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若干“两难”问题的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7:16:19
新闻传播若干“两难”问题的思考  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两难”问题。如:对有的新闻,不报道,可能会造成对受众知情权的损害;报道了,又可能侵害了社会公众的隐私权或产生新闻报道的负效应。又如:新闻报道时不连线现场,可能会让受众感觉缺少现场感,从而质疑新闻的真实性;一连线现场,又可能破坏了新闻传播的整体性和连贯性。再如:新闻报道时只报道新闻事实而不加评论,可能会让受众感到新闻品种的单调和缺少引导;既报道新闻事实又加以评论,又可能造成“妄加评论”,造成新的单调和引导无效。总之,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工作者时时面临着选择,而在这选择过程中常常会进入“两难”境地。如何处理这些“两难”问题,是新闻界必然要深入思考并慎重对待的重要课题。

    知情权与报道度

    受众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通过新闻传媒了解其欲知、应知而未知事实的法定权利。在现代社会中,信息已成为每个人活动的基础和动力,每个人都需要大量的信息来判断自身的处境做出各种选择,信息是决定每个人发展与进步的重要因素,离开了信息每个人必将落后于时代而无从发展。同时,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诸如自然环境、社会治安、政府决策等信息,直接影响甚至威胁着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只有充分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公民个人才能采取各种手段予以应对,趋利避害。正因如此,社会公众对知情权的权益保护意识越来越强。而作为大众传媒,随着社会的进步,新闻事业的发展,新闻观念的不断创新,多能自觉地从“自说自话”到走向市场,从传者本位观向受众本位观转化,从而针对新闻报道中存在的内容不够及时、不够丰富等情况,着力突破原有的框框和模式,拓展新闻内容的疆界,不断丰富和创新新闻报道的内容,以满足受众不断增长的新闻信息需求,维护受众的知情权。

    随着新闻信息的海量提供,也引起了信息是否“过度”的讨论。其主要涉及知情权与隐私权、知情权与新闻报道的不良示范作用等方面的讨论,尤其是今年以来,系列校园暴力案和深圳富士康的连续跳楼事件的报道,使这些讨论更加炽热化。这给传媒带来了巨大的困惑:不报,难以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报道了,又可能越权或产生负效应。

    要解决这一“两难”问题,笔者认为,要满足受众的知情权无可厚非,也是新闻媒体应该着力追求的。但在报道过程中,要非常谨慎地把握好报道度,即重点把握好新闻报道的角度、广度和深度。

    角度就是新闻报道的切入点,其体现了新闻报道的目的性。要把握好角度,就是要在新闻报道特别是报道暴力案件时,其出发点应是着力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因此在报道时重在基本的新闻事实,以发挥大众传媒的监测环境功能和警示作用,而不是在报道中刻意描写暴力行为,细致刻画血腥场面,具体描述犯罪过程。

    新闻报道是有边界的,其决定了新闻的广度。要把握好新闻的广度,就是对与边界还有很大距离的新闻事件报道要进行不断地拓展,而对已处于临界线的新闻事件报道只能点到为止,否则就会越界,从而造成越权、侵权。

    从深度上说,有的新闻可以不断挖掘,连续报道,而有的新闻,只能浅尝辄止。把握好新闻报道的深度,就要求对新闻事件进行科学分析,根据不同的新闻事件采取不同的策略,达到深浅有度。现场感与整体性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而给受众以现场感无疑是体现新闻真实性的一个有效途径。为此,越来越多的新闻报道采用了现场报道或连线现场的方式。特别是有了音频传播的条件下,报道中的现场真真切切,语音清清楚楚,既增加了新闻的感染力,也使新闻真实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但在新闻报道中,常有这样的尴尬:在海量信息传播、有着越来越多的“可疑”新闻的情况下,新闻如果全是由记者叙述的,会让受众怀疑其真实性;而如果以现场感来增强新闻的真实性,又往往会破坏新闻的整体性。如在电视新闻特别是国际新闻报道中,常有现场连线,画面上出现的“老外”讲话,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但或因没有字幕,或因字幕不清晰,或因受众视力不好致使听新闻者看不成、听不懂新闻,从而使受众所接受的新闻是不连贯的,是支离破碎的。表现在纸质传媒中,则是一些方言、外文、网络语言等夹杂其中,让受众难以顺畅地阅读,新闻的整体性受到了破坏。

    就这一“两难”问题,无论是社会公众还是业界同仁,都有着不同的观点。如新闻中的外文、网络语言运用,语言学家多从捍卫母语的纯洁度来讨论,年轻网友们多从交流的便捷性角度来说明。而从传播学角度来说,笔者的想法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作为一家媒体,要确保每一则新闻都是真实的,确保新闻报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从而在受众中建立良好的信誉。这样的信誉,能使受众感受到,该媒体的报道,无论是有现场感的新闻,还是记者纯叙述的新闻,都是真实的。这就为媒体的传播方式选择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另一方面,在新闻报道强化现场感的情况下,要保证新闻的整体性。其整体性的保证要考虑受众的接受能力,实现新闻的无障碍传播。这里所说的受众接受能力,就是作为大众传媒,其所传播的符号应该是为广大受众所能识别的。其中在电视新闻中,面对中文公众传播的新闻,其所涉及的外语应该有中文字幕,且其字幕要照顾到大多数受众所能方便识别。其最佳方式是,既有现场的“老外”在说话,又有中文语音翻译加字幕,使在听或边听边看的受众都能方便地接收新闻。就纸质媒体的新闻传播来说,要就文中出现的非常见外语单词、网络语言等加以注释(其实,有关部门对此早有规定,只是不少媒体在不少时候没执行到位)。多样化与有效性

    随着新闻事业的发展,社会公众获取新闻的渠道越来越多,社会公众对新闻报道的选择自由度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改变新闻形式单一化、模式化倾向,寻求让新闻表现形式多样化、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实现有效传播,成为不少媒体赢得受众的主要招数之一。

    但在目前的新闻传播过程中,追求新闻表现形式多样化与传播的有效性往往是一对矛盾。如常见央视新闻频道在过去的很长时间内,所播报的新闻是“纯新闻”,自从“引进”了特约评论员后,就是常在一则新闻的播报中或播报后,由特约评论员对该新闻进行评论。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举措,据说该台的收视率也因此而提高了不少。但令笔者疑惑的是,特约评论员的评论内容来自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对象,评论民工荒的是他,评论世界杯的也是他,评论国美股权之争是他,评犹太人定居点的也是他……反正,给人的感觉是无论古今中外,无论是军事、政治、经济、体育,事事都能评,样样都能论。笔者并不怀疑他知识渊博、思想深刻,但时间一久,“新面孔成了老面孔”,评论一多,“言多必失”。

    笔者认为,其形成的不良后果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个人也许能就各方面的新闻事件都说上一两句,甚至专业、深刻的评论,但毕竟一个人要“全专业”是不太可能的,这就难免在非专业领域说外行话、似是而非的话,这就让新闻引导的有效性大打折扣;二是这一举措是为了使新闻表现形式多样化,但久而为之,必将造成新闻表现形式新的单调化、模式化。

    就纸质传媒来说,新闻评论是“老品种”,其时强时弱。如有的报纸的评论文章,署名只是笼统地署着“本报特约评论员”或“本报评论员”,评论作品也大都由同一作者主笔;有的虽然是不同的作者署名,也由不同的人“操刀”,但见到的多是老面孔,就那么几个作者轮番上阵而已。

    笔者认为,要体现新闻表现形式多样化,实现新闻引导的有效性,除了品种的丰富之外,还要有“丰富”的主持或主笔。毕竟,也只有不同的领域由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评论,才能增强新闻评论的权威性,从而增强新闻评论的有效性。否则,就中看不中用,久而久之也不“中看”了。人民日报常常对一些重要话题发表署名“任仲平”的评论,其创作机制之一就是“七八条枪”:有社领导,有部主任,有资深记者、编辑,也有入社不久的年轻人。大家各有专长,平时各忙各的,任务一召唤,便跨部门选人组合,不同的选题有着不同的组合,项目负责制,任务完了就散。在这样的机制下,保证了不同的评论有不同的视角,不同的评论有不同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