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商业门店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9:05:10

周口市商业门店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为贯彻国家消防工作方针和政策,合理治理商业门店,预防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特制订此标准。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

2、不与其它场所共用疏散通道,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严禁锁闭、占用、堵塞安全出口。

3、门店内部通道上不得堆放货物,其净宽度不得低于2.2米

4、减少门店内货物存放量门,用于仓储的面积不得超过门店建筑面积的27%。

5、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在生产、储存、经营可燃物品的门店内使用明火做饭。

6、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物体上,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线路正下方不得堆放货物。

7、沿街门店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或留人住宿,确需住人的,应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采取防火分隔,设置疏散出口,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

8、建筑物中的吊顶、墙面的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9、配置不少于2具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完好有效。

10、业主、员工参加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常识。门店入口处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公示承诺内容。

周口市沿街门店消防安全治理标准对照表

 

序号

整治标准

容易的存在问题

治理对策

1

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

门店未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

责令门店建立消防安全制度,确认门店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

2

不与其它场所共用疏散通道,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严禁锁闭、占用、堵塞安全出口。

门店与其它场所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

门店的疏散通道单独设置,并用实体墙隔开。保持安全出口畅通。

3

门店内部通道上不得堆放货物,其净宽度不得低于2.2米

通道上堆放货物,占用疏散宽度。

立即清理通道上货物,确保疏散净宽度不低于2.2米

4

减少门店内货物存放量,用于仓储的面积不得超过门店建筑面积的27%。

门店内存放大量货物,堆放混乱。

立即责令清理仓储货物,减少存量。

5

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在生产、储存、经营可燃物品的门店内使用明火做饭。

门店内使用煤炉、液化气、天然气生火做饭。

责令停止使用明火。

6

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物体上,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线路正下方不得堆放货物。

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气设备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使用大功率电器,线路下堆放货物。

责令限期对电气线路穿金属管或阻燃PVC管保护,设备不安装在可燃物体上,不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熨斗、电炉、电磁炉等)。

7

沿街商铺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或留人住宿,确需住人的,应采取防火分隔,设置疏散出口,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

门店内违规留宿人员。

凡门店铺留宿人员超过2人的,必须立即清理留宿人员。

8

建筑物中的吊顶、墙面的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吊顶、墙面装修材料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责令限期更换或拆除可燃、易燃材料。

9

配置不少于2具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完好有效。

不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损坏、压力不足。

责令限期配备、更换、维修灭火器材。

10

业主、员工参加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常识。门店入口处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公示承诺内容。

业主、员工未培训,不张贴承诺书或承诺书内容不具体

派出所对业主、员工进行消防常识培训,责令张贴承诺书或完善承诺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