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专用款借给同学 镇党委书记获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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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专用款借给同学 镇党委书记获刑14年 发布时间:2010-12-12 【 转到7版 】 阅读 34次【评论】

  本报讯(记者 徐勤)黄定伦本是铜梁县最年轻的一位镇党委书记,但为帮朋友解决资金困难,他竟将专款专用的200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借给同学,并收下20万元感谢费。昨天,记者从铜梁县检察院获悉,黄定伦已因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被判刑14年。
  铜梁县职侦局检察官聂涛称,在印象中,黄瘦瘦的个头儿,架一副眼镜,尽显书生气。他爱好不多,只是喜欢喝点小酒。2004年,31岁的黄定伦当上了铜梁县某镇党委书记,被誉为该县最年轻的镇党委书记。两年后,他被调任该县蒲吕镇任党委书记。
  据介绍,黄定伦有一从事建筑行业的高中同学,姓赵。2007年,赵因修工程缺钱,连工人工资都发不上。赵某找到黄定伦,希望他能帮忙借点钱以解燃眉之急。
  随后,黄定伦找到当时的镇下属企业出纳李某,以及镇里分管该公司的领导杨某。在了解到该公司的账户上还有几百万元安全保证金后,黄便提出让他们借点钱给赵。李、杨二人答应后,在2007年,分两次借给了赵共计200万元。
  有了这200万元,赵某不但顺利度过了资金周转困难的困境,还大赚一笔。2008年12月,赵的工程顺利完工。同时,他也连本带利,分多次将钱全部还给了该企业。赵某为表示感谢,先后送给李、杨各5.5万元。2008年12月,他打电话给黄,表示要送他感谢费20万元。当时,黄家中正在装修房子,于是收下这笔感谢费。黄怕被人查到,最后赵将钱汇入了黄妻一好友账上,分多次将其取出。
  去年2月,有人向铜梁检察院举报,称镇下属企业账目有问题。检方介入调查,发现该公司账目混乱,有一项专款专用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有人私自动用,并分多次划入了一私人账户,金额涉及200万元。
  聂涛称,按规定,这笔主要用作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等的“救命钱”必须专户储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于是,检方顺着线索往下查,黄定伦挪用公款,以及受贿行为被发现。
  去年4月16日,黄定伦因涉嫌受贿被拘留。随后,检方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将他起诉到铜梁县法院。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检方指控罪名和事实成立,判处黄有期徒刑14年。黄定伦在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聂涛说,他们在提审黄定伦时,黄最先认为自己只是帮同学借点钱,同学也把钱还回来了,这根本不算啥事。黄表示,他生在农村,通过刻苦努力考上了大学,最后又走上从政之路。“如今走错一步,却是万劫不复!”