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挤落水 百人围观 无一援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9:05:25
少女被挤落水,百人围观,无一援手

 

    我有一亲戚,娘家在江苏灌云。她回娘家一趟,给我带回一个真实的故事。概略如下:

    2010年阴历7月,在外地打工的江苏省灌云县王集乡杨圩村一王姓女孩,回来结婚。事发时,离她的婚期仅有十来天。她骑电动自行车走在六里河大桥上,因桥无护栏,她为了躲避一辆紧贴路边行驶的公交车,被挤逼落水。当时桥上围观者百多人,竟无一人出手相救。有人打电话报警。警察来后,又说什么东西(可能是救生器材之类)没带,等赶回去把东西拿来,女孩早已香魂飘渺,芳魄归天。在此期间,围观者议论纷纷:“看,一冒一冒地,”“两只手竖起来了”,“招呼人救呢。”“不行了,冒一只手了。”“不冒了,不冒了,完了。”一脸的兴犹未尽的样子,一脸看过美国大片的样子,一脸看过拳击赛的样子,一脸看过格斗士格斗的样子,一脸的淡然,一脸的漠然,一脸的木然,一脸的茫然......

    听了这个故事,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我想起了鲁迅先生弃医从文,为了唤醒民众;我想起了谭嗣同 引颈就戮,也为了唤醒民众:我想起了李大钊,闻一多,还要许许多多志士仁人,他们不惜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来唤醒民众。时至今日,民众被唤醒了吗?那可怜的女孩,离她的婚期还有十来天,那人生最美好、最幸福的时刻,她永远等不到了。她在汽车的挤逼下,在警察来而复往的过程中,在百多人的欣赏中,活活地淹死了。

    罗盛教为救一个异国女孩,不惜献身,他可是什么救生器材也没有啊。我们的人民警察,个个年轻力壮,难道你不知道人缺氧五分钟就会死吗?大热天,救人一命,权当是洗把澡,为什么不呢?那看热闹的一百多人,没有一个会游泳的吗?里面有人民干部吗?有共产党员吗?有一个有一点同情心的人吗?有一个有一点人性的人吗?面对一个还有十来天就结婚的女孩,活活被淹死,为什么大家整齐划一地无动于衷呢?

    我们的民众被唤醒了吗?

    当然,好人好事是有的,主流媒体天天报道,很多。但中国有960万平方公里土地,14亿人口,好人好事占多大比例呢?为什么我们每天看到的都是那些狰狞的面孔,丑恶的嘴脸?集体无意识,集体麻木,集体无德,集体丑恶和无耻。

    我们的民众被唤醒了吗?

    可怜而又可恨的人们,当你们被村官,乡官,县官欺负的时候,当你们被打,被骂,被罚款,被抄家,被强拆的时候,你们呼天抢地,骂爷骂娘 。可创疤未好,又向这官那官装笑脸,说好话,讨好,巴结,奉承,拍马,摇首摆尾,就是一条下贱的狗!你们忘了自己还是一个人,还有一条做人的底线要守,还应有最起码的道德良知,最起码的同情心,最起码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啊。

    面对一个还有十来天就结婚的花季少女,活活被淹死,百多人围观,竟无一人出手相救,谁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你可以问责造桥为什么不带护栏,可以问责警察为什么不作为,可以追究公交车司机为什么把人挤下河。可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但你把那些狗日的碎尸万段,能让那女孩活过来吗?

    说到法律,围观者无罪,不救人是对的。因为法律规定,不准杀人,不准放火,不准强奸,但法律没有规定要下水救人。不救人不违法。如果法律规定必须下水救人,不会游泳怎么办?

    法律救不了这女孩。法律遇上这事,就是一个屁。

    现在流行的一些理论怪怪的。按照现在的理论,我能把那可怜的女孩说出一身不是,你信不信?人是有人权的,有自由的。那女孩有学习游泳的权利和自由。为了应对意外情况的发生,她有权力有义务去学好游泳。但她放弃了自己的权力和自由,不努力地学好游泳,致使自己淹死了不打紧,还弄出围观的人一身不是来,陷人于不义。假如她学会游泳,即使掉到水里,也只是湿了一身衣裳而已。说来说去,都是那女孩不会游泳造成的。

    这真是他妈的屁话!

    现在流行的一切,人权,民主,自由,法制,都救不了这女孩。在现在这样的社会中,所有遇到这种情况的女孩,都是死路一条。

    难道在任何情况下,,这样的溺水者都得死吗?不,有一种情况,她不会死。有义在,有正义在,她不会死。见义勇为,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义薄云天。救人是义,救助弱小是义 。倘若,围观的百人中,有一名义士在,这女孩就不会死;警察中有一名义士在,这女孩就不会死;公交车司机是义士,这女孩就不会落水,更不会死。可怜的女孩,死于集体无义!

    我们呼唤义,社会呼唤义,民族呼唤义。可义在哪里?公仆不讲义。共产党员不讲义。专家学者教授不讲义,还反过来骂义是毒药丸。网上的民主斗士在骂义。十亿农民什么也不说,却悄悄地抛弃了义。我们生于一个不义的时代,处在一个不义的社会,可怜的女孩,你,焉能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