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大事记1984-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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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

3月15日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民政部、卫生部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的倡导和支持下在北京成立。
3月19日  卫生部颁布《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从1984年5月1日起执行。
5月10日  卫生部颁发《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暂行条例》。
7月16日  国家商检局、卫生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试行)》。
7月18日  卫生部颁发《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试行)》。
8月4日  卫生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x线卫生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加强x线防护工作,切实采取防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做到正确合理使用x线,保障x线工作者和受检者的健康,使x线更好地为防病治病服务。
8月10日一12日  世界针灸学会筹备委员会会议在北京召开,成立了世界针联筹备委员会。日本的高木健太郎当选为筹委会主席,中国的鲁之俊当选为执行主席,机构设在北京。
9月1日一5日  卫生部在天津召开全国家庭病床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全国家庭病床工作的发展。
9月6日  中国卫生统计学会成立大会在南宁市召开。会上讨论通过了会章,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
9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李先念主席发布公布令,自1985年7月1日起施行。
9月25日  中国卫生宣传教育协会在北京成立。
10月25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药品管理,制止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报告》。
10月26日  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成立。
11月1日  我国最大的口腔医院——北京医学院口腔医院新院全面开诊。
11月15日  卫生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药卫生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11月30日  卫生部发布辐照大蒜等6种辐照食品卫生标准,作为国家专业标准,自198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
12月6日—8日  全国第一次防盲会议在北京召开,对全国防盲规划、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12月18日  卫生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西藏卫生事业建设的几点意见》。 1985年

1月24日  卫生部决定停止使用“赤脚医生”这个名称,并作出规定,今后凡经过考试、考核已达到相当于医士水平的,称为乡村医生;达不到医士水平的,改称为卫生员。
2月4日  全国第一所针灸医院——安徽中医学院附属针灸医院在安徽省合肥市开诊。
2月9日  卫生部发出《关于继续抓好创建文明医院活动的通知》,要求把医院真正建设成为“文明窗口”。
3月5日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成立。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学术交流,组织科学考察;普及有关麻风病的知识,传播先进技术和经验;推荐、奖励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编辑出版《中国麻风杂志》等刊物。
3月8日  中央爱卫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和戒烟活动的通知》。
3月10日  国家统计局公布,据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79个县(市)人口抽样调查,1984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为17.5‰ ,死亡率为6.69‰ ,自然增长率为10.81‰ 。按抽样调查推算,1984年末全国人口为103604万人。
4月25日  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
5月9日  世界银行和中国政府签订《中国农村供水项目》。国际开发协会提供8000万美元软贷款,在辽宁、陕西、四川、浙江和北京的25个县实施,约700万农民受益。
6月18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我国加入《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6月20日  中央书记处在听取卫生部党组关于卫生工作几个问题的汇报时,针对中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中医药学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所独具的特点和优势。另一方面,中医必须积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手段,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6月26日  卫生部发布《卫生部部属高等医学院校人员编制原则(试行)》。
6月30日  卫生部发布《卫生部部属医学科学研究机构人员编制原则(试行)》。
7月1日  卫生部发布《新药审批办法》。
7月1日  卫生部、公安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水利电力部、农牧渔业部联合发布《流动人口疟疾管理暂行办法》。
8月20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发布《药品广告管理办法》。
8月27日—31日  卫生部召开全国医药卫生科技工作会议。会上交流了科技管理制度改革的经验;讨论修订了《卫生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草案;上海市卫生局科研处等7个单位获卫生部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管理先进单位奖。
9月16日  卫生部以(85)卫中字第17号文件下发了《中医、中西医结合事业“七五”发展规则》。
9月21日—25日  全国藏医院工作会议在拉萨召开。会上交流了藏医院工作经验,制定了《全国藏医院工作条例》、《藏医病历书写规范》和《藏医护理操作规程》,并成立了全国藏医学会筹备组。
9月25日  卫生部发布《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
10月14日—31日  卫生部崔月犁部长率代表团参加在哥伦比亚卡诺赫那城召开的世界儿童生存专题委员会会议,并在发言中提出,中国在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将分两步实现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
10月15日—19日  卫生部、国家民委、全国妇联在贵州省遵义市联合召开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卫生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少数民族地区普及新法接生、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的经验,讨论制定了“七五”期间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11月1日一4目  中央爱卫会、卫生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除四害、农村环境卫生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会议总结“六五”期间除四害、农村环境卫生科研工作,部署1986年科研计划,研究制订“七五”规划。会议表彰奖励了全国除四害、农村环境卫生部委级科研成果奖29项,其中一等奖3项。
11月29日  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12月10日  卫生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加强进口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12月24日  卫生部1985年度医药卫生重大科技成果评奖揭晓。本年度共评出获奖成果104项,其中:传统医学占24项,甲级5项,乙级19项;现代医学80项,甲级14项,乙级66项。应用基础研究成果22项,占
21.2%;应用研究成果68项,占65.4%;开发研究成果14项,占13.4%。
12月  卫生部党组批准成立中国农村卫生协会。  1986年

1月3日  卫生部发出《关于加强艾滋病疫情管理的通知》。
1月19日  卫生部批准“中国预防医学中心”改名为“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其任务职责不变。
1月22日  卫生部、劳动人事部颁发《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
1月25日  卫生部向提前达到《全国计划免疫工作规划》1990年指标的214个县(市、区),与作出显著成绩的59个县(市、区)颁发奖状。
1月30日  卫生部下达《关于医药卫生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1月  卫生部成立了高等医学院校评估研究小组,其任务是在卫生部的领导下,收集和研究国内外对高等医学院校评估的有关信息,研究和制订评估高等医学院校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拟订实施计划,以逐步建立我国的高等医学院校评估制度。
2月7日  血源性乙型肝炎疫苗由卫生部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研制成功。卫生部正式发给“新药证书”和“试生产文号”。
4月15日  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建立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建立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由中央爱卫会领导。
4月20日  卫生部颁发《妇幼卫生工作条例》。
4月24日  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儿童计划免疫协调小组,由卫生部、国家教委、全国妇联、广播电影电视部、经贸部和国家民委组成。卫生部副部长何界生任组长。确定每年4月25日为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
5月1日  中共中央作出决定:撤销中央血吸虫病和地方病两个防治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其所承担的任务,由卫生部负责。卫生部成立地方病防治局,从5月1日起开始办公。
5月5日—8日  全国首届护理工作会议在南京市召开。顾英奇副部长作了题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振兴护理事业》的工作报告。胡耀邦、李先念、陈云、彭真、邓颖超、田纪云、陆定一、康克清等分别向会议致函或题词祝贺。
5月5日一16日  崔月犁部长率中国卫生代表团参加第三十九届世界卫生大会。本届卫生会议回顾和评价了全球卫生保健战略目标的实施状况,号召各会员国不失时机努力克服困难,为实现在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而加快前进的步伐。崔月犁在大会上作了《保障十亿人民身心健康,不断提高预防保健水平》的发言。
5月30日  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发出《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的通知》。
6月16日  卫生部颁发《辐照食品卫生管理暂行规定》。
6月17日  中国健康教育研究会成立。
7月8日一12日  全国农村卫生改革和建设学术讨论会在山东烟台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卫生改革和农村卫生事业建设的经验,讨论今后农村卫生改革和建设的任务。会议期间成立了“中国农村卫生协会”,在第一届理事会上,选举顾英奇为中国农村卫生协会会长,聘请费孝通、杜润生、林士笑为名誉会长。
7月19日  卫生部在沈阳市召开全国医疗联合体经验交流会。卫生部副部长顾英奇在会上高度评价沈阳和各省市开展医疗联合体所取得的成绩,要求把单一的联合体逐步发展成全地区、多方位、多功能的联合群体。
7月20日  国务院下达《关于成立国家中医管理局的通知》,规定国家中医管理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卫生部代管,其主要任务是管理中医事业和中医人才培养等工作。
7月26日一28日  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战略讨论会在北京召开。著名社会学家、经济学家费孝通、于光远、孙尚清、厉以宁、何建章、罗元铮、刘铮,卫生部副部长陈敏章、胡熙明、何界生,以及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经济工作者、卫生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新闻界代表等共280多人出席了讨论会。
7月28日  唐山市举行万人大会,隆重纪念抗震10周年。参加过唐山市抗震救灾的全国20多个省、市卫生医疗队的代表也出席了纪念大会。大会宣告,唐山市的抗震救灾恢复建设已基本完成。唐山市的医疗卫生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到1985年底,医疗机构总数比震前增加44.6%;病床总数比震前增加40.1%;各级卫生技术人员比震前增加一倍多。
8月8日  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卫生部《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纪要》。《纪要》中明确规定,中央血吸虫病和地方病两个防治领导小组撤销后,其所承担的任务,由卫生部负责。
8月14日  《健康报》报道:世界卫生组织儿童体格生长、社会心理发育合作中心、儿童精神卫生合作中心和传统医学合作中心分别在上海、南京、北京成立。至此,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已建立了44个合作中心。
8月14日  卫生部和日本笹川纪念保健协力财团以及日中医学协会在北京签署了笹川医学奖学金协议书。陈敏章副部长和笹川纪念保健协力财团笹川良一先生及日中医学协会石馆守三先生在协议书上签字。中日友协名誉会长王震出席签字仪式。根据协议书,日方在1987~1996年的10年间,向我国提供l000名奖学金名额。
9月1日  卫生部、民政部联合下达《关于婚前健康检查问题的通知》。
9月1日  我国第一所培养针灸、骨伤科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北京针灸学院正式开学。
9月5日  卫生部决定成立中国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
9月8日  卫生部成立预防艾滋病工作小组。
9月9日  卫生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联合发布《关于业余医疗服务收入提成的暂行规定》,自7月1日起执行。
9月15日—19日  卫生部副部长陈敏章出席在马尼拉举行的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第三十七届委员会议。
9月22日一10月13日  卫生部陈敏章副部长一行4人,应邀赴非洲赞比亚共和国、津巴布韦共和国和博茨瓦纳共和国进行工作访问,并到中国医疗队驻地慰问医疗队员。
9月25日一27日  第一届中德医学学术年会在武汉举行。年会由中德医学协会和德中医学协会举办,两国200多名专家参加会议,发表了52篇学术报告。
10月1日  建国以来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标准》开始实施。我国于1955年5月首次颁发《自来水水质暂行标准》,1976f~经国家建委和卫生部修订,改名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月1日  卫生部部署的首次全国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全面展开。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0所医院连续监测一年,至1987年9月底监测近100万例围产儿。
10月3日  《健康报》报道:我国政府于1963  4月向阿尔及利亚派出第一个援外医疗队,此后23年间,已先后向43个国家和地区派出医疗队,累计8900多人次,为各所在国人民群众治病共1.6亿人次。
10月6日—10日  卫生部在北京召开卫生工作改革汇报会。55个先进单位的代表在会上介绍了卫生工作改革的经验。崔月犁部长、何界生副部长在会上讲了话。
10月7日  中国针灸学会经络研究会在北京成立。
10月22日一26日  卫生部与中国医药公司、中国医药工业公司联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麻醉药品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就麻醉药品的生产、供应和使用问题进行了研究,强调既要保证医疗需要,又要防止产生流弊。
10月  卫生部正式发布《综合医院医疗器械装备试行标准》。
11月29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发布《培养医学博士(临床医学)研究生的试行办法》。
11月一1987年10月  卫生部首次对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5个市、区、县的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考核(四川省自行考核,西藏未考核)。
12月2日  国家主席李先念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已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公布,自1987年5月1日起施行。
12月2日  由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卫生部、广播电影电视部、中国科协联合举办的全国卫生电影电视片“白鹤奖”评奖活动在北京结束。评出获“白鹤奖”的卫生科教电影电视片共115部。
12月4日  卫生部发布《1986至1990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要求在“七五”期间扩大基本消灭疟疾区域,争取使一些县(市)达到消灭疟疾的标准。
12月20日  国家中医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管理局局长胡熙明宣布,国家中医管理局自即日起开始办公;同时公布了1986年度全国中医药重大科技成果共31项,其中卫生部甲级成果7项,乙级成果2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