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卫任新疆副主席 不再担任北京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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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卫任新疆副主席 不再担任北京市副市长

2010-12-23 15:36:50 来源: 天山网(乌鲁木齐) 跟贴 86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黄卫为自治区副主席。黄卫此前任北京副市长。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决定,任命黄卫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全媒体记者 史纪伸 摄

黄卫(图右)被任命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全媒体记者 史纪伸 摄

新疆天山网12月23日报道 2010年12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黄卫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

黄卫简历:(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黄卫,男,汉族,1961年4月生,江苏通州人,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0月参加工作,东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系公路与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东南大学博士生导师,道路桥梁及交通工程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77.10——1978.09,江苏省南通县石港公社齐心小学代课教师;

1978.09——1982.08,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土木工程系道路工程专业学习;

1982.08——1983.09,解放军工程兵学院教员;

1983.09——1986.01,南京工学院土木工程系道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获工学硕士学位;

1986.01——1988.06,南京工学院土木工程系道路教研室助教、讲师,党支部副书记;

1988.06——1990.10,东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系教研室主任、讲师;

1990.10——1995.01,东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系副教授、教授(其间:1991.09—1994.10东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系公路与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1995.05获博士学位;1993.05—1994.02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1994.12破格晋升教授);

1995.01——1996.05,东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系副主任(1996.04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是当时东南大学最年轻的博士生导师之一);

1996.05——1998.05,东南大学交通学院院长;

1998.05——1999.06,东南大学副校长;

1999.06——2000.04,东南大学常务副校长、党委常委(2000.0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2000.04——2001.08,东南大学交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副校级);

2001.08——2003.02,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3.02——2003.08,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3.08——2008.03,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07.12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2008.03——2008.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08.10——2008.11,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1];

2008.11——2010.12,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0.12——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卫同志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