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现五十万栋违建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3:38:22
深圳出现五十万栋违建房作者:朱健国 文章来源:动向  更新时间:12/19/2010 3:11:42 AM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南方都市报》以《岗厦再PK》为题组织“深圳两次城市化”专版讨论,其中提出一个重要观点:深圳市在城市形成过程中对农民房和村屋建设管理的失控是一种典型的“城市原罪”。

虽然这一讨论碍於时下与日俱增的新闻管制而含糊其辞,没能真正亮出底牌,但民间学者去皮见骨,发现“深圳城市化原罪”的关键,是政府官员多数陷入向农民买地后,放纵农民违法建私房,由此出现官员庇护农民一起共建违建房,造成深圳“城中村”如雨后春笋,“特钉”(政府徵地时的坚持高价致富的钉子户)遍地,城市两次改造升级举步维艰,深圳城市化进程可能延误百年。

“深圳城市化原罪”的来历

已有二十年的“深圳城市化原罪”,主要由深圳两次城市化运动所形成。一九八○年八月深圳建立特区时,政府并无变农民为市民的“城市化”计划,只向特区内四万多原住民(主要是农民)部分徵地,允许其在所留宅基地上建立三层楼房,而没有将其“农转非”(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让几十个“城中村”与特区并存的“二元体制”──其时的“城中村”不只指建筑形式、生活方式农村化,还包括其房屋业主身份仍是农民。一九八八年,深圳以深府(一九八八)二五三号文件开展首次“查违建”行动后,一九九二年,深圳开展了第一次城市化:将特区内“城中村”自然增长后的五万农民全部“农转非”,将其土地全部收归国有。但深圳政府此次没有执行国家关於必须安排失地农民“农转非”就业的老政策,而是採取宅基地补偿法。

这一行动结果,好处有二,一是政府以无偿剥夺农民田地的方式得到了大片建设用地,加速了深圳城市扩张;二是让农民主动自费帮助政府建设了大片廉租房──几十个“城中村”为当时深圳五百万打工者提供了真正的廉租房。

然而弊病有三,其一是放任许多官员乘机权钱交易,以各种变通手段向农村购买或佔有建房地皮,由此放任农民违法违章建房(如默认农民将只准建三层的楼房纷纷增高为十层以上),形成官员与农民共建高层违法房的整体腐败链。其二是严重破坏了深圳城市现代化形象和发展规划,造成密密麻麻的“握手楼”、“贴面楼”,致使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无法配套,消防和治安安全度都极低。其三是毁掉了众多深圳原住民的勤劳致富传统,让其永远处於种楼人、暴发户、二流子精神状态.

二○○三年深圳开展第二次城市化,将深圳关外宝安、龙岗两区二十七万农民全部“农转非”时,理当吸取第一次城市化的沉痛教训,严禁官员私购地皮建房,认真规划农民宅基地以现代化标准建房──只要在给农民留宅基地时,让每块宅基地都辅以公共空间,制定统一建房标准规划,就可以防其形成“握手楼”、“贴面楼”。但是如此简单的道理和办法,深圳政府却就是想不到,即使学者和民间建议了,也置若罔闻。结果导致了深圳第一次城市化的错误以更加扩大的方式重演。

媒体近日披露,深圳开展第二次城市化七年来,虽然无数次煞有介事地开展查违折违行动,但是,违建房却从二○○三年的三十万栋增加到二○一○年的五十万栋,七年增加了二十万栋,违建面积达三亿平方米!

一位暂时不便透露姓名的原深圳领导秘书说,深圳农民很聪明,为了安全地进行违法违章建房,採取了热情邀请官员来买地共建违建房,而且首邀各级领导和“公检法”等执法人员来共建违法房。内幕消息说,连市主要负责人都接到过农民的“建房邀请”!在深圳有资历的“公检法”等执法人员,大多都以种种方式加入了共建违法房的利益链,分享了深圳城市化扭曲化腐败化的红利。

两任总书记笑看违建房泛滥

深圳两次城市化长达二十年,皆坚持“深圳城市化原罪”,责任不仅仅在於李灏、黄丽满、李鸿忠、许宗衡等几届深圳领导,更与两任总书记笑看违建房泛滥有关.


“改革特区”沦为“违建特区”

如果说,一九九二年深圳第一次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深圳城市化原罪”,还可以“没有经验”来推诿,那么二○○三年以来的深圳第二次城市化又再现“深圳城市化原罪”,就是一种有意为之的官场整体腐败。知情人说,正是因为看到第一次城市化的官民共建违法房的巨大利益和法不责众的安全感,所以深圳第二次城市化不仅没有防范前车之鉴,而且刻意扩大了其漏洞。比如,近期揭露的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原徵地办主任刘新云在龙岗区大搞别墅违章建筑案,以及深圳新火车站现在仍然面临“握手楼”、“贴面楼”的围堵,就透露了深圳第二次城市化让更多官员利用“深圳城市化原罪”贪腐的信息。

深圳副市长吕锐锋近日在用“止血”、“疗伤”、“美容”来形容深圳查处违法建筑的不同阶段时,说仅仅完成“止血”、“疗伤”,深圳也还至少需要十年。照这样说法,全市城中村要想真正“美容”,非有百年不可。有惧於此,新任深圳市委书记、市长採取了将工作重心放在开发“前海”、“河套”,而绕过清理“深圳城市化原罪”。

然而,“前海”、“河套”只是深圳的零头,无论将其建设得怎样辉煌,也掩盖不了五十万栋违建房带来的三亿平方米“握手楼”、“贴面楼”乱象。

要想真正将深圳建设为国际化大都市,必得彻底清算“深圳城市化原罪”,让那些支持与参与共建违建房的贪官、渎职者皆退赃伏法。而欲彻底清算“深圳城市化原罪”,又必须真正迅速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否则,民主监督一日缺位,一切查违建就只是做样子──二十年来,深圳开展了无数次“地毯式查违建”,却每次“查违”等同索贿──深圳早已从“改革特区”沦为“违建特区”、“腐败特区”!“六四”之后的深圳,什么“特”都没有了,唯有“违建特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