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制度离不开忠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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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制度离不开忠诚的人

(2010-11-24)

FIELDSET {BORDER-BOTTOM: #990000 1px solid; BORDER-LEFT: #990000 1px solid; WIDTH: 306px; BORDER-TOP: #990000 1px solid; BORDER-RIGHT: #990000 1px solid; align: center}LEGEND {FONT-FAMILY: Arial,"宋体"; COLOR: #990000; FONT-SIZE: 12px; FONT-WEIGHT: bold}     两个政府机构相继发生公务员欺诈案件,成为日前国会辩论的焦点。虽然欺诈案不涉及公务员贪污,无损新加坡公共服务体系的清廉形象,但案件显然还是让人对政府机构的制度运作产生疑虑,尤其是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前副司长辜声伟,从2008年1月至今年3月,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里,神不知鬼不觉地刮走1218万元公款,几近暴露了监管上存在的严重疏漏。

  财政部长尚达曼在国会答询时强调,欺诈案并不代表公共服务部门存在制度上的缺失,而是人为疏失所致。他说,出事的土管局及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因为内部审计出现漏洞,上司没有适当监督下属,才造成后者有机可乘。换句话说,制度本身没有问题,人的因素才是问题。

  “制度”与“人”的关系,在管理学上是个重要的议题。新加坡公共部门的制度设计,一个假设前提在于相信“人性本恶”——缺乏制度上的监督制衡,身处其中的人就容易滥用手中的权力。因此,公共部门的作业流程一般都设置诸多监督控制,尽可能压缩个人使用权力的主观性和随意性空间。决策依据,尤其是属于日常性质的事务,尽量文字化、规章化,使得决策过程公开透明,防止人们上下其手。

  这套基于“性本恶”的典章制度,其绩效应该说是有目共睹。新加坡成功的因素固然很多,但政府官员的清廉甚为关键。本地公共部门的廉洁度在国际排名上一直名列前茅。总部设在德国柏林的国际透明度组织,今年发表的“贪污印象指数”,给新加坡打了9.3分(满分为10),与丹麦和新西兰同列第一位,比去年上升了两个位次,并且也是排在前十名的唯一亚洲经济体。

  土地管理局和知识产权局的欺诈案并非官员滥权贪污,因而不能用来否定现有制度的失败。针对加强把关的要求,尚达曼和律政部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皆异口同声地表示,严加把关必须同营运效率取得平衡,更多的把关工作不一定能及时发现欺诈行为,却肯定要拖慢公务员的工作进度。尚穆根也正确地指出,无论是公共部门或私营企业,没有一个完美的制度能杜绝欺骗行为。

  可是,“人为疏失”是否就完全与制度无关,则有待进一步的审视。制度的存在是为了规范人的行为,人则根据制度的设计办事,两者互为影响。脱离制度来孤立地把问题归咎给人,并无法说明事实的全貌。两个政府机构欺诈案的发生,其实正是新加坡公共制度“成功”所衍生的问题。由于制度的制衡设计成效显著,会让制度里的人产生麻痹,在日常化的规律中失掉警觉。辜声伟的上司监管不周,使得他能长期瞒天过海,正说明了这个现象。

  更值得探究之处在于,由于制度在设计时对人采取不信任的态度,人久处其中,会逐渐失去主动判断的能力,完全信赖制度的效能。良好的制度离不开忠诚的人,这里的忠诚不只是不作恶的道德操守,而是指尽忠职守、敬业乐业的精神。若辜声伟的上司能兢兢业业,时不时履行监管责任,本于制度原有的优良制衡设计,应该可以及时地发现异状,亡羊补牢。吊诡的是,正因为制度不相信人,人最后也失去了自信。

  但这里并非是要颠覆既有的制度假设,“人性本恶”有着厚实的历史经验教训,制度上的制衡把关绝对有其必要性。真正的困难或许在处于制度里的人,如何摆脱规律化制度生活所带来的麻痹,以及如何在“不被相信”的氛围里,依然可以“为人谋而忠”,发挥主观能动性,时时改善进步。怎么培养公务员的这种工作精神,恐怕才是新加坡公共服务部门长期且艰巨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