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SP]取消“小学借读费”,谨防乱收费变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4:48:13
 太多的教育乱收费现实告诉我们 ,在政府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等大的教育环境下,诸如“借读费”这样的教育收费,远不是一纸“取消”便能根治的。

    12月24日,教育部网站公布《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了《小学管理规程》中可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收取借读费的规定。据了解,各地已经纷纷出台取消借读费的政策。(12月25日《京华时报》)

    小学是典型的义务教育,而所谓义务教育,首先就是一种普遍免费、平等的教育。因此,此次教育部明确取消“小学借读费”,既是让小学教育彻底回归义务教育、使其名副其实的重要步骤,也是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确保《小学管理规程》合法性的必然要求。

    但是回到具体的教育现实,文字上的删除“小学借读费”,是否一定就能让“借读费”真正销声匿迹呢?恐怕还是难以令人完全放心。太多的教育乱收费经验告诉我们,在政府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等大的教育环境下,诸如“借读费”这样的教育收费,远不是这么容易就能消失的,其他名目的乱收费如“赞助费”、“助学费”等等,照样还会“借尸还魂”、卷土重来,甚至愈演愈烈。

    之所以有这样的担忧,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对很多学校来讲,借读费是办学经费的重要补充,因此,不少学校也乐于接收借读生,这样,很多非本地户籍人口的子女入学,就可以“交费解决 ”,而不交费的后果则是这些孩子上学更难了。广东等地很多学校在取消借读费后就表示,不愿意再招收借读生。其二,有的地方借读费虽然取消了,但又改头换面以其他的名目卷土重来。如去年就有重庆媒体报道,借读费取消后非户籍学生还要交“捐资助学费”。

    所以,要想根治“借读费”等教育乱收费,仅仅“删除”还远远不够,接下来进一步要做的事情还有许多。首先,要在义务教育经费的源头上,确保政府对于义务教育充分投入的责任,从而使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失去靠乱收费填补教育经费缺口的必要性和内在压力。

    再者,在确保政府义务教育投入的基础上,还应做到,义务教育经费在不同学校、地区、区域之间的均衡分配,最终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师资、校舍等)的均衡分布。这样一来,非本地户籍“借读”本身的必要性,势必会大大降低。

    最后,还须进一步明确违法收取借读费的法律责任——今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应该怎么办、承担何种责任?笔者建议对于“借读费”等教育乱收费,不仅要追究当事学校管理者的责任,还应进一步追究相应的教育行政管理者的责任——例如“合谋”乱收费、监管不力和玩忽职守等责任。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