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治堵措施 每月摇号分配2万车辆指标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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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治堵措施 每月摇号分配2万车辆指标

2010-12-23 16:10:01 来源: 千龙网(北京) 跟贴 4750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23日,北京宣布将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并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北京治理交通拥堵措施从明年起实施,将以摇号方式分配车辆指标,平均每月两万个,个人占88%;早晚高峰时段禁止外地车进入五环内。


北京治堵措施要点

千龙网12月23日报道

 王惠: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题是“北京出台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措施”。我想大家都知道,前些日子,为了缓解首都的交通拥堵状况,优化北京的发展环境,方便市民出行,北京市交通委公布北京市关于缓解交通拥堵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以后受到媒体和市民的极大关注,今天为了回应大家的关注,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北京市政府、北京市交通委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到这里,为媒体朋友介绍北京市出台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措施。之后我们还要回应各位关切的问题,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大约一个小时。

王惠:首先介绍一下出席发布会的有关领导,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赵磊,北京市法制办副主任王荣梅,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李少明,现在把时间交给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先生,介绍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措施。

周正宇: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在这里向大家介绍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综合措施的相关内容。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一直将交通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点,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机动车由2005年底258万辆增加到2010年12月的478万辆过程中,较好维持一定水平的交通保障和服务能力。交通基本适应经济发展和出行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圆满完成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交通保障任务。但随着城市化、现代化、机动化进程加快,北京市交通形势日益严峻,一些时段交通拥堵严重,人口高度集聚,机动车增长迅速,公共交通吸引力不够,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与机动车保有量过快增长势头不适应的问题,急需果断采取措施应对和解决,缓解交通拥堵,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方便市民出行。

周正宇:经过三个多月的反复研究,在征求方方面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市政府提出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的工作意见和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方案,并于12月13到19日面对社会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网上共收到意见建议2929件,信函和传真425件,其中94.2%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扶持征求意见的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1022件,表示赞同和提出具体意见占63%。此次我们采取专家提出的相关意见,主要增加了加快教育、行政、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配置,鼓励就近就业,从源头上解决市民出行需求的,将第17条修改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电视等媒体及户外公益广告,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环保知识等方面的宣传,这里面吸收了关于增加户外公益广告的建议。在第19条增加了严格公务车使用管理的内容。第20条修改为:当遭遇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可能引发严重交通拥堵的情况,适时采取交通拥堵路段高峰时段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的措施,之前是“必要时”,这次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把这个进行了细化。第22条增加了优化环路出路口的内容。第23条增加了研究开发机动车电子牌照信息系统,加强智能化的内容。

周正宇:在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方案中,公布方案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做了如下调整,一是适当降低二三类地区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也就是二类地区占道收费由每小时七元降至为每小时六元,三类地区由原方案每小时三元降至为每小时两元。二是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缩小了停车收费计时单位,停车收费计时单位由原来的半小时,现在调整为15分钟,这样可以更好减少市民出行停车位的利用率。三是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给予政策优惠。小区居民车辆凭有效证件停放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标准按照居住区停车标准收费每小时一元,这和夜间停车价格基本一致的。

周正宇: 我们感谢广大市民在方案形成过程中的积极参与理解和支持,并进一步增强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的信心。今天市政府已经以印发42号文件的形式,正式公布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这里首先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

周正宇:一是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借鉴国内外大城市交通发展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标准监制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科技、经济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力度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为做好四个服务,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提供交通保障。

周正宇:二是工作目标,总体目标是确保交通按照顺畅,一,改善交通运行状况,确保中心城特别是核心区交通运行状况不恶化,重点路段交通状况得到改善。方便市民出行,确保为国务、国事活动提供有利的交通保障。第二个目标,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到2015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要达到50%左右,自行车出行比例保持在18%左右,小客车出行比例控制在25%以下。第三个目标,减少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到2015年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高于2010年的水平。第四个目标,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交通安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到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7以下。

周正宇:三是综合措施,共28条,概括起来分为建管限三个方面,建的措施主要内容有认真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严格控制中心城建设总量和增量,加快新城建设,有效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加快教育、行政、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配置,鼓励就近就业,从源头上减少市民出行需求,充分发挥交通引导和服务作用。编制实施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规划,确保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等基础设施用地,将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应该评价纳入审批环节,全面落实配套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全面推进中心城、干道网系统建设。打通一批中心城断头路,建设400公里微循环道路,全面建成北京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市级公路干道网。加快中心城轨道交通建设,编制完成中心城轨道交通线网加密规划。

周正宇:十二五新线开通中心城到80%,并按两至两分半的发车间隔配制车辆。构建共同快速通行网络,以中心城为重点,依托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网,公交专用道,大容量快速公交等线路,通过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地面公交站等级系列建设,新增公交到150公里以上,新建九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五处公交中心站和25出首末站。关于管的措施,停车价格按照区域和场所实行阶梯价格,研究制定重点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方案,择机实施。改善自行车不行活动,倡导绿色出行,建成1000个站点,积极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建成3万个以上出位的换乘停车场。

周正宇:实施疏堵工程,下放部分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市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常规疏堵项目和管理,制定开放使用地下环网的管理办法。建设新一代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包括建立交通发布系统、车载导航等,建设交通拥堵收费管理系统,停车泊位管理系统,加强机动车智能化管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一些违法行为,实施连续处罚,加强对火车、黄标车的管控。允许机场大巴、校车等用公交专用道。加强停车治理和经营管理,加强停车泊位的管理,严格停车经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纳入市区县两级的审核内容,对成绩显著的区县、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大力倡导现代交通理念和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及公益广告,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环保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现代交通意识,引导交通出行方式的转变。

周正宇:关于限的措施,实行小客车保有量增量的调控,缓解小客车的增长较快的势头。十二五期间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并严格公务车使用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社会团体法人和个人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小客车配置指标。继续实施和完善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管理措施,继续实施机动车工作日区域限行措施,适时采取重点路段高峰时段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的措施。对本市客车、长途客车除外,早晚时段禁止在五环路道路行驶,同时还需遵守工作日高端时段区域限行的有关规定。以上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主要内容。

周正宇:根据意见确定的原则和评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今天发布了几项缓解拥堵措施的规定和办法,下面重点介绍相关的内容。

周正宇:一,关于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今天市政府以政府令的方式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首先规定的第一条明确了目的和意义,为了落实本市城市综合规划,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小客车配置指标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标调控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依照本暂行规定到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摇号登记。这里明确,第一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第二市里专门成立一个摇号的管理工作机构。第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就是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指标的到指标调控管理机构来办理登记的手续,这是我们基本的原理。关于个人办理摇号登记的条件,住所地在本市,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摇号登记。这是关于个人的三个基本的条件。关于住所地分成五类人员,(一)本市户籍人员;(二)驻京部队(含武警警察部队)现役军人;(三)在京居住的 港澳台人员和外国;(四)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五)持本市暂住证且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单位办理登记的条件和登记的内容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规定。

周正宇:关于个人二手车交易报废方面的规定,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关于单位办理摇号登记的条件及单位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的指标管理办法,我们在事实细则中给予了明确。指标的查验主要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新车缴纳车辆购置税的,二是二手车在开具销售发票的环节。根据暂行规定第二条,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制比例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改委、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市政府确定2011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辆,平均每月两万多,指标额度中个人占88%,营运小客车占2%,单位占10%。以上是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

周正宇: 与此同时,还发布了两个相关的文件,一个是为了实施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由市政府14个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本市小客车额度指标的申请、审核、取得、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基本的原则是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进行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窗口进行申请。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首先要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其次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最后通过摇号方式通过指标编码。每月8号为指标截至日期,每月26日公开摇号。单位和个人应该自取得指标至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没有办理试为自动放弃。

周正宇:今天市商务委还发布了一个关于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小客车手续”备案工作的通告,考虑到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发布前,有部分购车人已经缴纳定金,并与汽车销售企业签订小客车的销售合同,但是车辆还尚未到货,商务部门制定关于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小客车手续备案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请各汽车销售企业将2010年12月23日( 含23日)前的小客车购车合同、定金收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于2010年12月24日18使前报送企业所在区县商务委备案,经审核确认后凭确认证明办理相关手续。这一条我们集中是针对考虑到订车的这部分人群。

周正宇:四,关于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方案。市发改委今天公布了这个方案,进一步调整了停车收费标准,一类地区为二环路含以及CBD商业区、燕沙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二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三是地区为五环路以外的区域。露天停车、停车楼库价格实行阶梯价,居住区及夜间价格原则保持不变。一类地区占路和露天停车标准为每小时十元和每小时八元,地下停车收费标准为每小时6元,二类地区站道和露天停车收费分别为每小时6元和每小时5元,地下每小时5元。考虑到这四个方案实施的区域为全市范围,涉及到相关的准备工作,这个调整方案今天发布。2011年4月1日期正式实施。

周正宇: 五,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今天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此规定自2011年1月1日期,通告中规定,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行驶的,需办理进京通行证,只有进京通行证的,工作日7—9时,17—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17时也要按照北京市高峰限行措施,即限行的尾号和区域与本市车辆相同。

周正宇:以上就是今天发布的主要内容。此次出台的管理交通拥堵措施,对小客车数量的过快增长有所控制,但是明年机动车总量还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缓解北京的交通拥堵将是长期的过程。道路畅通关系到在北京工作、生活的每一个人切身的利益,交通拥堵是政府和市民都不愿意看到的,此次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措施,就是为了公共交通秩序,保障决绝大多数交通参与者享受到安全顺畅的环境而出台的公共管理措施。交通安全顺畅人人受益,缓解交通拥堵人人有责,生活在北京的每一个人,不仅是这座城市资源和现代化生活的分享者,更是这座城市的主人翁,良好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营造。希望广大市民与政府一起,从我做起,共同面对,共商良策,共同努力,共创未来,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此次治堵综合措施的数量调控方案是北京的一个新的管理措施,涉及到很多的个人、家庭和单位,尽管在制定管理措施时我们尽最大的努力给予假设和考虑,但是难免有意外的情况,我们会尽最大的可能妥善管理,随着工作不断深入,必要时也会对一些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各位。

王惠:谢谢周秘书长。现在把时间交给各位记者朋友,请记者朋友提问之前,先报一下媒体。

北京电视台记者:今天的疏堵措施有一项是对小客车总量的控制,这个能不能起到一定的效果?

李少明:造成交通拥堵应该是多方面的原因,这次政府出台的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系列措施,我认为对于改善北京的交通状况肯定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措施的实施需要一定的过程,难以在短期内明显改善北京的交通拥堵状况,但是可以放缓交通拥堵加剧的速度。因此交管部门将严格执行市政府的缓解拥堵的相关措施,全力维护好北京的交通秩序。

香港文汇报记者:发改委赵主任,请问在对公众征求意见之后,停车收费有没有什么变化?我知道北京市停车收费有一段时间也有改变,前一些也有高价收费的规定,不知道停车收费的改变对北京市拥堵有没有什么改变?

赵磊:征求意见之后,得到了各界的积极相应,经过一周的征求意见,我们一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信函传真,包括网上提交一共1022件,涉及3000多条意见和建议,作为价格主管部门也会同市政府其他部门一块儿对3000多条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梳理。经过研究,我们对原来征求意见方案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修改,主要是五个方面的完善。主要对三项不变,一个是小区停车收费,二是夜间停车收费,三是驻车换乘停车收费,这次不做调整。第二个完善,降低了两类区域的收费价格,一类是二类区域,一类是三类区域。二类区域占道停车的收费由原来每小时征求意见是7元,现在调整完是6元。二类区域由原来的3元调整到现在的2元。第三个完善是对小区居民在小区周边的道路停车,也做了相应的优惠。按比照小区停车的标准来进行。第四个完善,考虑到就医的患者到医院就医的需求,我们也给予就医患者的停车需要,这方面不做调整。第五个完善,就是我们缩短的停车收费的计时单位,原来是半个小时是作为计时收费单位,现在从半个小时缩短到15分钟,通过这些措施来提高老百姓办事的效率,老百姓少交一点停车费,主要是五个方面的修改。

新华社记者:关于百姓买车的问题,普通人关心目前已经买了车或者已经订车还没有上牌,周秘书长已经做了一些介绍,交管局的领导能不能就这个事情再说一下?

周正宇: 这次出台措施我们考虑到市场现在的情况,考虑到购车的购车情况,包括今天以前都执行老办法,已经拿到发票的,因为规定是从明天正式来实行,再买新车就要拿到指标。已经开了发票,在23日之前,还可以继续按正常的手续来办理。第二个,我们也进行了一定的市场摸底调查,车源比较紧张,有相当一批购车人和销售商签了购车合同,就是你选了车型、颜色,但是车还没有到,也交了订金,也应该有订金的发票,如果你有这样比较正规的手续,订车的手续,现在有一个登记备案,就是为了还没有拿到正式发票的,截止到明天下午6点,这个不需要个人来,我们面向的是销售企业,今天下午市商务委已经开始在布置这项工作,与我们的发布会是同步的。由这些销售企业到你属地的区的商务系统的办理窗口递交。就是根据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小车车数量规定实施细则,为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北京市各汽车销售企业将2010年12月23日(含23日)前的小客车购车合同、定金收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与12月24日下午6时前报送企业所在的区县商务委员会备案,经审核确认后凭确认证明办理相关手续。什么时候车到货了,你有这个备案就可以办理手续。这里还有一个规定,各汽车销售企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北京日报记者:本市为什么在此时密集出行这些缓堵措施,是否是长期酝酿策划的结果?

刘小明:这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大城市的交通拥堵,特别是特大城市的交通拥堵,是每个城市都会遇到,而且发达国家的城市依然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我们确确实实遇到交通拥堵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我们回顾一下,80年代、90年代乃至现在我们碰到的问题,其实每一个阶段都有不同的拥堵特点,对交通拥堵工作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高度重视,不用说太过去的,就说2005年,大家注意到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交通发展纲要,就是着力要构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北京交通体系,在十一五期间,大家特别关注十一五期间几个数字可以说明政府的重视,一个是十一五投入2500个亿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这里有51%是用于公共交通的发展。

刘小明:大家看轨道交通运行的里程在十一五期间将会增加222公里,今年还有108公里马上要开通,这样到年底从十五末114公里的轨道交通增长到今年336公里的轨道交通,同时在这期间路网的承载能力也有很大的增加,初步分析增加了14.3%,在这样的情况下,07年开始,大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经过这几年的发展以后,从05年的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由29.8%增加到目前的40.1%,增加10.3个百分点,这也是大家要关注到的数字。还有两个数字要特别关注,我们这些投入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我们承载了这个期间220万辆机动车的增长,我们承载了260多万人口增加的交通出行。这220万举一个形象的例子,如果跟日本的东京都从200万到400万,这200万增长的时间用了22年,我们220万用了五年的时间,可见在实际的交通发展过程里,市委、市政府给予充分的重视。这次大家也关注到,为了更好实施北京的交通发展,我们结合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我们和规划部门、法该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在今年年初开始,就不断地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前一段时间大家关注的中国工程院和北京市政府还举办一个院士行的活动,就在于更多的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得交通发展能走上一个健康可持续的道路。

刘小明:从这个措施来说,一直酝酿,一直不断出现新的政策,不断再出现一些新的政策,也就是王岐山市长当市长的时候,我们交通要经过拥堵缓解再拥堵再缓解的过程,处于特殊的发展阶段,也就是机动车发展太快了。大家注意一下,09年机动车增加了51.5万辆,香港一共多少机动车?58万辆。今天有凤凰卫视的记者,香港一共58万辆机动车,去年我们就增加这个数量。今年增加多少,从现在要增加75万以上,哪一个大城市能够承受这么多短时间的快速增长,所以这次出台的措施第一是综合的措施,建管限,秘书长已经做了介绍,很重要的当务之急就是如何遏制交通拥堵恶化的情况,使城市运行得以保障,所以这次交通出台是形势是必要的。这次在征集的意见里有95%的老百姓是支持我们出台的政策,这些缓解交通拥堵。

人民日报记者:今天出台对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措施,是对公众行为的限制,这个法律依据在什么地方?

王荣梅:首先合理规划城市的道路交通发展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通过调控小汽车增长的数量,和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实施交通规划交通组织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其次,在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也已经明确到2020年北京市机动车的数量是达到500万辆的交通发展指标,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该是进行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依据,因此,制定这个暂行规定,对小客车增长数量进行调控,加强道路交通环境的综合整治,是为了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同时也应该是政府的职责所在。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其实很多民众在谈到摇号政策的时候都比较关注就是如何做到过程的透明以及有一些民众担心会不会出现号贩子加大他们买车的负担,如何避免在摇号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呢?

刘小明:摇号过程是公开透明的,也是对获得有效参与有效资格的每一个人都是机会均等。在这个过程里,首先设置计算机的系统和计算机摇号的准则是经过专家充分的评审,我们确定的单位也好,个人也好,申请的标准是向社会公开的,符号摇号的人员申请以后,是不是符合准则,社会可以来举报,如果不对,举报自然取消,可以看细则,凡是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三年的资格,三年不允许再申请,就是要求你本人要有信用,单位也要有信用。同时也说了整个摇号的办法、规则是经过专家评审确定的,这个准则也是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因为现在很多摇号社会上都是接受的,是建立在公正的规则基础之上。第三操作的过程中公开透明的,大家可以去看。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过不同的媒体对社会公开。而且这个摇号的过程,是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经过摇号之后,马上把摇号的结果放置在网上,大家可以查询,而且这个过程还有一个监督的机制就是举报的机制。这个过程我相信会严格、科学、公正、透明。

中央电视台记者:大家都在讨论治堵的措施,现在交通拥堵有没有量化的指标,是不是给民众一个愿景,在哪一年能达到这个指标?

刘小明:对交通拥堵要有一个科学客观的评价,现在从2005年开始,我们就通过浮动车的办法对实际路矿、运行的速度,车辆的密度进行有效的监督,评估不同类型道路上的实际的运行情况,所以大家刚才可以注意到秘书长在介绍情况的时候在讲到我们应对这几年交通拥堵工作的时候,说一段时间没有恶化,有一段时间有恶化的趋势,这些都是通过客观的数据分析来得到的。我们现在有一个拥堵指数,拥堵指数目前北京的拥堵指数基本上是在6.5到7这个期间。大家可能还记得,今年9月17日,那天的大拥堵基本上接近10,也就是说是最高的拥堵状况。这次发布的综合措施,当然这个综合措施是要逐步出台。这个综合措施可以归结起来,我们做了什么工作,一个是要着力提高交通设施的承载能力,所以刚才说的建,着力打造公交城市,也就是要优化我的公共交通系统,发展公共交通,让交通快起来,方便起来,让民众更多选择公交。

刘小明:第三个着力是着力提高我们智能交通系统的服务水平,我们科学管理要有智能交通系统的支持,另外要着力提高我们现代交通的文明水平,这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无论是司机、自行车还是行人,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现代交通的意识。还有着力调控机动车有序的增长和无节制的使用。另外就是着力提高交通的服务水平和管理的能力。从整个措施来说,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这六个方面达到什么效果,一方面,要确保中心城交通系统不进一步的恶化,经过一段时间改善之后能有所缓解。另外一个方面,要确保作为首都来说,做好四个服务,保证国务、国事活动正常开展,这里有很多工作安排,从大的方面,还有治本的措施,要着力进一步疏解中心城的功能和规模,所以在规划上有相应的规定。

周正宇:我想提供两个对比情况,一个是在上个世纪大概二三世纪,从新的世纪开始有十年多,现在是汽车时代,作为一个大城市,这两个区别在哪里,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看到家电下乡有很多政策,这都是小问题,汽车进入家庭,可以看到第一对土地是巨大的需求,停车,就是你的居住地必须要有一个车位,现在居住要有车位,你的目的地、出行地要有车位,你出行行驶需要道路,就是对土地巨大的需求。再一个出行的使用,在出行的使用上,我们小客车出行,你每天上班的时候,你出行的时间,出行的目的地、路线都是你自己选择的,你也不用告诉别人,或者要特殊申请。

周正宇:另一方面,别人的出行他的选择你也不知道。就在这样一个运行的系统里,我们看到当出行非常集中的时候,就会出现拥堵,你任何一次加入都是对后面行驶汽车的影响。反过来前面的汽车也影响了你,所以拥堵就是这样出现的。再一个,小汽车出行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高峰出行,全世界都存在,再一个很明显的节假日高峰出行,城市公众活动类似像游香山等等,这是世界的共性,所以全世界都对小汽车实行严格的有法规的规定。在购买阶段,各种措施,对机动车上牌有牌照的管理,对驾驶员有驾照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要深刻来面对我们现在汽车进入家庭的时代。现在实际上在全国大城市都已经显现出来,因为对中国这样13亿人口的大国,城市人口的加剧,这是第一点。

 

周正宇:第二,再做一个背景,我手里有两张表,一张是98年以来,北京市空气质量指数,从1998年市政府提出两大治理目标,一个是大气环境质量,一个是交通拥堵,98年好天是27.4%,到09年78.1%,这个曲线是连续的增长,没有任何反复,就是说明我们在大气环境治理上首先从源头治理,搬迁污染企业,煤改气,煤改电,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不断提高,所以治理的效果非常好,应该说得到了社会的公认。关于交通的治理,刚才刘主任也说了,这12年,98年是在110万多辆现在增加到479.1万辆,增加4.4倍,我们交通拥堵是在高增长下,成绩在这个增长之下,问题是在这个增长之下。刚才你提到关于衡量交通的指标,交通委有交通拥堵指数变化,绿色是代表畅通指数是0—10,这个曲线从07到10年12月,这个曲线是变化的,我们采取这么多措施,但是还不能像大气污染那样,这就和源头的高速增长有很大关系。看看这个曲线,最低点是哪是08年,是北京奥运会,交通管制,单双号。后来又实行了每天控制两个尾号,所以07年总的水平在这个表上最高,08年奥运会最低,然后逐步上来,现在又要恢复到以前的水平。所以我想表达的市政府和广大市民应该也有信心,只要我们大家共同的付出努力,工商良策,共同努力,共创北京交通的未来。谢谢。

王惠: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的关注,再见。

第二页:北京市政府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意见(全文)

第三页: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

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

京政发[2010]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首都交通工作,在机动车由2005年底约258万辆迅速增加到2010年11月底约469万辆的过程中,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较好地维持了一定水平的交通保障和服务能力,基本适应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市民出行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并圆满完成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有关交通保障任务。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机动化进程加快,首都城市交通承载过大,中心城交通在一些时段和区域拥堵较为严重。现阶段交通拥堵是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反映,但也存在中心城功能和人口高度集聚、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度增长和高强度使用、公共交通吸引力不足、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与机动车保有量过快增长势头不相适应等问题,亟须采取综合措施应对和解决可能愈演愈烈的交通拥堵。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借鉴国内外大城市交通发展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科技、经济、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加强机动车总量调控并引导合理使用,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为做好“四个服务”,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提供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确保交通安全顺畅。

(一)改善交通运行状况。确保中心城特别是核心区交通运行状况不恶化,重点路段交通状况得到改善,方便市民出行;确保为国务国事活动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到2015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50%左右,自行车出行比例保持在18%左右,小客车出行比例控制在25%以下。

(三)减少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到2015年,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高于2010年水平。

(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交通安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到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7以下。

三、综合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

1.进一步优化调整城市功能布局。

认真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 2020年)》,严格控制中心城建设总量增量,加快新城建设,有效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加快教育、行政、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配置,鼓励就近就业,从源头上减少交通出行需求。

2.充分发挥交通引导和服务作用。

编制实施《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规划》,确保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将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审批环节,与环境影响评价具有同等作用,实现城市与交通协调发展。

3.全面落实配套交通基础设施规划。

建立开发项目与配套代建道路、公交场站、人行过街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接管、同步投入使用制度。对已由开发项目业主代征代建的道路、公交场站和人行过街设施等进行清理移交。按差别化原则修订实施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

(二)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载能力。

4.全面推进中心城干道路网系统建设。

2012年底前,建成广渠路二期、西外大街西延二期等5条共37.3公里城市快速路,基本实现中心城城市快速路网规划。改造完善建国门桥立交、万泉河桥立交等7个快速路网节点。规划建设核心区南北地下快速通道,加快建设西二环、东二环、台基厂大街、西山隧道等地下快速通道工程。开工建设中心城内新街口北大街、手帕口铁路道口平交改为立交等干道网瓶颈点段及万寿路南延、柳村路、化工路等道路200余公里,进一步完善城市干道网。建设完成一批人行过街设施。

5.加快建设中心城道路微循环系统。

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积极性,对中心城次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建设,市级给予项目总投资(含征地拆迁费用)30%的资金补助。建设400公里微循环道路,打通一批中心城的断头路,实现一批次干路、支路,畅通道路微循环系统。2012年底前重点建设中心城内雅宝路、动物园北路、香饵胡同西段、革新南路、东教场胡同、冰窖口胡同、煤市街、建国里一街、秀水河胡同、三丰胡同等道路200公里。

6.建设中心城5万个以上公共停车位。

加快建设已规划的公共停车场,将四环路以内的公共停车设施纳入交通基础设施范畴,加大投入,实行特许经营。开工建设解放军总医院、同仁医院和北京医院、人民医院等医院停车楼(库)。

7.因地制宜建设20万个以上基本停车位。

由区县政府负责,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增加停车设施,因地制宜建设简易式、机械式停车库。全面排查清退私自改作他用的停车场(库),并利用体育文化设施、绿地等建设地下停车场,增加基本停车位供给,缓解停车难。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

8.全面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市级干道公路网。

2015年底前,新建改扩建478公里高速公路。重点建设京新高速公路、京昆高速公路、京台高速公路、京秦高速公路和京密高速公路等。同时,由产权单位负责,同步建设、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和科技设备。国道全面实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加快支持新城和沟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公路建设,加快重点镇与高速公路联络线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络。

(三)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鼓励公交出行。

9.加快中心城轨道交通建设。

编制完成中心城轨道交通线网加密规划。完善市区联动和一条线路一个指挥部的工作机制,调整建设时序,以超常规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规划实施。2011年力争实现2条新线分段开通。“十二五”期间新开通的轨道交通线路中心城占80%,并按2至2.5分钟发车间隔配备车辆。

10.改造既有轨道交通线路安全运营服务设施。

实施1号线、5号线、八通线、13号线的信号、供电、车辆段等改造工程,提高设备设施的可靠程度和能力。1号线、2号线、八通线、13号线加装安全门,更新1号线114辆电动客车,对1号线186辆旧车进行加装空调改造,提高安全服务水平。地铁1号线列车编组由6节扩大至7节,运能提高16%。增购354辆列车,实现2号线、4号线、5号线、10号线一期高峰发车间隔2分钟,高峰时段运力分别提高12.5%、50%、25%、50%。

11.构建公交快速通勤网络。

以中心城为重点,依托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网、公交专用道、大容量快速公交和常规地面公交线路,完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地面公交的中心站和首末站三级换乘体系,构建公交快速通勤网络。2011年底前,建成阜石路大容量快速公交,完善朝阳路、安立路大容量快速公交线路的道路设施条件,实现与其他车辆的物理隔离;加快建设广渠路大容量快速公交线路。重点在三环路等快速路、主干道及拥堵路段增加施划、建设公交专用道;在公交港湾或公交线路集中的站点,根据实际需要施划公交专用道,方便公共电汽车进出站。新增公交专用道150公里以上,提高地面公交运送速度,支持公交快速通勤网络建设。

12.进一步优化调整地面公交线网。

在进出中心城高峰客流集中的道路和长安街、三环路等主要道路上,合理调配公交低峰运力,减少低峰运营车次,提高道路、车辆的使用效率。增设小区延伸线路和区域“袖珍线路”,完善与轨道交通、公交干线的衔接,方便出行。随着轨道交通线网的逐步完善和综合客运交通枢纽的投入使用,进一步优化市郊地面公交线网,分期分批将9字头地面公交线路在三环路或四环路外实现与轨道交通线路、城区地面公交线路的有效衔接。新增新能源公共电汽车2100辆。

13.加快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和公交场站建设。

建成四惠、宋家庄、苹果园、北苑北、望京等9个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建成后沙峪、温泉、北七家等5处公交中心站,西红门、天宫院等25个首末站,2处保养场和2处充电站;永久地面公交场站建设力争实现70%以上。对线路多、客流量大的区域公交专用换乘设施进行改造,2011年实施公主坟、六里桥北里、大北窑、新发地桥北等4个区域换乘设施和40处公交港湾改造。

(四)改善自行车、步行交通系统和驻车换乘条件,倡导绿色出行。

14.建成1000个站点、5万辆以上规模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

启动地铁4号线、5号线和八通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试点,先期在200余个站点投入1万辆左右自行车,方便短途出行和公交接驳。在北京商务中心区等重点地区、重点大街和文保区建设一批步行、自行车示范区。在新开通的轨道交通线路、地面公交骨干线路的主要站点和枢纽站增设自行车停车设施。2012年底前,在6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西郊线等轨道交通线路沿线站点规划建设自行车停车场。

15.积极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和鼓励单位开行班车。

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逐步缓解早晚高峰时段中小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鼓励单位开行班车,规范合乘,减少上下班小客车出行。

16.建成3万个以上车位的驻车换乘停车场。

政府投资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实行低收费政策。随轨道交通新线同步规划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在既有轨道交通线路的四环路以外站点逐步增加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

17.大力倡导现代交通理念和开展文明交通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及户外公益广告,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环保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现代交通意识,引导交通消费方式的转变。将交通文明作为文明市民的重要指标,开展交通文明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农村活动,号召市民文明行车、乘车、停车、行路;深入开展排队日、让座日、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窗口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公交周”、“无车日”、“少开车”等活动,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18.倡导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实行弹性工作制。

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等现代化手段,提高效率,减少交通出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错峰出行。

(五)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引导合理使用。

19.实行小客车保有量增量调控,缓解机动车过快增长势头。

机关单位公务用车配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十二五”期间,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并严格公务车使用管理。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使”字头号牌小客车按有关规定执行。

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社会团体法人和个人,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小客车配置指标。具体规定另行发布。

20.继续实施和完善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继续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和黄标车限行规定。遇有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可能引发严重交通拥堵情况,适时采取重点交通拥堵路段高峰时段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

非本市客车(长途客运、省际旅游客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除外)早晚高峰时段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同时还须遵守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相关规定。

21.机动车拥有者合理承担使用成本,削减中心城交通流量。

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和差别化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三环路以内及其以外的重点区域为一类地区,五环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为二类地区,五环路以外区域为三类地区,路侧停车、路外露天停车、停车楼(库)停车价格实行阶梯价格,居住区及夜间停车收费价格原则保持不变。研究制定重点拥堵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方案,择机实施。

(六)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现代交通管理和运输服务水平。

22.继续实施疏堵工程,提高既有道路通行能力。

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审批办法,下放部分审批权限,通过缓解交通拥堵会商机制,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快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依托缓解交通拥堵会商机制审定交通疏堵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改造完善规划红线范围内既有道路设施,提高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市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优化平交路口、环路出入口、建设公交港湾等常规疏堵项目和区域交通组织渠化优化、交通信号优化、增设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和安全防护设施等管理项目。制定地下环廊开放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配套设施,加快实现中关村西区、金融街、奥林匹克公园地下环廊交通功能,建设北京商务中心区、丽泽商务区地下环廊。

23.建设新一代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以全面提高对路网运行的调控和快速反应能力为目标,建设新一代智能交通运行协调指挥和管理系统。建立一批智能交通运营服务管理系统,包括:建设交通拥堵收费管理系统和停车泊位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系统,逐步提高预约叫车比例;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系统,为交通出行提供动态信息服务。“十二五”期间,车载导航、移动信息终端数量达到150万台,服务和引导出行。研究开发机动车电子牌照信息系统,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科技设备建设经费,统一由市财政负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科技设备日常维护、运行的实际需求,科学核定管理维护费用,并根据数量、规模按比例逐年增加交通设施和科技系统维护费用。新建、改建道路,交通设施和科技设备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24.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优化重点区域交通组织。对中关村、金融街、北京商务中心区等地区、交通枢纽以及重大交通节点、堵点,开展区域性综合交通系统优化。按照单向行驶、单侧停车的原则,组织单行交通,逐步完善中心城道路微循环系统交通组织。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排查现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等级,确保交通安全。2011年底前,完成中心城5240套交通标志、600公里交通标线、924公里交通隔离护栏增设任务;建设1700处信号灯,并全部配建违法监测设备。加强对货车、黄标车、危化车、非本市车辆等重点对象的管控,进一步加大对占用公交专用道及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的车辆、进入限行区域行驶的大货车及违反限行规定进入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行驶的非本市车辆等,实施连续处罚。允许机场大巴、校车、班车通行公交专用道;新建400处公交信号优先系统,提高公交车辆运行效率;在公交车辆上新增1000套自动监测设备,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

25.加强停车秩序和经营管理。

修订完善停车管理法规规章。加强停车泊位管理,整治停车秩序,加大对违法占道停车处罚力度。改革现行占道停车经营模式,严格停车经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推广使用停车电子收费系统,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建设具备停车诱导、违法监测、智能收费等多种功能的停车智能管理系统。制定中心城内停车场资源共享办法,支持和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错时停车。

26.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应急管理。

发布道路交通拥堵指数,动态发布交通运输信息和交通预警、预报信息,提高交通信息服务水平。把交通拥堵纳入应急处突范畴,制定城市交通严重拥堵应急预案。根据拥堵程度,划分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分级启动上勤方案和疏堵措施。在出现大范围拥堵情况下,由市应急委统一协调指挥。

27.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体制,落实责任。

建立完善缓解交通拥堵工作会商协调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进小组下设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按照谁审批、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立项、征地拆迁、建设等4个阶段分别由相应的职能部门作为第一责任单位牵头推进。轨道交通、城市干道、综合交通枢纽、公交场站、大型公共停车设施、高速公路和县道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由市级投资建设,区县政府为征地拆迁责任主体。城市次干路、支路,农村乡道、村道,老旧小区及胡同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由区县政府投资建设,市级给予资金补助。改革停车管理体制,强化区县政府负责属地停车管理的责任。2011年,将顺义区、大兴区、怀柔区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划归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垂直管理,其他远郊区县根据实际,逐步统一。针对警力不足问题,增加交通民警编制。同时,根据实际,各区县政府可按照交通民警与协管员1 2的比例招聘交通协管员,并加强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辅助管理、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作用。

28.将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纳入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

按照“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分年度制定实施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将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纳入市、区县两级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区县、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 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 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 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九条 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第十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第三章 指标取得和使用

第十三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第十四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本市购置税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第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比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细则的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未按本细则要求履行查验职责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使用指标的行为、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指标管理机构、各审核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条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一)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营运小客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租赁客运”、“教练”的小客车。

(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驾驶小客车资格的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 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的,不适用本细则。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标管理机构自2011年1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监察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本文来源:千龙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