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名单”已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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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名单”已是一纸空文?

BWCHINESE中文网 2010-12-10

 

“清退令”已过去8个多月了,但是绝大多数央企依然按兵不动,全面退出更是遥遥无期。央企“退房”为什么这么难?

BWCHINESE中文网讯,有消息称,距离今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出的“清退令”已过去8个多月。在这段时间里,仅有中远集团、中国航天、中石化、中石油等7家央企挂牌转让其不足20家地产子公司的股权,剩余71家央企超过200家地产公司至今未见动静。监管机构日前向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房地产央企“红名单”,要求银行只能对名单中列示的16家房地产央企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对16家之外的非房地产主业央企不得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此前下发的存量贷款也要及时回收,做好资产保全工作。

之所以要央企剥离非主业地产业务,其现实背景是,政府要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房地产行业自房地产市场改革以来,就一直属于充分竞争的领域,在这一领域,国有资本应在市场中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但是实际的效果却远远不是如此。直到现在,“清退令”并没有发挥其作用。绝大多数央企依然按兵不动,全面退出更是遥遥无期。央企“退房”为什么这么难,分析人士认为,已经产生的“地王”不会因央企退出而消失,谁来接这“烫手的山芋”?另外,国有重大资产的剥离重组,必然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是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显然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众所周知,房地产行业是个“肥差”,曾被称为是国内市场“唯一带杠杆效应的投资品种”。地产企业的高回报率不仅体现在房企本身的单项利润率,更体现在福荫于现行房地产开发、售卖制度获得的高额资本回报率:银行贷款、施工单位垫款、预售房提前回款……宽裕的现金流使得投资资本只需很少的资金投入,就能攫取惊人的回报。而央企“退房”难,也难在对房地产企业的利润依赖上。

“清退令”本身尽管措辞严厉,却并没有规定具体日期,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多数央企无休止地拖延、观望似乎不难理解。更为重要的是,即使这些央企全身而退,有实力和能力接手的多半只是剩下的那16家央企,如此一来,所谓“清退令”不过是减少竞争数量,维护原有垄断而已。

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11年《住房绿皮书》指出,通过对2010年9月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城市一般地段)普通商品住宅集中成交价的对比分析发现,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为29.5%。这其中谁敢说没有央企的原因。在房地产行业,越来越多的央企泥足深陷,大有将房地产做成主业之势,国资委的一道“清退令”难以力挽狂澜应在预料之中。房产新政调控声里,央企顶风高价拿地,打造的一个个新“地王”毫不“恐高”。这导致中央关于房价调控的政策预期频频落空,而堆积在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因此,必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将利令智昏的央企从房地产的利润泡沫里及时唤醒。

有关消息称,在近期多个一线大城市举行的土地拍卖会上,又频频爆出新的“地王”,而担任主角的几乎清一色都是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央企。这说起来似乎没有违反国资委的政策,但由这个迹象却可看出,央企正在加强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垄断,而一旦这种垄断格局最终形成,房价便成了可以由垄断企业一手操纵的“铁板一块”,民众所期待的通过本轮房地产宏观调控拉低房价的目的也就将完全落空。 那么,所谓的调控就毫无意义可言了。

任何调控手段包括“红名单”在内,不是在于是否有这个调控手段,而是应该看执行的力度,是否到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如果只是口头说说,那么任何严厉的措辞都是没有生命力的,要想平抑物价、落实调控,首先就应该从央企着手,否则,所谓的“红名单”就是一纸空书。

责任编辑:North C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