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愈演愈烈挑战道德底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6:14:55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1日15:23  新华网
近来,香港娱乐明星陈冠希与一些女明星、女模特等人的私生活不雅照片陆续在互联网上曝光,前后约有上千张。这起“艳照门”事件轰动了大陆和港澳台地区。一时间,对照片真实性的质疑、事件幕后黑手的猜测等真假难辨的信息在网上铺天盖地,形成社会热点。
许多人突然意识到,个人看似不重要的信息,经过网络社会的放大传播后,可能变得非常重要。
“艳照门事件说明,互联网已经开始挑战传统社会的道德底线。在香港这样一个法制相对比较健全的社会,依然对付不了网络这把‘双刃剑’。”中国民间黑客组织“中国鹰派联盟”负责人万涛说。
“网络的力量是无穷的。网络最大的作用就是让平民参与,体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网络为平民暴力创造了一切的可能。”万涛强调。
有关专家指出,“网络暴力”已经开始挑战传统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底线,亟须运用法律、文化和道德手段给予制止。
“网络暴力”愈演愈烈
自“虐猫事件”后,“网络暴力”现象愈演愈烈,“铜须门”“史上最毒后妈”“姜岩事件”“很黄很暴力事件”接踵而至,参与网民数量形成规模,不仅在网络上声势浩大,更对现实生活形成冲击。网民的道德审判、恶搞侮辱谩骂给当事者心理造成极大创伤。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王凤翔介绍,“网络暴力”现象畅行于中文互联网,最先进入公众视野的当属2006年2月的“高跟鞋虐猫事件”,主人公虐猫的行为引起网民公愤,在网络追缉令的强大攻势下,她丢掉了工作,付出了代价。
最初,人们还为网络时代舆论力量的强大欣喜不已。随后,网上追缉令越来越频繁,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私密,甚至涉及到私人情感(如“铜须门”和“姜岩”事件),歪曲真相造成冤假错案(如“史上最毒后妈”),网络声讨从正义的道德审判转变成对公民人权的践踏。
发生在2007年底的“很黄很暴力”事件,把“网络暴力”推向极致。
2007年底,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放一条有关净化网络环境的新闻。北京13岁女孩张某某接受采访时说:“上次我查资料,突然蹦出一个窗口,很黄很暴力,我赶快给关了。”
短短几秒钟的出镜,因一句“很黄很暴力”涉嫌被“教唆操纵”,各大论坛随即出现了许多帖子,有人制作了色情漫画图影射张某某;有人发起了人肉搜索令、悬赏通缉令,希望把这个孩子找出来。不久,孩子的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平时成绩以及所获奖励、家庭电话、住址甚至精确到出生医院等暴露在网上,关于张某某的视频、图片、信息、恶搞漫画、帖子一夜之间泛滥成灾,数万网民恶搞一个未成年女孩,“很黄很暴力”顿时成为2008年最时髦的语言。张某某的父母发表网文强烈谴责这种行为。
中国传媒大学网络口碑研究所副所长杨飞指出,“网络暴力”的很多因素都可以用狂欢心理来解释。早期事件大部分出于对当事者的道德审判,发的帖子多是就事论事的评论;而现在的“网络暴力”则呈现出恶搞当事者的倾向,有了娱乐化的倾向,公然放弃维护道德正义的外衣。“很黄很暴力”事件是这一转型的分水岭。
民间黑客组织“中国鹰派联盟”负责人万涛认为,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群体暴力”注定愈演愈烈。现在借助一些ISP工具,网民个人可以建博客,加上即时聊天工具、网络IP电话等点对点的传播方式,让网民的行为更加为所欲为,从技术手段上说政府难以监控。
“网络暴力”挑战社会底线
2007年1月21日,26岁女歌手UNEE被发现在家中门框上上吊自杀身亡。她的演艺企划公司有关人士发言:“UNEE在过去的20个月里,因为被网络恶搞感到非常痛苦……作为具有性感形象招牌的艺人,被网民谴责过分暴露,还因整形争议似乎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不仅仅是名人因网络檄文而承受着巨大压力。近年来,“网络通缉令”“网络悬赏令”“网络追杀”等把网络暴力的战火引向普通人。
“网络通缉令”的前身是“猫扑”网首创的一种搜索方式——“人肉搜索”,它不提倡用计算机数据库,而是充分发挥网民的参与度。这个网经常有人发帖提问,并用“猫扑”网上的虚拟货币(“猫皮”)来奖励提供信息者。网友看到帖子后就会去寻找线索,然后把找到的答案回帖邀功,这就形成了所谓的“人肉搜索引擎机制”。随后,这种搜索在网上流行,奖励也变为现金或实物。成千上万个人从不同途径对同一个人进行搜索挖掘,很快就能够收获关于一个人的一切信息,“赏金猎人”成为一个新兴职业。
万涛认为,在网上,没有人可以保守秘密,当成千上万的网民对一个人抓住不放时,他很快会被“剥光衣服”,无所遁形。网民把这样的群体暴力当作集体狂欢,当事人却饱受长期的精神伤害。
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执行委员、北京市律协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德成律师说,做出不实陈述影响他人的社会评价,就是侵犯名誉权;陈述的是事实,如果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就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很黄很暴力”事件则直接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益。这些情况都触犯了法律。此外,“媒体审判”曾经在欧美惹出过极大祸害,因而被严格禁止;目前所谓的“网络审判”也应该引起重视,网络舆论应有自身的底线。
整治网络暴力刻不容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1日15:23  新华网
整治“网络暴力”刻不容缓
有网友这样总结“网络暴力”:以真假难辨的事实,行道德判断之高标,聚匿名不负责之群众,曝普通人之隐私。专家指出,这种网络失范行为不利于社会和谐,应尽快着手整治。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匡文波认为,“网络舆论暴力”的现实存在,反映了目前我国网络道德与法治建设的相对滞后。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面对网络舆论,应该主动应对,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加强对提供“人肉搜索”的网站、“赏金猎人”、跟帖邀功者以及信息数据处理者的管理,要制定明确的制度、规则、技术手段以及尽职尽责的管理人员,保证信息的“非暴力性”。
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院长许传玺教授说,应该提倡网络实名制。今年1月28日,韩国35家主要网站开始陆续实施网络实名制,登录这些网站的用户在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得到验证后,方可发帖。从长远来看,对论坛、博客施行实名制,一方面保护了网民在网上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另外一方面也让网民知道,作为一个实实在在的自然人,要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负责。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王凤翔说,应推进个人数据立法,使蓄意中伤、恶意诽谤、无事生非之流承担起必要的责任。网络发展到今天,个人数据主体应该享有什么权利,个人数据收集者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行为规则,迫切需要立法来规范并加以完善。当司法还未能及时介入时,以网站为主的传媒业内人士,应该有起码的底线意识:保护涉案人员的个人信息、避免直接评价谁对谁错、平抚公众的无谓愤怒、引导多角度的信息解读。(记者:吴其冰 李舒 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