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之前先搞清事实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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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之前先搞清事实比较好
(2010-12-14 14:43:07)转载 标签:房价
公务员
失足妇女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批评之前先搞清事实比较好
今晨收到朋友发来的短信,愤懑批评房价太高小民百姓买不起。
读完短信就一个感慨:创作短信的人,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按揭买房。
按揭买房的基本程序如下:
买房人并不支付全额房款,只支付总房款的一部分(首付款从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四十都有),然后按月还贷,通常30年还清。若买房人年龄较大,银行可能限定买房人在65或70岁以前还清(比如,55岁的买房人必须在15年内还清贷款)。
于是,工人公务员失足妇女(根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刘绍武局长的建议,今后最好把“妓女”改叫“失足妇女”),只要付得起首付,有稳定固定收入的,就可以贷款买房。
有的国家连首付都不需要(所谓“零首付”是也),只要有“稳定固定收入”就可以贷款买房。
还有一个附加条件,买房人每月的固定收入必须是每月还款额的两倍以上,比如,贷款30年,每月还款额5千元,则贷款人的每月固定收入必须为1万元以上。
也就是说,按揭买房,买房人不必攒足全额的房款就可以买房。
但这个规定其实也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贷款人在申请贷款时月收入很高,符合贷款标准,但贷款拿到手之后,他失业了或者破产了,银行岂不是惨了?
不会,银行一点问题没有,把房屋收回来转手拍卖就行了。
这正是银行愿意借钱给消费者买房的根本原因:这是一项稳赚不赔的买卖,房子在那儿待着,买房人一旦断供,银行就收走房屋,一卖了之。
那则短信房价举例是300万,这也不是一般工人公务员买得起的——但这个价位的房屋在中国还属于奢侈品,以此举例来批评房价太高不具备合理性。
那则短信还提到种地的农民,但种地的农民通常不在城里买房,并不能与工人公务员等相提并论。国人目前所说楼市,与种地的农民无关。请注意限定词:“种地的”。
我之所以要跟这样一则短信较真,盖因为痛恨胡编乱造。
附:
上文提到的那则手机短信
有关部门公布了一项统计数据,你若不是三大人物(大款/大官/大腕),要想在北京买套100平米总价300万元的住房,社会各阶层所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
农民:种三亩土地,每亩年纯收入400元,要从唐朝开始一直至今才能凑齐,还不能有天灾;
工人:假设每月工资1500元,需上班170多年,即从鸦片战争至今(且不能双休和吃喝);
公务员:年薪6万,工作50年(取消法定假日);
抢劫犯:需连续作案2500次(事主必须是白领),约30年;
妓女:连续接客10000次,按一天接客两次,需连续作战5000天(近14年),还不能来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