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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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粮食局文件

 

豫粮〔2009〕28号

 

 


河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

河南省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各省辖市粮食局,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通知》(国粮展〔2009〕153号)精神,为进一步夯实我省仓储管理工作基础,规范全省粮油仓储企业管理,省局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河南省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我省粮油仓储企业管理,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库存粮油安全,结合全省粮油仓储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开展粮油收储业务的各类所有制粮油仓储企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管理制度建设

(一)仓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仓储管理规章制度,制度应切实可行、便于操作、职责明确、执行严格,有详细奖惩记录,并做到库内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包括《储备粮油管理制度》、《储粮安全责任制度》、《粮油出入库制度》、《粮情检查制度》、《粮油品质检化验制度》、《化学药剂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制度》、《仓储管理奖罚制度》、《仓储设施维修管理制度》、《科学保粮制度》、《储粮害虫防治制度》、《粮油仓库安全操作规程》和《业务学习培训制度》等。

(二)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日常值班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等。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消防安全、防汛、化学药剂安全操作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三)账务统计制度。建立实物、统计、财务工作体系,各类账表原始凭证规范完整,审核机制健全,档案资料完整,定期开展账账、账表、账卡、账实核查,确保账实相符。

三、仓储设施管理

(一)仓房管理。要做到仓房设施管理规范,性能完好,上不漏、下不潮、能通风、能密闭;具有防水、防潮、防鼠、防虫、防雀功能。门窗开启灵活、关闭严密;仓房墙面洁净、地面平整;仓房外露钢件做防锈处理;附属设备定期保养,状况完好;有仓房维修维护的投入机制,仓房完好率达到95%以上,能够确保储粮安全。有仓房建设档案,仓房编号规范,仓房编号标牌制作、悬挂统一。

(二)设备、器材管理。应加强机械设备、装具器材等配套设备管理,保证正常运转,能满足正常仓储业务的需要。建立各种固定资产使用、维修、保管等制度,账务清晰,账实相符,并有专人管理。对各种设备、器材要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分类存放,设备摆放整齐美观。各种设备、仪器定期维护保养,无设备带病运转现象。有专门的设备、机械存放仓库或罩棚,不能入库的设备、机械应有良好的防护措施。有针对精密仪表、传感器的管理措施,确保各种设备、器材完好率达到95%以上。

(三)库区管理。库区应合理布局,办公区、储粮区、生活区要明显分开,且应有规范、美观、醒目的标识和警示。库区内整齐清洁,储粮区无垃圾,无污水,无畜禽。库区内在不影响机械化进粮作业的情况下,要规划合理,搞好绿化,创建环境优美花园式粮库。库区路面和晒场全部硬化,并保持良好。

四、库存粮油管理

(一)粮油出入库管理。粮油出入库,要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检测规范,记录完整,原始凭证真实、准确。要及时建立台账,保证账实相符。在出入库过程中要严把质量、数量关,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粮油严禁入仓(罐)。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粮油入库前或出库后,均应进行空仓消毒。

(二)储备粮油管理。各级储备粮油要做到账实相符;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实现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各级储备粮必须存放在完好仓房中,杜绝存放在简易储粮设施中。严格执行粮油轮换计划,按期完成轮换任务;轮入粮油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三)库存粮油日常管理。库存粮油应按种类、等级、生产年度分开储藏;安全水分、半安全水分、危险水分的粮油应分开储藏。优质品种、普通品种宜分开储藏。散装储藏粮食,粮堆高度不得超过设计装粮线,包装粮垛距墙、柱不应少于0.6米。应做到仓内储粮形态整齐、粮面平整,及时密闭门窗等。储存期间,应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LS/T 1211-2008)要求,定期检查粮温、水分、虫害等情况,认真做好粮情检测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分析原因,及时向负责人汇报,迅速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坚持“一把手”每季度至少进仓检查1次,主管领导每月至少进仓检查1次制度,并有签字记录。仓储保管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主管领导参加的粮情例会,并认真做好例会记录。仓储保管员应熟知所负责仓房(油罐)及库存粮油基本情况,掌握基本知识和保管技术,认真做好粮情检查记录,及时掌握粮情变化动态,确保储粮安全。

储藏粮油专卡应一式3份,仓内(垛、罐)悬挂一份,仓储部门和保管员各存一份。储粮仓房内要有记录详细、规范的《粮食熏蒸记录簿》、《机械通风作业记录簿》和《粮情检查记录簿》等。

(四)“四无粮库”和“四无油库”管理。库存粮油应实现账实相符,储备粮油应实现“一符三专四落实”,四无粮油率应达95%以上。

“四无粮库”标准:1.无有害生物危害(包括无虫螨、鼠雀和微生物危害)。具体指标是: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规定的基本无虫粮标准;储粮区域内(仓内或粮堆内)无鼠雀危害痕迹及其粪便、足迹、巢穴;库存粮食(油料)无发热霉变。2.无不宜存粮油。库存粮食(油料)品质全部符合宜存要求,没有因保管不善造成的品质劣变降等情况。3.无有害物质污染。库存粮食(油料)出仓时符合国家现行食品卫生标准要求。4.无人为、责任事故。在仓储业务中,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以外,无火灾、水灾、盗窃、中毒、粉尘爆炸、伤亡等事故。

“四无油库”标准:1.无变质。保管的食用或工业用油脂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专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油脂脂肪酸值和过氧化值在宜存范围内。2.无混杂。保管的食用或工业用油脂全部按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严格分开存放,并且装具有明显标志。3.无渗漏。保管的油脂没有发生漫顶、渗漏、跑罐(池)现象,个别油罐(池、桶)虽有轻微渗漏,但能及时采取措施,损失量≤1 kg的称为无渗漏。4.无事故。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以外,无火灾、水灾、盗窃、中毒、爆炸、工伤以及油脂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事故。

(五)通风作业要求。采用自然通风的,要在粮面扒沟,开启门窗、堆码通风垛或通风道,防止结露;实行机械通风的,要按《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要求组织作业,仓房应具备通风系统且运行正常;通风作业方案完整,作业条件具备,作业流程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记录详细。

(六)熏蒸作业要求。储粮仓房的气密性应满足熏蒸杀虫要求,在仓房门窗处布设防虫线,安装防虫网;应使用经过国家农药管理部门登记的专用储粮防护剂、熏蒸剂;熏蒸作业前要有报批手续,有《粮食熏蒸记录簿》,且记录完整,安全措施得当;同一批次粮食每年仅熏蒸1次,无违规作业行为;熏蒸作业现场管理规范,熏蒸作业职工的防护措施到位(包括对相关人员的定期体检),按有关规定及时对熏蒸药剂残渣进行无害化处理;能够开展环流熏蒸作业的,必须按照《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七)粮油检验。应有符合要求的化验室,检验仪器能够满足储存粮油质量品质检测要求,检验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做到档案完整,检验资料齐全;检验员操作要规范,检验结果应真实、准确。

(八)科学保粮。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低温、双低、三低、机械通风、粮面密闭、粮情测控、磷化氢环流熏蒸等储粮技术;积极探索绿色储粮、生态储粮等储粮新技术。

五、安全生产管理

(一)防火。应按企业规模、储粮数量和消防器材配备标准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好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的维护,保证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按期通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年度审核。加强对库区内所有电器、线路和各种用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库区内高大建筑物应按有关规定安装避雷设施,防止发生雷击事故。露天货位以及各种生产设施之间,要按消防部门要求保持必要的防火距离,消防通道应畅通。要有醒目的红色“严禁烟火”标识,无吸烟和违规使用明火行为。消防安全责任区明确、责任到人;负责消防安全的责任人要通过消防部门定期培训,懂得一般消防知识,熟练操作常用的消防设备器材,能独立处理初期火灾事故。

(二)防汛。应建立防汛组织,加强防汛演练,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保持泄洪通道畅通。做到防汛抢险应急物资、器材和设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运转正常。

(三)电气设施与供电安全保障。应做到供电设施维护良好,运行正常,符合用电安全管理规范,无违章操作。专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建立线路、电器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制度。

(四)化学药剂管理。储粮化学药剂的采购、运输和装卸应符合《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与使用规范》(LS/T1212-2008)的要求;实行专库储存并设置明显的警示牌,不同种类的药剂应分别存放,且有完好无损的包装和标志;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严格执行药剂领用审批、验收、入库和出库登记制度,做到账实相符;报废、散溢、包装物和残渣按《规范》及时处理。

(五)生产作业规程。建立健全粮油出入库作业操作、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高空作业操作、熏蒸作业操作、粮情检查操作、通风作业操作,安全用电操作等规程,并严格执行。

(六)安全保卫。要有安全保卫机构、人员及必要的设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做好门卫、财务室、药品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值班记录齐全、真实。

六、财务与统计管理

(一)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规、财务制度和企业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岗位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做到会计账证记录清楚,保管完整。资产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应<80%,当资产负债率≥80%时,流动比率不应低于1:1,不发生经营性亏损。

(二)统计管理。统计人员须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和粮油统计制度,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要按规定做好粮油出、入库原始凭证的整理工作;要根据出入库原始凭证,及时、准确记录仓储粮油统计账。统计账由账面库存账、实际库存账和台账组成,账面库存账和实际库存账分品种建账,每月分仓记录一次;当储粮发生变动时,要求每天分仓记录轮换台账、销售台账、收购台账等,每旬小计,每月合计;做到统计数据与原始凭证一致,数据记录准确、规范;统计人员对统计报表(包括通用台账、超强报表、统计制度报表等)所包括的指标按要求进行统计整理并如实填报,统计报表数据与统计账一致;统计报表的编制要真实、准确、规范,无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错报;统计报表要按月装订成册,年度末统一归档;统计报表必须由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企业法人对上报的各项统计数据负责。

七、企业文化建设

(一)职工队伍建设。制定职工教育规划或计划,有职工教育投入机制;坚持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粮油保管、质量检验人员要做到全员持证上岗。鼓励在岗职工通过接受再教育学习,提高职工整体素质;激励职工立足岗位,技术创新。

(二)企业信息化建设。鼓励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建立企业网站进行企业宣传。

(三)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应有活动场地,建立职工业余活动组织,经常组织活动,企业应有一定费用支持。

八、其他要求

(一)全省粮油仓储企业在各项业务中要重合同、守信用,取得有关部门授予的信用等级。

(二)每个粮油仓储企业须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严格按国家粮油收购政策组织收购,制订粮油收购工作方案;粮油收购流程合理,各类凭证、账表齐全,记录及时准确。

    (三)全省粮油仓储企业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实现规范化管理。在检查时,如发现存在管理不规范、有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整改。若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存在严重问题,将由有关单位取消粮食收购许可证和储备粮代储资格,不得继续开展粮油收储业务。

 

 

 

 

 

 

 

 

 

 


 

 

 

 

 

 

 

 

 

 

 

 

 

 

 

 

 

 

 

主题词:管理  粮油  仓储  办法  通知

抄送:国家粮食局。

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微机传输        200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