞机。

 

可淳朴的劳动人民却多半没看出来,困住他们让他们买不起房子的元凶,除了住宅的商品价值,还有住宅私有产权价格!由于私有产权价格没有“价值”作为支撑,所以高到天价也是不足为奇。但是,不管有多高,这价格调整的也仅仅是瓜分全社会无产阶级剩余价值的份额,所以产权价格高到多少反倒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相对比例,即这种产权和那种产权的价格比例,这决定其所有者分赃的份额(再啰嗦一句:这得在你有能力参与分赃的前提下,像前面的无产者,买了房也分不了赃,还是穷)。

 

高房价对小资产阶级和无产者都是祸害。但程度又不相同。对无产者来说,他的收入来源于工资,即劳动力价格,跟住宅商品价值具有可比性。当然可比性不代表无产者一定能支付的起住宅商品价值。这取决于无产者的劳动力价值有没有包括住宅商品价值。就是说无产者的生活必需品是不是也包括了住宅商品。这个问题,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不算,这是通过无产者内部竞争解决的。如果全国的一级钳工都认为买房是必须的,那么老板们没别的选择,只能把支付住宅商品价值的货币算入一级钳工的工资里,这就有点类似上了铁饭碗,哪怕通货膨胀,住宅商品价格升高,只要全国所有一级钳工都认定买房依然必须,那么他们的工资这一块也会随之上升。反之就是另一番光景,认为买房是必须的一级钳工毫无疑问丧失对那些只需要租房的同行的竞争优势。所以老板们很无奈的承认,越底层的工人工资越难压,因为这些工人的工资已经是生活必需品的最低限度了。

 

劳动力价值和住宅商品价值之间呈现了以上的最一般的商品运动规律。可是住宅私有产权价格却呈现了另外的规律,在那里,价格调整的是瓜分剩余价值的份额,对于跟别的商品的比价关系(比如劳动力价格)它是不关心的。因此,私有产权价格跟住宅商品价格是没有可比性的。

 

尽管从本质上没可比性,可价格总归通过统一的货币表现出来。正如复数的实部和虚部尽管物理意义不相同,但是还是得通过阿拉伯数字表现出来一样。这样,经过统一货币的伪装,两种根本不同的价格就被掩饰到统一的所谓“房价”之中,而可怜的无产者毫不知情的把自己的工资跟高不可攀的“房价”比较,其实具有可比性的只是“住宅商品价格”而已。于是大家都会清楚,这样不公平的对比,已经决定了无产者买不起房的命运。

 

而小资那里,祸害相对更小一点。因为他们具有两个收入渠道。一个是凭借私有产权获得的无产者的剩余价值,即资本收益,这跟住宅商品价值具有可比性;另一个是已有的私有产权的价格,即他们在剥削集团中已具有的份额,这跟住宅私有产权价格具有可比性。

 

由于小资的收入渠道与房价两种性质不一样的价格一一对应,因此肯定比只有单一收入渠道的无产者要强的多。但既便如此,高房价依然让他们不爽。如前所述,私有产权的价格调节的是瓜分剩余价值的份额,那么高房价意味着他们已有份额的缩水,从而如果全社会剩余价值总额基本稳定的话,小资的资本收益就会下降。这就迫使小资必须跟风购进更多的私有产权,以维持稳定的份额。

 

于是,我们看到小资的“良心”们开足马力攻击房价“虚高”,政府及开发商由此获得了巨额利润。这种说辞本身就难以自圆其说。既然是“虚高”,也即价格有泡沫,那么所谓“巨额利润”只是把一堆泡沫搓成一团而已,还是泡沫。比如一样商品价值是100元,卖到1万元,那是不是商人就挣了9900元呢?短期是这样的,可是经过不长时间的资本循环后,无非是通胀而已。所谓“巨额利润”不过如此。

 

但我们又确实看到政府和开发商吃的肠肥脑满,这又如何解释呢?其实他们真正的“利润”依然来自“住宅商品价值”中的剩余价值。相对于账面的“利润”而言,这部分确实不算多。那么剩下的一大部分被用于扩大政府及开发商在剥削阶级集团内部的份额。比如,假设他们每平方米能“获利”1万元,也就是小资“良心”们攻击的“巨额利润”,但其中只有1千元属于建筑业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这部分用于建筑业的扩大再生产和资本家的奢侈消费,剩下9千元是通过住宅私有产权交易得到的“利润”,这部分被注入到政府及开发商在剥削集团的股份中,从而获得更大的份额。简单的说,“巨额利润”的前一部分体现了政府及开发商对于所雇佣的劳动力的剥削,而后一部分体现了对整个无产阶级的剥削,即他们和小资依据私有产权所占有的股份共同瓜分剩余价值。

 

据此,我们还可以认清何谓“地价”。小资“良心”们攻击政府高地价,获得了“巨额利润”。其实“地价”跟“房价”类似,包括了两个性质不同的部分。一个是地租,即政府凭借土地所有权而事实获得的工人剩余价值,另一个就是土地所有权的价格,政府凭借后一项形成了压倒小资的股份,这自然让小资相当不痛快。

 

所以小资“良心”们论证的所谓房价的“拐点”,“崩盘”对无产者来说有什么意义呢?资本主义历史上,楼市“崩盘”屡见不鲜,可是有谁见过无产者“趁低抄底”呢?所谓“崩盘”崩的是什么?只是房价这个“复数变量”的虚部----私有产权价格,而住宅商品价值,这个跟其余商品构成稳定比价关系的变量,是无论如何不会“崩”的。

 

“崩盘”意味着资产阶级集团认为住宅的私有产权已经难以变现为资本,已经无法支撑起他们在集团中的股份份额,导致私有产权价格下跌,事实上放弃了住宅的私有产权,转而开发别的私有产权,比如石油,稀土,铁矿等。于是楼市恢复成最一般的商品交易。整个资本主义历史充斥着私有产权在商品海洋中的往复运动。

 

如前所述,无产者在资本主义社会要买房就得过两关:一个是无产者内部竞争,通过竞争决定劳动力价格,然后他才知道自己能否支付起“住宅商品价值”。一个是无产者必须拿自己的劳动收入来支付私有产权价格。而“崩盘”,充其量只是私有产权价格消失了,但是绝大多数无产者连第一关都过不了,更可悲是由于私有产权的比价发生了剧烈变动,导致不少资本家日子相当不好过,反过来对无产者形成更深重的剥削,此时无产者更加无法通过第一关。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要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获得居住权,必须得在两个方面取得突破。

 

第一,社会必须认可获得住房是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之一。这是具有根本意义的指标。脱离这指标空谈所谓提高劳动力价格只能哄骗人民。老百姓早就知道,工资涨一成,物价就翻一番。所以宣传什么工资增长多少多少,我们仅当个笑话来听。而一旦住房跟柴米油盐一样纳入生活必需品,那就好比得到铁饭碗,不管住宅商品价格如何变动,劳动力价格也随之变动!

 

但遗憾的是,该问题在资本主义中是无解的。尽管每个劳动者都希望拥有一套住宅,但他们以个体跟资本家商定工资时,他们首先面临劳动者之间的激烈竞争,从而把住宅从必需品中排除出去。

 

第二,限制,消灭住宅私有产权交易。这样住宅交易就变成了最一般的商品交易。也就实现了小资“良心”们所鼓吹的“把住房定位到‘民生’”。但小资“良心”们光顾着满嘴冒花,却把如何“定位到民生”轻描淡写成一个“法律”问题,一个“道德”问题,未免给人留下顾左右而言他的印象,似乎在掩饰什么。

 

事实上,纯粹的商品交易不会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热点。而只有这种商品具有变现为资本的潜力时,那围绕该商品的私有产权交易才成为社会热点。可资本的运动规律又偏偏产生对私有产权的急切需求,从而使得社会热点遍地,矛盾丛生。

 

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私有产权”强调的是“占有权”,构成了个人财产的屏障。因此,封建贵族越发不能像过去那样随心所欲的凭借依附关系肆意剥夺个人财产,而资产阶级以此为根据地,不断开拓进取,最后彻底压倒了封建贵族。所以,在这时期“私有产权”作为资产阶级突破腐朽的封建依附关系的利器,具有革命的历史意义。

 

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占据了统治地位后,物质财富的生产日益落后于资本的扩张速度。反过来,资本扩张深受物质财富积累的限制。因此不得不产生对交易未来物质财富的需求。由此,资本跟物质财富的鸿沟越挖越深。而“私有产权”也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发生了蜕变,即成为了瓜分未来物质财富的信用凭据。

 

如果在封建时代,一个农妇举着一颗大白菜高声说:我拥有对这白菜的“产权”。那么贵族们会恨的牙痒痒,因为对他们来说,连这个农妇的“初夜权”也是他们的,更何况一棵大白菜?所以此时的“产权”是革命的,是戳到贵族心窝的利刃。

 

但时至今日,如果我在一帮资本家面前说,我拥有这白菜的“产权”,只会得到他们的嘲笑。因为白菜归谁占有已经不是他们关心的首要问题,他们最关心的是什么东西能有助于扩大他们剥削剩余价值的份额。

 

这样我们看到了“私有产权”的蜕变----从革命的“占有权”蜕变成腐朽寄生的“剥削权”或者叫资本“收益权”。任何商品,只要被这种“剥削权”看上了,马上就跟“鬼上身”一样,反过来成为压迫劳动者的神奇物质。而这,正是资本主义住宅问题的根源。

 

那么,有人会问,在当今社会中,没有“私有产权”的住宅商品到底存在不存在呢?是不是只是一种理论的臆想呢?毕竟,某种东西寄生在另一种东西身上时间久了,人们反倒不大相信这两种东西其实原本是可以分开的。

 

答案是肯定的。不过只是部分存在。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我们还看不到私有产权完全消失的商品(如果有的话也就不能叫资本主义社会了),但是我们却能看到某些顽强生长的萌芽。具体到住宅,那就是所谓“有限产权”的住宅商品。

 

说到这儿,应该有朋友反应过来了,对,就是“经济适用房”和“小产权房”。

 

前者5年内不得交易,五年后交易还得补差价----时间就是金钱的资本原则大打折扣;购得其他住房,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联系前文提到的两套房的“最小资本额”,经济适用房注定不能变现为“资本”;不得用于出租经营----连作为普通商品出售都不行。

 

后者索性就是违法建筑,但由于大量的灰色空间,也具有某种变现为资本的前景。因此其价格并不单纯是住宅商品价格,还包括了受限制的产权价格。

 

如果还有朋友不清楚住宅私有产权价格是多少,不妨就比较一下有限产权房和完全产权房的差价。所以有幸购得经济适用房的朋友,第一时间不要感谢“国家”,这压根就不是什么“福利”。只不过是把住宅部分地还原成普通商品来交易。政府及开发商通过这交易行为一个子儿不拉的实现了商品利润----建筑业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唯一不同的是他们不能借此获得货币来充实到自己在剥削集团的股份中,不过这只是九牛一毛,因为他们获得利润没有减少,而股本也没损失,只是股本暂时不能扩大而已,牺牲少许博得好名声,值得!

 

当下也就只有“廉租房”算的上“福利”。因为只有这个交易才算的上把住宅作为纯粹商品出售,即出售其使用权。而且使用费用较为低廉。相比于倘若不这么干导致激烈阶级斗争的前景,剥削集团付出这样的代价同样是值得的。

 

到此,我不得不提到老狗茅于轼。任志强和他比,是相当实诚的。因为任志强说的无非是“我就是老虎,吃人无罪”,大实话反倒被人诟病。可老狗茅于轼却一直说“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这简直在侮辱民众的智商。

 

我们看看老狗茅于轼对房价支的三招:

 

第一招,廉租房不能有厕所。他有自己一套冠冕堂皇的理由,我就不复述了,省的玷污了我的文字。老狗连这种微不足道的“福利”也视为眼中钉,企图进一步压低“福利”的商品价值----厕所没有了肯定商品价值降低了嘛,而租金又不会降-----已经是“廉租”了嘛,这样政府及开发商需要补贴到廉租房的费用可以降低了。这就是老狗为穷人办的事!

 

第二招,取消经济适用房。理由同样冠冕堂皇,居然是为了反腐倡廉。资本家每天都在从事大量腐败勾当,他咋不呼吁废掉资产阶级呢?如前所述,经适房交易不能让政府及开发商扩大在剥削集团的股份,尽管不会影响他们的利润,但也足以让老狗视为眼中钉,在他看来,都变成完全产权房才好。这就是老狗为穷人办的事!

 

第三招,小产权房合法化。看上去似乎很对小产权房业主的胃口---终于可以被朝廷招安了。但实际上,“小产权”是价格低的因。一旦小产权变成完全产权,那就没什么区别了。说白了,得益的还是政府及开发商。这就是老狗为穷人办的事!

 

老狗确实老谋深算,三招 招招致命。贯穿三招的是一个最冠冕堂皇的理由:供给多了,完全产权房就会降价,而廉租房,经适房,小产权房统统占用了完全产权房的份额。然而这不过是把最一般的商品运动规律偷换到住宅交易中。住宅的私有产权交易不受这规律影响。因为剥削集团已经把住宅作为瓜分未来剩余价值份额的物质承担者,所以拥有可供开发的土地越多,其份额就越大,未来就越美好。

 

因此我奉劝小产权房的业主们,你们买了房,那就安安心心的住着。千万千万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好奇害死猫,贪婪害死人。你们花的钱,就是拿来消费住宅商品的,从这点看,已经是“公平交易”,“等价交换”了。你们如能平平安安的在宅子里呆上十来年,足以回本儿了。

 

房价高的根源在于私有产权交易价格高昂,私有产权价格高的根源在于资产阶级集团内部为争夺瓜分剩余价值份额而产生的激烈竞争。那么我们能不能期望,在不触动根本制度前提下,单纯的限制乃至消灭住宅私有产权呢?答案是否定的。不但资本家反对,连广大业主都反对(尽管业主中大部分人只是在消费住宅商品)。

 

因为资本主义社会中,尽管诉棍,法官之流经常嚷嚷什么“无罪推定”,但其上层建筑的设计无一不是依据“有罪推定”原则,即人人都是自私,人人都是潜在的犯罪分子。作为对这样一种统治理念的报复,整个社会理论上都运行在以司法制度所能容纳的最大边界之中,实际上还经常超越司法边界,即社会是按最大“恶”原则运行的。

 

所以尽管不少人难以享受到产权变现为“资本”的快感,但产权中的“占有权”,“处置权”还是给予个人财产以适当的保护。倘若限制了产权,房价会下降,可公民私有财产被剥夺的威胁大大增加,折腾来折腾去,依然是大资本获胜。这其实也正是小产权房业主的梦魇,最适合他们的策略就是少说少动,但求平安,离茅于轼这类人远一点吧。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真正解决住宅问题。在资本主义中,产权的“所有权”跟“收益权”是密不可分的,而社会主义一方面承认公民财产的“所有权”,另一方面又否认公民凭借“所有权”获得资本的“收益权”。那么,由于“收益权”的消亡,导致“所有权”的意义就逐渐减弱。到这个时候,住宅就被还原成普通的商品,劳动者住在房子里头,住宅价值也不断损耗,旧了就拆了重建,一切就跟消费一棵大白菜,一根雪糕那样普通,那样正常。长辈也不用着急上火的为后代留个啥房子,后代到点儿自己也能凭劳动获得住宅。

 

当然在这里得给某些“极左”分子泼点冷水。社会主义时代的住宅依然是商品。尽管表现为单位给劳动者分配住房。可依然与劳动者的劳动挂钩,体现的是社会各大部类与建筑业劳动者的商品交换,其核心依然是各大部类商品与建筑业商品的比价。而人民政权只是根据需要调节价格,尽管某些价格跟价值背离,但总体还需符合价值的均衡。

 

但无论如何,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彻底的消灭寄生在住宅商品上的私有产权。而剩下的住宅商品价值的降低,则有赖于生产力的进步。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们才能说“劳动创造美好未来”!因此,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住宅问题只是资本主义衍生出的种种问题之一,要彻底解决,只能是在消灭资本主义之后。不把矛头对准资本剥削劳动的体制,小资“良心”们的种种喧闹都只能变成历史长河的几朵浪花。

 

在最后,还得啰嗦一下,进一步说明两个问题。

 

问题一,限购令起到什么作用?这首先得分析小资焦虑症的根源。小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所谓“夹心阶层”。一方面他们受到垄断资本来自上方的压制,另一方面受到大量企图通过购得房产获得阶级地位提升的无产者的冲击,尽管前面分析了,绝大部分无产者购房后是没法把私有产权变现的,但确实也形成了对小资的来自下方的压力。而限购令却偏偏要以两套房为限,读者们可以回到前面再看看“最小资本”那一段,就应该明白了。

 

垄断资本在这里玩弄了如下花招。

第一,由于“两套房”是无产者晋升为小资产阶级的最小资本额,因此限购令相当于在无产者前面挂了根胡萝卜,给他们留有“美好未来”的某些憧憬。尽管他们要达到目的困难更大了。

 

第二,限购令事实上抬升了无产者晋升为小资的最小资本额,从而为三套房以上的小资扫除后顾之忧。部分缓解了小资的焦虑症,也为他们增强了竞争的信心。从而,房价非但不会下降,还会继续上升。因为私有产权交易的竞争反而更加激烈。

 

第三,限购令阻挡了无产者加入到小资行列,导致小资的阶级基础被削弱,从而部分缓解垄断资本受到的压力,在更长远的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总之,限购令除了进一步扩大阶级分化外,其实什么都没做到,也不可能做到。

   

第二个问题,我们已经知道,社会上的货币大部分是为了私有产权交易而存在的,只有少数是为了交易商品。这两个领域性质迥异,犹如阴间和阳间。但货币却又表现成统一的外观,就好比阴间的鬼喜欢装成人样跑到阳间来。同一张人民币,是什么力量决定它是用在私有产权交易还是商品交易呢?

 

确实,由于私有产权交易领域交易的是瓜分未来剩余价值的份额,其价格不用考虑跟商品的比价关系,而是跟对未来剩余价值的期许相关。因此货币在这个领域泛滥不足为奇。说的夸张点,就跟清明节烧的冥币一样----货币再多,调节的也只是份额的大小。你出一亿,我出一亿,不过表明未来的剩余价值分配是1:1,你我分别再出10个亿,效果也是一样的,但竞争却迫使大家都得往高处出价,其上限只是受制于对未来实际能获得的剩余价值的期望。

 

尽管资产阶级在私有产权交易领域玩的不亦乐乎,但他们也确实恐惧这些“冥币”流入商品市场的“阳间”。因为“冥币”跟“阳间”的货币外观是一模一样的。那怎么办呢?呵呵,其实也没别的好办法。只能得靠资产阶级头子们不断鼓吹“信心比黄金更重要”!只要大家都对资本主义万古长青有信心,相信未来的剩余价值能源源不断的涌来,那么剥削集团的每个成员都会乐此不疲的玩下去。

 

当然,每天都有个别成员由于种种原因丧失信心,把“冥币”兑换成商品,但只要资本主义的前景看好,大量的“冥币”依然被约束在私有产权交易领域。倘若“信心崩溃”,私有产权交易崩盘,“冥币”统统泛滥到商品交易市场,那又如何?其实也不是世界末日。好比海水退潮显露出一大片礁石,世界只不过恢复到传统的商品市场。只是对资本家来说是倾家荡产的事情,对无产者则是家破人亡。不过,无产者也不会坐以待毙,回报资本家的正是激烈的阶级斗争。

 

我认为到那时候,资产阶级内部流行语恐怕就不是“时间就是金钱”了,而是“神马都是浮云”。。。。。。

 

资产阶级专政伴随着一个接一个的欺骗:用工资掩盖劳动力价值,用利润掩盖剩余价值,用法律上的平等掩盖经济地位事实上的不平等。。。。。。而本文所谈的只是诸多欺骗中的其中之一:用“房价”来掩盖商品交易和私有产权交易的根本区别。

 

我们观察到无产阶级由于认识水平的原因,其斗争矛头不断在摆动,一会儿对着“腐败”,一会儿对着“官民矛盾”,一会儿又对着“汉奸”,但我们坚信,矛头最终会固定到一个方向,那就是彻底打倒资本剥削劳动的体制!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毛主席早已指出:

 

让那些内外反动派在我们面前发抖吧!让他们去说我们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吧!中国人民必将达到自己的目的!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