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新型农村DFG经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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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

作者:朱有志 陈文胜     来源:求索 2010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0年9月24日摘要:本文在党中央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大战略中,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略,通过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农业现代化、农地制度、乡村组织建设等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和发展趋向的现状进行分析,揭示现阶段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和多样形式。关键词:农业现代化;新型集体经济;中国特色一个有近8亿农民的国家在有限的历史时期内要实现农业现代化,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完全超出了人类历史现有的全部经验。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大力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内涵。一 发展中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提出及涵义(一)生产力的发展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造了新的条件。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有了历史上计划经济的教训和市场经济的洗礼,农民的素质对比计划经济时代有了极大提高,农村市场经济得到了全面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有了质的飞跃,社会生产力也有了相当大的提高,生产力的发展为农村集体经济创造了四个条件。第一,机械化水平大大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适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情况的、受到人们欢迎的机械化。第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积累了经验,有了一批具备相当管理能力的干部。第三,多种经营迅速发展,并随之而来成立了各种专业组或专业队,从而使农村的商品经济大大发展起来。第四,集体收入增加而且在整个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了。“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邓小平,1980)。即使全面发展集体经济的条件还没有完全成熟,我们也要去考虑农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按照生产力发展和全球化的需要、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今天的情况去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出了时代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村,关键是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农民增收,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集体经济发展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要求,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也符合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能够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发展集体经济可以改善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可以有效地保障农民共同富裕,发展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要求。(三)国内成功实践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长期以来我国都在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途径,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尽管总体上双层经营中重分轻统,农村集体经济整体发展不理想,全国各地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形势极不平衡,但是,也有一些地方顺应时代发展要求适时转变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坚持发展集体经济并取得丰硕成果的成功实践。这些成功的实践,一方面表明集体经济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形式;另一方面,也为其他地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宝贵历史经验。农村基层的实践中也证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得好的地方,其乡村组织能力就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就搞得好,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也迅速。反之亦然。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尽管农村集体经济整体发展不理想,全国各地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形势极不平衡,但是,也有一些村顺应时代发展要求适时转变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坚持发展集体经济并取得丰硕成果的成功实践。这些成功的典范包括江苏华西村,河南的刘庄与竹林村,浙江的湾底村等。(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背景下提出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涵义。中国农业现代化既不能走计划经济时期传统集体的老路,也不能永远走当前一家一户式经营的现路,更不能走西方国家私有化的道路。本文提出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一种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构建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集体化、集约化的组织形式相匹配,与农民共同富裕的要求相符合,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目标相一致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在经济上,它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统一体;在政治上,它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体;在文化上,它是民族文化与世界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先进文化与大众文化的统一体;在本质上,它是个体力量与整体力量的统一体,是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体。二 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一致性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必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性质、以共同富裕与和谐社会为目标,以集体经济为载体的农业现代化。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在以家庭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改变以往强调农户分散经营、弱化统一经营的现状,解决分散经营与统一经营不协调的矛盾,从而有效实现集体统一经营层面的创新,即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进而达到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农业现代化要求。(一)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题中之义。1.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具体要求。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内容之一,是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坚持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具体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尤其是列宁对农业集体化及农业合作制思想进行过深入探讨;毛泽东对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进行过重要论述;邓小平也论述了农业集体化的思想,并认为“100年,200年还是要走集体化、集约化这条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2.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和根本措施。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对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形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产业基础;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和农业综合效益,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条件;通过发展集体经济推广运用新技术、新知识,培养和造就新型农民,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3.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核心价值观。发展以集体主义为核心价值体系的集体经济,是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条件。发展以集体主义为核心价值体系的集体经济,有利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导全社会在思想道德上共同进步;有利于凝聚人心,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全体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就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一股战无不胜的力量,不断开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事业新局面。(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1.农业产业的现代化需要迫切发展集体经济。(1)从适应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的要求上看。在现有的土地制度基础上探索集体经济下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对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意义重大。(2)从适应降低交易成本的要求来看。集体经济组织能将农民有效的组织起来,以集体的形式进入市场,势必减少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3)从适应信息获取的要求来看。在信息的获取上,农民一直处于不对称位置,在政府提供的软公共产品上,信息“最后一公里”现象难以消失,需要集体经济组织提供。(4)从适应科技服务的要求上看。科技服务基层政府基本无力提供,农民需求难以满足,单个的农业生产者由于市场、信息、资金制约对农业科技吸纳能力低,需要集体经济来予以解决。2.农业环境的现代化需要迫切发展集体经济。农业环境的现代化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够满足农业环境现代化建设的诸多需求:(1)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集体经济。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很难完全承担起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需要村级集体在基础建设方面承担其相应责任。(2)生态环境保护需要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决策所产生的理性发展思路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需要集体经济。(3)乡村秩序重建需要集体经济。村级组织能力的提升,乡村文化体系的建设,乡村秩序的治理等,需要集体经济的发展。(4)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基层政府权威重建需要集体经济。凡是有集体经济的地方,党的形象好,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强,在集体中能有效提高驾驭市场能力、科学种田能力、抵御风险的能力和经营农产品的能力。3.农业主体的现代化迫切需要发展集体经济。农业主体的现代化既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够满足农业主体现代化的诸多需求。(1)价值体系重建需要新型集体经济。一旦集体经济能提供经济支持,在物质利益不再是唯一追求的时候,农民的价值体系将发生重大变化;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有效体现社会主义的温暖,并提高农民作为建设主体的主体自觉性和创造性。(2)增强风险抵御力需要新型集体经济。不仅农村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仍需要集体经济来解决,而且面对市场经济诸多风险,在集体经济体系中农民作为整体的主体力量得到增强,并在增强抵御风险力量的过程中主体现代化的素质也随之提高。(3)农民生活条件的现代化需要新型集体经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民办性、合作性、专业性和开放性等优势,把服务渗透到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能办成许多社区组织、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揽不了、农民单独干不了的事情,农业与农村的现代化归根结底要有农民的现代化,而农民的现代化又需要生活现代化的物质保障。三 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一)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科学内涵。1.按集体经济的组建形式划分。有由农村专业经营大户、专业生产大户或专业技术骨干牵头兴办合作经济组织;有依托龙头企业创办合作经济组织;还有依托基层农技站、基层供销社和粮站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重点围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积极推进股份合作经营;围绕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围绕科技兴农,扶持发展各种专业技术协会。2.按集体经济产权的组织形式与经营方式划分。(1)传统集体经营式。即产权单一、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方式。这种形式是由村民推举本村村民(一般为村干部)担任集体产权的代理人并负责企业或集体资产投资(如利用集体资产投资股票、债券、房地产等领域)的日常事务(有些企业外聘了一些专业经营管理人员),收益归集体所有,由集体负责管理与分配。(2)承包式。就是以集体为单位,利用集体资源承包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耕地、林地、草地、草场、果园、荒滩、荒地、水面、旅游资源、小型水利设施、企业厂房、设备等开展集体经营,独立行使经营权,受益归集体所有。(3)租赁式。即以集体为单位,利用集体资源租赁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耕地、林地、草地、草场、果园、荒滩、荒地、水面、旅游资源、小型水利设施、企业厂房、设备等开展集体经营,独立行使经营权,收益归集体所有。(4)中介服务式。以集体为单位,独立行使经营权,大力发展服务型企业,开展中介服务,依靠提供有偿服务创收,收益归集体所有。如成立合作经济组织,创办各类专业协会,采取“支部+协会+农户”、“龙头企业+集体合作组织+农户”,以及由村集体通过统一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收取服务费等多种形式。(5)社区股份合作式。就是将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在集体资产明晰的基础上,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折股,将股权分为集体股和个人分配股,各占一定的比例并建立相应的公司制治理机构。集体股用于社区内的公益事业;个人分配股用于给社员分红,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6)发包式。就是建立集体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将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草场、果园、荒滩、荒地、水面、旅游资源、小型水利设施、企业厂房、设备等等依法公开发包,由集体收取固定的承包金。(7)业主负责式。就是将政府用于扶持集体经济的资金和政府、集体帮助筹集的发展集体经济资金,由集体认可的个人、企业、单位等“业主”来承贷并自主发展项目,项目的管理和经营完全由“业主”负责,贷款由“业主”归还,集体每年向业主收取事先约定的“管理费”,这是靠集体的名义、享有扶持的权力等无形资产来获取收益的一种实现形式。(8)外租式。即举办新兴租赁业,将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草场、果园、荒滩、荒地、水面、旅游资源、水利设施、企业厂房、设备等依法公开发租,由集体收取固定的租金。(9)参股式。即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资金入股、技术入股、设备入股、土地入股、劳动力入股等参股形式入股或控股,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或与其它社会资本嫁接,兴办新的经济实体,与其他资本走联合发展的道路,在多种混和型经济中占领一席之地。(10)BOT模式。即以水、电、路和厂房等配套的基础设施为资本,与其他投资者合作办企业,获取一定收入,并在合作一定期限后,厂房、设施等归村集体继续经营。(11)税收分成式。即村集体把主要精力放在改善投资环境和为各种类型、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和农业项目的服务上,努力增加村域范围的工商税收,然后通过与财政的税收分成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具体操作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把村当作一级财政看待,实行预决算制度,完成预算税收任务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超过预算任务的,超额部分实行分成;另一种形式是,以上一年税收额为基数,超额部分村与财政按比例分成。这是靠营造环境,协调服务来获取收益的一种间接实现形式。(12)资产置换式。即对暂时不能发挥效益的资产,或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可以通过转制,以拍卖变现的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在将资金投入新的发展项目,以存量换增量。(二)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有效性分析。1.不同的实现形式其有效性程度不同。受实现形式本身内在规定性影响,不同的实现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其有效性程度有大小。比如:一般而言,传统式的产权单一、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实现式与现代的股份制、承包制等形式相比,其有效性会更差,甚至差距很大。当前,应以采用现代公司制治理结构的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为主。2.同一种实现形式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其有效性程度不同。受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历史时期、经济水平、思想文化、组织权威、领导水平等因素影响,同一种实现形式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其有效性不一样,甚至差别非常大。比如,全国绝大多数地区采用传统式的实现形式效果都不好,甚至失败,但是在华西村等地却获得了很大成功。3.不同的环境条件要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的实现形式。如对二、三产业较发达的村集体,可通过集体非农土地、坑塘等要素入股、合作或租赁等形式,兴建特色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写字楼等设施,依托租费和土地使用费增收;对城中村或城边村,村集体可通过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和村庄治理,利用新增土地开发增收或利用境内公路沿线和环城村镇地缘优势,积极兴办商贸、餐饮等集体项目,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对纯农业村,村集体可根据种养业传统优势兴办设施农业和种养业小区,或搞经济林种植增收(冉伟忠等,2007);对效益农业、观光农业优势明显的村,村集体可通过开发生态游、森林游、休闲采摘游、人文游及旅游配套服务业、旅游产品生产等,开辟新的增收渠道,挖掘新资源,从新优势中增收。四 结束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三十年以来,导致集体统一经营的积累薄弱,与农业生产社会化、专业化、商品化、规模化不相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在现阶段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增强集体统一经营的实力,切实做到集体经济的各种实现形式与市场经济充分衔接融合?在公有制基础上的,以科技为支撑、以现代化为依托、以规模经济为目标,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生产力水平,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大命题,是当前农村集体经济摆脱困境的关键。只有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问题,才能根本解决我国农村经济的出路问题。 参考文献:[1]姜法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辨析》,《农业经济》,2007年第10期。[2]高启杰、蔡志强、张海森:《发挥农民组织在保护农民权益中的作用》,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3]蔡昉:《论农村经营形式的选择———着重于社区合作组织的经济学分析》,《经济研究》,1993年第1期。[4]吴祥玉、周学礼:《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浅析》,《农村经济》,1999年第3期。[5]曹霞:《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新的组织形式》,《农业经济》,2002年第11期。[6]郭晓鸣、廖祖君、付娆:《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联动型和合作社一体化三种农业产业化模式的比较———基于制度经济学视角的分析》,《中国农村经济》,2007年第4期。[7]郭红东、蒋文华:《“行业协会+公司+合作社+专业农户”订单模式的启示与启发》,《中国农村经济》,2007年第4期。[8]韩淑明:《山东潍坊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考察》,《中国农村经济》,2007年第8期。作者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